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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我们应本着经济立法是对客观经济规律正确反映的指导思想,在对外国有关内外资企业立法体制,特别是对发展中国家立法,以及 WTO 规则的考察的基础上,制定反映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内外资企业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2.
在对外开放的30年中,外商投资企业作为利用外商直接投资的主要形式,中国已经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与此同时,中国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也随之得以产生和发展,并在世界贸易组织规则的框架下得到了进一步的完善。在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今天,改革当初以企业立法形式确立的外商投资企业法已不能完全适应中国当前改革开放和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的需要。在世界贸易组织的“国民待遇”原则下,中国外商投资企业法必然地会从目前实行的“双轨制”企业立法阶段发展到国家宏观调控立法阶段的外商投资法典制阶段,从而使外商投资者和中国国内的各市场经济主体一样,在中国享有真正法律意义上的国民待遇。  相似文献   

3.
论完善外商投资法律制度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本文从三个方面,对完善我国外商投资法律制度作了探讨。第一,要统一外商投资立法,途径有三:统一制订《外商投资经营企业法》;将现行三大涉外投资企业法分离,将其中一部分内容划归重新制订的“外商投资法”调整,一部分内容直接划归国内《公司法》及国内相关企业组织法和国内其他部门法调整;将国内经济法律直接适用外商投资关系。第二,要完善有关外商投资法律适用制度。提出我国外商投资法律适用的三大原则:即“从新兼有条件从旧原则”、“完全从新”与“完全从旧原则”、以及“有条件从新”与“有条件从旧原则”。第三,完善外商投资立法的内容。根据我国外资立法的实际情况,提出借鉴、吸收发达国家市场经济的立法经验,补充外资立法内容;在外商投资立法中,增加并完善“国民待遇”;以国内经济法内容直接适用外商投资关系,最终达到外商投资立法与国内经济立法的统一。  相似文献   

4.
审视我国现行的内外资企业法律制度,其与市场经济法治要求有一定的距离,并且存在着诸多与 WTO 规则相背离的地方。我们应本着经济立法是对客观经济规律地正确反映的指导思想,制定反映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内外资企业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5.
外商投资企业股权变更登记行为不属于外商投资法第四条所称负面清单管理范围的,当事人以相关法律行为发生在外商投资法实施之前,主张变更登记应征得外商投资企业审批机关同意的,人民法院依照外商投资法规定的“给予国民待遇”和“内外资一致”的原则,不予支持。  相似文献   

6.
完善中国外商投资法的若干建议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本文首先简述了中国对外开放以来制定并公布的调整涉外投资关系的主要法律、法规,并总结了中国少卜商投资立法所具有的三个特点;其次分析了中国外商投资法律体系存在的若干问题,探讨了中国建立统一的投资法律体系的必要性与可能性,并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提出完善中国外商投资法律体系应当建立统一的公司法律体系、税收法律体系以及与投资相关的经济法律体系等建议;最后针对现行外商投资立法内容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提出了修正和补充的几点参考建议。  相似文献   

7.
外商投资公司作为一个纽带,把公司法和外商投资企业法联系到了一起。①公司法以资本的运行管理以及投资者的责任形式作为立法基础,是对传统的以所有制为基础的企业立法模式的突破,而外商投资企业法则是传统企业立法中的重要内容,由此,两法在某些共同的问题上,难免会...  相似文献   

8.
外商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存在股东会和监事会缺位、会议规则和会议程序不完善等瑕疵,与内资有限公司三会分立制度形成双轨制,有违市场竞争的公平原则和世界贸易组织的国民待遇原则,应统一内外资企业法,进而统一内外资有限公司的治理制度.  相似文献   

9.
我国的外商投资立法,目前已形成了以三部外商投资企业法为核心,其他专门法律法规及相关立法为配套的体系。为了适应改革开放的进一步发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出台之际,如何完善外商投资立法,是值得关注和讨论的问题,本文试就此作出一些浅析。 一、对两种对立观点的分析 考察外国有关外商投资立法制度,大致可分为三种模式:①l、没有调整外商投资的基本投资法或专门法规,而是通过一般国内法律、法规来调整外国投资关系及经营管理活动。这主要是实行市场经济的发达国家,以美国为典型代表。2、制定统一的外国投资法或外国投…  相似文献   

10.
随着我国总体经济实力的增强、外资引进规模和层次的提高、投资环境的进一步完善,在外商投资企业的发展实践中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针对上述情形,我国的外商投资立法作出了一些相应的变化和调整。本文拟就近一年来我国外商投资立法中的一些变化及其特点谈点看法。 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的组织形式 从我国外商投资企业的现状来看,主要分为具有法人资格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外商投资企业两大类型。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取得法人资格的外商投资企业,应采取有限责任公司形式。它作为目前在国际直接投资中普遍采用的一种企业组织形式,具有股东人数少、出资方式灵活、股权转让严格等特点,因此特别适  相似文献   

11.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 ,各种资源的配置也进一步市场化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的转让也愈加频繁 ,随之产生的纠纷也很多。从几年来此类案件的数量上可以看出 ,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在于我国《公司法》等相关立法规定不周全、不完善。本文拟在比较一些主要大陆法系国家关于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没有特别说明时 ,公司都指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出资转让立法的基础上 ,进行借鉴 ,以为我国修订《公司法》相关内容提出完善之策。要指出的是 :本文讨论的是《公司法》中具有一般意义的有限责任公司 ,包含但并不专门针对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  相似文献   

12.
论我国外商投资企业的组织制度及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陈江 《河北法学》2000,(1):44-47
依外商投资企业法规定的外商投资企业的组织制度本身确实有不少不足之处,这种不足有的是出于外商投资企业法立法上的不完善、空白,其可以根据公司法第L8条加以补充得以解决;有的则是由于有悖于惯常做法的不合理不科学的规定,改变这种不正确现象的做法是向公司法靠拢,按其较先进的规定重构外商投资企业的内部组织.  相似文献   

13.
我国企业立法可以划分为3个阶段:即1978年以前,企业主要由一些政策进行调整;1978年至1992年,是政策、部分法律和法规共同起作用;1992年至今,一整套法律法规正在形成和完善。目前,我国企业立法处于双轨制阶段,即计划经济条件为背景的企业立法和市场经济条件为背景的企业公司立法并存,后者的地位越来越重要。  相似文献   

14.
新闻资料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负责人3月1日表示,全国人大常委会已把制定企业所得税法列入2006年立法计划,该法将就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作出规定。该负责人表示,为适应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的新形势,建立公正、统一、透明的市场规则,促进企业公平竞争,有必要  相似文献   

15.
市场经济与外商投资企业的国民待遇研究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文章认为市场经济是国民待遇的经济基础与实现前提,国民待遇是市场经济的必然选择;十几年来,随着市场取向的改革的推行,中国已经在一定范围内或一定地区内,一定程度上给予了外商投资企业以部分国民待遇;市场经济体制确立以后,国民待遇在中国进入了全面提供与逐步完善的阶段;为此,中国近两年在立法与政策上已经作出了大幅调整,但要发展和完善这一制度,尚须在企业、市场、投资领域以及税收与审批等制度的改革及经济法制的统一等方面作更进一步的努力。  相似文献   

16.
孔明  王昕 《中国律师》2007,(4):71-73
我国《民法通则》、《公司法》、外商投资的三部法律、《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外商投资企业清算办法》等法律法规对公司清算作了一定程度的规定,但实践中,许多公司在停业、歇业、经营期满、被撤销、吊销营业执照时.往往根本不组织清算,不合法的退出市场,造成公司债权人利益被损害、公司资产无法清偿债务、劳动者权益被侵害的后果,不仅降低了市场的效率,而且严重危害市场交易安全。笔者以为,这一方面是由于市场主体主观上恶意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所致,另一方面也是南于客观上现行制度的不完善所致。为了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构建诚信社会,应当完善公司清算制度。  相似文献   

17.
本文对学界尚有争议的公司财产权的性质、内容作了分析 ,认为公司财产权本质上是公司财产所有权 ,从适应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出发 ,公司财产所有权是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的必然走向 ,并从立法、保护方式、政府机关的职责等方面阐述了加强对公司财产所有权的保护。  相似文献   

18.
法制的统一是市场经济的本质要求。目前我国已统一了不同组织形式的外资企业所得税。建立了内外资企业统一适用的新的流转税制度,规范了内资企业所得税。但是,内外资企业仍分别实行不同的所得税法,两者  相似文献   

19.
沈贵明 《法学》2012,(12):111-118
公司法是规范基本商事主体的主要法律。公司立法对基本商事主体规范的方式不同,反映了不同的公司法理念,同时也深刻影响了商事主体体系的构建。大陆法系国家和英美法系国家对此分别采用了合并式立法模式和分离式立法模式,前者充满"责任形式"和"社团性"核心特征,后者凸显"独立人格"和"财产运作方式"核心理念。我国公司立法模式别具一格,尚存淡化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各自不同的核心特质之缺憾。为完善基本商事主体的规范,我国公司立法应当坚持分离式立法模式,重新审视公司运作的法理基础,突出不同种类公司的核心特征,注重疏通不同种类的公司之间及其与合伙企业之间转换的法律路径。  相似文献   

20.
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并取得公司股权,可以采取两种方式:一是新设公司,即外商投资企业单独或与其他股东共同新设公司;二是股权并购,即外商投资企业通过股权受让取得境内公司股权。采取第一种方式时.新设公司如有两个以上股东,则外商投资企业需与其他股东签署股东问协议;采取第二种方式时,目标公司的原股东与外商投资企业需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或增资协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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