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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 毫秒
1.
信息技术在刑罚信息处理中的应用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信息技术的研究和运用己渗透到各个领域,针对WWW上的“海量”Web数据进行收集、加工,并通过一个元搜索引擎向特定用户群体提供信息服务,使用户可以使用基于关键词的检索、目录式检索以及信息推送服务。元搜索引擎提供了统一的访问服务,提高了检索的有效性,提高了检索的查准率和查全率,并运用文档聚类方法对搜索引擎的返回结果进行快速分类,为用户提供一个友好的信息检索交互界面,通过用户的行为反应探视用户的兴趣,动态调整聚类结果,帮助用户快速检索到相关信息。  相似文献   

2.
葛志群 《法制与社会》2012,(10):275-276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发展,互联网成为人们生活的必需品.伴随着2001年第一起人肉搜索事件的出现,人肉搜索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传播起来,人肉搜索引擎也由此被人们熟知,并熟练使用.随着熟练程度的增加,人们使用人肉搜索引擎的形式也不再局限于简单的信息的搜索,人肉搜索壮大为群体网络社会活动.在人肉搜索引擎发展的过程中,出现了一系列的人肉搜索事件,在其事件的背后也反映了一定的法律问题.本文就人肉搜索引擎使用背后的法律问题进行探析.  相似文献   

3.
黄武双 《知识产权》2007,17(5):16-23
互联网搜索引擎在为第三方网站提供推广服务和为网络用户提供检索服务时,如果搜索结果列表中的链接所指向的第三方网站涉嫌侵犯版权,搜索引擎服务商是否应该承担侵权责任?如果要承担法律责任,依据何在?给网络用户和第三方内容服务提供商提供侵权的便利,是否属于帮助侵权?在对搜索引擎工作原理和相关法律规则进行分析后,本文提出了一些不同于当前主流的观点。  相似文献   

4.
■案例刊载于《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10年第8期【案情】原告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度公司)系搜索引擎网站,该网站主要向网络用户提供互联网信息搜索服务。  相似文献   

5.
一、困境:搜索引擎对于公共利益的侵害搜索引擎是一种网络搜索工具,本文所述搜索引擎主要是指对互联网进行开放式搜索的网络服务商①,包括综合类搜索引擎、专业类搜索引擎(如生活类搜索、视频类搜索)等。搜索引擎的兴起主要源于网络普及化,搜索引擎担负着传播信息、促进经济文化发展的使命。  相似文献   

6.
搜索引擎平台作为代表性多边平台对传统反垄断法中相关市场认定等问题提出了新的挑战。各方在探索规制互联网主体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相关问题中提出了搜索中立与搜索偏向原则,也有人提出将搜索引擎平台作为关键设施公开其算法。本文主要讨论搜索中立原则适用于搜索引擎平台的可行性以及关键设施理论在搜索引擎平台规制监管中的作用。最后,本文从中国搜索引擎企业的实践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监管出发,提出一些具体的建议。  相似文献   

7.
搜索引擎系根据网络用户指令自动提供搜索结果的链接,不论是综合搜索还是垂直搜索,一般不认定网络服务提供者应知他人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权利人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如果权利人向网络服务提供者发出的通知无法准确定位到具体侵权信息,网络服务提供者是否要承担法律责任值得进一步研究.  相似文献   

8.
随着互联网的飞速发展,搜索引擎已成为人们利用互联网资源最有效的工具之一,而企业也通过提供优质搜索服务获得丰厚收入。本文分析了搜索服务的价值来源,介绍了搜索引擎和搜索增值服务的典型应用及商业模式,并对搜索引擎产业的发展趋势和商业机会作了展望。  相似文献   

9.
论公民个人隐私权的直接保护和限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正一、信息时代引发隐私权危机近期多家网站用户信息被泄露的事件,引起了互联网管理部门的高度重视。相关事实已由公安机关查明,违法人员已经或将要被依法严肃查处。如今,到处流传的"花5元钱就可以查身份证详细信息"的消息,引发不少消费者对个人信息安全的担忧。①网络的出现,在给人们的生活带来极大便利的同时也引起了网络用户对自身隐私信息的关心。随着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人类的数字化生存日益成为现实。Google、百度等搜索引擎技术一日千里,乃至发展到令人谈虎色变的"人肉搜索"、"网络追杀"等隐私揭露行为。可以说,  相似文献   

10.
韩国是世界上互联网最普及的国家之一,上网人口占总人口的近70%。网络的普及使青少年在日常生活中经常接触和使用互联网,为保护青少年,韩国政府从管理、立法、监督和教育几个方面采取行动,加强对网络的管理。在韩国,各个国内网站都要求申请网站邮箱或聊天账号等的用户填写详细的客户资料,填报真实姓名、住址、身份证号、职业等详细信息。为杜绝虚假信息,网站对每个申请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核实无误后,才提供邮箱或账号。通过这种方式,可以对上网聊天和发送电子邮件的用户真实资料进行备案,防止不法之徒利用虚假信息从事网络犯罪。英国青少年…  相似文献   

11.
<正>视频监控系统是平安城市、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有了相关视频,不等于找到了目标信息,查找视频、分析视频的工作常常会耗费大量的时间和人力。如何在海量视频中更方便、更省力地查找到相关信息呢?随着安防智能化需求越来越强烈,视频检索技术也得到快速发展。在视频检索的应用过程中,用户希望可以快速地从海量的视频录像中,方便地找到一些具有明显特征的人或物。  相似文献   

12.
行为人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删除信息服务,或者明知是虚假信息而有偿提供发布信息等服务,是伴随着互联网快速发展而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此类行为违反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和《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于法有据。利用信息网络实施非法经营活动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删除信息服务,即将在信息网络上的"删帖"行为作为非法牟利手段;一种是明知是虚假信息,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发布信息等服务,它要求行为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所发布的信息为虚假信息。在司法实务中,应准确认定非法经营数额或者违法所得数额。  相似文献   

13.
“WAP搜索”及相关服务著作权侵权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王迁 《知识产权》2012,(1):18-26
搜索引擎在向手机用户提供“WAP搜索”时,会对原网页进行格式转换,以便用户在较小的手机屏幕上浏览网页.这一过程涉及的“临时复制”不产生有独立经济价值的复制件,即使在承认“临时复制”构成复制行为的欧盟,此行为也不构成对复制权的侵权.但刻意将转换后的网页存储在服务器中,并直接向后续手机用户提供的行为,则无法根据“系统缓存避风港”或合理使用的一般规则免责,因此构成直接侵权.由于搜索引擎难以直接证明自己仅提供搜索和即时格式转换,以及没有在服务器中保留转换后的网页,所以法院应在个案中结合“WAP搜索”的技术特征,根据优势证据规则作出判断.  相似文献   

14.
正在互联网的行列中,链接行为是一个让人"又爱又恨"的角色。一方面,网络链接不仅可以增加被链接网页的流量数,为其带来可观的利益收入,同时也节省了互联网用户的检索成本,方便其快捷准确地获取所欲查找的信息。但是,另一方面,随着网络传播技术的发展和商业模式的创新,网络链接也伴随着大量侵权纠纷,一些网络公司"挟渠道以令诸媒",打着创新的名义,却行侵犯版权之实。针对网络链接的双面性,取其利而去其弊才是大智的做法,而如何让网络链接行为在法律的框架内运行则主要取决于版权法的相关规制。  相似文献   

15.
在网络犯罪中,很多的证据是散落在互联网的各个角落,特别是非法言论、虚假信息、传销广告、诈骗信息等。公安机关侦查部门就需要采用特殊手段,收集对案件有法律效力的网络电子证据。面对庞大的互联网信息,人工搜索的方式不仅费时费力,花费的人力物力成本高,而且不能够全面的获取需要的电子证据。运用搜索机器人的方式,建立互联网收集的信息收据库,根据制定的搜索规则,及时的遍历互联网络信息的节点,提取有效的电子证据,为司法实践提供高效全面的数据库查询,有力的打击网络犯罪。  相似文献   

16.
王迁 《知识产权》2009,19(2):3-12
专门用于搜索音频文件的搜索引擎具有"实质性非侵权用途",因此不能仅因为音频搜索引擎目前被多数用户用于搜索侵权歌曲,而认定服务提供者具有主观过错.如果权利人向搜索引擎服务提供者发出的通知中不含有能够合理定位侵权内容的信息,则不能认为服务提供者"应知"侵权内容而要求其断开所有相关链接.在服务提供者并未宣传音频搜索引擎侵权用途的情况下,不能仅以服务提供者没有使用过滤机制,以及其获得了经济利益,而认定其构成引诱侵权.  相似文献   

17.
段娟 《法制与社会》2014,(5):108-109
网络时代,网络信息复杂纷繁,人们大多都依赖网络搜索引擎来获取对自己有用的信息。中文搜索引擎服务提供商百度提供的竞价排名服务所引发的虚假推广链接对人们合法权益造成损害,影响了网络秩序正常发展。本文简要研究了百度竞价排名的性质,以便更好的理解竞价排名,并对其加以规制,引导竞价排名的良性发展。  相似文献   

18.
《北方法学》2019,(3):54-63
搜索引擎的竞价排名行为在带来自身与用户利益"双赢"的背后,也成为了诸多网络犯罪的帮凶,由此中外司法实践已拉开其合法性论证的序幕。竞价排名的巨大社会危害与当前法律监管救济的不足决定了对其进行刑法规制的必要。认为搜索引擎仅是虚假信息传播的"管道"从而可根据技术中立原则游离于刑法规制范围之外,以及其履行了法律规定的审查义务便可"进港避风"从而否定帮助犯责任的观点均不能成立。在肯定刑法规制必要的前提下,基于对搜索引擎广告行为与信息检索服务行为的双重性质界定,现行法下可直接以虚假广告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中的重罪论处,而在与竞价企业刑事责任不协调时则宜依据共犯原理处罚。但为维护网络公众利益和促进商业模式创新,刑法在规制竞价排名时应保持谦抑态度,可通过严格"明知"的司法认定、限定刑法处罚的竞价领域以及确立搜索服务商的从宽处罚事由等实现刑法的有限规制。  相似文献   

19.
近年来,在全世界范围内拥有众多用户的各大搜索引擎因其关键词匹配竞价排名机制而屡屡身陷诉讼.在各国司法实践中,广告客户商的侵权责任往往能够明确,然而对搜索引擎服务商的侵权责任认定却有着不同的裁判.而以中外司法实践比较为例,以互联网环境中维持商业模式的发展、保护消费者权益以及维护市场公平自由竞争等多方利益平衡为出发点,分析搜索引擎服务商在竞价排名商业模式中责任的认定,或许可以为我国的司法实践总结出有益借鉴.  相似文献   

20.
张晔 《科技与法律》2007,(2):I0010-I0012
问:什么是“网站搜索引擎排名”、“搜索排名”与“搜索结果操纵”的关系是什么? 答:当前,通过网络查找需要的资料,已经成为一种很普通的行为。通过“搜索引擎”从浩如烟海的信息中找到所需,已经成了一种“习惯”、一种“网络生活方式”,对于一个“网民”来说,没有“搜索引擎”是完全不可想象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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