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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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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金融衍生商品,也称金融衍生工具,主要是指利率、汇率、证券等期货、互换和期权类商品,由这些商品交易所形成的市场,称为金融衍生商品市场。金融衍生商品的出现可以说给当代金融市场带来了划时代的贡献。有人这样评价:在世界金融发展史上,可以和衍生商品市场相提并论的事件,恐怕只有19世纪的有限责任股份制的出现了。  相似文献   

2.
以1997年11月出台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为标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历经了12年快速发展的历程,投资基金市场不断的成长与繁荣,并衍生出众多投资基金品种. 尤其是2006年以来,中国资本市场制度进行了重大改革,资本市场进入了快速发展时期.与此相伴,基金业资产管理规模也迅速增长,令许多行业望其项背.  相似文献   

3.
唐波 《法学》2005,(12)
1990年底和1991年初,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相继成立;1990年10月到1998年8月,我国期货交易所也完成从初设到整顿和撤并,形成目前上海、郑州和大连三家期货交易所鼎立的格局。15年的发展历程表明,交易所不仅成为证券和期货市场的核心组成部分,而且成为证券和期货市场监管的重要力量。2005年8月22日,宝钢权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2005年10月27日新修订的证券法中,更是首次引入证券衍生品种的概念。随着我国金融衍生品市场的发展,完善我国交易所自律监管法制日显紧迫。  相似文献   

4.
金融衍生工具,系指目前在国际金融市场上广泛应用的,诸如远期合约、期货、期权、互换和资产担保证券金融衍生产品。金融衍生工具的产生原意是要减少、规避和转移金融活动中的各种风险,使金融市场正常运作,然而由于它自身的特点及其操作不当或某些人的恶意行为,致使新...  相似文献   

5.
论证券投资基金的法律制度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证券投资基金的本质是信托,它是信托品种的创新。证券投资基金立法的重点是权利义务设计。在进行权利义务设计前,须正确认识三个基本问题:信托契约、基金财产权、主体关系。在此基础上,以对投资者利益的保护为核心展开,特别强调了经理人将基金资产交由保管人保管的义务,信息披露义务,监督保管人的义务,保管行使与基金资产有关的权利及受益人的受益权。至于证券投资基金法律体系设计,考虑到对证券投资基金我国应走先规范再发展的道路,并考虑到证券投资基金立法与证券法、信托法、公司法的衔接,提出了单独制定调整证券投资基金规范的主张。  相似文献   

6.
权证属证券衍生品种,发布权证信息的提示性公告的权证信息披露与证券法规定的涉及上市公司财务状况、股权结构以及公司经营管理人员变化等公司内部重大事项的信息披露不同,应由发行人和相关投资者承担相关信息披露义务,而不是由权证标的证券上市公司承担。行为人应在充分了解权证交易规则和各种风险的基础上进行高风险的权证交易。在发行人尽到了权证信息公告的披露义务、证券交易机构尽到了监管义务的前提下,行为人一旦根据自主决定进行权证买卖交易,在享有权证交易可能带来的收益的同时,也应承担可能出现的风险。因为疏忽大意没有发现重要信息,或者没有充分了解权证的有关规则,在进行交易行为时产生亏损的,相应后果应自行承担。  相似文献   

7.
【裁判摘要】 权证产品属新型证券衍生品种,具有不同于股票交易的特点。权证发行后,符合一定条件的机构经交易所审核可创设权证。投资者以交易所审核创设权证违规为由而提起的民事侵权之诉.具有可诉性:证券交易所审核合格券商创设权证。是证券法赋予其自律监管职能的行为。其审核行为只要符合权证管理业务规则.主观上不具有过错.其对于投资者因权证交易造成的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投资者应自行承担风险损失。  相似文献   

8.
证券投资基金在我国兴起的时期较短,运作尚待规范,我国证券市场又缺乏期货、期权、指数基金等衍生产品作为避险工具,这使得我国的证券投资基金依然面临着巨大的市场风险。面对有着成熟管理经验的海外投资基金的有力挑战,加强对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的引导、监督和管理,使之规范、有序运行,是降低其市场风险,提高其竞争力的有效手段。一、主要国家证券投资基金监管体制比较证券投资基金监管体制是指为实现特定的社会经济目标而对基金机构及其经营活动施加影响的一整套机制和组织结构的总和。由于各国证券投资基金发展水平、各自的政治、经济、法…  相似文献   

9.
构建金融衍生工具上市机制的若干思路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罗培新 《法学》2006,(3):44-47
2006年1月1日实施的《证券法》第2条规定,证券衍生品种发行、交易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依照本法的原则规定。由此打开了创设和交易金融衍生工具的法律空间。而在目前正如火如荼的股权分置改革进程中,权证作为一种衍生证券,已经为股改的顺利推进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同时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2006年,国务院同意中国证监会筹建上海金融衍生品期货交易所。这些情形均表明,对于金融衍生工具这一具有高风险性、强杠杆性和虚拟性的特殊金融产品,亟需展开深入的研究。基于此,本刊特辑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金融衍生工具法律规制问题研究”课题组的一组文章(作为中期研究成果之一),分别从金融衍生工具法律规制的创新、金融衍生工具的法律属性、金融衍生工具上市机制的构建、金融衍生工具上市地点的选择和考量、金融衍生工具的法律监管与合作等方面进行了研究。  相似文献   

10.
金融衍生工具市场监管法制构建中的三个关键问题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卢文道 《法学》2006,(3):54-57
2006年1月1日实施的《证券法》第2条规定,证券衍生品种发行、交易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依照本法的原则规定。由此打开了创设和交易金融衍生工具的法律空间。而在目前正如火如荼的股权分置改革进程中,权证作为一种衍生证券,已经为股改的顺利推进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同时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2006年,国务院同意中国证监会筹建上海金融衍生品期货交易所。这些情形均表明,对于金融衍生工具这一具有高风险性、强杠杆性和虚拟性的特殊金融产品,亟需展开深入的研究。基于此,本刊特辑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金融衍生工具法律规制问题研究”课题组的一组文章(作为中期研究成果之一),分别从金融衍生工具法律规制的创新、金融衍生工具的法律属性、金融衍生工具上市机制的构建、金融衍生工具上市地点的选择和考量、金融衍生工具的法律监管与合作等方面进行了研究。  相似文献   

11.
金融衍生工具与法律规制的创新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顾功耘 《法学》2006,(3):42-44
2006年1月1日实施的《证券法》第2条规定,证券衍生品种发行、交易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依照本法的原则规定。由此打开了创设和交易金融衍生工具的法律空间。而在目前正如火如荼的股权分置改革进程中,权证作为一种衍生证券,已经为股改的顺利推进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同时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2006年,国务院同意中国证监会筹建上海金融衍生品期货交易所。这些情形均表明,对于金融衍生工具这一具有高风险性、强杠杆性和虚拟性的特殊金融产品,亟需展开深入的研究。基于此,本刊特辑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金融衍生工具法律规制问题研究”课题组的一组文章(作为中期研究成果之一),分别从金融衍生工具法律规制的创新、金融衍生工具的法律属性、金融衍生工具上市机制的构建、金融衍生工具上市地点的选择和考量、金融衍生工具的法律监管与合作等方面进行了研究。  相似文献   

12.
金融衍生工具市场的国际监管合作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2006年1月1日实施的《证券法》第2条规定,证券衍生品种发行、交易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依照本法的原则规定。由此打开了创设和交易金融衍生工具的法律空间。而在目前正如火如荼的股权分置改革进程中,权证作为一种衍生证券,已经为股改的顺利推进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同时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2006年,国务院同意中国证监会筹建上海金融衍生品期货交易所。这些情形均表明,对于金融衍生工具这一具有高风险性、强杠杆性和虚拟性的特殊金融产品,亟需展开深入的研究。基于此,本刊特辑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金融衍生工具法律规制问题研究”课题组的一组文章(作为中期研究成果之一),分别从金融衍生工具法律规制的创新、金融衍生工具的法律属性、金融衍生工具上市机制的构建、金融衍生工具上市地点的选择和考量、金融衍生工具的法律监管与合作等方面进行了研究。  相似文献   

13.
一、为什么证券主管机关要拥有准司法权在我国,司法权是独立的,它主要由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独立行使。其它任何机关不得享有司法权。准司法权是指我国司法机关以外的国家有关机关在进行公务活动,履行职务的过程中所享有的准似于司法机关的司法权:具有一定的强制力作为保障的权力。这种权力具备了司法权的某些特征,但本身并不是司法权的范畴,其强制力也次于司法权。在我国,赋予证券主管机关预防证券犯罪的准司法权具有极大的现实意义。1.有助于证券主管机关进行司法协助。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不断发展和壮大,证券交易品种和其他衍…  相似文献   

14.
胡茂刚 《法学》2006,(3):51-54
2006年1月1日实施的《证券法》第2条规定,证券衍生品种发行、交易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依照本法的原则规定。由此打开了创设和交易金融衍生工具的法律空间。而在目前正如火如荼的股权分置改革进程中,权证作为一种衍生证券,已经为股改的顺利推进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同时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2006年,国务院同意中国证监会筹建上海金融衍生品期货交易所。这些情形均表明,对于金融衍生工具这一具有高风险性、强杠杆性和虚拟性的特殊金融产品,亟需展开深入的研究。基于此,本刊特辑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金融衍生工具法律规制问题研究”课题组的一组文章(作为中期研究成果之一),分别从金融衍生工具法律规制的创新、金融衍生工具的法律属性、金融衍生工具上市机制的构建、金融衍生工具上市地点的选择和考量、金融衍生工具的法律监管与合作等方面进行了研究。  相似文献   

15.
金融衍生工具的法律解释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刘哲昕  刘伟 《法学》2006,(3):48-50
2006年1月1日实施的《证券法》第2条规定,证券衍生品种发行、交易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依照本法的原则规定。由此打开了创设和交易金融衍生工具的法律空间。而在目前正如火如荼的股权分置改革进程中,权证作为一种衍生证券,已经为股改的顺利推进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同时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2006年,国务院同意中国证监会筹建上海金融衍生品期货交易所。这些情形均表明,对于金融衍生工具这一具有高风险性、强杠杆性和虚拟性的特殊金融产品,亟需展开深入的研究。基于此,本刊特辑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金融衍生工具法律规制问题研究”课题组的一组文章(作为中期研究成果之一),分别从金融衍生工具法律规制的创新、金融衍生工具的法律属性、金融衍生工具上市机制的构建、金融衍生工具上市地点的选择和考量、金融衍生工具的法律监管与合作等方面进行了研究。  相似文献   

16.
论金融衍生交易的法律性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金融衍生交易的法律性质是判断其合法性的关键。总体上 ,金融衍生交易具有射幸性质 ,但是 ,在众多的衍生交易品种中 ,避险型的衍生交易具有保险的性质 ,为法律所保护 ;投机型的衍生交易则具有赌博的性质 ,不具有法律效力。因此 ,对不同品种衍生交易的法律性质予以具体分析 ,是判断其诉讼后果的前提要素  相似文献   

17.
"投资者风险自负原则"是源于商品交易的"买者自负原则"在资本市场法律制度中的具体体现。正如在普通商品交易中买者自负原则始终存在适用前提一样,证券投资者风险自负原则的适用也是有条件的,其适用前提经历了由一般的"卖者自慎"、"言者当心"发展到建立"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尤其对复杂的金融衍生产品的交易更是如此。对"投资者适当性"制度进行分析和比较后可以发现,承担适当性义务的主体应当是证券经纪商,证券经纪商之适当性义务内容主要包括识别、确认投资者以及进行风险揭示。  相似文献   

18.
我国现行的证券法虽然经多年的发展和完善,但仍存在不少缺陷,进而衍生出证券市场发展的诸多难题。本文从证券法的目的和原则出发,指出了证券法的法律责任所在,并论述了证券市场发展与规范的关系,同时针对现阶段惩治证券内幕交易的执法特点,提出了提高惩治内幕交易有效性的一些措施。  相似文献   

19.
我国的证券仲裁制度虽有十余年的历史,但由于立法滞后,规则缺失,造成案件寥寥、形同虚设,亟须重新设计。证券仲裁制度在我国的发展主要受制于证券市场规模、民众对仲裁的了解程度、证券业自身和监管部门的推动措施以及理论研究等因素。我们应借鉴美国证券仲裁制度的成功经验,在把证券仲裁定位于解决涉及证券业主体的、与证券的发行与交易有关纠纷的基础上,设计出一套比较完善的、适合我国国情的证券仲裁制度。  相似文献   

20.
证券仲裁已成为美国解决证券纠纷的重要替代方式。本文从历史的角度,根据实际发展状况依照仲裁立法和标志性判例为时间界点将美国证券仲裁制度的发展过程划分为起源、徘徊和繁荣三个阶段,并对每一阶段的发展状况置于特定法律经济背景进行了分析,揭示了每一发展状态的特征和历史联系,指出美国仲裁立法和司法判例直接影响了证券仲裁的发展状态,社会经济发展是决定证券仲裁制度发展的根本原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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