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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6 毫秒
1.
铁路部门对列车晚点这一违约行为承担过错赔偿责任而非传统的严格责任能够降低社会成本,从而增加社会收益,进而有利于实现社会福利的最大化。汉德过失公式为我们构建合理的列车晚点赔偿制度提供了一种新思路,可以使列车晚点给旅客所造成的损害得到合理、理性的防治。这样的制度安排符合效率要求,但它并不违背公平,因为受益者不仅是铁路部门,乘客在足够长的时期内也能从过错责任体制下获益,同时铁路部门也从中避免了不必要的过度的预防成本的追加,实现了铁路部门与乘客的双赢。只要能使社会福利最大化,就在更高层次上和更大意义上实现了公平。  相似文献   

2.
列车晚点在我国是个很普遍的问题,而其赔偿制度则是一个空白。本文通过传统民法和法律经济学的对比分析,希望能够得出既有效率又不失公正的结论,以促进我国在这一问题上的进步。  相似文献   

3.
债权人代位权异点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债权人代位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所确定的保护债权人利益,保障债权实现的有效手段。债权人代位权应定性为救济权,即因基础权利受到侵害、妨害或有侵害、妨害之虞时产生的援助基础权利的权利,它相对的权利为原权,即受到救济权援助的基础权利。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诉讼是诉的合并的一种新形式,次债务人在诉讼中的诉讼地位具有单一性,而债权人与债务人的诉讼地位则具有双重性和多样性。在代位权诉讼中,各方当事人均代表自己的利益参加诉讼,法律应对各方当事人的利益作一公平而合乎法理的保护选择。  相似文献   

4.
方圆 《公民与法治》2011,(19):50-50
“7·23”温州动车追尾事故再次将“铁老大”推向了舆论的风口浪尖.国人对“铁老大”质疑、批评之强烈前所未有。一票难求,站票、挤票与坐票同价.乘客晚点不退票、火车晚点只道歉……“铁老大”饱受诟病,其问题之多。也许几天几夜也说不完。  相似文献   

5.
同价不同服务、火车晚点得不到损害赔偿、退票的规定显失公平等问题是铁路客运合同存在的几个主要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已经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制约了铁路运输经济的发展。要改变现状,就必须放开铁路运输市场,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引导铁路运输企业进行完全的市场竞争。并且要及时修改和完善《铁路法》,把晚点赔偿责任等纳入立法体系,使《铁路法》在保障公共运输安全的同时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6.
我国公司法修改后的公司合并规则探寻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新《公司法》的公司合并制度进一步强化对中小股东和债权人权益保护。公司对已知的债权人应当进行个别通知,要建立规范的公告制度,并强调任何在通知或公告中为债权人设定答复义务或以此限制债权人清偿权利的做法都是违法无效的。未到期的债权人在举证证明其清偿利益因公司合并而确实受到损害时应有权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并主张在合并公司不履行告知义务或不履行清偿、担保义务时,立法应当规定对违法行为负有责任的合并公司各方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对债权人因公司合并而受到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保障善意第三人利益及社会利益。  相似文献   

7.
2005年2月17日深夜,由上海开往南京西的T722次城际列车晚点近3个小时才到站,引起乘客强烈不满,其中14名乘客拒绝下车,要求铁路方面道歉、退票、赔偿。在对峙了近5个小时后,南京列车段的工作人员给这些乘客每人支付了200元的误餐费和交通费,并派专车把他们送回家中,才化解了这一纠纷。但铁路方面事后却表示,给乘客补偿是违反规定的,“这个口子一开,势必给铁路部门工作造成被动”。  相似文献   

8.
将“被执行人企业职工的安置”列入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清偿顺序的客观内涵是,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人的权益与作为债务人企业的职工的生存权益进行协调,在优先满足债务人职工生存权益的基础上,再按照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人权益内容进行利益上的分配。从经济的角度看,它是一种利益分配的方式,属于社会利益的再分配。它可将债权人和无力清偿到期  相似文献   

9.
财产继承中债权人权利的保护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债权人权利保护问题是继承法律制度中一个重要问题,它不仅涉及继承人及债权人的经济利益,而且关乎社会经济秩序的稳定,因此,各国继承法均用大量条文规范这一问题,以防继承人利用有利地位侵害债权人利益。我国《继承法》亦有规定,不过仅规定了有限责任继承原则,关于如何确定遗产范围以及继承人侵害债权人利益时债权人应如何应对等一系列问题则无明文规定,本文拟就我国财产继承中如何保护债权人权利问题谈些认识,以期对《继承法》的修改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0.
《政法学刊》2015,(1):35-40
2014年3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施行以来,公司资本信用大幅弱化,直接危及债权人利益。分公司民事责任能力是保障债权人利益的重要一环,但相关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均存在重大缺陷。《公司法》确定的分公司"无责任能力说",对债权人的保护严重不足;相关司法解释确立的公司"补充责任说",只是优先保护公司,严重背离了其优先保护债权人的本意。从实现股东与债权人利益保护平衡的角度衡量,认为在资本信用弱化背景下应当加强贯彻优先保护债权人的价值取向,由公司对分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相似文献   

11.
在我国,人们对火车晚点多年来司空见惯,铁路部门因旅客列车晚点而被告上法庭更是闻所未闻。然而,这一沉寂在去年7月13日终于被打破。是日,大连市衡平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某从沈阳乘坐48次旅客特快列车抵达大连站时,因列车晚到2个多小时,而向大连铁路运输法院状告...  相似文献   

12.
破产法重整制度能够平衡各方当事人的利益,使资不抵债的企业免于破产宣告,避免公司解体可能造成的社会动荡,因此受到了各国的普遍重视成为各国破产法改革运动的一大热点。但是破产法重整制度的设计仍然不能偏离对债权人利益的保护而走向保护债务人和挽救企业的极端。本文由破产法重整制度的理论背景引申,讨论了在破产法重整制度下对债权人和债务人利益保护的冲突,以及该冲突在我国现行破产法下的体现和危害。  相似文献   

13.
铁路客运服务霸王规则终结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邓之南 《法人》2005,(3):80-81
不管铁路部门是否愿意面对和承认,列车晚点的赔偿问题已经提上桌面,这条铁老大的服务霸王规则行将终结。  相似文献   

14.
杨悦 《人民司法》2012,(1):96-98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破产案件审理中也面临着许多新的问题,2006年修订的企业破产法为破产案件的审理创立了全新的审判思维。破产程序需要最大化地保护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实现利益的公平与协调。债权清收直接关系到可分配财产的变现和给付,关系到破产债权人的利益能否得到充分的保护,关系到破产企业自身合法权益的保护,在实践中也是各方当事人最为关注的一个问题。在以往的审判实践中,往往更多地关注破产债权的数额及债权人利益的保护,对于破产企业,人们更关注的是作为资不抵债主体的破产企业的债务情况和其既有资本现状,对破产企业自身债权的重视程度不够,对于一些需要通过清收程序重获  相似文献   

15.
在建工程抵押是我国《物权法》确认的重要担保物权制度,但由于在建工程抵押实践中往往涉及到在建工程之建设单位、施工单位、银行债权人、普通债权人和预购人等多方主体,存在不同程度的利益交叉与冲突,如何平衡各方主体的利益关系,实为理论及司法实务界必须正视的重大问题。  相似文献   

16.
不管铁路部门是否愿意面对和承认,列车晚点的赔偿问题已经提上桌面,这条铁老大的服务霸王规则行将终结  相似文献   

17.
破产债权人的利益保护是破产过程中亟待解决的问题,债权人的损害救济又是破产法中债权人利益保护的重要内容。笔者认为,实现债权人的损害救济,应追究破产管理人的民事责任,形成相应的监督机制,从而加强对破产债权人利益的保护。  相似文献   

18.
即使执行名义本身不具备既判力或调解确定效,可以直接诉诸强制执行的债权人因丧失另行取得执行名义的必要性,其所提起的给付之诉通常缺乏诉的利益.债权人在公证债权文书丧失执行力之前不具备提起诉讼的必要性,但债务人在执行力解除之前仍存在着提起诉讼的利益.公证债权文书确定不能进入或者已经退出强制执行程序的,债权人具备针对公证债权提起给付之诉的利益,但不得再围绕着公证债权文书的执行力提起确认之诉.拒不出具执行证书的公证机关应当出具《不予出具执行证书的决定》,否则,债权人可以向司法行政机关申诉或者在申请法院调取证据的基础上,针对执行债权提起给付之诉,但不能请求法院判决责令公证机构出具执行证书.  相似文献   

19.
破产债权人的利益保护是破产过程中亟待解决的问题,债权人的损害救济又是破产法中债权人利益保护的重要内容。笔者认为,实现债权人的损害救济,应追究破产管理人的民事责任,形成相应的监督机制,从而加强对破产债权人利益的保护。  相似文献   

20.
公司股东与公司债权人是与公司最为关注的两类利益群体,我国公司法对股东的权利与法律地位有着充分的规定,但公司债权人的保护则缺乏积极、有效的手段。针对时下公司债权人利益的保护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本文从公司债权人的概述出发,在探讨我国公司法关于债权人利益保护现状的基础上,提出了解决公司债权人利益保护的一些个人看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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