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为维护工伤职工合法权益,有效分散用人单位工伤风险,日前,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宁德市财政局联合下发《宁德市工伤保险费补缴确认管理规定》,从2013年1月1日起,未参保职工发生工伤,用人单位补缴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受伤员工可享受到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根据规定,此政策适用于宁德市内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用人单位补缴工伤保险费包括用人单位所有未参保职工及其未参保期间应缴纳的全部工伤保险费、 相似文献
2.
3.
4.
工伤保险赔偿与工伤侵权损害赔偿的不同之处在于工伤保险的标的是劳动者的劳动能力,而不是人身健康权、生命权。工伤保险与工伤侵权损害调整对象的不同是适用兼得模式的本质原因。在第三人侵权的情况下,适用兼得模式能够更好地发挥《侵权责任法》和工伤保险制度各自独有的功能,形成互补。同时,适用工伤侵权损害赔偿时要遵循过失相抵的原则。 相似文献
5.
6.
《就业与保障》2014,(8)
正小保:我丈夫于2006年7月入职某医药销售公司,2011年8月应聘到某药业集团有限公司。他在医药销售公司工作期间,该公司全额为我丈夫缴纳包括工伤保险费在内的部分社保基金。药业有限公司于2012年1月至2012年12月间,分4次为我丈夫补缴了2011年9月至2012年9月的工伤保险费。2013年8月25日我丈夫在工作岗位加班时突发疾病身亡。2013年10月16日,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劳动保障局对我丈夫因工身亡作出工伤认定决定,认定我丈夫之死为工伤。然而,当药业有限公司人力部人员协助我提出按工伤待遇申请支付工亡赔偿金时,区社保中心请示是否支付,市社保中心以该药业有限公司欠费为由批复:"此类工伤职工的工伤待遇应由用工单位支付。" 相似文献
7.
问:哪些单位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答:据《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相似文献
8.
9.
今后,沈阳市内的个体工商业户,必须给员工缴纳工伤险了。参保费用均由个体单位缴纳,雇工个人不用自己缴费。这是沈阳市首次将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纳入工伤保险范围。而且,如果雇工单位停止缴纳工伤保险费,或者注销,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其雇工的工伤保险待遇,由雇工单位负责支付。 相似文献
10.
今后,沈阳市内的个体工商业户,必须给员工缴纳工伤险了。参保费用均由个体单位缴纳,雇工个人不用自己缴费。这是沈阳市首次将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纳入工伤保险范围。而且,如果雇工单位停止缴纳工伤保险费,或者注销、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其雇工的工伤保险待遇,由雇工单位负责支付。 相似文献
11.
侵权赔偿与工伤保险待遇兼得模式的核心在于法律设置侵权责任法及社会保障法两种并行的法律,工伤职工可依此向不同的义务主体主张权利。兼得模式运行的结果会造成一定程度的社会不公,但无疑增进了对工伤职工的权益保护,同时并未增加责任主体的责任。区分侵权主体,对用人单位侵权和第三人侵权分别对待是正确适用兼得模式的关键。 相似文献
12.
13.
发生工伤后,福州各家单位和企业各自补偿标准不一、补偿较低的现象将改变,工伤人员补偿标准也将提高。福州市政府近日出台《福州市工伤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规定工伤保险费委托地税机关征缴,并统一工伤待遇支付标准。该办法适用于今年元旦起发生的工伤。 相似文献
14.
文章在以往学者对失业保险费缴纳标准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两个问题:我国的失业保险缴费率究竟是高还是低?我国的失业保险费的缴纳时间是否合理?带着这些问题,在参考了部分国家失业保险费缴纳标准的视野下,认为应对我国当前失业保险缴费和支出分别从缴费率、缴纳时间以及支付期限上进行适当调整。提出我国应适当降低缴费率,以扩大失业保险制度的覆盖面;或者将失业保险费缴纳时间降低到4-6个月,支付期限缩短为2-3个月的失业保险缴纳方案建议。 相似文献
15.
16.
正为了保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防范安全事故风险,保护从业人员合法权益,及时处理安全生产事故,维护社会稳定,建立健全长治久安格局,国家建立了职业伤害保险制度。职业伤害保险制度分为两类:一类是工伤社会保险,安全生产法第43条规定,从业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各类企业、雇主均应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二类是对高危行业建立了商业保险制度,一般采取团体 相似文献
17.
左银刚 《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3,(3):51-54
工伤赔偿与民事侵权赔偿的竞合的定性和法律适用问题,在理论界长期以来争论不休,在立法上前后规定不统一,在司法实践中各地方法院判决存在差异,同样案件事实,受害劳动者获得赔偿的数额不一样。尤其是在第三方侵权的情况下,工伤赔偿与民事侵权赔偿的竞合变得更加复杂,《社会保险法》就第三方侵权导致的损害赔偿提出了先基金赔偿,再追偿的模式,但争执并没有因此而画上句号。受害的劳动者的权利保护和用人单位、侵权第三方责任之间利益的平衡仍然值得关注和研究。 相似文献
18.
19.
《宁波市人民政府公报》2015,(16)
<正>甬政发[2015]9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完善工伤保险制度,现就完善我市《工伤保险条例》贯彻意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关于工伤保险费补缴问题职工已参加工伤保险,但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为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用人单位按如下办法补缴:补缴费率按办理补缴时该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缴费费率确定。补缴基数、补缴月份数以及补缴总金额的确定,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等相关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