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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张献生 《上海市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09,(2):2-5
政治协商是中国共产党与各界非中共人士的协商,主体是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工商联和各族、各界人士。人民政协作为统一战线的组织形式和多党合作的重要机构,是政治协商的组织者和工作平台,其本身并不是政治协商主体。政协与人大、政府在工作配合和协调中也有某种协商,但不属于政治协商,参与协商的双方或多方也不能构成政治协商主体。 相似文献
2.
张玲 《天津市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4,(2):29-33
中共十八大报告首次提出"协商民主",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再次强调协商民主的重大意义,这一系列重要部署和安排既是对当代世界民主政治发展的一种回应,更是对我国协商民主实践的高度概括和理论总结。人民政协是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列宁主义统一战线理论、政党理论和民主政治理论同中国具体实践相结合的伟大创造,是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风雨同舟、团结奋斗的伟大成果。人民政协的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这一主要职能,为开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提供了必要的前提和条件。也就是说,协商民主离不开人民政协的广泛参与,而人民政协又是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它是由人民政协的性质、职能所决定的。特别是人民政协所具有的独特优势决定了它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 相似文献
3.
李雯 《天津市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2,(1):39-42
人民政协是中国式协商民主的重要载体和路径选择,是中国式协商民主在国家层面的具体执行机构。人民政协为协商民主的实践提供了以政协委员为协商主体、以政治协商、参政议政、民主监督为基本职能的制度安排。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协调各方利益,谋求社会和谐,是中国式协商民主实践和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执政党团结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共同参与国是的理想民主范式。 相似文献
4.
廖振民 《福建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6,(1):21-26
界别是人民政协的组织特色,界别协商是协商民主理论与人民政协政治协商有机结合的重要形式,具有显著的界别性、平等性、协商性、共识性等特征。在基于协商民主的要求审视下,人民政协界别协商还存在协商主体的参与性和协商性、协商客体的公共性和平等性、协商过程的开放性和公开性等方面的不足。为此,要以协商民主理论为依据,着力从原则、形式、内容等三个方面,来探讨深化人民政协界别协商的整体发展思路,进而提高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实效。 相似文献
5.
肖存良 《重庆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7,1(1)
党的十八大对社会主义协商民主进行总体布局之后,党际协商和人民政协政治协商分别发展成为政党协商和政协协商.民主党派作为政党协商与政协协商的双重主体,在政党协商与政协协商中存在非均衡性.化解这种非均衡性,需要以人民政协界别建设为核心促进政协协商的发展,并由政协协商的发展推动政党协商的发展,最终使民主党派在政党协商与政协协商中实现均衡发展. 相似文献
6.
周冉 《辽宁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23,(2):64-68
从三个方面论述了全过程人民民主语境下人民政协的理论与实践。人民政协制度是中国共产党探索民主政治道路的成功表达,人民政协制度的本质属性是全过程人民民主。人民政协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中具有的独特优势,即人民政协与全过程人民民主通过共同的价值支点呈现出理论基础的互嵌性,人民政协的独特属性贯通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体系各渠道,人民政协的制度程序搭建了贯穿人民民主全过程的广阔平台,人民政协的基层实践彰显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显著优势。新时代,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人民政协应有新担当新作为,包括加强全过程人民民主理论研究,构建民主政治中国话语体系;加强政协委员履职能力培养,提升人民政协协商效能;创新政协协商工作方式,实现人民内部各方面广泛协商;完善政协协商制度流程,推动不同协商渠道之间对接协同。 相似文献
7.
钟华其 《理论学习(山东)》2014,(3):56-60
中国共产党白诞生之日起,就以实现和发展人民民主为目标,积极探索人民参与政治的形式。人民政协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各民主力量的伟大创造,它是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各族各界参与政治生活的重要形式之一。此外,人民政协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巨大的包容性和民主协商性的特点。这些使人民政协与协商民主具有天然的联系,它是实践协商民主的重要形式。 相似文献
8.
董树彬 《重庆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7,(6):39-45
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形式.抓住了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就找到了深化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一把钥匙.随着人民政协不断推动政治协商的制度创新和理论创新,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不断朝着横向和纵向两个方面拓展.一方面,政治协商从横向层面朝着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逐步拓展,使政治协商远远超出了人民政协的范畴,党委、政府、人大和政协中的协商民主已经蔚然成风;另一方面,政治协商从纵向层面朝着社会协商、基层协商、公民协商逐步拓展,协商民主已经成为全社会的最大共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横向、纵向拓展推动了统一战线和统战工作的创新发展. 相似文献
9.
陈俊骢 《云南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4,(2):30-31
人民政协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职能决定了人民政协的协商民主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主要形式,具有强大的政治功能。新形势下,推进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创新实践,要提高参与政协界别主体的协商意识和能力;在践行协商民主基础上逐步完善协商民主制度和工作机制;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 相似文献
10.
杨雪燕 《湖北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4,(6):33-37
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进一步发挥人民政协协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要勇于探索和创新,在优化和加强各级政协领导班子建设、改革政协委员产生机制、完善现行政协界别的设置、推进人民政协法治化进程及利用互联网探索和培育新的协商民主渠道等方面不断提高人民政协自身建设科学化水平。 相似文献
11.
王江燕 《上海市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4,(4):27-30
政党协商与政协协商同属政治协商,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内容,是我国协商民主的典型表现形式。两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互相补充。在协商主体、协商内容等方面有相同、相似或者交叉的部分。两者的区别表现在协商渠道、参与主体、协商形式等方面。 相似文献
12.
商玉泉 《天津市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3,(1):24-27
政协文化的核心价值是协商民主。在制度层面,协商民主奠定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这一基本政治制度的文化基础。在人民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的过程中,协商民主与政治文化、政党文化、统战文化、社会文化等多种文化形态的民主要素交融,政协文化产生价值流转并实现其社会价值。中共十八大报告提出"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人民政协应增强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形成强大的内生动力,推进协商民主制度的科学发展。 相似文献
13.
张继兰 《四川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2,(2):17-19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结构发生了很大变化,新的社会阶层、社会利益群体不断涌现,各利益主体要求参与政治的愿望也日益增强。在选举民主还不完善的情况下,发展中国政治中的协商民主是必然选择。弘扬协商民主的非精英政治理念以及实现协商民主的平等和公开原则,强化人民政协的协商功能和地位,健全和完善人民政协的制度建设,创新和完善政协工作是最现实的需要。 相似文献
14.
探索开展网络议政远程协商是人民政协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任务,是推动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创新发展的重要举措。本文基于对江苏省政协网络议政远程协商工作的研究,结合全国政协、兄弟省市政协开展网络议政远程协商的经验做法,围绕实践现状、经验总结、存在问题等方面深入探究,提出更加科学有效开展网络议政远程协商工作,提高协商实效的设想与建议,为各级政协组织更好地开展网络议政远程协商提供有效参考。 相似文献
15.
陆璐 《云南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4,(2):27-28
协商民主有助于增进社会各界相互理解、达成高度高级共识,进而凝聚社会力量,实现共同目标。人民政协是实现协商民主的主要形式之一。增强协商民主实效,就是要发挥好政协界别、政协主体和专委会的优势和作用,加强协商民主制度建设,注重协商民主的舆论宣传,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 相似文献
16.
邝子文 《福建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5,(1):17-21
界别协商作为人民政协政治协商的一大创新,具有其自身的独特性:即界别性、协商性和实效性。同时,界别协商作为一种全新的协商民主实践形式,仍存在协商主体参与意识和协商能力不足,协商客体代表的公共利益性不足,界别协商工作机制不健全,界别协商议政的载体不足的问题。通过坚持主体性,提高界别协商主体的参与意识和协商能力;把握协商议题的选择,增强协商议题的公共利益性;强化政协界别协商机制建设;丰富载体,提高界别协商工作的实效性等途径能很好地弥补上述不足,对于推动人民政协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7.
杨育光 《黑龙江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04,(4)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是参加政协的各党派、无党派民主人士、各团体、各族、各界人士共同协商,一致通过的行为准则。政协章程的修改是人民政协适应形势任务发展变化的一种要求,是坚持与时俱进的需要。 相似文献
18.
吴平魁 《辽宁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4,(4):49-54
人民政协是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基本实现形式,完善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制度和机制建设对于健全我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促进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意义重大。要保证人民政协在协商民主中的重要价值得以充分体现,必须完善人民政协的组织形式,优化人民政协的主体构成;使人民政协政治协商的内容充分反映我国民主政治改革与发展的现实需要;人民政协政治协商的形式、程序和组织实施工作要符合人民政协实现政治协商职能的现实要求。 相似文献
19.
根据十八大精神的新要求,新时期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工作意义重大。但是,基层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实效却难以得到保证。为此,可以从人民政协要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政部门对政协工作的重视,科学选定协商议题,加强制度化建设、规范协商民主的主客体、程序和形式,建立政协协商效果反馈和问责机制等方面,全力提升基层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实效性。 相似文献
20.
杨育光 《黑龙江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04,(3)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是参加政协的各党派、无党派民主人士、各团体、各族、各界人士 共同协商,一致通过的行为准则。政协章程的修改是人民政协适应形势任务发展变化的一种要求,是坚持与时 俱进的需要。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