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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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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潘攀 《中国律师》2010,(1):90-90
2009年11月27日下午,中华环保联合会第三期环境维权志愿律师法律研习班在北京闭幕。闭幕式由环境法律服务中心综合部部长魏晓娟主持,中华环保联合会秘书长顾问吕克勤、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秘书长里红以及本刊副总编辑陈秋兰出席。  相似文献   

2.
卫秀萍 《中国审判》2013,(12):69-71
<正>2012年8月31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修正案》增加了有关公益诉讼的规定:"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使得公益诉讼由理念变为立法并开始实施。正在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修正案(草案)》将环境公益诉讼主体限定为"中华环保联合会以及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环保联合会"。如该修正案获得通过,那么环境公益诉讼的主体就只有中华环保联合会一家,对  相似文献   

3.
提交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环境保护法修正案(草案)》(简称《草案》)规定,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中华环保联合会(简称中华环联)以及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环保联合会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一规定,把中华  相似文献   

4.
2009年7月6日,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受理案件通知书,正式对中华环保联合会诉江苏江阴港集装箱有限公司环境污染侵权纠纷案立案审理。这标志着我国首例由环保社团作为原告主体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全面启动。9月22日,中华环保联合会收到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调解书,此案最终以调解结案。  相似文献   

5.
资讯     
《中国律师》2013,(4):111-111
国内旅游"一日游"出新规日前,国家旅游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发布《国内旅游"一日游"合同(示范文本)》,并下发各地相关部门,指导各旅行社推广使用。其中,针对强迫购物、黑车黑导、擅改行程等问题,均作出了赔偿办法的明确说明。中华环保联合会表彰优秀环保律师2月26日,中华环保联合会授予赵京慰、胡玉来、吴晓宇、冯秀华、陈旭绯5名律师环境维权优秀志愿  相似文献   

6.
7月28日,贵州省清镇市人民法院正式受理中华环保联合会起诉清镇市国土资源管理局环保行政管理一案.这是我国首例由民间环保社团组织作为公益诉讼人状告地方政府部门的环境公益行政诉讼.  相似文献   

7.
5月13日,北京大学法学院妇女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在北京举行十周年庆典活动。全国人大原副委员长、全国妇联名誉主席彭佩云,国家司法部原部长、中国法学会原会长、联合国北—北合作委员会高级顾问邹瑜,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中国女检察官协会名誉会长、北大妇女法律中心理事马原,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中国女律师协会会长宋建中,中国法学会研究部主任方向,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朱苏力,美国福特基金会驻中国办事处主任华安德,联合国妇女发展基金项目官员郭瑞香,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北京大学纪委副书记、北大妇女法律中心理事叶静漪,中国政…  相似文献   

8.
《中国律师》2011,(12):75-75
2011年11月22日下午,由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和北京大学法学院主办,北大英华科技有限公司协办的“法律实务论坛”第一期讲座在北京大学法学院凯原楼一楼报告厅成功举办。  相似文献   

9.
泰州市环保联合会与锦汇、常隆等公司环境污染侵权纠纷案是一起环境公益诉讼的经典案例。该案涉及三大审理焦点:一是泰州市环保联合会是否具备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原告资格;二是常隆、锦汇等公司以买卖方式处分涉案副产酸的行为性质如何认定及其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三是损害后果的认定以及救济方式的选择。总体而言,法院对原告资格的认定隐含着通过支持环保组织提起公益诉讼而发挥司法环保功能的积极考量,事实认定与因果关系推定法理清晰,对损害后果及其救济方式也进行了探索和创新。但是,在肯定该案的积极意义的同时也应特别强调环境司法的理性。  相似文献   

10.
时事关键词之一:影响性诉讼 新年伊始,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2005年中国十大影响性诉讼评选活动"也如期揭晓.据<法制日报>1月9日报道,由法制日报社与中华律师协会共同主办、由清华大学法学院、北京大学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等单位协办的"2005年中国十大影响性诉讼评选活动"结果在京揭晓,佘祥林案、中国民间对日索赔案、马德、韩桂芝、田凤山腐败窝案、顾雏军案、黄静案、杜宝良巨额罚单案、奥拓车撞人案、福建农民环境污染侵权案、郝劲松因发票状告铁路局案、通用大宇诉奇瑞公司案等十个案件成为2005年中国十大影响性诉讼.  相似文献   

11.
中广 《政府法制》2013,(22):24-25
近日,环保公益诉讼再次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而导火索就是日前向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提交的《环保法修正案(草案)》中的新规定,"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中华环保联合会以及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环保联合会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相似文献   

12.
6月11日,新加坡中华环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和大拇指环保科技集团(福建)有限公司之间的涉外股东出资纠纷上诉案在最高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该案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四庭庭长罗东川担任审判长,合议庭由罗东川、周帆、陈纪忠、高晓力、沈红雨5人组成。  相似文献   

13.
案件     
《中国律师》2012,(1):93
全国首起环境信息公开公益诉讼案受理2011年12月13日,原告中华环保联合会以被告修文县环保局没有依照法律规定进行环境信息公开为由,对其提起要求信息公开的环境行政公益诉讼一案,被贵州省清镇市人民法院环保法庭受理。据悉,这是我国首例因要求环境信息公开而提起的公益诉讼案件。  相似文献   

14.
一、环保团体与环境诉讼环保团体,又称环境团体、环保民间组织或环保非政府组织(即环保NGO),它依法建立,以保护环境为宗旨,以实现人与环境的共同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不以营利为目的,不具有行政权力并为社会提供环境公益性服务。目前,中国环境NGO的作用定位在三个方面:教育和引导公众,促进公众参与;推动和帮助政府实施环保政策;监督和帮助企业更多地关注环保。在我国,环保民间组织分为四种类型:一是由政府部门发起组建的环保民间组织,如中华环保联合会、中华环保基金会、中国环境文化促进会、各地环境科学学会、环保产业协会、野生动物保护协会等;二是由民间自发组成的环保民间组织,如自然之友、地球村,以非营利方式从事环保活动的其他民间机构等;三是学生环保社团及其联合体,包括学校内部的环保社团、多个学校环保社团联合体等;四是港澳台及国际环保民间组织驻大陆机构。截止到2008年10月,全国共有环保民间组织3539家(包  相似文献   

15.
记者:吕副秘书长,您好!中华环保联合会作为非营利性的、全国性的社团组织,在建立之初就确立了维护公众和社会环境权益这一主要职责,请问近年来,联合会在这一方面主要做了哪些工作?发挥了什么作用?  相似文献   

16.
2008年9月8日,北京大学法学院举行“芮沐先生百岁华诞暨学术思想研讨会”。原全国政协副主席罗豪才、中共中央原政法委书记任建新、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胡康生、国务院法制工作办公室主任曹康泰等领导同志向芮老发来贺词或送来花篮。包括十  相似文献   

17.
燕子 《中国律师》2011,(11):33-33
2011年10月24日下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北京大学法学院法律实务论坛”签字仪式在北京大学凯原楼举行。该论坛由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和北京大学法学院主办,北大英华科技有限公司协办,旨在加强法学教育界和法律实务界的沟通与联系,提高律师事业在法学教育中的影响力,在高校法学院中宣传律师事业,吸引优秀法学院校毕业生进入律师行业,实现良性互动,促进共同发展。  相似文献   

18.
2007年10月17日,北京市法学会、北京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朝阳法学研究中心三个单位联合于北京市法学会召开了纪念陈守一诞辰100周年座谈会。到会学者、专家有原北京大学党委书记王学珍,原国务院法制局局长、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孙琬钟,第十届全国政协委员、民盟中央法制委员会主任黄景钧,最高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会兼秘书长周道鸾,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刘隆亨,北京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兼常务副院长张守文,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司副司长姜晶,北京市法学会常务副会长赵云阁,董必武法学思想研究会成员董良翚(董老女儿),朝阳大学校友会会长…  相似文献   

19.
第四届全国侦查学术研讨会暨侦查系主任论坛综述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第四届全国侦查学术研讨会暨侦查系主任论坛于 2004年 10月 23日至 25日在北京大学法学院举行。北京大学原党委书记王学珍、公安部刑侦局局长杜航伟、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局马海滨副局长、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陈兴良教授等出席开幕式并讲话。来自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以及全国其他公安政法院校的侦查系主任、专家和学者参加了这次研讨会。随着我国民主与法制的日益健全,对刑事诉讼制度进行改革也已经纳入议事日程。在这种形势下,第四届侦查学术研讨会暨侦查系主任论坛以“侦查中的人权…  相似文献   

20.
“企业社会责任”国际研讨会综述   总被引:7,自引:1,他引:6       下载免费PDF全文
叶静漪  肖京 《中外法学》2006,(5):553-563
<正>2006年1月13日至14日,"企业社会责任"国际研讨会在北京大学法学院模拟法庭隆重召开。本次会议由北京大学法学院、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研究所主办。中华全国总工会书记处书记张鸣起先生、北京大学常务副校长陈文申教授、中国企业联合会副理事长陈英女士、中国劳动法学研究会会长郑东亮先生、北京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张守文教授出席了开幕式并做了热情洋溢的致辞,开幕式由北京大学法学院叶静漪教授主持。前美国劳动关系委员会主席、美国斯坦福大学法学院Willian B.Gould教授,北京大学法学院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研究所所长贾俊玲教授做了会议总结发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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