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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荀子·劝学》:“木直中绳,輮以为轮,其曲中规,虽有槁暴,不复挺者,輮使之然也。”杨椋注:“輮、屈,槁、枯,暴、乾,挺、直也。”杨说为后来的多数学者所采用。梁启雄《苟子简注》引用杨注之后,又引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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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游《书愤》中的“楼船夜雪瓜洲渡,铁马秋风大散关”一联,通用教材中“楼船”句注为:“这句指宋营在瓜洲渡一带军事上有所行动”;“铁马”句注为:“这句指在大散关地方有过抗金的军事行动”,等等。笔者认为,所谓“行动”,其具体含义究竟是什么,学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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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考证,我国早在秦始皇时就设有博士,但不是学位,而是官名。《汉书·百官志》里说:“博士、秦官、掌通古今。”“律博士”是博士的一种,也是官名,清末著名法学家沈家本在《法学盛衰说》中写道:“自魏置律博士一官,下及唐宋,或隶大理,或隶国学,虽员额多寡不同,而国家既设此一途,士之讲求法律者,亦视为当学之务,传授不绝于世,迨元废此官,而法学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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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经·豳风·七月》的作者,历来有不同的说法。《毛诗序》把它说成是周公之作,曰:“七月,陈王业也。周公遭变,故陈后稷先公风化之所由,致王业之艰难也。”后来注《诗》的大家,如郑玄、孔颖达等,都恪守“疏不破注”的原则,因袭这一说法。近几十年来,研究《诗经》的学者,又大都认为这是一首奴隶(或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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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提辖拳打镇关西》一文中有这样一句:“鲁达听了道:‘呸!俺只道那个郑大官人,却原来是杀猪的郑屠!这个腌臜泼才,投托着俺小种经略相公门下做个肉铺户,却原来这等欺负人!’”课本注曰:“[小种经略相公]指北宋名将种师道的弟弟种师中。兄弟两人向时镇守西北,当时人称兄为‘老种经略’称弟为‘小种经略’。经略,官名,掌管边疆军民大事。相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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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行第一》“陈太丘诣苟朗陵”条:“既至,荀使叔慈应门,慈明行酒,余六龙下食。”又“顾荣在洛阳”条:“尝应人请,觉行炙人有欲炙之色。”“行”、“下”是古代俗语词。《礼记·月令》:“养衰老,授几杖,行糜粥饮食,”郑玄注:“行犹赐也。”《汉书·高帝纪》:“且法以有功劳行田宅。”颜师古引苏林注:“行音行酒之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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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音乎?陷井乎? 1993年5、6月期间,《故事大观》、《中学生文摘》、《爱情·婚姻·家庭》、《妇女生活》,《青年月报》等几家全国有影响的报刊同时刊登出这样一则颇有诱惑力的广告: “友好牌”人体增长片——解开矮人之秘该广告声称“有效率达89.7%”、“服用一个疗程(60天)定见成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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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尚书·伊训》篇首的《序言》中有这样一段话: “成汤既没。太甲元年,伊尹作《伊训》,肆命徂后”。成汤是商朝的开国之君,太甲为其孙。太甲元年太约在公元前16世纪左右,距今3500多年了。伊尹,本名伊,一说名挚;尹是官名,在当时是统领百官、辅佐帝王的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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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明、周最、陈轸、邵滑、楼缓、翟景、苏厉、乐毅之徒通其意(《过秦论》) 中学课本注为:“楼缓,魏文侯弟。”目前通行的各家注本也均将楼缓注为战国时魏人。如:十三所院校编的《中国古代文学作品选》:“楼缓,魏文侯弟。”《中华活页文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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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志》“小说家”试释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汉书·艺文志》始立“小说家”一门,录十五家千三百八十篇,论述云: 小说家者流,盖出于稗官,街谈巷议,道听途说者之所造也。孔子曰:“虽小道,必有可观者焉,致远恐泥。是以君子弗为也。”然亦弗天也。闾里小知者之所及,亦使掇而不忘。如或一言可采,此亦刍荛狂夫之议也。颜师古注:“稗官,小官。”又引如淳注:“《九章》:‘细米为稗。’街谈巷说,其细碎之言也。王者欲知闾巷风俗,故立稗官使称说之。”据此,今人往往认为《汉书》所谓“小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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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甫《和裴迪登蜀州东亭送客逢早梅相忆见寄》诗有“东阁官梅动诗兴,还如何逊在扬州”句。张燮《何记室集序》说:“宋人撰杜注,谓逊作扬州法曹,廨舍有梅一株,吟咏其下,后居洛思之,请再任扬州。值梅花盛开,相对终日”。后世词人咏梅时往往有“官梅”“东阁”“何逊在扬州”等词,都是引用宋人杜诗注作典,可说是颇有影响吧。但对这件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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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鞅“改法为律”质疑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商鞅“改法为律”之说始于《唐律疏义》和《唐六典注》,可谓由来已久。《唐律疏义》云:“悝集诸国刑典,造《法经》六篇,商鞅传授,改法为律”。《注》云:“改法为律者,谓《盗律》、《贼律》、《囚律》、《捕律》、《杂律》、《具律》也”。《唐六典注》云:“商鞅传《法经》,改法为律以相秦,增相坐法,造三族之诛,加车裂镬烹之刑”。睡虎地秦简出土之后,学术界普遍认为,《简》文为商鞅“改法为律”之说提供了有力的佐证。因为“律”字在简文中出现88次,其中不少的法律条文为商鞅所作。于是,商鞅“改法为律”说遂成为不易之论。笔者以为,仅据以上史料,还很难说“改法为律”始于商鞅。故在此提出质疑,以求教于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