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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我国民事诉讼法对上诉审结构规定不明确,已经给司法实践造成了混乱,在立法上进行规范和统一势在必行。在复审制、续审制、事后审制三种上诉审结构类型中,我国民事诉讼法选择设立事后审制,是提高民事上诉程序效益的最佳选择,是限制当事人滥用上诉权的治本之策,是强化民事一审事实审功能的有效措施,是民事上诉确立禁止不利益变更原则的程序保障,是解决当事人无休止申请再审的前提和基础。为确保事后审制改革真正落到实处,与其密切相关的举证时效制度、当事人上诉范围、上诉案件的审理方式、审理性质、裁判等,都必须改革和完善。  相似文献   

2.
佚名 《特区法坛》2004,(1):24-24
“不告不理”是指未经公诉人、当事人起诉的民事案件,法院不得受理和审判的诉讼原则。是现代法院审理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的一项公认的基本原则。“不告不理”原则在民事诉讼中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必须有原告请求或被告公诉,法院才能受理案件并进行审理。第二,在审理中法院的审判活动受原告起诉或被告反诉的范围的约束。也就是说当事人“告谁审谁,告什么审什么”。对于民事上诉案件,则仅对其中的上诉部分进行审理,没有上诉的部分就不审理。在民事诉讼中实行“不告不理”原则是尊重当事人的自主处分行为的重要表现。  相似文献   

3.
如何正确划定二审案件的审理范围,是直接关系到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的监督权如何行使的问题,也是关系到当事人权益的保护问题。一、民事诉讼法关于二审案件审理范围的修改根据新民诉法规定,二审案件的审理范围是:与上诉请求有关的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问题。这个范围有两个显著特点:一是审理内容既包括事实审也包括法律审;二是审理范围受上诉范围的限制。至于为什么要作这样的修改,本人认为主要有以下原因:第一,二审程序不是一审程序的简单重  相似文献   

4.
民事二审程序若干问题刍议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民事二审程序的良性运作对于充分发挥二审法院审判监督职能.确保裁判公正具有重要的意义。要进一步完善民事二审的运作机制,仍不乏有值得探究的问题。在此,笔者拟就四个问题谈一些粗浅的认识。一、关于二审法院的审查范围问题关于二审法院的审查范围,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第151条明确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最高人民法院于1998年6月29日下发的《关于民事经济审判方式改革问题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第35条亦规定:“第二审案件的审理应当围绕当事人上诉请求的范围进行…  相似文献   

5.
附带上诉是上诉审程序中平衡双方当事人利益的一个精巧的程序设置.它与处分原则和不利益变更禁止原则有密切的联系.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中处分原则并没有得到充分贯彻,也没有规定不利益变更禁止原则,二审中当事人的请求对法官审理范围的拘束十分有限,再审程序的规定也有诸多弊端,这些使得附带上诉没有必要.  相似文献   

6.
民事案件二审审理范围初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第二审程序是民事诉讼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裁定,依法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一级人民法院进行审理所适用的程序。二审案件的审理范围,也就是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的职权范围。如何正确划定二审案件的审理范围,是直接关系到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监督权如何行使的问题,也是关系到当事人权益的保护问题。对于这个问题,民事诉讼法虽然作了规定,但仍有不同的理解,就此谈些看法。  相似文献   

7.
一、债务人在债权人发出的债务逾期催收通知书上签字或者盖章的行为。虽然并不必然表示债务人愿意履行债务,但可以表示其认可该债务的存在。属于当事人对民事债务关系的自认,人民法院可据此认定当事人之间存在债务关系。二、国有企业改制后。原有债务应当由改制后的企业承担。债权人向改制后的企业发出债务逾期催收通知书的,应当视为债权人对债务人变更的认可。三、上诉权是法律赋予当事人的一项诉讼权利,当事人可以行使。也可以放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针对当事人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审查。当事人未在法定期间内提起上诉,而在二审中对一审判决提出异议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予审查。  相似文献   

8.
试论民事上诉审程序的重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崔玲玲 《中国司法》2006,26(3):89-91
上诉审程序是当事人不服法院已经作出的裁判,依法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由上级法院对该案再行审理所适用的程序。民事上诉审作为纠错防错的程序装置和过滤机制,在纠正法院裁判错误,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院统一性,保障司法正当性方面具有重要的程序价值和意义。一、上诉审的功能民事上诉制度作为司法制度的一部分,担负着多样化的司法功能。美国上诉法院法官戴安.伍德(Dianewood)认为,美国上诉审的功能有以下六项:第一,法律的正确适用;第二,法律的统一适用;第三,法律的演变与阐释;第四,纠正事实错误;第五,巩固司法体系的合法性并加强人…  相似文献   

9.
当事人对管辖权提出异议的案件如何计算审理期限?编辑同志:在审理民事、经济纠纷案件时遇到”以下问题,请给予答复。一、当事人对管辖权提咄异议的案件是否适用简易程序?二、人民法院对管辖权作出制裁决定后,如果当事人不上诉,十日的上诉期是否计算在审理期限内?如...  相似文献   

10.
程序性上诉是一种重要的程序制裁与救济机制,主要包括程序性上诉的模式、程序性上诉的提起、程序性上诉的审理程序、程序性上诉的裁判方式等方面的内容。程序性上诉有三种模式,其中二审实行事实与法律审之事后审、三审实行法律审之事后审是较为普遍采用的模式;程序性上诉提起的基本要求是必须明确上诉理由,但该要求需与辩护制度衔接起来,否则会变相地剥夺当事人的上诉权;程序性上诉审以上诉理由为审判对象,以庭审笔录为调查基础,以开庭审理为原则;发回重审是主要的程序性裁判方式,但只有严重影响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的程序错误,才会导致发回重审。  相似文献   

11.
我国现行的民事诉讼法已经发生了从全面审理到在当事人的上诉请求的范围之内审理的重大改变,这也是我国民事诉讼理念的改变。但是这仍然忽视了程序公平的价值,而附带上诉制度给予了当事人真正公平的保护。  相似文献   

12.
《法学》1991,(10)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51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这一条文是对《民事诉讼法(试行)》第149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必须全面审查第一审人民法院认定的事实和适用的法律,不受上诉范围的限制”的重大修改。但是,对《民事诉讼法》第151条的规定,在审判实践中如何适用还存在不同的理解。笔者就此谈些看法。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主要有两种情况:其一是对一审判决的内容全部上诉;其二是对一审判决的内容部分上诉,里面又有三种情形:一是部分上诉的内容,一审处理可能存在错  相似文献   

13.
我国民事诉讼上诉审制度之检讨与重构   总被引:22,自引:0,他引:22       下载免费PDF全文
上诉审是对下级法院已做裁判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上诉),由上级法院再行审理的制度。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它所做出的生效裁判具有神圣的权威。这种权威的基础一方面在于法律的强制性,另一方面在于裁判自身的公正性——这种公正性非常重要,它是法律赋予裁判强制性的基础,因而成为裁判具有权威性的根本渊源。为了保障裁判公正,各国民事诉讼法上都建立了上诉审程序,以其作为防错与纠错的机制。可以说,上诉审制度建立和运作的效果直接影响裁判的公正性。为此,本文拟探讨上诉审的功能,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分析我国上诉审程序(二审终审制),在功能发挥方面的利弊,提出建立三审终审制的理论构想。  相似文献   

14.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的,有权在法定时间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级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起上诉的案件,应当进行审理。然而,从审判实践来看,对上诉案件的审理,在程序上存在若干问题值得探讨。本文试就其中几个问题...  相似文献   

15.
刑事二审审理方式,是指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当事人上诉或检察机关的抗诉后,对案件进行审理所采用的方法和步骤。从刑事诉讼的目的即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这一角度看,刑事上诉审理程序实质上是为保障该目的得以顺利实现而设立的法律救济程序。任何国家或地区的立法者在创制这一程序时,无不从如何;有效地保证审判质量、效率和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等方面加以慎重考虑.以求得最终的客观与公正。我国1979年刑事诉讼法原来对第二审审判方式未作明确规定,1996年刑事诉讼法为此增加了第二审审判方式的专门条款,在立法上前进了一大步,但对审判…  相似文献   

16.
二审发回重审的裁定书,是指第二审人民法院在审理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刑事案件或者民事、行政案件时,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严重违反法定程序,可  相似文献   

17.
民事裁定上诉审程序之检讨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对于民事裁定的上诉问题 ,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存在着可上诉的范围过于狭窄、享有上诉权的主体过于单一、程序内容过于简单等缺陷 ,因而有违程序公正、权利保障、权力制约等程序要素的必然要求 ,并在实践中加重了法院的轻程序倾向 ,不利于对当事人等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的保护 ,故此应当从立法上对我国民事裁定之上诉审程序的诸多方面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18.
一审法院对某民事案件经审理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没有上诉,判决生效后,当事人一方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上级法院提审后,经审理认定原审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便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四条、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裁定撤销原审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笔者认为,上级法院按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案件,若发现原审已生效裁判在实体上确有错误,应裁定中止原判决执行,指令原审人民法院再审;若按上例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于法无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  相似文献   

19.
对我国行政诉讼审判监督程序的反思与重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前言 所谓审判监督程序(又称再审程序),是立法者为确保法院裁判的公正,使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但确有错误的裁判得以纠正,而设置的一种不同于普通审理程序(初审、上诉审等)的特别审理程序。它不具有审级的性质,其再审的对象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它的启动导致原审生效裁判重新受到审查,致使案件重新处于不确定的状态。从有利于纠正错判,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体现司法的公正、严肃出发,大多数大陆法系的国家均设置了审判监督程序,将其作为一种特别程序加以规定。如果说上诉审被称为“普通救济程序”的话,审判监督程序则…  相似文献   

20.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下称民诉法)第152条第1款,对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上诉案件,可以迳行裁判作了规定.但在司法实践中,有的审判人员在审理民事上诉案件时,很少开庭审理,较多以迳行裁判结案.究其原因,主要是片面理解迳行裁判的构成要件和放松迳行裁判的标准.常此下去,不能落实正规化办案制度,影响法制的正规化建设.笔者就迳行裁判的构成要件试作分析,供参考. 民诉法第152条第1款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和调查,询问当事人,在事实核对清楚后,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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