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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高璇  郭丽 《中国审判》2013,(8):54-55
<正>"本以为能拖挺长时间的官司,法官用小额速裁审理,从立案到结案只花了10来天,真是便民啊!""想不到案子当天能立案、能调解,法官办案速度这么快"这是来自社会群众对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小额速裁工作发自内心的评价。小额速裁对沈河法院来说,已经不是一件新生事物。截至今年5月,这项工作已经运行了两年。两年来,沈河法院小额速裁庭共审理了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供用热力合同纠纷、夫妻财产约定纠纷、抚养费纠纷、买卖合同纠纷、赡养费  相似文献   

2.
据《重庆晨报》载.重庆市渝中区的刘老太状告老伴刘大爷要求离婚,刘大爷表示同意,结果渝中区法院当天立案、当天审理,在财产分割达成协议后,当庭打印出准予离婚的判决书,整个庭审过程只花了15分钟时间。  相似文献   

3.
《法治与社会》2006,(2):37-37
问:我刚满16周岁,是某大学一年级新生。父母4年前离了婚。法院判决我由母亲抚养,父亲每月支付抚养费400元。我考取大学前,父亲能够按时支付抚养费,但当我成为一名大学生后。父亲却停止了抚养费的供给,理由是大学教育不在抚养范围之内。请问:少年大学生能否继续申请执行抚养费?  相似文献   

4.
“当天立案,当天调解,当天拿到执行款。人民法院真是咱们老百姓的法院”。近日在山东省莱芜市钢城区法院,来自辛庄的李某拿着赔偿款激动不已。这是钢城区法院开展“一流队伍工程、一流绩效工程、一流为民工程、一流管理工程、一流基础工程”。五个一流”工程、争创全省一流法院活动,公正高效审判的一个缩影。  相似文献   

5.
《法庭内外》2006,(1):63-63
法官:我刚满16周岁.是某大学一年级新生。父母4年前离了婚,法院判决我由母亲抚养,父亲每月支付抚养费400元。我考取大学前,父亲能够按时支付抚养费,但当我成为一名大学生后,父亲却停止了抚养费的供给,理由是大学教育不在抚养范围之内。母亲的收入有限,为支付学费即已花光了积蓄,实无力独力承担我读大学的生活费用。请问:少年大学生能否继续申请执行抚养费?  相似文献   

6.
胡晓青 《江淮法治》2013,(24):22-22
伴随张艺谋面临的巨额社会抚养费征收问题,伴随7月11日浙江律师吴有水向全国31个省级计生委、财政厅(局)申请政府社会抚养费信息公开,社会抚养费这一话题引发公众热议。有人认为它神秘,收入支出不明;也有人认为它尴尬,收费根据名不正、言不顺;当然也有人认为合理合法,且符合国情。热议的社会抚养费,你怎么看?  相似文献   

7.
饶德松 《法制与社会》2013,(30):252-253
非婚生子女追索抚养费问题,是否需要先行确定亲子关系?父母在未起诉离婚情况下。是否有权向另一方追索抚养费?追索抚养费行使权利的主体是子女本人还是父母中的一方?本文通过案例具体分析提出了处理意见.以期见教于同行。  相似文献   

8.
社会抚养费制度作为计划生育政策推行和保障的一项重要措施,其法律性质为何依然争议不断。通过分析近年来有关社会抚养费的司法判决可以发现,实践中仍然有不少行政部门和司法部门将征收社会抚养费作为一种行政处罚对待。从社会抚养费的规范依据和理论基础来看,将社会抚养费当成一种行政处罚均难以成立。社会抚养费应当属于超生对社会所造成负担的一种经济补偿。对社会抚养费征收的对象、标准、程序和对权利限制的制度都有待重新评估。  相似文献   

9.
在新环保法生效当天,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福建南平生态破坏案"获得立案。该案之所以能成功立案,除了证据充分外,也缘于当地法院、检察院、林业和公安部门的支持和帮助。就在新环保法生效当天’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福建南平生态破坏案"获得立1月1日,由民间环保组织"自然之友"和"福建绿家园"作为共同原告提起的环境公益诉讼,请求法院责令4被告依法承担相应民事责任,被福建省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这也使得该案成为新环保法实施后的首例环境公益  相似文献   

10.
《法治与社会》2008,(8):54-54
问:我和丈夫欧某因感情不合,双方准备协议离婚,6岁的女儿由我抚养。在起草离婚协议时,我们对孩子抚养费的范围有不同理解。我认为,孩子的抚养费实际上就是生活费,欧某除了每月支付孩子500元的生活费外,还应当支付相应的教育、医疗等费用。欧某则认为,抚养费已经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在内,他每月只需给500元抚养费即可。请问:孩子的抚养费具体包括哪些费用?  相似文献   

11.
《法庭内外》2008,(2):59-60
法官: 6年前,我和有妇之夫刘某同居怀孕并生育一子。孩子出生后,刘某承诺每月给付孩子抚养费400元,并立下抚养协议,但协议中没有写明孩子与刘某的亲子关系。开头几年,刘某遵守诺言,每月都按时将抚养费交到我手中,双方相安无亨。一年前,刘某突然中断了抚养费的给付,我前往索讨,刘某不仅予以拒绝,还矢口否认与孩子的父子关系,并拒绝做亲子鉴定。刘某是孩子的父亲,他应当负担孩子的抚养费,这我心里清楚,但在刘某拒绝做亲子鉴定的情况下,我不知道凭一份抚养协议能否打赢官司?  相似文献   

12.
律师信箱     
《法治纵横》2014,(10):43-43
案例一:我儿子是1994年12月20日出生的,非婚生。2011年我起诉到法院要求孩子父亲给付抚养费,房山法院判决了,现在两年过去了,他是不是就不用支付抚养费了?  相似文献   

13.
当事人刘新民抱养刚生下9个月的王剑英做童养媳。1984年,其子长大成人,不愿与童养媳结婚。刘新民即向人民法院提出与王剑英解除收养关系,并请求补偿抚养费的诉讼。一审法院以“收养纠纷案”立案审理,判决解除刘新民与王剑英的“收养关系”,王剑英补偿刘新民“抚养费”400元。王剑英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以认定事实错误,撤销原判,予以改判。有的同志认为1980年婚姻法没有“禁止童养媳”的规定,现在童养媳的性质起了变化,应作为“养女”看待,因此认为二审改判不当。  相似文献   

14.
一位年轻漂亮的酒吧女歌手爱上了一个已婚的搞建筑的小老板,后两人发生关系并同居生活。女歌手怀孕7个月后,因男子忙于各种应酬,无暇照顾怀孕中的女方,而此时手术引产已十分危险。在男子签下孩子出生前一次性先付5万元,哺育期内每月支付12000元子女抚养费的协议后,两人选择了分手。在女歌手产下一子后,男子拒付抚养费。无奈之下,女歌手将男子告上了法庭,要求支付巨额抚养费。  相似文献   

15.
《法庭内外》2011,(7):64-64
2011年5月20日,按照最高法院的部署,北京市高级法院正式启动在部分基层法院开展小额速裁试点工作。北京市丰台区法院作为最高法院小额速裁工作试点法院,当天立案、审理并当庭判决一起供用热力合同纠纷案件。这是北京市法院审结的第一起小额速裁案件。  相似文献   

16.
十五岁本应是无忧无虑的花季年龄,可十五岁的小美(化名)却因父母离异,妈妈不及时支付自己的抚养费,而将妈妈告上法庭.过早地承受了人生的辛酸。日前,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审结该起抚养费纠纷案,一审判决小关的妈妈给付小美抚养费6000元。  相似文献   

17.
王永 《法庭内外》2013,(12):50-51
子女抚养费纠纷案件是涉及未成年人民事案件中比较常见的类型,在总体案件中占有重要的比重。2012年,北京市房山区法院未成年人审判庭审理各类民事案件272件,其中,涉及子女抚养费纠纷的案件92件,占案件总数的33.8%。该法院经过调研分析后发现,在诉讼中,由于当事人对相关法律知识不熟悉,加之双方的立场和诉讼目的不同,造成当事人对子女抚养费问题存在多种认识误区,从而增加了子女抚养费案件的审理难度。  相似文献   

18.
在涉及胎儿抚养费的司法实务中,法院对于胎儿抚养费的裁判并不一致。在民法典施行之后,此种情况并未得到改善。关于胎儿的民事权利能力,民法典第十六条采用了个别的保护主义立法模式,并采纳了法定解除条件说。胎儿抚养费与遗产继承、接受赠与之胎儿利益具有相当程度的同质性,胎儿出生前法院将胎儿抚养费与其他诉讼请求一并审理,更符合一次性解决纠纷的效率原则,故可对第十六条进行目的性扩张解释,将胎儿抚养费归入“等胎儿利益”中,并与侵权责任编相关条款共同构成完整的胎儿抚养费赔偿请求权基础。胎儿的法定代理人可在3年诉讼时效内提起诉讼,并可根据计算公式得出准确的诉讼标的额,法院判决则可采取法院代管或将来给付的方式解决法效回复问题。如此,关于胎儿抚养费的裁判标准和裁判尺度在民法典施行后将得以统一。  相似文献   

19.
《法庭内外》2006,(8):59-60
最近,我与丈夫正在协商离婚,财产分割不成问题,唯有女儿(6岁)的抚养一事协商不下来。我希望与女儿共同生活,由他承担部分抚养费。我知道丈夫不想要女儿,可他还是真真假假地来跟我抢,最后又作出让步,说他可以成全我,条件是我必须独立抚养孩子。我目前的收入还可以,独立承担孩子的抚养费没问题,但事事难以预料,万一哪天我下岗了,岂不是让孩子也跟着受罪。请问,离婚协议中能否约定子女抚养费由一方全部负担吗?  相似文献   

20.
一、侦控结构采用侦查监督方式的主要弊端刑事诉讼侦控结构采用侦查监督方式存在以下主要弊端:1.应立案而不立案难以防止和纠正。刑诉法第87条增设的通知立案规定,仍然难以防止和纠正公安机关应立案而不立案的情况。(1)人民检察院难以发现应立案而不立案的案件线索。(2)有司法解释不符合立法愿意,制约了通知立案工作的开展。两院三部一委联合制定的《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第7条明确规定,人民检察院发出《通知立案书》时,“应当将有关证明应该立案的材料同时移送公安机关”。这种“证明”要求与刑诉法规定明显不符,限制了通知立案权的行使。(3)通知立案被视为立案监督的措施和手段,而不是被当作立案环节的指令,当公安机关拒不说明不立案的理由,或者接到立案通知后坚持不立案时,通知立案程序便形同虚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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