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一、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特点近年来,我国房地产开发市场发展迅速,商品房交易量不断攀升。不过,绝大多数消费者尚不具备足够的经济实力,只能通过向银行贷款的方式向房地产开发商支付大部分房款。在此种贷款合同中,借款人(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买受人)以其购买的、未来预期取得所有权的房屋向银行(贷款人)提供担保,房地产开发商(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出卖人)亦需向银行提供保证担保,此即本文所探讨的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此种合同具有如下特点:(一)在法律性质上,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属于借款合同,应当适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合同法》第196条规…  相似文献   

2.
借款保证合同是借贷双方以外的第三人同借款合同的债权人签订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合同义务的协议。这种保证合同的目的在于避免或减少贷款方在贷款后的风险和损失,保障国家信贷资金的安全。  相似文献   

3.
借款合同是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金融机构作为贷款人一方与企(事)业法人、个体工商户纷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作为借款人一方所签订的具有借贷关系内容的合同。在签订合同中贷款方一般都要求借款方提供担保。保证是担保方式中的一种重要形式。由于借款方不能按期偿还贷款,而导致借款保证合同纠纷案件的常发生。本文试就借款保证合同纠纷案件中几个热点问题作些粗浅的探讨。一、如何认定无效保证合同问题。保证合同是否有效,是关系到保证人应当承担保证责任大与小的问题。认定一份合同是否有效,根据《民…  相似文献   

4.
抵押贷款合同公证探讨□郑艳丽当前抵押贷款合同公证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1)有关立法滞后,不利于拓展金融公证业务,甚至可能导致原有证源发生萎缩。《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虽然对保证、抵押、质押等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规范了担保行为,但对于抵押担保合同没有...  相似文献   

5.
一、借款合同担保的条件借款合同的担保就是指银行、信用社或其他金融组织将款贷给借款人.使用时,由借款人提出一定的物资或财产,或者由第三人对伤款人的银行债务向贷款方负保证责任.如果债务人不履行债务,贷款人有权按照法定程序处理借款人作为贷款保证的物资和财产,或者由保证人代为向出借人还款的一种法律制度.借款人以自己的物资和财产作贷款保证的方式,既有信用担保的性质,又有物质抵押担保的特征.作为信用担保,贷款入应当具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一定比例的自有资金。这是fir#人能向银行、信用社和其他金融组织借款的一种…  相似文献   

6.
试析商业银行实现抵押权的法律问题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贷款业务是商业银行的主要业务,为了保证信贷资产的安全,银行在与借款人签订贷款合同时,往往要求贷款人提供担保。抵押的物权性质及抵押权人享有的优先受偿的权利使得抵押成为银行能接受的最为普遍的担保方式。然而,当发生借款人未依据贷款合同的约定偿还贷款本金及利...  相似文献   

7.
《法庭内外》2007,(1):59-60
甲公司是一家加工制造企业。甲公司因扩大生产,向乙银行申请贷款,双方签订了一份贷款合同,贷款数额为300万元,期限为1年。根据银行的要求,甲公司请求丙公司为该贷款合同进行保证担保,  相似文献   

8.
我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了贷款诈骗罪并列举了贷款诈骗罪五种罪状情形。但在司法实践中,认定贷款诈骗罪的构成往往要考量诸多因素。行为人不同的欺诈行为在不同的贷款方式条件下对银行最终成就贷款合同所起的作用不同。中国人民银行1996年6月28日颁布的《贷款通则》从借贷双方关系上将贷款分为信用贷款和担保贷款两种,在这两种贷款条件下,由于银行赖以成立贷款合同的依据和银行所承担的风险点不同,在构成贷款诈骗犯罪上呈现出相应的差异。  相似文献   

9.
当银行向公民、法人发放贷款时,总是要考虑如何能保证自己收回贷款,以保障自己的债权。在现实经济生活中,当第三人同意以其信用为债务人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时,银行通常采用把自己事先制定好的格式保证合同文书交由第三人签字同意的方式,成立保证合同。然而,保证人通过这些格式保证合同所承担的保证责任,几乎是清一色的不可撤销的担保。1笔者以为此种担保方式不符合民法诚信、公平、正义原则的要求,违背《担保法》的精神实质,严重损害保证人利益,在理论和实践上都是有害不足取的。为此,笔者拟从此种担保方式的概念出发,对其弊端…  相似文献   

10.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1987)豫法经字第3号请示收悉。经研究,并征询有关部门意见,答复如下: 在保证合同中,保证人只应对经他同意、签字(盖章)的保证内容承担担保责任。你院请示的案件中,南乐县公路管理段在借款方南乐县大华贸易公司与贷款方中国工商银行南乐县支行1985年3月所签订的借款合同中担保单位栏  相似文献   

11.
<正> 保证是债的担保的一种合同形式。与物的担保相区别,保证属于人的担保,按照保证合同,保证人向主合同的债权人保证对主债务人履行债务承担责任,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保证合同的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在我国经济活动实践中,采用保证作为某项合同的担保的情况比较常见,我国《担保法》对保证制度的规定也最为详尽。 保证期间是保证制度的一个重要内容,在保证合同实务中涉及到保证人和债权人的权利与义务,当事人甚为关注;同时,保证期间还是容易发生争议的因素之一。《担保法》对保证期间的规定却未尽合理与周详,本文对保证期间法律问题的阐述,旨在求得对该  相似文献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以下简称《担保法》)的颁布实施,许多司法实践中模糊不清的法律问题得到了解诀。笔者通过学习《担保法》并结合在律师工作实践中常遇到的问题谈点律师怎样为金融机构避免信贷流失的体会。目前,在我国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业务中普遍存在如下问题:一、担保的时效问题。多数债权人与债务人在签订贷款保证合同时,对保证人的保证期限未约定。合同到期后,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相当多的一部分债务人一次还清欠款有困难,只能逾期分次逐步偿还,债权人也不可能因此而立即起诉。这样很快就拖过了法定的保证期限六个月…  相似文献   

13.
担保作为一种信用手段,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愈来愈重要人担保法》的颁布,为人民法院处理担保合同纠纷提供了直接的法律依据。笔者这里仅就无效担保合同的认定及其责任承担略陈管见。一、无效担保合同的认定所谓担保合同,是指依法律的规定或当事人的约定而产生的~种督促和保证当事人按照合同中的约定履行义务的合同。按照《担保法》的规定,我国的担保按照担保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五种。由于主合同无效或作为从合同的担保合同的主体、客体。内容及意思表示等违反法律规定,从而失去了法律约束力,不受法律保护的…  相似文献   

14.
为了方便当事人对将来之债设立担保 ,我国担保法规定了最高额保证制度 ,并在该法的第14条和第27条对最高额保证的有关问题作了一般性的规定。由于当事人所订立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复杂多样 ,现行的法律规定又比较原则 ,有许多问题需要司法机关在实践中予以把握。本文试对这方面的问题作一分析和探讨。一、最高额保证合同有效成立的要件当事人常常对将来发生的债权设立担保 ,但是这样的保证并非都属于最高额保证。最高额保证属于特殊保证 ,最高额保证合同的有效成立除了具备一般合同所要求的条件之外 ,还需要具备一些特殊的条件。明确这个问…  相似文献   

15.
保证作为商业银行贷款担保方式中担保力最弱的一种,其风险的防范对于保证信贷资金的安全显得尤为重要。保证责任是保证制度的一个重要内容,在保证合同实务中涉及到保证人和债权人的权利与义务,当事人甚为关注;在涉及金融债权的案件中,保证人是否需要承担保证责任往往是案件的焦点问题,探讨和研究保证责任的有关法律适用,对维护银行债权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6.
<正> 本文所称的经济保证合同,不是指有保证人的经济合同,而是指为经济合同提供担保的保证合同。我国经济合同法律制度,为经济合同的履行,主要设定了四种担保方式,即定金、保证、抵押叔、留置权。除此之外,作为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方式之一的违约金,也可起到担保经济合同顺利履行的作用。保证因其本身的特点,无疑是其中主要的担保形式。近年在推行经济合同制中,保证确实为不少合同的履行起到了应有的担保作用,但由于保证的无  相似文献   

17.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施行,担保合同将会在经济生活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研究和探讨无效担保合同的确认和处理具有理论和实践上的重要意义.一、无效担保合同的确认正确确认无效担保合同是正确处理无效担保合同的前提条件.审查担保合同的效力,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一)审查主会同的效力担保合同是为了保证主合同的履行而设立的,是主合同的从合同.担保合同的存在以主合同的存在为前提,其存在的目的在于一方面保证主合同的债务人履行义务,另一方面是保证主合同的债权人的利益不致遭受损失.主合同是确定合同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  相似文献   

18.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施行。担保合同将会在经济生活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研究和探讨无效担保合同的确认和处理具有理论和实践上的重要意义。一、无效担保合同的确认正确确认无效担保合同是正确处理无效担保合同的前提条件。审查担保合同的效力,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一)审查主合同的效力担保合同是为了保证主合同的履行而设立的,是主合同的从合同。担保合同的存在以主合同的存在为前提,其存在的目的在于一方面保证主合同的债务人履行义务,另一方面是保证主合同的债权人的利益不致遭受损失。主合同是确定合同双方当事…  相似文献   

19.
[案情]李某于1999年3月在某银行贷款4万元,借款期限1年,陆某为其提供担保,三方签订了贷款合同和保证合同。贷款到期后,李某因无力偿还,银行要求李重新立据,即借新贷还旧贷,李答应。2000年3月18日,李将原来的本金和利息与银行重新订立了借款合同,但这次银行和李某都未通知陆某参加。贷款再次到期后,李某仍没有偿还,银行遂将李某和陆某诉至法院,要求李某  相似文献   

20.
玩忽职守的犯罪案件是检察机关直接受理,自行侦查的案件。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由于工作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本文只就担保贷款中的玩忽职守罪谈点拙见。担保贷款是指企业或个人向银行提出申请贷款,而银行为了使企业或个人能够将所贷款和利息按期归还国家,让贷款企业和个人自己寻找一个担保单位,目的是保证贷款到期能返还国家,或到期还不上时,由担保单位返还贷款和利息。作为贷款企业或个人需要贷款,一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