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的发展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通过对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沿革进行回顾,通过对检察院职能的梳理提出回到“两法”衔接本身解决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中检察院职能问题,对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进行反思—重构理论基础,采取有限的刑事优先原则、加强程序设计、优化证据转化、完善立法及其他程序,最后对各领域出现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地方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会议联席制度和数据平台建设、典型案例库建设以及公安机关先行介入问题提出分析和展望。  相似文献   

2.
完善“两法衔接”,即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应当重视和正确处理三对关系,分别是:行政权与司法权的关系;行政违法与刑事违法的关系;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的关系.在处理第三个关系中,还必须注意三个问题:正确理解和适用“一事不再理”原则;灵活把握“刑事先理”原则;坚守刑法的谦抑性原则.针对非法集资行为的规制,必须同时结合上述原则和司法实践,具体研究其实际操作和运用.  相似文献   

3.
食药犯罪具有行政犯的鲜明特征,因此,对食药犯罪的司法惩治不能仅立足于刑事司法的范畴,而应当兼顾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两条主线,这正是两法衔接机制的意义和价值所在。基于此,在治理食药犯罪问题上,食药犯罪刑事政策应当摆脱传统刑事政策只关注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的窠臼,将两法衔接机制纳入刑事政策的范畴。当前,严峻的犯罪形势决定了食药犯罪的刑事政策必须体现从严惩治、以严济宽的基本要求,在提高打击力度的同时做到严密法网,确保涉嫌食药犯罪案件能够及时从行政执法机关向刑事司法机关移送。为此,我们需要根据该刑事政策的要求,从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两法衔接机制。  相似文献   

4.
“两法衔接”中的证据运用问题在修正后的《刑事诉讼法》中得到了体现,第52条第2款的相关规定意味着行政执法证据在刑事诉讼中的法律地位得以明确,有利于推动“两法衔接”的顺利进行,进一步提高诉讼的效率。在“两法衔接”的过程中,离不开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而行政证据与刑事司法证据有效衔接的途径离不开检察机关在落实法律监督职能的过程中合法、公正地收集、审查、运用证据。因此,落实到刑事诉讼中,检察机关依法实行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根本性手段在于证据的合理运用和判断。本文将从实证分析、比较研究等多个角度,旨在新刑诉法实施的契机下,立足检察职能,以检察官客观公正义务下对行政证据合法性审查为视角,分析论证行政证据与刑事司法证据衔接问题。  相似文献   

5.
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是健康有序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自身、内在的要求,对防治违法犯罪行为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检察权的性质和检察机关的职能定位决定了检察机关参与两法衔接工作的功能定位,即检察机关拥有对行政机关的监督权。但是,近年来在"两法衔接"上还存在着一些问题,还需要进一步强化检察机关对行政执法规制与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确保检察职能作用的全面有效发挥,促进行政执法机关与刑事司法机关打击犯罪合力的形成。  相似文献   

6.
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中存在"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现象的深层次原因是,"两法衔接"问题方面的理论研究薄弱、理论没有对实践产生有效的指导作用,立法规定较为粗疏、规范性文件位阶过低以及衔接机制不完善等,导致实践中对行政机关移送涉嫌刑事犯罪的案件没有形成有效的监督和制约。因此,可以采取完善两法衔接的立法、细化衔接标准和程序,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处罚衔接的检察监督机制、建设互联网+两法衔接信息平台等措施来消除上述现象。  相似文献   

7.
工商行政执法与公安经侦刑事司法衔接在实践中已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不少问题,必须从法律和制度层面推动两法衔接,需要构建互利互惠的现代信息共享平台作为技术基础,并建立立体执法监督体系以确保两法衔接的持续、有效。  相似文献   

8.
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存在诸多问题,行政法与刑事法在实体和程序方面规定的差异,以及现有"移送"制度的不足,是导致问题存在的主要因素。在不改变现有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的基础上,增加"报案"环节和"配合调查"等规定,突出"时间同步"和"有效协作",可以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  相似文献   

9.
近年来,两法衔接案件数量逐年增加,但是最终进入刑事司法程序的比例却极低,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案件的质量不高是其中重要的原因。在刑事谦抑原则语境下,有必要从刑法、证据、程序三个维度认定犯罪的意义上,审视两法衔接工作面临的困惑,并据此提出完善两法衔接工作机制的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10.
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简称"两法衔接"),强化对行政执法活动的外部监督,对推进依法治国具有重要意义。当前,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存在立法规定不完善、缺乏牵头责任主体、专业知识垄断等困境。为解决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不畅的问题,应从立法层面、工作机制和技术层面进行完善。  相似文献   

11.
在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背景下,公安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之间的衔接既是一个需要厘清的理论问题,也是一个需要探讨的实际问题。通过梳理我国《行政处罚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法》等法律的有关条文,发现衔接公安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法律条文存在着一定的模糊性。这些模糊性主要体现为就同一行为:可能会分别评价为行政违法与行政犯罪;关于特定法律术语的规定不够明晰。其消除路径主要是:界定行政违法与行政犯罪的规范含义;设定行政违法与行政犯罪的制裁方式;确定行政违法与行政犯罪的适用原则;对行政违法与行政犯罪存在内在张力的法律条文可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出台法律解释予以解决。  相似文献   

12.
行政违法行为与刑事犯罪行为交叉的情况层出不穷,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在证据方面衔接出现的障碍,导致实践中大量案件的处理受到阻碍,2012年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第52条第2款规定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在证据方面的衔接,仍存在许多值得注意和解决的问题。作者认为"现场询问笔录",实际仅是证人证言或者当事人陈述的一种载体,其实质仍是言词证据,如前所述,则不能在刑事诉讼中直接作为证据使用,应当重新收集。  相似文献   

13.
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以下简称“两法衔接”)机制自2001年建立以来,国务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等有权机关出台了一系列推进其实施的法规政策,也尝试建立了许多实施机制及措施。但是,法规政策的频繁出台,使得“两法衔接”机制陷入泥沼与混乱之中。如不对此进行修补,“两法衔接”机制极易异化为侵害公民权利的工具。  相似文献   

14.
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中的检察法律监督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的建立,旨在解决行政执法机关对涉嫌犯罪的案件不向公安司法机关移送的问题。然而,由于法律依据位阶低、信息渠道不畅通等原因,特别是检察机关无法对行政执法机关“不移送”情形实施法律监督,影响了衔接机制的顺畅运行。因此,要突破检察机关在衔接机制中履行法律监督的法理障碍,对行政刑罚进行重构,将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的活动纳入刑事诉讼程序,并实现行政执法中获取的证据与刑事证据问的衔接和转化。  相似文献   

15.
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作为生态环境保护的两大抓手,其协同配合是有效惩治环境违法犯罪、维护公众健康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力保障。文章对制约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瓶颈问题与对策建议展开分析。首先回顾了国内外相关理论研究文献,在此基础上厘清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的基本内涵;随后从案件移送机制、证据转换机制、检察监督机制、信息共享机制四方面解析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运行机制以及现存问题;最后从调适案件移接标准、健全证据转换规则、强化检察监督效果、推进案件信息共享等方面,提出完善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的具体路径,为后续研究提供可借鉴的视角。  相似文献   

16.
目前,食药安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严重不畅,十分有必要依法、妥善、高效处理好公安机关提前介入、案件移送、证据转化、涉案物品检验鉴定、涉物品处置及犯罪嫌疑人主观明知的判定等重要节点问题,以有效整合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资源,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无缝衔接。  相似文献   

17.
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相衔接工作机制初探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面对市场经济法治化的基本要求 ,现行刑法根据当前中国社会转型期社会经济、政治、文化发展的特点与规律 ,增加了大量犯罪形态为行政犯罪的新罪名 ,客观上形成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所针对的对象和范围存在交叉现象 ,应当既承担行政法责任又承担刑法责任。然而我国 ,阶段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毕竟是两个不同的执法体系 ,为使行政违法犯罪案件进入司法程序 ,必须建立健全起科学的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衔接工作机制。文章结合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的实际要求 ,重点对建立健全相衔接工作机制亟待解决的难题提出了自己看法。在渐进分析过程中 ,认为当前缺乏具有司法属性的操作依据 ,是阻碍建立这种机制的重要因素 ,并针对性地提出将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衔接机制依法纳入司法轨道的设想  相似文献   

18.
食品安全,关系国计民生,关系社会稳定,关系民族延续。食品生产、销售的特殊性,决定了厘清食品安全监管机关之间的监管职责,以及它们同公安及司法机关间的关系至关重要;食品安全犯罪案件侦查始于行政机关移送,分析当前食品安全犯罪侦查立案程序;目前食品安全行政执法与公安立案衔接上存在移送难、移送少的问题,建议明确行政执法与刑事侦查的关系,落实刑事程序优先原则,统一行政、刑事取证程序,完善食品安全信息化平台。  相似文献   

19.
当前,我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存在运行效率不高、信息共享和流转渠道不畅、检察监察监督不够、行政执法人员素质不高等方面问题,直接影响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功能和作用的充分发挥。个别单位有案不移、以罚代刑、有罪不究、降格处理等现象仍然存在,有必要从完善立法、共享信息、考评监督、提高素质等方面予以系统考量,不断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法治进程。  相似文献   

20.
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有效发挥的重要举措。当前,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在惩罚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管理秩序等犯罪、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合法权益中发挥重要作用。但仍然存在主导机关错位、监督范围不清、信息共享平台虚置、案件移送机制不畅、公安机关立案标准不一等问题。通过对这些问题的梳理与分析,提出完善对策,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无缝对接。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