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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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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商标和企业名称均系商业标志,前者用于区别不同来源的商品或服务,后者用于区别作为不同市场主体的公司、组织和个人。商标与企业名称的冲突一般是指这两种合法的权利所指向的客体(商标或企业名称)的表现形式相同或相似,但两者的主体不一致的情况。由于企业名称由企业所在地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经营特点、组织形式等四部分构成。其中,行政区划名称、行业与经营特点、组织形式等都是通用称谓,多数情况下主要是企业名称中的字号(商号)与他人注册商标  相似文献   

2.
一、服务商标及其与商品商标的区别服务商标,也称服务标志或劳务标志,它是各种服务行业的经营者(包括法人和自然人)为了将自己提供的服务项目与他人提供的服务项目区别开来而使用的一种专用标记。具体地讲,它包括各种商品维修、建筑旅游(包括饭店、旅馆等)、航空运输及其它交通运输、金融、广告、教育、文化娱乐等行业的经营者使用的各类服务标记,少数国家和地区还包括一些社会公共事业使用的服务标记。使用服务商标,可以区别相同或  相似文献   

3.
企业字号,也可称为“商号”,是指某一企业为了将本企业与其他企业相区别而使用的名称或牌号。一个企业的名称是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四部分组成,而字号无疑是其核心内容。一个历史悠久或知名度非常高的企业字号,无疑会成为企业名声和信誉的象征。但是,在实践中,企业字号却面临着一些急待解决的问题。一、企业字号的保护问题根据国际通行的立法原则或法律原理,企业字号的保护要远远弱于对企业商标的保护,原因之一就是企业字号的显著性要低于商标。因此,我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冲规定“企业名称在冠用的行政…  相似文献   

4.
正商标是商品的生产者、经营者在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上或者服务的提供者在其提供的服务上采用的,用于区别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或上述要素的组合,具有显著特征的标志。商标的功能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方面区分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便于消费者进行选择;另一方面,作为商誉的载体,承载因消费者对于商品或者服务的信赖而产生的品牌价值。因此,商标是企业重要的无形资产,在捍卫核  相似文献   

5.
卫聪玲 《知识产权》1995,5(3):43-46,42
企业名称是用来区别不同生产者或经营者的标志。企业名称的区别功能蕴含着顾客对企业的评价意义,肯定的评价就是商誉。商誉本身就是财产。字号驰名的企业名称则是这种商誉的集中体现,如同驰名商标一样,它不仅能深得顾客的信任,打开产品的销路,使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而且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一国的经济实力。正因如此,各国都很重视对企业名称的保护。我国亦如此。目前,我国已制定了《民法通则》、《反不正当竞争法》、《产品质量  相似文献   

6.
[裁判摘要] 一、服务商标又称为服务标志,是服务行业的经营者为了将自己提供的服务与他人提供的服务区别开来而使用的一种专用标志。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的规定,连续使用至1993年7月1日的服务商标,与他人在相同或者类似的服务上已注册的服务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可以继续使用;但是,1993年7月1日后中断使用3年以上的,不得继续使用。  相似文献   

7.
商标是商品和商业服务的标记,是区别同类商品或同类商业服务的不同的生产者或经营者的标志,也是不同的生产者或经营者所生产经营的同类商品或提供的同类商业服务的不同质量、性能、风格、特征的代表。商品的生产者或经营者往往是通过对商标的宣传来引导消费者的消费,以达到商品促销的目的。商标作为一种无形资产已经为越来越多的人所重视,其中也不乏违反诚实信用原则、从事不正当竞争的经营者。随着商标在商品经济生活中作用的不断提高,其副产品——商标侵权行为也愈演愈烈。商标侵权行为不仅损害了商标注册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利,而且严重扰乱社会主义的经济秩序。依法正确认定商标侵权行为,加强对商标侵权行为的治理力度,对于维护正常的商标管理秩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8.
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一)项的规定,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相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的字号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突出使用,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属于给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损害的行为。根据国家商标局《关于保护服务商标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七条第二款的规定,他人正常使用服务行业惯用标志,以及正常方式使用商号(字号)、姓名、地名、服务场所名称,表示服务特点.对服务事项进行说明等不构成侵犯服务商标专用权行为,但具有明显不正当竞争意图的除外。  相似文献   

9.
集团公司许可其下属众多关联企业使用与其相同的企业字号,经过对该相同字号的长期共同使用,该字号在相关公众中具有一定知名度,进而成为指示市场主体和商品来源的识别标志的,应认定各关联企业共同对该知名字号享有反不正当竞争法上的保护利益。对关联企业以外的其他市场主体擅自使用该知名字号的,各关联企业均有权单独或者共同提起诉讼。关联企业之间对其使用的字号所享有的经济利益分配有约定并据此请求相应经济损失赔偿的,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相似文献   

10.
徐竞 《律师世界》2002,(8):25-26
案例:曾经有人以“汉正街”作为字号注册了一家企业。管理部门以其侵犯了“汉正街”的无形财产权为由,向工商部门提出撤销请求。此事引起一定关注,焦点是“汉正街”三字能否作为企业字号登记。有的认为,“汉正街”具有丰厚的商业文化内涵,是属于社会公众的无形资产,其商业使用应受严格限制;也有的认为,只要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的形式要件(行政区划、字号、行业或经营特点、组织形式),注册并无不当。那么,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名称、字号是否属于无形资产?如何受知识产权法的调整和规制?本文就此;作些探讨。一、企…  相似文献   

11.
一、在消费者预先支付全部费用、经营者分期分次提供商品或服务的预付式消费模式中,如果经营者提供的格式条款载明“若消费者单方终止消费.则经营者对已经收费但尚未提供商品或服务部分的价款不予退还”的.该类格式条款违反我国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应属无效。二、在预付式消费中,如果消费者单方终止消费,经营者并无违约或过错行为的,应结合消费者过错程度、经营者已经提供的商品或服务量占约定总量的比例、约定的计价方式等因素综合确定消费者的违约责任。  相似文献   

12.
商标,是用来区分同种或类似商品或服务的标记,在当代商品化的世界里,商品名目繁多,生产厂家甚众,在众多的同类商品或服务中,要显示出自身商品的特性,就必须借助商标这一手段,使之与其他厂家的产品相区分,所谓商标是指商品的生产者(包括制造、加工、拣选)和经营者在商品或商品的包装、容器上使用显著特征的文字、图形或线条及其组合形式,用以区别自己的商品与他人生产或经营的同类商品的标记。在国外,商标一词,英文称为“交易标志”(TradeMark);德文称为“商品标志”(Warenzeichen);法文则称为“制造贩卖标志”(marque de fab-rique oude commerce)。各国的称谓虽各有差异,但是都是指在商品交易中所使用的用以区分不同生产者同种商品的标志。  相似文献   

13.
商标是市场经济的产物,是生产者、经营者或者服务业者为了将其生产或销售的产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与市场上其他生产者、经营者或者服务业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相区别,而使用的一种标记。商标的作用在于使消费者能够区别商品或服务的来源,从而促使从业者努力提高商品质量,提升服务水平,维护消费者的利益。  相似文献   

14.
一、消费者权益的根本是质量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消费者和经营者是市场的两大主体,法律上处于平等地位。当消费者用持有货币与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进行交换时,二者的目的是各不相同的。经营者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是为了实现价值增值,获取利润;而消费者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则是为了通过消费获得商品或服务的使用价值,以满足物质文化生活的需要。经营者追  相似文献   

15.
商品经营者为消费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时,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消费者亦有权知悉其所购买、使用的商品或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在侵犯消费者权益纠纷案件中,消费者主张商品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存在品质问题,并提供了相应证据的,商品经营者如主张该商品不存在品质问题,应对其主张承担举证责任。  相似文献   

16.
广告是商品经营者或者服务者承担费用,通过一定媒介和形式直接或者间接地介绍自己所推销的商品或者所提供的服务的一种商业宣传方式,其目的和作用是为了渲染商品或服务的功能,激发消费者的购买或接受欲望,从而在竞争中扩大商品销路或服务范围,以实现期望的经济目的。现行调整广告活动的主要法律有《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广告法》。广告主、广告经  相似文献   

17.
商号是企业等商主体为同其他商主体相区别而使用的特定名称,又称字号,必须由文字组成。商标是商品生产者或经营者在其商品上使用的,与其他人生产或销售的同类商品相区别的标记,也多由文字表示。作为一种无形资产,当前,商号和商标受到人们越来越多的重视。一个好的商号和商标取名,可以使消费者更易接受,有助于企业走向市场,提高市场竞争能力。为求得一个寓意  相似文献   

18.
虚假广告罪的构成和易混淆的几个问题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广告,从广义上说,是以公开的书面。影像或口头等形式广而告之,为不特定人所知晓。《广告法》对广告规范为:商品经营者或者服务提供者承担费用,通过一定媒介和形式直接或者间接地介绍自己所推销的商品或者所提供的服务。虚假广告是指对宣传的商品或服务内容故意捏造、歪曲和掩盖事实,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广告。对虚假广告罪,新《刑法》第二百二十二条界定为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犯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情节严重的行为。一、虚假广告罪的犯罪构成:(一)本罪的主体名义上是特殊主体,即必须是广告…  相似文献   

19.
唐银益 《法治研究》2006,(10):69-69
一、假冒注册商标罪的犯罪对象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假冒注册商标罪的犯罪对象是注册商标。但是,假冒注册商标罪的犯罪对象是否包括服务商标?目前,我国刑法理论界对此存在分歧。笔者认为,假冒注册商标罪的犯罪对象应当包括服务商标。服务商标又叫服务标志,是服务行业经营者为了将自己提供的服务和他人提供的相同或类似的服务相区别而使用的专门标记。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的所有人对其注册商标享有相同的权利,并受法律同等的保护。  相似文献   

20.
傅刚 《知识产权》2002,12(3):28-30
商标是市场经济的产物,是生产者、经营者或者服务业者为了将其生产或销售的产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与市场上其他生产者、经营者或者服务业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相区别,而使用的一种标记。商标的作用在于使消费者能够区别商品或服务的来源,从而促使从业者努力提高商品质量,提升服务水平,维护消费者的利益。1982年我国开始实施商标法,商标法规定,人用药品必须使用注册商标,未经注册不得在市场上销售。这样就将药品纳入到了强制进行商标注册的轨道,使商标管理成为药品管理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药品的商标注册对于企业的创名牌、争效益、保证药品质量、提高竞争力有着重要的意义。就中药自身的技术特征而言,应用商标保护是中药知识产权保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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