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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2 毫秒
1.
公益性内部举报是监管信息的重要来源之一,对举报人的正当权益理应提供保护。然而,在进行制度设计时,既要合理甄别举报的正当性,也要考虑组织体内部的合理利益。国外立法常常区分对内举报和对外举报两种机制,不同机制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举报目的的正当性、举报程序的适当性等要件作出了一定区分。我国应制定专门的综合性法律,明确举报是劳动者的一项权利,在举报人基于公益目的并具备一定理由进行举报时应为其合法权益提供充分保护;同时也应要求组织体建立起内部举报系统,提高组织体的自我净化能力,促进内部举报新文化的形成,以便确保公共利益与组织体利益的平衡。  相似文献   

2.
周晓明 《行政与法》2022,(2):118-128
公司内部举报制度是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重要部分,其本质是一种信息披露行为,激励公司员工作为社会公众的代表监管公司行为,以有效保护股东利益,防范公司经营风险,提高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因此,应重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中员工举报的重要作用,对私营部门举报的立法应聚集于公司内部员工,鼓励公司建立内部举报制度,加大对举报人的外部激励...  相似文献   

3.
朱立恒 《时代法学》2010,8(1):40-46
尽管举报已经成为检察机关办理腐败案件的主要来源和渠道,但从司法实践来看,我国腐败案件举报制度的实施陷入了困境,主要体现在:打击报复举报人现象屡禁不止;泄密现象严重;举报线索成案率偏低;多头举报现象严重;举报线索得不到及时、妥善的处理等。走出困境,需要加强检察机关举报中心建设;强化举报线索的保密工作;充分保障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严厉惩治打击报复行为;提高举报线索的查处效率;大力开展举报宣传教育工作。  相似文献   

4.
近年来,职务犯罪举报中举报人遭受打击报复情形屡见不鲜,使得举报工作难以开展,导致整个社会实名举报行为的总体萎缩.因此,在职务犯罪的举报制度上急需更加完善,并应加强对举报人人身安全的保护,确立权利主义的保护观.本文通过对职务犯罪实名举报的简要概述,引出对职务犯罪实名举报问题的分析,从而提出完善实名举报制度的措施.  相似文献   

5.
李继华 《法学杂志》2006,27(2):106-109
文章综合采用比较、分析和实证的方法,分析了检察举报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针对问题并借鉴国际反腐败经验,提出了建立反腐败统一战线、推广有利于保护举报人的密码举报制度、完善举报奖励制度、创立举报补偿制度及举报人投诉制度等改革对策,对“举报法”的制订进行了展望。  相似文献   

6.
举报人的权利与我国《举报法》的制定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举报是公民主动向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报告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犯罪案件线索,参与社会治理的行为。举报人可以自由选择举报方式,拒绝直接充当证人,署名举报人具有优先知情、申请和获得保护、将功补过、获得补偿与报酬等权利。《举报法》是调整举报人与举报受理机关之间在举报活动中所形成的法律关系的行为规范,其主要作用在于规范举报受理机关的行为。制定《举报法》是我国政治文明建设的题中应有之意。  相似文献   

7.
我国的举报制度建立以来,在遏制腐败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目前,举报已成为人民群众参与反腐败斗争最经常、最直接的方式。2009年5月31日,检察机关统一举报电话"12309"举报热线及举报网站域名www.12309.gov.cn试运行,同年6月22日,"12309"正式启用。但是,我国现行举报制度中对举报人奖励不够重视,奖励不到位,无法充分发挥群众举报和参与反腐败斗争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此,必须完善举报奖励制度,激励公民积极行使举报权利。  相似文献   

8.
我国举报制度的缺陷及其完善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举报权是公民的一项受宪法保护的民主权利,举报制度已经成为我国民主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 分,在加强民主监督,遏制腐败,打击犯罪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我国的举报制度还存在许多明显的缺陷。本文从分析建立举报制度的必要性入手,就我国举报制度的缺陷及其完善提出了几点初浅的看法。  相似文献   

9.
当前,职务犯罪举报存在诸多问题,包括实名举报易导致举报人被打击报复、匿名举报又不利于对职务犯罪进行打击,因此设立举报单线联系制度是一种行之有效方式,既可以有效保护举报人,又可以对职务犯罪进行有效打击,从而起到增强举报人信心、促使实名举报增多的目的。  相似文献   

10.
公司犯罪举报人是指向相关机构或人员检举揭发所在公司违法违纪事实的人。检举对象是公司法中被称为公司的经济组织。公司犯罪的举报人与一般举报人相比具有以下特点: 其一,举报人与举报对象——公司存在雇佣关系,并对公司的某些业务负有特定的职业义务或责任。因此,潜在的举报人在得知所在公司的犯罪事实后是否举报往往犹豫不决,摇摆不定;其二,举报人往往处于被动、弱势地位。举报人常常冒着被降职、解雇,甚至被整个行业排斥的风险。由于我国关于公司犯罪举报人保护制度存在法律真空,公司雇员举报后身陷危境而找不到法律保护的依据,使  相似文献   

11.
顾闻 《法制与社会》2010,(25):161-162,181
网络反腐是近年来出现的一种反腐新形式,网络反腐具有传统反腐模式所不具备的新特点和优势,并在我国反腐败斗争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然而网络反腐仍然存在一些缺陷。本文认为其中最大的缺陷就是缺少法律的规制,因此文中拟从规范网络举报行为、规范举报材料处理程序、建立举报人保护法律制度三个方面展开讨论,拟为网络反腐探索一条法制化的发展道路。  相似文献   

12.
近些年,有关打击报复举报人的新闻报道经常充斥媒体,人们在为举报人命运担忧的同时,更多的是对我国的举报制度给予了关注,完善健全举报制度的呼声日甚一日,同时也在思考着举报制度的昨天、今天和明天.  相似文献   

13.
晓非 《江淮法治》2010,(22):17-19
3年前,他向警方举报了一起抢劫案,警方根据线索将此案告破。不料,所举报的案犯竟然从警方眼皮下逃脱。随后疯狂报复举报人,乃至做出令人发指的行为——残忍剁下举报人的双手。此案背后。凸显我国举报人保护制度的诸多缺陷。  相似文献   

14.
互联网是中国目前发展最快的产业之一,结合其快捷、便利等先天优势,网络反腐成为一种新兴的反腐模式.本文从网络反腐的概念出发,分析了其产生、现状以及当前这种模式所遇到的种种困境,面对前方荆棘,完善相关法律规制势在必行.故在本文最后,笔者为完善网络反腐,分别从法律意识、法律制度、举报人保护制度这三个方面提出了相关的法律思考,以期将网络反腐法制化、制度化,增强其反腐效果,对国家高速发展中的“腐败蛀虫”起到威慑作用.  相似文献   

15.
正在深圳召开的全国检察机关举报工作会议传出信息:保护举报人和被举报人的合法权益,是举报工作一项不可缺少的重要职责。最高人民检察院正在与有关部门配合,促进保护举报人的立法。(2月26日《法制日报》)  相似文献   

16.
一、保密制度《刑事诉讼法》第85条第3款中规定:“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如果不愿公开自己的姓名和报案、控告、举报行为。应当为他保守秘密”。为了贯彻落实《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第42条和第43条对举报工作中的保密制度作出了具体规定,其中第42条详细规定了举报工作各个环节的保密制度。第43条规定了违反保密制度的法律责任。二、保护制度举报保护制度,包括两方面的含义:一方面,是对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的保护;另一方面,还包括对被控告人,被举报人的保护。人民检察院举报保护制度主要包…  相似文献   

17.
将举报答复行为纳入行政法制监督体系,对于保障公民的举报权十分必要。但前提是必须从理论上明确举报答复行为的法律属性。通过对行政法律行为相关理论的考察并结合我国台湾地区的研究,可见举报答复行为是行政法律行为,而非事实行为。这就意味着,举报人对举报答复行为不服可以通过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获得救济。  相似文献   

18.
莫雪庆 《政府法制》2008,(18):21-21
制度密室举报是第一步“密室举报只是我们院保护职务犯罪案件举报人工作的第一步。”近日,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控告申诉处处长杨燚称,我国宪法规定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此外,我国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工作规定》中也要求检察机关作好保护举报人的工作。  相似文献   

19.
首先,我代表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肖声先生,代表辽宁省检察机关,向出席这次盛会的各国、各地区反贪执法机构的同仁和国际友人们,表示热烈的欢迎!建立廉洁政府,有效减少和消除腐败,是各国、各地区共同的重要课题。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专门司法机构,在惩治和预防腐败犯罪活动方面承担着重要职能。近年来,辽宁省检察机关致力于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和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充分发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职能作用,坚定不移地推进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2008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各类腐败犯罪案件6131件8403人。我们不断完善措施和对策:一是坚持专门工作同群众路线相结合。坚持依靠社会公众打击腐败犯罪,建立了比较完善的举报制度,专门设立了举报中心,配置举报电话、举报信箱、举报网站,为公众举报揭发腐败行为提供畅通的渠道,增强了检察机关发现和侦破犯罪的能力。建立了新闻发布和新闻发言人制度,及时公布查办和预防腐败犯罪工作的情况以及公众关注的重大腐败案件的办案进展。  相似文献   

20.
举报制度的主要功能是对行政机关处理举报设定相对固化的程序,并不创设查处和答复义务,行政机关的答复义务内在地隐含于其查处的职责.举报答复行为包括程序意义和实体意义两种,涵盖行政处理的答复为实体意义的答复.前者属于观念通知,后者系行政行为.程序意义的答复的可诉性在于程序权利受到侵犯;实体意义的答复的可诉性视自益性举报抑或公益性举报而定.在公益性举报,举报人与被举报违法行为的处理结果不存在利害关系.在自益性举报,行政机关如何履行答复义务对举报人利益产生实际影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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