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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当前,化解社会矛盾是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中的重要一环,在当前维护经济社会发展稳定的大局中具有特殊的重要意义。基层人民法院尤其是其派出的基层人民法庭,在社会矛盾化解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河南省宁陵县人民法院张弓法庭每年受理诉讼案件将近200件,同时还指导人民调解组织每年化解1000多起社会矛盾纠纷,案件调解率连续三年达到90%以上,  相似文献   

2.
数据库     
《中国司法》2012,(9):24-24
人民调解组织和队伍建设取得新的进展。全国共建人民调解委员会82.4万个,人民调解员达到494万人,形成了覆盖全国城乡厂矿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建立了人民调解组织与基层人民法院以及公安、信访等部门的协调联动机制,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配合机制。扎实开展“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专项攻坚活动”、“人民调解百日会战”、“争当人民调解员能手”等活动,广泛开展经常性的矛盾纠纷预防、排查、化解工作,有效预防化解了大量常见性、多发性矛盾纠纷。2011年,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9.7万余次,化解各类矛盾纠纷700余万件。  相似文献   

3.
近年来,玉林市福绵管理区新桥镇人民调解工作,经过探索和实践,构建了调解委员会、调解小组、调解员“三级人民调解网络”。形成了一个“以镇为中心,村、组为基层,调防结合、以防为主、多种手段、联合调解”的工作格局,取得了一定成效。一年来全镇的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各类民间纠纷96多件,调解率100%,调解成功率达96%,使人民调解成为该镇解决社会矛盾纠纷的重要途径和有效方法之一,真正起到了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的作用。  相似文献   

4.
分析新时期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出现的新特点,结合天津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实践,提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必须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主渠道作用,必须主动融入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必须始终坚持依法调解的理念,必须始终坚持医疗纠纷人民调解专业性调解的特色等具体对策。  相似文献   

5.
《人民调解》2012,(4):8
上海市人民调解组织围绕贯彻实施《人民调解法》,认真开展“争当人民调解能手”活动,深化各类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在全市组织开展的七类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中,共受理纠纷193287件,占全市受理纠纷总数,由2010年的66%上升到2011年的80%左右,人民调解工作业务重心向行业性、专业性...  相似文献   

6.
法苑传真     
《江淮法治》2015,(2):36-37
金寨县法院:基层法庭工作有声有色近年来,金寨县法院斑竹园法庭倾力开展调解工作,把矛盾纠纷解决在源头,化解在初始状态,杜绝了矛盾向深层次发展。调解是化解纠纷的较好方式,斑竹园法庭始终将调解放在各类纠纷化解形式中的重要位置。将诉讼调解与诉前调解、委托调解等非讼调解相衔接,充分发挥法庭参与的人民调解作用,探索多元化解决纠纷方式,干净化解纠纷。2014年,该法庭可调解案件63件,实际调解结案55件,调解率87.30%;  相似文献   

7.
《人民调解》2012,(10):11-13
近年来,福建省不断加强和创新人民调解工作,增强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取得了明显成效。三年来,全省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各类纠纷45.8万件,调解成功44.1万件,调解成功率96.2%,防止群体性上访8169起,防止民转刑5205起,制止群体性械斗2577起,实现了60%乡镇(街道)、90%村(居)的“无民转刑、无非正...  相似文献   

8.
祝家奎 《人民调解》2009,(10):44-44
今年以来,重庆市工县创新工作思路和载体,实行“五诊”制度,扎实推进人民调解工作,有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截至目前,全县各级调解组织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5200余件,调解成功率达96%,防止民间纠纷引起自杀事件5起,防止民转刑案件13起,制止群众性械斗7起,防止群众性集体上访5起。  相似文献   

9.
《人民调解》2012,(4):8
日前,辽宁省司法厅下发《辽宁省司法厅关于开展人民调解“促和谐保稳定、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全省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要按照调解优先的原则,调处解决一大批群众反映比较强烈、多年积累、长期未得到有效解决的矛盾纠纷,使全省基层社会矛盾纠纷排查率达到100%、矛盾纠纷隐患发现率达到90%、矛盾纠纷调解率达到10...  相似文献   

10.
杨会君 《法制与社会》2014,(22):292-294
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改革的不断深化,社会矛盾纠纷呈现出诸多新情况、新特点,矛盾纠纷的多发性、复杂性和群体性使矛盾纠纷的化解难度越来越大,单一的调解制度已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本文通过分析对比人民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优势与不足,找到人民调解和司法调解之间的互补性。并针对我国人民调解和司法调解的功能优势及其存在的弊端,通过建立:"诉前引导"对接机制、"诉中委托、参与调解"对接机制、诉后联动对接机制、联合调解机制以及人民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机制,实现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的制度优化及资源整合,进一步发挥其功能优势,实现功能互补、资源共享,达到人民调解和司法调解的有机衔接。为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重要保障。  相似文献   

11.
江西省萍乡市芦溪县司法局宣风司法所副所长、首席调解员杨斌圣.从事人民调解工作26年来.成功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680余起,调解成功率100%。杨斌圣在工作中不厌繁琐、兢兢业业,化解千家难事.温暖万人心田,换来了一方的和谐稳定和群众的安居乐业。杨斌圣多年的辛勤付出赢得了组织的高度肯定和群众的广泛赞誉。1999年他被司法部评为“模范人民调解员”.还获得过“江西省优秀人民调解员”、  相似文献   

12.
《人民调解》2012,(10):16-17
近年来,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按照“哪里有人群,哪里就有调解组织,哪里有纠纷,哪里就有调解”的原则,在区、镇(街)、村(社区)、学校、医院、企业和批发市场均建立了调解组织,化解了大量矛盾。2011年,全区各人民调解组织调解各类纠纷5028件,“三调联动”对接调解2989余件。  相似文献   

13.
去年6月.在全国政法工作专题研讨班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强调:着力把调解优先的原则更好地体现在依法调节经济社会关系中.有效化解予盾纠纷。当前,大量矛盾纠纷发生在基层,为有效化解基层矛盾纠纷。切实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重庆市巴南区贯彻调解优先原则.加强村(居)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走出了一条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的新路。去年以来,该区村(居)调委会共调解纠纷10584件,调解成功10266件,成功率97%。  相似文献   

14.
浅议大调解制度中存在的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刘杨  顾静 《法制与社会》2010,(15):43-43,58
人民调解又称诉讼外调解。是指在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下进行的调解活动。目前我国在人民调解的基础上建立起“大调解”机制,以求更细更好的解决人民的矛盾纠纷。实践证明大调解有效的化解了人民矛盾,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但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大调解机制在运行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相似文献   

15.
赵卫星 《中国司法》2012,(7):98-100
当前,社会矛盾纠纷纷繁复杂,涉及的政策性、法律性、专业性越来越强,有效调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需要创新社会管理,在大力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同时,建立以人民调解为基础和主导,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紧密结合的联调联动大调解工作格局。  相似文献   

16.
王翠红 《人民调解》2009,(10):36-37
今年以来,山东省博兴县县委、县政府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从财力、物力、人力上进一步加大对全县司法行政丁作的投入,推动人民调解等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开展。春节后全县共排查矛盾纠纷886起,调解成功867起,成功率达98%以上。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中,各乡镇结合实际,突出特色,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相似文献   

17.
《人民调解》2012,(5):28-29
近年来,福建省厦门市司法行政机关围绕厦门实施科学发展战略,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中的基础性作用,立足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纠纷,全力提升基层调解组织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去年,全市排查各类矛盾纠纷6094件,成功调处6883件,成功率99.6%,防止群体性上访101件3093人。其中成功调处重大...  相似文献   

18.
数据库     
《中国司法》2013,(9):34-34
近年来,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贯彻落实人民调解法,依法推进人民调解组织建设、队伍建设、法制化建设和保障能力建设,全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显著成绩。目前,全国共有81.7万个人民调解组织和428万名人民调解员,每年调解各种矛盾纠纷达八九百万件,调解成功率  相似文献   

19.
近年来,随着人民调解工作的深入发展,人民调解除了参与邻里、家庭等传统型矛盾纠纷调解外,在国家的发展建设中也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如在诸多国家重大项目建设中,人民调解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预防化解由工程建设引发的征地、拆迁、用工等矛盾纠纷,防止了无数起群体性纠纷、上访、民转刑事件的发生,为项目建设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相似文献   

20.
以人民调解、行业调解和保险调解为中心的第三方解决模式是化解医息矛盾、解决医患纠纷的重要模式之一。每一种模式均有其特点与优点,但同样也存在缺点与不足。因此,单纯依托其中任何一种模式来化解医患矛盾、调处医患纠纷,都难以达到预期的效果。较为理想的选择应该是将三种模式中的两种结合起来,分工合作、各司其职、取长补短,共同化解医患矛盾、调处医患纠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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