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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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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对未成年犯的教育改造要坚持以政治教育为核心,文化教育为基础,技术教育为重点。根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要求,推行“五个一”工程,即一本书《以案说法》,一部VCD片《迟到的忏悔》,一部电视剧《我对你说——未成年犯的自由》,一个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一台戏《忏悔者之声》。积极探索行刑社会化的新模式,在条件具备的地方实施以“试工试读”为核心内容的“春风矫治”工程。此外,在亲情帮教,法律援助,有组织的社会帮教方面也要有新的作为。  相似文献   

2.
对“回春艺术团”10年的刑释人员进行了抽样调查,从中发现,他们有一大优势三大特点,即社会适应能力强的优势和就业率高、普遍表现好及再犯罪率低的特点。分析其原因,我们以为是艺术团正确地执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和《未成年犯管教所管理办法》的结果,并且,它是一种行刑社会化的有益尝试和探索。  相似文献   

3.
试论未成年犯社区矫正机制的构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社区矫正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行之有效的行刑社会化方式,符合对未成年犯行刑的非刑事化、非监禁化和轻刑化的国际发展趋势。因此,我国应将重点放在对未成年犯的社区矫正机制的构建上。具体来说,应从以下四个方面予以考虑,即树立对未成年犯适用社区矫正的理念;建立、健全社区矫正立法;设立专门的社区矫正机构;细化对未成年犯适用社区矫正的措施。  相似文献   

4.
行刑社会化所体现出的人道主义、行刑效益和行刑民主化的价值理念与现代罪刑法定原则的民主主义、人权主义理念并行不悖。但我国目前行刑社会化观念还较为淡薄;监狱的整体布局缺乏合理性;监狱基本上沿袭着传统的封闭性管理模式,存在沟通途径不畅、社会帮教不力等问题。我们应该从行刑观念社会化、场所社会化、主体社会化和内容社会化等方面促进我国行刑社会化的实现。  相似文献   

5.
未成年犯行刑应坚持行刑社会化的理念。以行刑社会化为基点,考察未成年犯行刑法律制度,其在法律可操作性,刑罚结构等方面还有待完善。未成年犯行刑法律制度设计应在整个刑事法律的框架内进行整体的审视,一要刑法的严密化,二要刑事执行法的操作化。  相似文献   

6.
本文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了比较研究:一是资本主义国家监狱行刑社会化的理论与实践研究认为,以保卫社会为首要任务,以罪犯回归社会为行刑目标,在分类关押的基础上,实行教育、矫正和累进处遇制度,同时坚持三种行刑方式,即从封闭式行刑到开放式行刑,缩小监禁环境与社会环境的差距,邀请社会力量参与监狱行刑,并做好出狱人保护工作,这就是资本主义国家监狱行刑社会化的基本理论与实践二是当今俄罗斯的监狱行刑社会化状况。研究认为,俄罗斯与前苏联相比,在关于刑罚目的的规定上,取消了代表着行刑社会化目标的“再教育被判刑人”内容,因而需要进一步完善而在关于剥夺自由刑行刑制度的规定上,行刑社会化精神明显,且种类多样,功能齐全,值得研究学习三是我国监狱行刑社会化的现状与未来发展趋向。本文在从行刑理念、行刑制度和行刑方式三个方面对我国监狱行刑社会化状况进行评估的基础上,又对其未来的发展趋向提出了设想和建议。  相似文献   

7.
日前,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对一名犯寻衅滋事罪的未成年犯通过二审检察,建议法院对其遁用缓刑得到支持,并积极借助社会备方力量落实帮教措施,妥善解决奠继绩就读事宣。其闻,相关社区组织、学校共同努力,为这名未成年犯改过自新重靳踏避社会铺平了遭路。  相似文献   

8.
赵忠宝在《中国监狱》2004年第2期上撰文《构建监狱工作社会化的支撑环境》指出,监狱工作社会化的人文环境,主要指公民、企、事业单位对行刑活动的参与、支持力度和对行刑工作的认知度。据笔者对某监狱的调查,该监狱当时在押罪犯6500余名,社会上与罪犯志愿建立结对帮教关系的仅为10人,与押犯总数相比微不足道。而西方国家社会志愿者的比例高达10%。  相似文献   

9.
本文论证了我国监狱行刑在新的价值理念下的立法要义,概括了《监狱法》颁布十年来的改革成果,阐述了行刑学以及我国狱制改革的“行刑一体化”,“裁判权介入行刑论”,以及“行刑人本论“等三种学术观点。提出了强化积极报应和行刑个别化;以人为本是行刑的核心;以及刑罚多元化与行刑权力资源优化配制的狱制、刑制改革理念。纪念《监狱法》颁布实施十周年。  相似文献   

10.
行刑社会化是指相对于以隔离、封闭为基本特征的传统监狱管理模式而言,对罪犯提供一系列帮助促成其重新适应社会生活并以健康心态复归社会的社会系统工程。行刑社会化的内容包括狱内行刑社会化与狱外行刑社会化:对前者最重要的是分级累进处遇;对后者最重要的是社区矫正制度。  相似文献   

11.
滕燕 《犯罪研究》2023,(4):40-50
研究设计了未成年犯基本情况自评和他评问卷,并采用事件相关反刍性沉思问卷、领悟社会支持量表、创伤后成长量表进行统一施测,得到有效问卷115份。结果发现:刑期5年以上的未成年犯,其目的性反刍高于5年以下者,目的性反刍正向影响创伤后成长,侵入性反刍负向影响创伤后成长的个人力量维度及对生活欣赏的维度;相对于主客观社会支持,支持的利用度对未成年犯创伤后成长的人际关系维度影响显著;此外,未成年犯的司法处遇可能是未成年犯创伤后成长的重要影响因素,建议运用“问题管理+”的方式加强心理疏导,优化未成年犯的司法处遇,健全社会保护体系。  相似文献   

12.
《人民调解》2012,(7):28-29
对服刑在教人员进行基本信息核查是贯彻落实《中央综治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意见》,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和谐的具体举措。通过此项工作,可使安置帮教部门与监管场所在服刑在教人员信息沟通上做到无缝衔接,将安置帮教工作延伸拓展到服刑在教阶段,促进监管场所教育改造工作社会化,为提高改造质...  相似文献   

13.
出监监狱建设探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为了全面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意见》,落实中政委、综治委、司法部关于“加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和社区矫正工作”的要求,两年来,四川省监狱系统积极实践“两个整合”㈤,努力构建了“大安全、大执法、大教育”工作格局,建立了“社会包容、政府帮扶、部门联动、家庭接纳”的监狱与社会共同帮教长效机制。这使监狱的社会化教育职能不断取得新进展,为出监监狱建设积累了丰富的理论基础和实践经验。  相似文献   

14.
监狱工作社会化的人文环境,主要指公民、企事业单位对行刑活动的参与、支持力度和对行刑工作的认知度。据笔者对某监狱的调查,该监狱当时在押罪犯6500余名,社会上与罪犯志愿建立结对帮教关系的仅为10人,与押犯总数相比微不足道。而西方国家社会志愿者的比例高达10%。  相似文献   

15.
社区矫正顺应了刑罚现代化与行刑社会化的发展趋势,在功能上浓缩了权利保障的内核。社区矫正在矫正方法上需要改弦更张,进一步吸收社会力量的广泛参与,而重刑主义的惯性思维以及社会化力量的疲软严重阻碍了社区矫正权利保障功能的发挥。因此,充分发挥社区矫正所承载的理论价值,必须在实践中得到积极回应,突破监管大于帮教的旧有误区,建立多元化的社会力量参与主体,强调权利保障导向下的社区矫正有序运行,促进社区服刑人员达致再社会化目标并顺利复归社会。  相似文献   

16.
社区矫正自2003年7月在我国开展试点以来,取得了辉煌的成果,得到了社会的好评,但作为社区矫正重要对象的未成年犯却并未得到重视,无论是从对未成年犯开展社区矫正的认识上,还是从未成年犯社区矫正的人数以及开展社区矫正的方式、方法上,都不尽如人意。这有悖于对未成年犯“教育、感化、挽救”等方针政策,更不利于对未成年犯重新社会化。为此,本文从未成年犯适用社区矫正的必要性、可行性、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如何构建未成年犯社区矫正制度方面予以了阐述。  相似文献   

17.
和谐社会理论的提出给监狱提出了新的要求,监狱社会化是达成这种要求的重要途径之一。监狱社会化是行刑社会化的起点,其本质是行刑主体的社会化,是现代国家建设的必然要求,是现代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必然反映。目前我国监狱社会化还存在比较根本的缺陷,必须抓住监狱工作的关键环节,引入社会力量,形成联动机制,改变监狱运作的法律环境和“一只小狗拉雪橇”的被动地位。  相似文献   

18.
王小玲 《中国律师》2013,(11):79-79
为了探索涉罪未成年人矫治工作,徐州市沛县人民检察院率先在徐州检察系统推出了以心理矫治为重点的“青苹果”专项计划。2013年9月,沛县检察院整合社会各方面的力量,搭建了“1+3”帮教平台,即政府部门、民间公益组织、社会企业积极参与的帮教平台。先后与沛县团委签订共建协议,利用青年志愿者活动平台.创建了涉罪未成年人参加的“青苹果青年志愿服务队”;与汉台社区“老年红袖标志愿者服务队”组建了志愿服务点便民服务站;与县灵悦心理咨询师协会签订了长期帮教协议;在残联、敬老院等机构设立了恒常服务点;与沛县汉台居委会达成会签,创建“青苹果之家”——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教育基地。  相似文献   

19.
行刑社会化视野中的观念困境及道路选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行刑社会化在理论上和行刑实践中都产生了重大的影响。不管是决策部门、行刑实践部门还是普通民众,都对行刑社会化表现了少有的关注和激烈的论争。本文着力分析了行刑社会化与社会公正之间、行刑社会化与对犯罪的惩罚之间的诸多困境。笔者认为,行刑社会化必须考虑社会公正和对犯罪的惩罚,考虑本国的观念现实,使行刑社会化能理性地向前推进。  相似文献   

20.
利用社会力量参与监狱行刑符合行刑社会化思想;符合人性发展的需求;有利于监狱行刑效能的发挥。我国在社会力量参与监狱行刑方面还有许多有待完善之处。主要有:监狱、社会与罪犯三者关系的发展滞后于时代进步;对犯罪被害人的忽视,表明了行刑结构的失衡,影响了行刑效益实现;监狱行刑的信息意识不够强,在利用外界信息促进监狱行刑方面做得不够。应加强监狱与社会的联系,建立一种有力高效机制,形成行刑的"合力",促进行刑机能的增强。应健全行刑社会参与机制。包括:建立地方刑罚执行协调委员会,完善"罪犯就业保障体系",建立监狱行刑与社区矫正的良性互动机制,建立行刑社会参与评价机制,增强信息意识,加强文化建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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