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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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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故意杀人犯罪伴随行为,是指犯罪人在故意杀人犯罪过程中针对被害人实施的,除故意杀人行为以外的其他违法行为。具体来讲,这个概念包含三层含义:  相似文献   

2.
崔征 《法制与社会》2010,(12):61-62
罗纳德·奥普斯欲借父之手杀害其母,反将恰巧跳楼自杀的本人杀死的美国奇案曾震惊世界,罗纳德·奥普斯最终被认定为自杀。若将案件置于中国法律制度下重新审视会得出不同的结论:其跳楼行为构成自杀既遂,其“借枪杀人”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未遂。本文认为分析他杀故意下的自杀行为的性质,关键是判断行为人行为的个数,进而把他杀故意下的自杀行为分为两种不同类型。  相似文献   

3.
常铮 《法律与生活》2010,(11):19-20
公民的生命权是行使其他权利的前提和基础。但在生活中,有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杀人行为,还有“自杀”,甚至“相约自杀”的行为。  相似文献   

4.
从王斌余案分析死刑适用及故意杀人罪的量刑,真的是故意杀人了就要被判处死刑吗?本人从王斌余的量刑情节分析其是否真的应该被判处死刑,以及王斌余犯罪的个人原因和社会原因。  相似文献   

5.
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罪的一种。我国《刑法》第232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杀人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就构成故意杀人罪。司法实践中,要认定行为人的故意内容是伤害还是杀人。应遵循主客观相一致的原则,查明案件的全部事实,从行为人与被害人的关系,案件的起因、过程、结果、作案的手段、使用的工具、打击的部位、强度、作案的时间、地点、环境条件、行为人作案前后的表现等方面入手,进行综合分析、判断。本文结合具体案例简要分析了故意杀人罪。  相似文献   

6.
当某一故意杀人犯罪发生时,侦查机关的第一要务是准确判定案件属性。其中确定案件是否属于系列杀人犯罪可谓重中之重,因为这既关涉到案件能否得以及时、准确侦破,又关乎司法公正。为便于侦查机关准确判别某一故意杀人是否属于系列杀人犯罪,兹在明确界定系列杀人犯罪概念基础上,通过聚类分析、方差分析、二元逻辑回归分析等方法创建系列杀人犯罪分类模型和回归模型。依据系列杀人犯罪分类模型,侦查机关可初步基于犯罪地是否偏僻、被害人尸体是否在犯罪现场、凶犯除故意杀人是否还有抢劫、是否有犯罪前科等四个方面直观判定某一故意杀人是否为系列杀人犯罪;依据系列杀人犯罪回归模型,侦查机关可精准计算出某一故意杀人为系列杀人犯罪的概率值。分类模型的直观性和回归模型的精准性为侦查机关判别故意杀人犯罪案件属性提供了一个可具体测量的科学依据。  相似文献   

7.
论点辑要     
《中国审判》2009,(6):59-61
《在我看来,处在侦查阶段的邓玉娇刺死政府工作人员一案,能否客观公正地依法推进办案进程,关键问题不在于警方的“涉嫌故意杀人”的初步定性,而在于警方是否充分注意到邓玉娇刺杀官员的具体背景,正确认识到官员前期行为与行刺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特别是正确判断官员前期行为的性质。因为这些具体情节都将直接关系到邓玉娇的行为是否正当防卫,即使排除了正当防卫的可能性,这些情节也将直接影响法院量刑的轻重。  相似文献   

8.
《现代法学》2019,(2):196-209
在适用《刑法》第232条故意杀人罪之规定时,传统观点一直坚持两项原则:一是故意杀人行为仅限于正犯行为;二是故意杀人的行为对象是他人的生命。在涉及对自杀参与行为的评价时,这两项原则已被放弃。然而,放弃第一项原则,会导致刑法规范体系的矛盾和评价冲突;放弃第二项原则,同样会导致评价冲突。因此,在评价自杀参与行为性质时,传统的两项原则仍应被坚持。从人格主义法益观的视角看,自杀剥夺了继续形成中的人格的生命,故而属于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基于共犯从属性原则,自杀参与行为也构成故意杀人罪;参与他人自杀的行为的不法较轻和存在共犯量刑的特殊规定,是自杀参与行为得以减免处罚的根据;安乐死和尊严死存在被正当化的余地;阻止他人自杀的行为不是正当防卫而应是紧急避险。  相似文献   

9.
王睿  王延增 《法制与社会》2010,(12):138-140
酌定量刑情节在死刑案件中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本文以故意杀人犯罪为视角,从一般应当从轻和一般应当从重两个方面进行深入的研究分析,并提出了多个酌定量刑情节竞合的适用原则。  相似文献   

10.
王海燕 《政法学刊》2008,25(4):75-78
性变态系列杀人犯罪是系列杀人犯罪的一种,社会危害极其严重。根据性变态的心理和行为特征将其分为两类,不具有暴力攻击倾向的情景性自我满足型性变态和具有暴力攻击倾向的实质性非自我满足型性变态。厘清不同性变态类型的心理满足情景、行为方式、是否具有暴力攻击性等特征是确定案件性质、勾画犯罪人特征、划定重点侦查对象的可靠依据。  相似文献   

11.
故意伤害罪与故意杀人罪的区别.一般来说,二罪并不难区分,但当碰到故意杀人未遂造成伤害或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两种情况时,二罪易产生混淆.要把握二罪的主要区别在于行为人是否以非法剥夺他人生命为故意内容.如果行为人无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而只有伤害他人健康的故意,即使客观上行为导致了他人的死亡,也只能以故意伤害罪致死认定;如果行为人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即使其行为没有造成他人死亡的结果,也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司法实践中,要认定行为人的故意内容是伤害还是杀人,应遵循主客观相一致的原则,查明案件的全部事实,从行为人与被害人的关系,案件的起因、过程、结果、作案的手段、使用的工具、打击的部位、强度、作案的时间、地点、环境条件、行为人作案前后的表现等方面入手,进行综合分析、判断.本文结合具体案例简要探讨了故意伤害罪与故意杀人罪的区别.  相似文献   

12.
王利荣 《法学研究》2009,(2):98-106
确立量刑基准旨在厘清量刑步骤和常见规则。个罪基准刑的确定应当以司法解释、法院量刑指导意见中类型化经验和指导性案例中具体经验为基础;基准刑对应的基准事实应是既遂状态下反映该罪特有手段或者实害程度的事实;基准刑即使重合于法定刑中间线也不宜确立中线论的指导地位。选择确立常见犯罪的量刑基准不仅是回应现实需要,借此划分等重线,还能避免因过度技术化而反受其累。  相似文献   

13.
我国刑法典对于故意杀人罪的条文设置比较简单,虽然有一定的现实适应性,但是由于故意杀人罪的行为类型复杂,侵犯的法益较多,我国应参照古今中外对故意杀人罪的条文设置,根据故意杀人行为侵犯不同类型法益,规定更为具体的故意杀人罪名,从而为现实司法提供更好的操作指南。  相似文献   

14.
王军有 《法制与社会》2010,(15):294-294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了“故意杀人罪”的量刑,具体刑罚为“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由此可见故意杀人罪的量刑是较重的,在刑法理论上,通过对犯罪嫌疑人故意的“直接”与“间接’的区分,往往直接影响到对其最后量刑的轻重。  相似文献   

15.
杀人后自杀案件分为两类:一是因心理扭曲、发泄私愤、报复社会而杀害无关人员的案件;二是因矛盾纠纷而杀害明确关系人的案件。前一类案件因作案动机明确、多发于公共场所、目击证人多,调查取证的难度较小。实际工作中,后一类案件比较常见。由于作案人死亡、目的动机难以明确、缺乏目击证人等原因,直接证据缺乏,甚至在个别案件中可能出现受害人与加害人直接接触的证据都无法确定的状况。作者通过收集2000年以来发生在某市的17件杀人后自杀(已遂)案件的证据资料,对其认定过程进行分析和回顾,探讨构建证据体系的基本原则。  相似文献   

16.
故意杀人罪是死刑适用最为集中的一个罪名,侵犯的是刑法保护的最重要的法益。规范认定该罪的"情节较轻"有助于限制死刑的适用。我国刑法未规定故意杀人罪"情节较轻"的具体标准。因为在一般情形下法定刑的幅度往往与量刑情节无关,所以在司法实践中,对于什么情形属于"情节较轻"的标准也比较模糊,导致了量刑畸重畸轻的情况。"情节较轻"认定的标准是:行为人必须具有法定减轻的情节;行为人实施杀人的手段不是特别残忍;行为人是基于可宽恕的动机实施杀人行为;从行为人的认罪以及悔罪态度上分析可以得出再犯可能性较小;从法律效果的角度考量,从轻处罚可以达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相似文献   

17.
李鹏  王莉 《中国检察官》2010,(18):17-19
绑架罪可以包括故意杀人、勒索财物两个主观故意和客观行为,对于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直接杀害被害人后再向其亲属勒索财物的非典型性绑架行为,认定上应紧密结合绑架罪的主观目的和客观行为特征。  相似文献   

18.
郑远宏 《中国检察官》2001,(6):30-30,32
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是一种最严重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故意杀人罪是较为复杂的罪种之—。对之进行理论上的深入研讨,将有助于司法实践中正确地定罪量刑提高办案质量。 一、间接故意杀人与故意伤害致死的界限 二者区别的关键是故意的内容不同。间接故意杀人者认识到自己的行为会剥夺他人的生命,且放任这种危害结果的发生,即具有杀人的故意,故意伤害致  相似文献   

19.
张杰 《天津检察》2009,(1):39-40
《刑法》第17条二款规定了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人承担刑事责任的范围。对于这一规定主要有以下三种理解①:观点一,把该款规定的内容限定为法律明文规定的八种罪名范围内,从而把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以及武装叛乱罪中的故意杀人和绑架过程中的故意杀人等排斥在外:  相似文献   

20.
罪状与法定刑的立法完善新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罪状与法定刑的立法完善新议陈殿福罪状与法定刑是刑法典的核心内容之一,是定罪量刑的直接依据,因此,其立法科学与否,直接关系到定罪量刑的准确性。多年的刑事司法实践,一方面证明我国刑法关于罪状及法定刑立法的科学性,另一方面也表明其存在着不足之处。本文试就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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