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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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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政法学刊》2019,(5):51-57
在大湾区的整体融合中,必须法治先行,只有解决区域法治冲突才能从根本上解决粤港澳协调发展的瓶颈问题,让大湾区成为我国新的经济引擎,带动国家区域发展。在面对一个国家、两种制度、三种法律体系,且地方主体权限不同及经济互补性减弱的情况下,需要借鉴国内外先进的区域协同立法经验,从立法协同方面进行制度设计与探索。坚持"一国两制"、以经济发展为主导、"求同存特"等原则。在立法协同路径上,通过建立立法协调机构到制定统一的"示范法",逐步开展与仲裁一起稳步推进,为将来台湾地区的回归及与内地的协调发展提供可借鉴的经验。  相似文献   

2.
区域协调发展立法的观念转换与制度创新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区域协调发展是关系中国现代化前途的两大问题之一,是科学发展观在我国区域发展中的具体体现,同时也是我们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一环。在法治社会,区域协调发展能否实现关键取决于有无完善的法律制度。因此,借鉴发达国家在区域发展中成功的立法经验,注意提炼此类法律制度的特性,并结合我国的国情构建促进我国区域协调发展的法律体系———一个由区域协调发展的基本法、落后地区(西部)开发法及特别政策措施法等不同的法律规范构成的体系,对我国未来的发展尤为重要。  相似文献   

3.
张守文 《当代法学》2021,35(5):99-109
在国家区域协调发展的总体战略中,区域协同发展具有重要地位,其基本目标和重要路径,是在"区域差异化"的基础上,推进"区域一体化".由于区域协同是典型的"发展问题",而经济法是重要的"发展促进法",因而应通过经济法的调整实现对区域协同发展的有效促进.为此,有必要基于"差异化一一体化"的分析框架,从经济法的视角,解析区域协同发展涉及的纵横关系以及区域与政府、区域与城市等"重要关系";在此基础上,应结合区域协同规划的制定,以及市场一体化、产业一体化和制度一体化等"重点领域"的问题,探讨如何运用经济法的相关制度促进区域协同发展,并揭示其中涉及的法治问题.这既有助于促进区域经济和整体经济的发展,推动区域经济法治建设,也有助于丰富区域协同发展理论,完善相关经济法理论,并推进"发展法学"的发展.  相似文献   

4.
"区域"概念由来已久,这是一个内涵丰富、外延广泛、涉及诸多学科的多层面的综合性概念。法学视野中的"区域"概念,就主权国家范围内的区域现象而言,蕴含着两个层面的含义,意即一定行政区划中的地域空间单元和跨行政区划的地域空间单元的有机集合体。由此,"区域法治"不仅指主权国家范围内基于特定行政辖区的依法治理活动,而且指基于跨行政辖区的协同治理活动,因而内在地包含着"区域法制"的概念要素。在当代中国,区域法治是与国家法治相对而言的,是国家法治发展的有机组成部分,体现了国家主权统一性的核心要义,构成了单一制国家结构体制条件下的区域社会治理权力或治权的实践载体,根本不存在"以国家主权二元论为基础"的区域法治发展。因之,"区域"与"法治"在逻辑、历史与现实意义上是完全能够自洽的。此外,区域法治与地方法治这两个概念虽然具有相通的意蕴,但是"区域法治"概念致力于引入空间变量因素,展示区域法治发展进程中的丰富多样的空间结构关系,藉以揭示区域法治发展现象的内在逻辑与运行机理。所以,我们有足够的理由去发展"区域法治"概念,丰富中国法治话语体系,以期回应变革时代的法治中国进程的理论呼唤。  相似文献   

5.
近年来,我国加大了对区域经济发展的调控力度,体现出区域经济发展问题的紧迫性和重要性。文章在分析区域经济发展不协调发展的现状和根源的基础上,辨析了区域经济发展与宏观经济调控的关系,就我国区域经济发展中的宏观调控法制建设所涉及的合理确定宏观调控法与区域经济调控法的界限,制定《区域经济宏观协调法》及其一系列配套法律,健全经济落后地区的投资法律机制,建立健全具有权威性的区域经济发展宏观调控机构等问题进行了探讨,提出了自己的观点。  相似文献   

6.
区域协调发展是区域一体化的客观要求,也是国家区域发展战略的时代顺应。但是,区域协调发展面临市场体制不成熟、行政区行政等诸多制度障碍,两者皆指向行政区不当行政,后者直接阻碍区域一体化的发展,也对区域协调发展构成直接的制约因素。因此,突破行政区经济藩篱、纠正行政区不当行政的根本出路在于加强区域府际合作,这是破解区域协调发展制度障碍的最为重要的抓手,而加强区域利益法制协调则是区域协调发展的关键点。  相似文献   

7.
统筹区域协调发展之生态补偿机制建构创新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区域经济合作在于统筹区域经济、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构建区域生态补偿机制是其重要保障,而科学的区域生态补偿机制,重在通过转移支付合理“弥补”生态功能区牺牲的利益而促使其生态保护与科学发展。构建区域生态补偿机制的现实难题,主要是同我国现行体制相关的诸多问题的综合表征,其基础依托在于法律制度、政策机制、组织体系之三个方面,其中立法创制与政策创新是关键。相关实践昭示,当前既要克服生态补偿立法上的缺陷,又要把握主体功能区规划实施的契机,推动以财政转移支付为主导的政府补偿政策机制的完善创新。  相似文献   

8.
论区域经济发展中的软法之治——以包容性发展为视角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软法之治是解决我国区域经济法制发展滞后问题的有效制度方案之一。区域经济发展中的软法在结构、功能与效力等方面有其自身的内在规律。在区域经济发展领域,软法与硬法之间所形成的制度包容性发展乃是区域经济包容性发展的题中之义。在法治语境下,区域经济软法在融入法治的过程中需要在价值取向上秉持善治的旨归,在实施依据上彰显制度的包容,在完善路径上顺应法治的嬗变。  相似文献   

9.
区域协调发展是指从统揽全局的高度出发,通过建立健全区域间相互促进、优势互补的互动机制,实现不同区域协调发展和城乡统筹发展的发展战略。如何形成区域协调发展的有效体系,这不仅仅是重大的经济问题,亦是重大的政治问题、社会问题和国家安全问题,需要在政治、经济和法律等众多方面形成一整套完善的制度保障和规制。本文拟以中部发展为视角,从法律规制角度对区域协调发展理论进行分析,希望对区域协调发展体系的完善有所助益。  相似文献   

10.
《政法学刊》2021,(5):60-68
法治建设先导区域指在国家法治发展进程中,某些区域先行取得法治建设的重要进展所形成的具有先导或示范意义的法治区域,是我国法治建设的一种崭新探索。不能简单地认为法治建设先导区域是传统的政府推进型法治,法治建设先导区域形成的根本原因在于区域社会经济生活的先行,是法治发展对于社会现实的客观反映。无论从理论上而言,还是从实践中来看,法治建设先导区域概念本身都体现出鲜明的法治社会内涵。并且,法治建设先导区域的型构必须将法治社会作为重要抓手和实践路径,在实现了法治社会的前提条件下理解法治建设先导区域,通过多元社会力量的发挥实现区域法治的先行。  相似文献   

11.
王丽娜 《行政与法》2009,(11):48-51
如何通过区域经济发展中的政府协调与合作来促进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已经成为关系国家经济发展战略的重大问题。中部地区在我国区域整体格局中具有独特的战略地位,发展中部地区经济,是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必然选择。因此,实现中部地区协调发展,必须构建区域协调发展法律机制;确立协调原则,建立协调机构,完善运行机理。  相似文献   

12.
从法治中国视阈下审视区域法治研究,区域法治在内涵上包括国际性区域法治、大中华范围内区域法治、中国大陆地区区域法治。其中中国大陆地区区域法治又可分为准区域法治、关联性区域法治和综合性区域法治。区域法治研究应该是区域法治建设的当然随行,并且区域法治又是法治中国建设的有机组成部分。区域法治建设丰富法治中国建设内涵,只有在区域法治实践中才能逐渐总结和提炼出法治中国制度形态。区域法治建设则是法治中国建设的实践基础和现实载体,是法治中国的着眼点和落脚点。而与此同时,法治中国建设又为区域法治建设提供合法性基础和方向性指引,并将区域法治经验和成果整合在法治中国建设的框架中来。为此,需要法治中国视阈下推进区域法治建设。在此过程中需要建立和健全区域开发和发展法律体系;应加强各省、市、区之间的立法、执法和司法协调与合作;必须多方面地营造区域开发和发展良好的法治环境、社会环境、投资环境。  相似文献   

13.
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是全世界普遍存在的问题,也是各国政府宏观调控的一个重要目标。美国、日本是世界上最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但仍然存在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问题,为此,美国和日本政府采取了多项措施,制定区域经济政策,以缩小区域发展差距。借鉴美国、日本的成功经验,对促进我国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4.
区域贸易协定是区域经济一体化的重要推手和制度保障。区域贸易协定的迅猛发展对全球经济和政治进程以及国际贸易法治都具有深远的影响。区域贸易协定发展的动因是多元的,每种动因的现实表现则又是多样的。完备而有效的国际贸易法治,不仅在于规则本身的公平合理和精细,还要求各国重视影响规则制定和实施的政治及其他因素。  相似文献   

15.
推进区域法治发展,这是中国法制现代化进程中的一项重大议程。一般来说,区域包括全球意义上的区域和国家层面的区域,后者是指主权国家范围内以特定的行政管辖层级为基础的地区单元,或者是以一定地缘关系为纽带而形成的若干行政管辖层级的地区单元的集合体,因而构成了本文的讨论范围。区域法治发展是国家法治发展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国家法治发展在主权国家的特定空间范围内的具体实现。国家层面的区域法治发展研究的方法论,是一个多层次的有机系统,这里主要从法哲学方法论意义上加以研究。马克思提出的"多样性统一"的概念命题,为我们研究区域法治发展问题提供了有益的启示:区域法治发展既是一个"自然的历史过程",具有内在的统一性,又具有鲜明的多样性的品格,进而呈现多样性统一的运动样式。"个别化的方法原则",这是从黑格尔到19世纪德国世俗历史主义的思想流变进程中逐渐形成的方法论准则,在马克斯·韦伯那里达到了集大成。批判地改造并运用个别化的分析原则,有助于我们发现区域法治发展现象的内在奥秘。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拟应妥当地处理好整体性与个体性的关系;揭示和概括个体行动的本质性关系;努力探索个体性行动的因果性联系;从现实中升华并形成思维类型;对研究对象展开具体的历史性的分析;高度重视价值基础和价值评价的特殊意义。  相似文献   

16.
应开展区域法治研究--以西部开发法治研究为视角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文正邦 《法学》2005,(12):83-90
区域法治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中的一个崭新的法治形态,开展区域法治研究是区域科学发展的题中应有之义,并有“区域经济”、“区域政治”、“区域行政”等方面研究的前导和佐证。深化西部区域法治建设必然要求开展西部开发法治的建设和研究,从而可以使依法治国方略、西部开发战略、可持续发展战略及科学发展观有机地结合在一起。本文特对此重要问题作一全新的探索。  相似文献   

17.
区域经济一体化,我国传统区域发展模式的困境,坚持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共同要求我国实行区域的协调发展。国外有关区域协调立法的的研究表明区域发展是在中央政府的主导下,通过构建以区域协调发展基本法为首的多层次立法体系来实现区域的协调发展。区域的发展要求法律的协调,而法律协调机制的建立又会成为经济发展的有力保障与动力来源。  相似文献   

18.
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的几个立法问题   总被引:10,自引:0,他引:10  
李林 《法学》2005,(9):3-8
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以法律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标志着中国的立法(法治)进入了一个全面发展的新阶段。以立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方面,应当树立全面协调发展的立法观念,统筹经济立法与社会立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与经济社会权利保障,统筹经济社会立法与整个法律体系的协调发展,统筹经济社会立法与法律实施。  相似文献   

19.
区域法治发展的概念忽略了法治与主权的关系,在逻辑上不能自洽,区域的范围也难以准确划定,而且概念内涵也无法与地方法治进行有效区分。目前区域法治的研究带有强烈的问题导向,但无论是发展意义上的区域法治,还是协调意义上的区域法治,抑或是地方法治意义上的区域法治,都没有能够在法学视角下把握区域问题的本质。区域问题集中在区域合作、区域竞争和跨域公共事务治理等三个领域,它表明以地方政府为主体的区域关系事实上已经处于紊乱状态。因此,需要从中央立法、地方联合立法、区域行政和区域纠纷解决等四个方面加快区域法制建设。  相似文献   

20.
泛珠三角经济区的建立是我国区域经济发展中的一种制度创新。本文主要从政策价值取向、经济关系发展、区域经济演进历史、参与各方意愿、参与者地位、外部关系、影响范围、相互作用方式、微观活动基础等方面分析了泛珠三角经济区建构的基本特点,研究和把握其基本特点,有助于推动区域经济的科学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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