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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沈阳市内的个体工商业户,必须给员工缴纳工伤险了。参保费用均由个体单位缴纳,雇工个人不用自己缴费。这是沈阳市首次将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纳入工伤保险范围。而且,如果雇工单位停止缴纳工伤保险费,或者注销,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其雇工的工伤保险待遇,由雇工单位负责支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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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哪些单位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答:据《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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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公报》2004,(2)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实施《工伤保险条例》 (以下称《条例》) ,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经济补偿和职业康复的权利 ,促进工伤预防 ,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 ,结合我省实际情况 ,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 (以下称用人单位 ) ,应当依照《条例》和本办法规定参加工伤保险 ,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 (以下统称职工 )缴纳工伤保险费。各类企业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 ,均有依照《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参加工伤保…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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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雇工给个体户打工也将有工伤保险,具体保费由个体工商户缴纳,标准为个体工商户属于一类风险较小行业的每人每月7元;属于二类中等风险行业的每人每月14元;属于三类风险较大行业的每人每月28元……近日,长春市政府下发关于实施《吉林省个体工商户雇工工伤保险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中这样明确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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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由于第三人的侵权行为造成伤病,第三人不支付的,今后可申请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个人发生工伤,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或用人单位拒付有关费用的,可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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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同时在两个单位打工,办了两个工伤保险,受伤后是否可获两份赔偿?周何停律师答: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社部函【2004】256号)第一条"职工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同时就业的,各用人单位应当分别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发生工伤,由职工受到伤害时其工作的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由此可见,你在两个单位打工,分别在两个单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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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实施的《工伤保险条例》明确规定。工伤保险的实施范围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同时要求劳动保障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伤保险办法.报国务院批准后施行。根据条例的规定.2005年12月29日.劳动保障部会同人事部、民政部、财政部报国务院批准.印发了《关于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工伤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36号,以下简称《通知》);对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伤保险制度作出了规定.使这些单位工作人员的工伤保险权益维护,有了制度保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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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公报》2015,(16)
<正>甬政发[2015]9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完善工伤保险制度,现就完善我市《工伤保险条例》贯彻意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关于工伤保险费补缴问题职工已参加工伤保险,但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为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用人单位按如下办法补缴:补缴费率按办理补缴时该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缴费费率确定。补缴基数、补缴月份数以及补缴总金额的确定,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等相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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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工个人不承担工伤保险缴费
该《办法》规定凡在吉林省行政区域内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均须按照本办法规定参加工伤保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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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工伤职工合法权益,有效分散用人单位工伤风险,日前,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宁德市财政局联合下发《宁德市工伤保险费补缴确认管理规定》,从2013年1月1日起,未参保职工发生工伤,用人单位补缴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受伤员工可享受到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根据规定,此政策适用于宁德市内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用人单位补缴工伤保险费包括用人单位所有未参保职工及其未参保期间应缴纳的全部工伤保险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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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为了保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防范安全事故风险,保护从业人员合法权益,及时处理安全生产事故,维护社会稳定,建立健全长治久安格局,国家建立了职业伤害保险制度。职业伤害保险制度分为两类:一类是工伤社会保险,安全生产法第43条规定,从业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各类企业、雇主均应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二类是对高危行业建立了商业保险制度,一般采取团体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