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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531 毫秒
1.
正应用背景动产质押融资是银行要求借款企业提供合法物资,并按一定的质押率质押给银行,从而真正意义上实现贷款的物资保证性。动产质押业务是国际上主流的物权质押融资方式,而目前国内动产质押仅占比12.5%左右,其发展前景和势头非常可观,预计未来5年动产融资将达到数十万亿规模。动产质押融资贷款曾在破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打破担保圈风险等问题上发挥过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具体业务办理过程中存在监管不力、货物跌价、  相似文献   

2.
动产质押监管是近年来国内新出现的一种金融担保方式,是金融机构与物流企业共同合作而推出的一项金融服务与物流服务创新.本文通过司法实务中一个案例引出“动产质押监管业务”这一概念,进而对动产质押(监)管业务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了分析:第一,质权人在委托第三方监管质物的情况下,质权是否成立?第二,出质人无处分权的情况下,质权人能否以善意且质物已由委托第三方监管为由,主张善意取得对抗质物的所有权人?  相似文献   

3.
担保法是物权法的一个重要部分,我国民事立法向来都对其作了规定。这些法律曾经在我国经济发展和司法审判中起到过积极的作用,但是从实践中来看,我国担保立法还不完善。这主要表现在不仅有少数法律之间存在着不一致,而且有少数法律条款缺乏合理性。在诸多的问题中,笔者在此文中仅探讨了很小的一个着眼点,即动产抵押权与动产质押权的竞合问题。一、各国和地区有关动产抵押的规定抵押权与质权的竞合一般出现于动产上。原因有两个:一是大多数国家都不承认不动产上可以设定质权,质权的标的一般为动产或财产权利;二是在各国立法中,权利抵押的标的…  相似文献   

4.
吴伶俐 《法律适用》2015,(3):112-116
动产质押监管是物流与金融双重创新的产物,通过这项业务物流公司找到了新的利润增长点,银行摆脱了对不动产抵押贷款单一模式的依赖,共同繁荣着供应链金融的新时代。创新的环节也是脆弱的环节,自2013年下半年动产质押监管纠纷及相应厂商银业务项下借款纠纷案件屡有出现。如何认识质押监管的法律关系,判定监管人对银行应承担的责任,判定质权的效力,成为摆在法院面前的难题。鉴于动产质押监管在融资中的重要性与脆弱性并存,本文从厂商银业务的模式入手,通过对动产质押监管在合同和物权上的法律效力进行分析,就审判实践中涉及动产质押监管的合同案件处理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5.
物权法关于浮动抵押的规定,为商业银行开展动产抵押贷款提供了法律支持。动产抵押克服了动产质押要求转移占有的缺陷,以及传统抵押仅限于不动产的束缚,也为多动产资源少不动产资源的中小企业另辟了新的融资渠道。通过效仿银行的征信系统,建立统一的动产抵押登记电子网络系统,引进适当的私力救济以及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等措施来进一步完善和推动贷款融资中动产抵押制度,对更好地满足市场资金需求,实现银企互动,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6.
森林资源的价值性使林权质押贷款成为可能。随着林权改革的不断深化,林权质押贷款在实践中及法律中都得到了肯定,但是仍然面临着诸多法律困境。应当通过立法消除林权质押贷款中相关概念上的冲突,改革限额采伐制度,完善林权质押登记制度,建立林业风险补偿金,分散林权质押贷款风险。  相似文献   

7.
[公布机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令)号]第4号令[公布日期]2007·7·3[类别]经济法·金融管理[施行日期]2007·7·3第一条为加强个人定期存单质押贷款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个人定期存单质押贷款(以下统称存单质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未到期的个人定期存单作质押,从商业银行(以下简称贷款人)取得一定金额的人民币贷款,到期由借款人偿还本息的贷款业务。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借款人,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  相似文献   

8.
商标权质押是以能够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作为质押标的,以担保债权实现的一种权利质押,其属于我国权利质押担保制度的重要部分,该种权利质押能很好的处理动产质押原则与担保制度功能的冲突。然而当前我国的商标权质押制度面临着诸多问题,亟需建立科学完善的商标权抵押制度,这就必然要改进优化评估规范、强化立法的操作性、减少质押风险等以促进其对社会发挥更大的积极作用。  相似文献   

9.
以物权公示原则为中心分析动产抵押的可行性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本文以物权公式原则为中心 ,回顾了从动产质押到动产抵押的历史演变过程 ,分析了从意思主义到登记主义的各种解决办法 ,并在此基础上检讨了我国现行动产抵押制度。文章认为 ,从物权公示原则和维护交易安全角度以及我国现实出发 ,我国应谨慎对待动产抵押 ,较稳妥可行的办法是由法律概括规定动产抵押 ,并根据具体情况由法律或法律解释对可抵押之动产分步骤、分类别另行规定 ,但动产担保仍应以质押为原则 ,以抵押为例外  相似文献   

10.
商标权质押贷款是一种具有创新意义的信贷品种。商标权质押贷款具有商标权的合法性、可质押性、风险性、辅助担保性等特点。结合美国、日本、瑞典等国家的经验与教训,我国商标权质押贷款制度可以从明确质押贷款条件、规范价值评估程序、提高授信额度、制定质押合同、加强政府引导、完善无形资产交易制度等几个方面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11.
最近,江苏省红豆集团以它独特的方式——红豆商标作为质押,向中国农业银行无锡分行申请到一笔期限为1年的200O万元贷款,首开金融系统无。形资产质押担保之先河。江苏红豆以商标质押贷款  相似文献   

12.
张炜 《法人》2007,(11):12-12
《物权法》10月1日开始实施,有助于促进动产融资及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建立全国统一集中的应收账款质押登记系统,是对《物权法》实施的落实。央行人士此前表示,我国原来的动产担保物权制度中,担保物范围过于狭窄,不利于动产担保价值发挥,不利于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融资,不利于金融产品创新,不利于信贷人权利保护和银行贷款风险防范。  相似文献   

13.
动产浮动担保制度是世界各国广泛采用的一种担保方式,代表着当今担保领域的发展趋势。它扩大了银行可采用的担保方式,有利于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的融资。但动产浮动抵押的有效实行,必须有待于法律和配套措施的完善,在我国目前状况下,存在较大的风险。如何防范其风险并使其达到预期的目的,就显得尤为重要。  相似文献   

14.
专利权质押贷款的可操作性难题及其应对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1995年颁布的《担保法》,明确了专利权质押的法律基础,而随着我国企业创新能力的不断增强,它们通过专利权质押来获得贷款的需求也越来越强烈。但在实践活动中,专利权质押的适用却并不顺畅,这其中既有专利制度本身的原因,如专利技术的公共性、专利权价值的不稳定性,也有相关配套机制不完善的原因,如专利评估机制、专利交易市场、信用担保机制的缺失。有鉴于此,为了充分发挥专利技术的价值,活跃知识产权融资市场,我们应当拿出相应的对策,以解决专利权质押贷款的可操作性难题。  相似文献   

15.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以下简称《担保法》)规定五种担保方式:即保证、抵押、留置、定金、质押。本文仅就抵押、质押担保方式阐述如下: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以其法律允许可作抵押的确定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不转移占有,以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  相似文献   

16.
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质押以其标的物为标准,可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股权质押属于权利质押的一种。所谓股权质押,简单而言。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具体来说,股权质押是指公司股东以自己持有的股权作为自己或他人履行债务的担保,当债务到期未得到履行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时。债权人有权就该股权优先受偿的担保方式。  相似文献   

17.
张林 《科技与法律》2009,82(6):40-44
专利权质押贷款存在着专利权被宣告无效、专利权评估不准确、专利权实现、丧失专利权、被宣告破产等诸多风险。去年以来,我国一些地方政府出台的有关专利权质押贷款管理的相关规定,试图通过立法化解风险,但对借款人、专利权人所面临风险普遍关注不够,使得借款人和专利权人在现有专利权质押贷款制度下面临的风险增大。有必要通过“接管”借款企业、建立化解专利权质押贷款风险的风险补偿金制度以及重新确定政府在专利权质押贷款中的职责等措施,真正化解专利权质押贷款风险。  相似文献   

18.
为了降低金融风险,银行在受理专利权质押贷款业务时,往往看重专利权人现买的经营状况和盈利能力,同时强调专利的价值评估.其实,专利的价值评估在防范金融风险方面的作用是有限的,而过分看重专利权人现实的经营状况和盈利能力,又会使那些真正缺乏资金的专利权人得不到贷款.为了降低风险,银行应着重考虑专利权的有效性和变现能力,以及其他技术对专利价值的影响,并尽可能将专利权质押与其他担保方式结合起来.  相似文献   

19.
【裁判要旨】房地产开发商以开设按揭贷款保证金专用账户方式向银行提供担保,达到货币实质上的特定化,在性质上属于动产质押中的货币质押。在强制执行中,法院对按揭贷款保证金账户可以采取冻结措施,在保证金质押解除条件成就时才可予以扣划。对于银行以对保证金账户中资金享有质权而提出异议的,应当适用案外人异议程序进行审查。  相似文献   

20.
王某的丈夫在外地工作,王去外地探亲,把家中价值一万多元的电脑交由田某保管,田在王外出期间,未经王的同意把该电脑质押给不知其没有所有权的于某,从中借得八千元钱,还款日到无力偿还,田和于协商以电脑折价偿还了欠款。请问没经所有人同意,以其保管的动产质押,质押是否有效,王外出归来,向于追要电脑能否得到法律的支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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