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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6 毫秒
1.
高校学生社团管理中对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要实现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提高当代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显得尤为重要。在现今的高校,学生社团成为大学生们施展才能、展示自我、踊跃参与的一个平台,而学生社团的存在和健康发展,对促进大学生依法自治、维护学生权益发挥着重要作用。笔者试图从分析高校学生社团法律地位和法律关系出发,解析学生社团对培养大学生法律意识的法律价值,分析现今社团影响大学生形成良好法律意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进一步在社团管理中培养和提高大学生法律意识的举措。  相似文献   

2.
论社团章程的法律调控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社团章程作为一种行为规则调整着一定范围的社会关系 ,承担着诸如规范、制裁和执行等职能 ,与法律及法律秩序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社团章程必须符合合法性、合理性和明确性三个要件 ,我国目前的社团章程存在着任意性、超越性和失控性等弊端。对社团章程进行法律调控 ,主要包括完善相关法律制度、确立对章程的法律审查制度以及对章程制定的监督制度  相似文献   

3.
社团规章的行政法法源性论说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社团规章为局部性公益、公共责任、公共事务配置公权力,在公私法交织中具备公法倾向,从而构成行政法渊源的有机成分。社团规章与国家法有某种接合,由此可将社团规章区分为自主型规章与传接型规章,分别具有不同的强制力与说服力。在分析社团规章与国家法的关系时,应注意到冲突规则的原则与例外。  相似文献   

4.
社团罚则的设定与边界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基于社会团体的自治,社团罚则具有了社会法的属性。它是“责任社会”的一种要求,体现出公法与私法的融合性。考虑到在我国努力建构社团自治能力的倾向,社团罚则在边界上需顾及三个因素自治规则与国家法的关系,可让渡的权利,以及处罚规则的有效性。设定上需要注意对授权型、自发型罚则的深入理解,自治处罚的设定依照“章程”,“不抵触”宪法与法律。在具体罚则的种类上可以拓展为并列于而非依循于国家法系统的财产罚、行为罚、申诫罚。  相似文献   

5.
论社团罚   总被引:16,自引:0,他引:16       下载免费PDF全文
我国在社会转型的特定背景下 ,产生了与西方社团性质不同的各种社团 ,由此提出了一个重要的法律问题———社团罚。面对社团罚给公民、法人权益造成的损害 ,我国法学理论没有及时对其进行准确的定性 ,法律实践也缺乏迅速有效的制度救济。国内外学界的契约说、社会权利让渡说、社团固有权利说、国家授权说等各种观点 ,均无法正确阐释我国社团罚权力的本质。我国社团罚权力的本质是公私权力的混合 ,社团罚中存在着变相行政处罚、设定和实施民主性不足、法律救济缺失等问题 ,应当从立法、行政、司法等各个方面 ,科学构建对我国社团罚进行法律控制的平衡机制。  相似文献   

6.
董新贵 《法制与社会》2011,(13):155-156
自治组织的运行离不开自治规章的约束,然而对自治规章法律地位的确认始终是一个棘手的问题。有关自治规章的案例也效力的案例大量出现。本文就自治规章的效力问题作探讨,以求进一步规范自治组织的自治行为,同时也希望能对建设现代法律体系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7.
高校学生社团具有重要的存在价值,其存在也有着宪法、法律、法规、行政规章上的依据。然而,立法本身并未直接规定其身份属性,而学界对这一问题的认识也并不明晰。有部分学者主张高校学生社团是无权利能力的组织,却未能顺理成章地诠释这一无法回避的疑问:如果将高校学生社团置于非法人的形态,则它究竟是合伙组织,还是其所在学校这一法人的组成部分,抑或其他?其理论依据和实践上的可操作性也值得审视。事实上,大量学生社团已符合作为法人的基本条件,在运行过程中也与此形态契合;并且,法人地位肯定论可以在德国民法理论与实践中找到相关依据。因此,通过立法将高校学生社团归属于社会团体法人范畴,并为其成立设置完善的程序要件与实体要件,不仅具备法理上的正当性,也宜于实践上的可操作性。  相似文献   

8.
社团法律制度是由一系列保障与规范公民结社权利以及社团组织之性质、地位、权利与义务等活动规则的法律所组成的框架体系。具体到澳门特区,其现行社团法律体现出多层次性与多形式性的特征。在其社团法律基本框架的法律构成中,既有规范结社权的专门法律(俗称“社团法”),也有包  相似文献   

9.
学界对行政程序的关注主要限于法定行政程序,而对非法定行政程序有所忽略。非法定行政程序为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之外的行政程序,它虽具有弥补法定程序不足的功用,但也容易滥用因程序裁量权而忽视相对人的程序性权利。对于不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非法定行政程序,法院应当按照正当程序原则的司法审查标准进行审查;违反该原则的,属于《行政诉讼法》第54条规定的滥用职权之情形,法院可据此撤销相应的具体行政行为。  相似文献   

10.
结社自由与非法人社团制度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设立社团的基本权利 ,是结社自由的重要内容。设立社团法人的权利 ,是结社自由的很重要的一方面。同样重要的是 ,社团有保持非法人组织形式的权利 ,无须为取得合法性而登记。有利的法律环境不仅允许非法人 (或不登记 )非营利组织的存在 ,还提供一定程度的法律保护这类组织。 1 989年《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承认非法人社会团体的合法地位。 1 998年条例禁止非法人社团的存在。本文试图在对 1 989年条例中的非法人社团制度反思、考察德国无权利能力社团和美国非营利非法人社团的法律规则基础上 ,探讨未登记社会团体在转型中国的地位以及建立结社自由理念下的我国非法人社团制度之障碍。  相似文献   

11.
高校学生社团管理缺乏相关法律,学生管理难度大。高校学生社团应该为非法人社团,社团章程的制定应该具有严格的程序,以理顺其内部和外部法律关系。只有通过树立法治观念,完善相关立法,才能逐步实现高校学生社团管理法治化。  相似文献   

12.
邢晶晶 《法制与社会》2011,(25):273-274
高校学生社团是高校校园文化的重要组成形式,是学生行使结社权的主要方式。作为各高校课堂教育的延伸和补充,学生社团在学生的学习和生活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然而,学生社团在建设、管理和运行上存在诸多问题,例如社团管理无章可循、社团经费极度缺乏且管理、使用不合理、社团法律地位、法律关系以及法律责任模糊等等。笔者拟通过对上述问题的研究分析,提出可行性建议以促进高校学生社团的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13.
自治区自治条例是由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依照宪法、立法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制定的,关于在自治区内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基本制度的规范性法律文件.自治区自治条例是一种特别的立法授权,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自治区自治条例追求平等的、正义的和可持续发展的价值理念,法律规定了自治区自治条例的立法变通权.必须从法律体系上弄清楚自治区自治条例与单行条例、变通规定、补充规定,以及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政府部门规章的关系.  相似文献   

14.
马岭 《北方法学》2009,3(2):18-27
社团成员的权利是每一个成员在其团体内享有的对本社团事务的参与权;社团的权利主要表现为法人的权利,它既是相对于国家权力、也是相对于其他社团权利和其他公民权利(以及人权)而存在的。社团的权力不同于社团的权利,是对内而非对外的,其来源主要是法律授权和结社者的构建。社团权力具有私权力的特点,它比国家权力距离个人更近,但其强制性相对淡化。社团的责任源于社团的权力,不行使权力或权力行使不到位都要承担相应的责任。社团权力应当保障其成员的权利而不应压制其权利,社团领导人应该有引领其成员的作用和能力,他们之间的关系主要是权力与权利的关系。  相似文献   

15.
在我国,行政机关的抽象行政行为严重侵害相对人合法权益的情况屡见不鲜(因为行政立法对社会的影响最广、最大),但《行政诉讼法》仅规定了行政相对人可以对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宪法仅规定了法律法规的备案审查制度;立法法对抽象行政行为的审查也仅局限于审查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 、自治条例与单行条例 、规章。因此,我们可以说,我国法律没有具体规定对抽象行政行为的审查程序,也没有规定对行政机关的其他抽象行政行为(指除制定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与规定以外的抽象行政行为。下同)的审查制度…  相似文献   

16.
论法院对规章以下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审查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法院审查规章以下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理由。首先,我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法院必须对人大负责并报告工作,对法律的违宪审查没有可能性。但是,法院对行政机关的抽象行政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进行审查具有可能性,因为人民法院和行政机关都同时时权力机关负责,他们之间除相互配合外,还互相制约,对抽象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就是这种制约的具体表现形式之一。其次,法院有资格审查规章以下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是《行政诉讼法》的暗示。该法第53条规定中的“参照”一词意味着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时可有务件地依据规章,对于合法的规章可以适用,实际上确立了人民法院对行政规章的司法审查权。这定论表明法院对规章以下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享有司法审查权。该法第32条关于“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意味着人民法院在  相似文献   

17.
黄建军 《行政与法》2006,3(1):95-97
中国社团立法对于加强社团的登记管理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总体来讲还不能完全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现行的社团立法在指导思想、法律位阶、双重管理体制、社团设立的法律制度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对结社自由限制过于严格。为了更有效地保障宪法的结社自由权利,维护社会秩序,需要对现行的社团立法进行变革,在结社自由的保障与限制之间实现平衡。  相似文献   

18.
行政诉讼的基本原则是指经过实践积累和理论归纳,在行政诉讼的全过程中起指导作用,要求所有行政诉讼法律关系主体予以遵守,反映行政诉讼性质和价值理念并为行政诉讼所特有的基本准则。主张行政诉讼的基本原则具有法定性、强制性和涵纳性的观点是站不住脚的,行政诉讼的基本原则具有内容的根本性、效力的始终性和地位的特殊性等三方面的属性。基本原则受行政诉讼性质、行政诉讼法律关系和立法目的的制约。我国行政诉讼制度体现了司法最终解决原则、司法审查有限原则和职权主义原则,合法性审查原则是司法审查有限原则在审理阶段的具体原则,保障诉讼权利原则不是行政诉讼所特有的原则。  相似文献   

19.
我国社团立法的现状与展望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我国社团立法虽已取得一定成就 ,但因存在立法思想有所偏差、立法滞后于社会现实、立法的权威严重受政策左右以及立法层次较低等问题 ,社团畸形发展 ;完善社团立法不仅是经济发展提出的挑战 ,而且是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精神文明 ,甚或规范海外社团的活动的迫切要求 ;应当以社团与国家之间的和谐为指导思想 ,循序渐进地建立有机统一、多层次的社团法律制度 ,并注意完善鼓励和支持社团发展的配套制度。  相似文献   

20.
地方政府规章的法律效力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行政诉讼法》的出台,将规章置于一种微妙的境地,即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时,将规章作为参照,还是作为依据?为使规章摆脱“两难”境地,必须确定规章的法律属性,将规章纳入司法审查的范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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