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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技术性法规有没有阶级性?迄今,政法界和法学界对这个问题的认识仍很不一致.有的同志认为,技术性法规是用于处理一些"公共事务"的,这些法规"并不完全是统治阶级一个阶级的意志,它还反映整个社会的利益和要求",是要求"一体遵行"的"普遍  相似文献   

2.
元凤 《法学研究》1985,(4):39-39
法学界就法的阶级性与社会性问题在报刊上展开了热烈的讨论。现将讨论的主要观点简介如下:一种意见认为,法具有两重性质,即阶级性和社会性。法律一方面是阶级斗争的工具,另一方面是调节人与人之间关系的普遍性的社会生活规范。在阶级社会,有一部分法律很难说有什么阶级性的,它们为社会公众利益服务,不可能只对统治阶级有利。持这种观点的同志不同意法只是阶级社会特有的现象。  相似文献   

3.
<正> 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出现,为法学领域带来了根本的变革,它以辩证唯物主义为基础,第一次科学地阐明了法的本质及其发展规律,指出法具有鲜明的阶级性,反映了统治阶级的意志,确认、保护和发展对统治阶级有利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是统治阶级压迫和剥削被统治阶级的工具,超阶级的法是根本不存在的,阶级性是法的根本属性。近几年来,在对法的本质问题讨论中,不少人提出了法的社会性的问题。法有没有社会  相似文献   

4.
<正> 一有些同志告诉我们:只要肯定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表现,就不能再说某些法同耐也可能反映其他阶级的意志,有的甚至可能反映被统治阶级的意志。我们不怀疑持这种观点的同志在主观上是为了维护马克思主义的阶级斗争学说和法的阶级性的纯洁。正因为这种善良动机有吸引力而使这些观点能够流行于法学界,并经常占统治地位。但在我们看来,这些同志恰恰是忘记了考虑社会各阶级之间的斗争这个因素,才会形成上述观点。马克思和恩格斯把法归结为统治阶级意志时,似乎惟恐有人把它腾架于虚无缥渺云端,接着立即强调指出,这种意志的内容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来决定的,从物质生活条件的土壤到开出统治阶级意志的花朵来,不是一个平滑的、无冲突的简单过程。其  相似文献   

5.
上海这次“法的本质属性问题学术讨论会”中各种主要论点分述如下: 一、关于法的“阶级性”、“社会性”、“共同性”的概念关于法的阶级性,大家的看法大致相同,认为阶级性是基于某个阶级的政治经济地位必然产生的属性。也就是说,法的阶级性是指统治阶级的意志在法律中的体现,这个意志  相似文献   

6.
《法学》1957,(3)
现代国际法的阶级性和体系,是当前国际法学者尚在争论的问题.上海法学会和华东政法学院为了深入探讨这个问题,特联合召开了一次国际法的专题讨论会.会上着重讨论了华东政法学院国际法教授周子亚提出的论文"国际法的阶级性、独特性、强制性和继承性".在会上发言的有吴芷芳、刘家骥、丘日庆、张汇文、杨兆龙等人.关于国际法的阶级性问题,周子亚认为国际法所表现出来的阶级意志不是一个国家的统治阶级之意志,而是社会经济制度不  相似文献   

7.
法的阶级性问题,也就是法的本质问题。法的强烈的阶级性,在于它是通过国家所表现出来的统治阶级的阶级意志。  相似文献   

8.
国际法是否具有阶级性是个长期争论不休的问题。有的认为,国际法没有阶级性,有的则认为国际法是有阶级性的。关于阶级性的表现又有不同的看法,有的认为,它是“协调意志”;有的认为,它是“共同意志”;有的认为,马列主义关于法的原理只适用于国内法而不适用于国际  相似文献   

9.
法的阶级性就是指法所体现的社会政治内容和阶级意志的内容,它体现哪个阶级的利益和意志,就为哪个阶级的统治服务.意志是具有一定目的的意识,是人们自觉地确定目的并支配其行动以实现预定目的的一种心理过程.利益是法的实质和核心,意志体现着利益.  相似文献   

10.
1.国际法的定义是什么?国际法是否有阶级性? 国际法是主要调整国与国之间关系的有拘束力的原则、规则和规章、制度的总体。这里说“主要”,是因为在国家之外,还有类似国家的政治实体以及国家组成的国际组织,它们在一定条件下和在一定范围内,是国际法的主体,它们之间的关系也受国际法原则、规则和规章、制度的拘束。这些原则、规则和规章、制度反映了各国统治阶级妥协的意志。国际法与其他法律一样,具有阶级性并属于上层建筑,但它并不表现任何特定国家统治阶级的意志。它以协定或经过一段时间形成的惯例的形式,表现若干国家或大多数国家妥协的意志。  相似文献   

11.
<正> 剥削阶级消灭以后,对社会主义法的阶级性应怎样认识?马列经典作家关于“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表现”的结论是否适用于社会主义法?法学界对此存在不同认识。一些同志一方面承认社会主义法的阶级性,一方面又认为社会主义法不再是统治阶级意志的表现。其理由主要是:统治阶级是针对被统治阶级来说的,既然被统治阶级不存在了,统治阶级也不复存在;社会主义国家已不是原来意义上的国家,是“半国家”,社会主义法也不是原来意义上的法,是“半法”了,对此,笔者不  相似文献   

12.
一经济法是调整社会主义经济活动中所产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因此,它和客观经济规律有着密切的联系。客观经济规律是社会经济活动的客观规律,是经济现象之间的必然联系,它是不以人的意志和愿望为转移的。经济法则不同,它是统治阶级意志在经济领域中的法律体现,是一种主观意志,不过这种主观意志具有一部分人强制另一部分人的性质,也就是一种国家的意志。在社会主义社会,由于无产阶级国家的阶级性和科学性是一致的,因此,作为国家意志的经济法和客观经济规律应该是一致的。无产阶级国家完全能够运用马克思主义的望远镜和显微镜,洞察各种经济现象的发展过程,掌握它们的规律性,并把它们正确地反映到法律上来。因此,社会主义国家的经济  相似文献   

13.
<正> 社会主义法是否具有统治阶级意志的属性?有两种截然不同的意见。这种分歧最后被归结为社会主义社会是否存在统治阶级和如何理解统治阶级的问题,从法学理论上讲,就是国家与法和阶级统治是否“同时消亡”的问题。我国早已完成了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社会的过渡,剥削阶级已不存在,阶级矛盾也不再是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这就很自然地提出了社会主义法是否仍具有统治阶级意志的属性的问题。但是,马克思主义法学对这个问题没有现成的答案。在去年庐山法理学研讨会上,我讲了社会主义法不具有统治阶级意志属性的意见,后来我和另外两个同志  相似文献   

14.
长期以来,我国法学界在论述法律的本质属性时,一般只是讲阶级性是法律的唯一本质属性。我认为,这种说法是片面的,主要是受了“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影响,从而导致了在理论上以偏概全,使我们不能正确地、全面地理解法律的本质、特征及其作用。(一)在阶级社会中,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反映,是经由一定的立法程序制定和认可的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和。从这个意义上说,法律是人的意志,是人为地制定的,当然应属于主观的范畴。问题是:人(这里所说的人当然是指社会的统治阶级)是否能  相似文献   

15.
近年来,法学界就法的阶级性和社会性问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这对于理论研究的深入是大有裨益的。对此,我们提出一些不成熟的看法,与大家一起探讨。一法的阶级性说明法是阶级斗争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阶级社会中在经济上、政治上占统治地位的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是统治阶级实行阶级镇压的工具。原始社会也有习惯、族规、宗教戒律等行为规范,有些原始氏族、部落中甚至还有某种行使调解职能的组织。但  相似文献   

16.
法律价值:效力与功效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一就一般意义而言,价值是主体生存和发展的需要与客体适应和满足主体需要之间的一种特定关系。法律价值就是指法律对社会主体的需要和利益的满足,即法律对社会主体生存和发展所具有的积极作用和意义。法律价值是一个具体的历史范畴,它受制于一定社会的生产方式。在阶级社会中,由于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和利益的集中表现,法律价值首先或主要表现在法对统治阶级的需要和利益的满足上。  相似文献   

17.
<正> 对于"法是国家意志体现"这一命题,近年来,我国法学界从两方面抨击甚猛。一是批判该命题所带有的"阶级利益一元论"倾向,认为该倾向否定法律反映包括社会共同利益在内的多元利益的事实和法只反映统治阶级利益的观点;一是批判该命题所导致的"唯意志论"倾向。对原有的法的国家意志性命题进行批判是无可非议的,问题在于这种批判要怎样进行。是完全否定和抛弃这个命题,代之以一种其它命题,如某些同志所主张的权利论或正义论命题?还是把这个命题作为一个基本事实命题保留下来,并重新加以解释,揭示出该命题所对应或描述的法的事实状况——法的合理性与不合理性、法制的完备与欠缺,进而将对法的现实性考察与现实性批判结合起来?作者认为这对当前的法理学研究颇为重要。  相似文献   

18.
社会主义社会的法律是无产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的表现。它具有明显的阶级性。然而,它又具有其客观性、社会性,它是阶级性和客观性、社会性的统一。  相似文献   

19.
近年来,我国法学理论界较多地讨论了以下一些问题。无阶级社会是否有法,调整“社会公共事务”部分的法是否有阶级性,我国社会主义法是否也可适用“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这一公式,等等。这些问题都可以归结为法的概念问题,其中大多数又都涉及到方法论问题。  相似文献   

20.
所谓犯罪,就是统治阶级以法律规定的,危害其阶级利益和统治秩序而应处以刑罚的行为.犯罪并不是历来就有的、永恒存在的社会现象.犯罪是阶级社会的一种社会现象,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随着私有制的确立,社会划分为阶级和国家的出现而出现,随着阶级和国家的消亡而消亡.在阶级社会里,统治阶级为了镇压被统治阶级的反抗,维持其统治地位,总是以国家的名义,把一切危害其阶级利益的行为宣布为犯罪,并以严厉的刑罚方法予以处罚.可见,犯罪是阶级斗争的产物,具有鲜明的阶级性.犯罪概念是刑法中的一个基本问题,无论对剥削者国家刑法还是社会主义国家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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