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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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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由于立法上的模糊和理论上的分歧,以至对私分国有资产罪涉案单位应当打击还是保护,成为我国刑事政策的盲点。实际上,单位成员同单位在利益上并不总是一致的,双方的意志有时会有冲突。私分国有资产罪的“集体决定”只不过是单位成员的共同意志,而不是单位的整体意志。“以单位名义”私分国有资产,实质上是假借单位名义私分本单位占有、管理和支配的国有资产,损害单位的利益,单位并没有从私分国有资产行为中获得利益。国家是本罪的最终受害者,而涉案单位才是本罪的直接受害者。本罪是直接故意犯罪,但行为人在主观上却不是为单位谋取利益。而是否为单位谋取利益,是界定获利型犯罪是否单位犯罪的重要条件。因此,本罪不是单位犯罪,而是自然人(单位成员)共同犯罪。我国的刑事政策在这个问题上的盲点应当消除,应当明确规定对本罪涉案单位给予保护,而不应打击,以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与社会秩序。  相似文献   

2.
私分国有资产罪原来属于贪污行为,1997年新刑法增设了私分国有资产罪这一罪名,体现出刑法对该罪的重视。在司法实践中,如何认定该罪中的"单位",如何认定"国有资产",如何认定"其它直接责任人员",都必须要从理论上释清。  相似文献   

3.
私分国有资产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行为.国有经济和国有企业的改革必须建立在国有资产不受侵害的基础上,在国企改革的新形势下,深入研究私分国有资产罪犯罪的社会原因、个体原因以及经济学原因,对于切实有效的运用刑法保护国有资产,确保国有企业产权改革沿着法治化的轨道正确进行,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有着特殊的意义.  相似文献   

4.
私分国有资产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行为。侦查此类案件,在立案审查时,要注意区分私分国有资产罪与非罪的界限,根据案件的特点,结合立案材料的线索,选择适当的侦查途径,采取多种措施和策略,侦查取证,以打击犯罪。  相似文献   

5.
私分国有资产罪是1997年刑法修改颁布以后设立的新类型犯罪,司法实践中对其在罪与非罪的问题上意见分歧较大,产生了一些理论和司法适用上的问题。私分国有资产罪的犯罪主体只能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犯罪对象必须是国有资产,非国有资产包括集体资产和个人资产不能成为本罪的对象;罪与非罪的界定,要看私分单位对所分资金是否具有可支配性及发放手段是否具有一定的非法性。  相似文献   

6.
私分国有资产罪是我国新刑法增设的罪名,是立法机关针对出现的国有资产大量流失等新问题而采取的重要对策之一.尽管现行刑法第396条规定了私分国有资产罪,但理论与实务界对本罪的罪名、罪状等理论基础问题仍存在争议和分歧,立法技术本身的含混与内在的逻辑悖论是其根本原因.  相似文献   

7.
私分国有资产罪是现行《刑法》第396条规定的罪名。该罪设立的目的在于保护国有资产,防止其流失。探讨该罪的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是否单位犯罪等问题,便于解决该罪的司法适用以及在立法上的价值取向。  相似文献   

8.
变更起诉罪名之多、违法所得处理之乱以及缓刑适用率之高是私分国有资产罪在司法实践运行中所表现的三大特征。只有正确判断私分国有资产罪客观要件“私分”形式上的相对合法性、一定程度公开性以及私分国有资产者是否均为决策者和具体操作者。才能正确区分私分国有资产罪与共同贪污罪:只有将私分国有资产罪认定为自然人犯罪才能避免司法实践中违法所得处理的混乱、尴尬局面;相关司法解释的尽快出台才能有助于私分国有资产罪的规范量刑,从而保证缓刑的正确、有效适用。  相似文献   

9.
私分国有资产罪作为单位犯罪 ,由于其犯罪主体的特殊性 ,在实践认定中经常引发一些争论。比如 ,混合制公司、单位的内设机构、部门等能否构成该罪的主体就存在较大分歧。对于私分国有资产罪的主体进行深入分析 ,将有助于该罪在立法与司法上的统一与完善。  相似文献   

10.
私分国有资产罪量刑司法实践中存在变更起诉罪名率较高、违法所得处理不统一、缓刑适用率偏高等三大问题。只有正确判断私分国有资产罪客观要件"私分"形式上的相对合法性、一定程度公开性以及私分国有资产者是否均为决策者和具体操作者,才能正确区分私分国有资产罪与共同贪污罪;只有将私分国有资产罪认定为自然人犯罪才能避免司法实践中违法所得处理的混乱、尴尬局面;尽快出台相关司法解释才能规范私分国有资产罪的量刑,从而保证缓刑的正确、有效适用。  相似文献   

11.
私分国有资产罪是修订刑法新增加的罪名。相关的司法解释少,司法机关立办的此类案件少。在司法实务中,遇到了对国有资产的界定、私分国有资产罪犯罪主体的明晰化等具体问题,造成了理论和实践上的混乱。笔者从司法实务的角度出发,对办理此类案件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了探析,提出了具体建议。  相似文献   

12.
国有企业改革是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是国有企业改革的关键环节;明确“谁”是国有资产的所有者代表,确立真正负责任的责任主体,是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首要环节;对国有资产必须实行分类改革,不宜采取笼统单一的改革模式;要明确地方政府对国有资产的责任,并赋予必要的改革自主权;要按照国有企业的属性,规范国有企业的股票上市。  相似文献   

13.
贪污罪定义辨析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目前刑法学界对贪污罪的定义均未全面而恰当地概括我国刑法规定的贪污罪情况 ,有必要对贪污罪的定义重新予以认识。狭义贪污罪定义应当是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数额较大的公共财物的行为。广义贪污罪就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及其他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非法占有所在单位的公共财物或其他财物或者依法应当交公的礼物 ,数额较大的行为。  相似文献   

14.
国有资产出资人与其所投资的企业之间的法律性质直接决定了国有资产运营的方式,也导致了不同的国有资产监督形式和不同的监管内容。采取股权模式的出资方式符合市场经济运行的规律,并有利于国有资产产权主体更好地发挥监督职能。但股权模式下国有资产监管的效率取决于国家股东权的行使质量。从基于出资人的视角来看,我国国有资监管环节的设置对国家股东权的行使质量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相似文献   

15.
携带挪用的公款潜逃构成贪污犯罪时,并不要求挪用公款行为必须构成犯罪,但是行为人在主观上必须具备非法占有公款的目的。同时,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等国有单位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挪用公款后携带挪用的公款潜逃的,也应当按照贪污罪论处。  相似文献   

16.
我国国有企业改革历程、进展和趋势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国有企业改革经过20多年的努力,取得了明显进展和成效:从职能、体制和运作方式上基本实现政企分开;推行公司制,初步建立了法人治理结构;新的国有资产管理体系框架已现雏形;国有经济布局得到改善;各项配套改革向前推进,国有企业负担有所减轻;经济效益有所提高。今后国有经济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将有所下降,但是它的资产和产出总量将逐步增大,并继续发挥主导作用;新的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督体制将通过不断探索而建立和完善;国有企业的组织形态和运作方式趋于多样化,大批国有独资企业将被改造成为股份制企业;解决下岗职工安置和再就业问题将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相似文献   

17.
国有资产立法问题之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国有资产数额巨大,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改革经历了一个曲折复杂的过程,国有资产立法是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重要环节,我国国有资产立法要综合考虑立法名称、立法目的和立法地位的问题,应当遵循效益、公平、权义责相统一的原则,要明确产权关系,重点处理好所有者、经营者、管理者和监督者的关系.  相似文献   

18.
在国有出资管理体制下,选任产权代表是国家或国有企业作为国有资产出资人行使选择管理者权利的具体体现。然而,检视现有国有产权代表选任制度可知,国有产权代表的法律界定模糊、委派范围不明、选任主体混乱、选任标准缺失,导致国有产权代表的实际运作与设立目标出现偏差,对国有企业的经营效果产生不利影响。因此,应对国有产权代表的内涵与外延作出准确界定,以“有国有资本必有产权代表”原则明确委派范围,确立国家和国企两个选任主体,并在区分定位下重构其选任标准:既按照国家选任与国企选任,也按照公益类国企和商业类国企,来确定国有产权代表的选任标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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