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93 毫秒
1.
商标淡化是指减少、削弱驰名商标或其他具有相当知名度的商标的识别性和显著性,损害、玷污其商誉的行为。它突破了传统商标权的保护范围,有自己独特的构成要件。从性质上说,商标淡化既是一种侵权行为,又是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而且还是一种损害消费者及一般社会公众利益的行为。  相似文献   

2.
商标淡化的若干问题研究   总被引:5,自引:1,他引:4  
商标淡化是指减少、削弱驰名商标或其他具有相当知名度的商标的识别性和显著性,损害、玷污其商誉的行为.它突破了传统商标权的保护范围,有自己独特的构成要件.从性质上说,商标淡化既是一种侵权行为,又是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而且还是一种损害消费者及一般社会公众利益的行为.  相似文献   

3.
驰名商标淡化与反淡化问题研究——以联想理论为视角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驰名商标(well-known trademark)即众所周知的商标,为《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1925年海牙文本)所确定。对这一概念,世界各国立法及国际公约没有统一的界定,但其核心是表明商标具有很高的知名度。学理上,驰名商标可以简单定义为经过长期使用,具有良好信誉,为公众知晓的商标。1驰名商标享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是企业商业价值极高的无形财产,因此其极易成为被侵害的对象,本文所探讨的驰名商标淡化行为就是其中的一种表现。一、驰名商标淡化概述淡化(dilution)原意为“稀释”,该词用于商标,实际上是指冲淡或削弱了商标的显著性。对于驰名商标淡化…  相似文献   

4.
商标淡化的侵害对象研究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刘晓军 《知识产权》2002,12(1):24-27
商标淡化,是指减少、削弱驰名商标或其他具有相当知名度的商标的识别性和显著性,损害、玷污其商誉的行为。作为削弱、冲淡商标的显著性和识别性的一种侵犯商标权的行为,商标淡化直接的危害后果是对驰名商标和其他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商标的显著性和识别性的损害,从而  相似文献   

5.
商标淡化理论是为了解决商标混淆理论的局限性而产生的.商标侵权制度一般强调保护商标识别的唯一性,而商标淡化制度是对有务件的驰名商标或著名商标提供保护,以此类商标识别性的强度为着眼点,从而不同于商标权保护制度.建立在商标权保护理论之上的广告功能变迁说、表彰功能变迁说和商标显著性保护说都不能揭示商标淡化制度的实质.商标权人的商誉、社会购买秩序利益以及国家战略利益共同构成了商标淡化制度保护的实质.三者各居其位,保持均衡,商标淡化制度适用的主体性要件也因此得以构成.因商标淡化制度着重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故宜将其纳入反不正当竞争法中.  相似文献   

6.
描述性商标是以描述商品或服务特点的词汇构成的商标。描述性商标在未获得第二含义之前不得作为商标注册,一方面是基于其先天的显著性不足,另一方面是为了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的秩序。描述性词汇应以相关公众心目中该词汇与特定商品之间的关系作为判断依据,采取“字典含义标准”、“想象力标准”、“竞争者需要标准”和“类似产品使用标准”。描述性词汇的组成和变体是否让相关消费者产生了足以区别于原描述性词汇的印象,是认定描述性商标的基本准则。  相似文献   

7.
本文试从商标淡化理论的起源及产生的历史背景、基本内容以及商标淡化理论之辨正三个方面阐述商标淡化理论。商标淡化理论的基本内核在于突破了传统混淆理论的限制,欲彻底地保护商标权人的利益,本文从利益平衡的角度分析了商标淡化理论的限制。  相似文献   

8.
“商标淡化”已逐渐成为一种新形式的侵权手段.它与传统意义上的“混淆”侵权行为不同,并不要求消费者对商品或服务的来源产生错误认识.西方许多国家都已建立起了商标反淡化保护机制,笔者将在本文中阐述商标淡化理论的基本源理,并结合相关司法实践,对我国的有关立法活动提出一些参考建议.  相似文献   

9.
欧盟商标反淡化法   总被引:2,自引:1,他引:1  
现代商标反淡化理论起源于欧洲,欧盟(欧共体)1在统一和协调各成员国商标立法时.继受了该理论.《欧共体商标条例》第9条规定:"1.共同体商标应赋予商标所有人以下专用权:商标所有人有权禁止任何第三方未经许可在贸易过程中:……(c)将任何与共同体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标志,使用在与共同体商标注册的商品或服务不类似的商品或服务上,如果共同体商标在共同体内享有声誉,且该标志的使用将无正当理由地利用或损害该共同体商标的显著特征或声誉."  相似文献   

10.
魏森 《知识产权》2010,20(1):77-81
最高人民法院为规范驰名商标保护而制定的相关司法解释(法释[2009]3号)未能对《商标法》第十三条作出正确解释。其主要问题在于,对“容易导致混淆”和“误导公众”做不同的解读,擅自引入淡化理论却又把“混淆”和“淡化”混为一谈,对商标淡化的构成条件缺乏明确认识。在《商标法》未修改前,最高人民法院应加强对商标淡化理论的深入研究,以待条件成熟时提出修改建议,而不是擅自将“减弱驰名商标的显著性”作为认定侵权的标准之一。  相似文献   

11.
商标淡化理论与立法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尹西明  易萍 《法学论坛》2005,20(3):45-50
作为一种立场选择,立法者将驰名商标淡化纳入商标侵权行为之列,而将其他商标(包括著名商标)淡化排斥在外,其理念基础是驰名商标内含有较为丰富的价值。判定驰名商标淡化既不需要考虑淡化行为人的主观过错,也不需要考察驰名商标是否存在被淡化的可能性,而只需考察驰名商标是否被“另类使用”。我国商标淡化立法需要在商标淡化的性质评判、法律后果以及特殊情形等方面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12.
传统商标侵权认定理论主要包括混淆理论、淡化理论和联想理论,其最大贡献在于为商标混淆侵权行为和商标淡化侵权行为的认定提供了合理解释,但其局限在于对反向假冒侵权行为和商标处分侵权行为缺乏解释力.商标侵权认定理论的探索,应当与时俱进.吞噬理论和处分理论的创立,为反向假冒侵权行为和商标处分侵权行为的认定提供了理论依据.混淆理论、淡化理论、吞噬理论和处分理论各有针对,互为补充,共同构成完整科学的商标侵权行为认定理论体系,对于指导商标立法和司法实践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3.
“优盘”商标被撤销的结局,已经表明不完善的商标管理,将使企业面临商标淡化的风险。本文将结合国内外的一些典型案例,分析商标淡化的现象及其在法律和商业层面的不利影响,讨论商标淡化的发生形态和深层原因。在此基础上,本文将着重从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角度,提出了预防、避免商标淡化风险的方案和措施。  相似文献   

14.
赵哲 《法制与社会》2011,(5):65+72-65,72
2009年4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颁布了《关于审理涉及驰名商标保护的民事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使得人民法院在审理关于驰名商标的案件时有了比较明确的指导意见。其中的有些条款虽然并未明确商标淡化的字样,但事实上涉及到了商标淡化的理论。本文着重从北京法院的一个商标行政案件来分析商标淡化理论是如何在司法实践中进行应用的。  相似文献   

15.
商标本身只是一种符号,没有实际的价值,但是一旦和商品和服务联系到一起,就具有了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功能。驰名商标经过权利人的长期努力而形成了巨大的商业价值,为商标所有人带来了巨大经济利益,因此也成为他人淡化。的对象.商标淡化行为是一种侵犯商标所有人合法权益和消费者合法利益的行为,已成为越来越多国家规制的对象。  相似文献   

16.
日前.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获悉.2007年截至到目前,商标局和商标评审委员会已在商标管理案件、商标异议案件和商标争议案件中认定驰名商标197件,其中包括商品商标183件,服务商标14件。新认定的驰名商标中有一大批为消费者或相关公众耳熟能详的商标。例如,“新华书店”、“复旦大学(复旦)”、“英语周报”等文化教育产业的商标,以及“张一元”(茶叶)、“德州”(扒鸡)等“中华老字号”企业的商标。  相似文献   

17.
商标淡化的法律问题初探   总被引:10,自引:0,他引:10  
商标淡化的法律问题初探●须建楚一、商标淡化概述商标淡化,就其法律含义而言,是指商标显著性及其商标的内在价值,因他人的使用而弱化,影响了该商标在公众中的形象,削减了商标权人商品的销售力。目前,许多国家都把对驰名商标的淡化视为侵权行为,且对商标淡化行为加...  相似文献   

18.
商标淡化理论及其应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下载免费PDF全文
杜颖 《法学研究》2007,(6):44-54
商标广告功能的发展是商标淡化理论产生的基础。与传统混淆侵权不同,淡化行为不会使消费者就商品来源发生错误认识,但它消耗商标的独特性或污损其声誉,并破坏商标的广告宣传价值。因此,具有相当知名度的商标应该获得反淡化的扩大保护。由于商标权仅仅是一种准财产权,过度保护会使其权利性质发生改变,最终阻碍自由竞争,所以商标反淡化保护的范围要受到限定。  相似文献   

19.
在美国商标淡化诉讼中,一直存在“淡化可能性”与“实际淡化”的证明标准之争。2003年,联邦最高法院通过审理莫斯里案而首次介入。表面看来,最高法院已将标准统一为“实际淡化”,实则依然模棱两可,而根据反淡化和禁令救济的基本法理,证明标准又只能是“淡化可能性”。可见,问题远未解决,争论仍将延续。鉴于商标淡化理论的影响早已超出美国国界,研究这一问题对我国亦不无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20.
本文研究认为我国立法和司法界并不存在商标淡化的规定及应用,皆是以混淆为前提的跨类保护,有别于国际社会之商标淡化规定。商标淡化类型应为弱化、丑化和退化,其中丑化、退化体现弱化的特征,但兼有其自身的特点。把握一种行为是否属于商标淡化,核心在于判断该行为是否削弱商标与商品、服务之间的联系。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