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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一、如何认定因新闻报道侵害名誉权的构成要件侵害名誉权是一般侵权违法行为的一种,其构成也须同时具备四个要件,即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行为的违法性,损害事实的客观存在和侵权行为与损害结果有因果关系.由于名誉权的侵害行为与一般的其他侵权行为表现形式不同,它具有以下特征:  相似文献   

2.
近年来,随着我国公民法律意识的增强,名誉权案件不断出现,且多为新闻侵权。诉讼实践中颇多歧义,值得认真研究。一、关于新闻侵权行为的排除认定侵害名誉权的责任,应当根据受害人确有名誉被损害的事实、行为人行为违法、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这几个要素来认定。新闻报道侵害他人名誉权,如果符合前述侵权构成要件,即应承担侵权的法律责任。但是,并不是所有有损他人名誉的新闻报道均构成名誉侵权,有些新闻报道虽然也涉及了他人的名誉,表面上似乎侵犯了他人的名誉权,但由于其行为并不违法,因而不符…  相似文献   

3.
论侵犯名誉权的民事责任及其抗辩事由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行为人因为过错而非法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侵犯名誉权与一般民事侵权在构成要件和责任承担方式上均有所区别。行为人虽侵害他人名誉权 ,但为了平衡社会公共利益 ,也可能享有减轻或免除民事责任的抗辩事由。  相似文献   

4.
王栋 《中国律师》2001,(5):45-46
随着我国新闻事业的迅速发展,近些年来新闻媒体侵害他人名誉权纠纷案件也呈激增态势。因为我国目前没有颁布正式的新闻法,对此类案件的适用法律散布在宪法、民法通则、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及其对具体案件的复函和有关行政法规中。所以,一些当事人在受到新闻媒体侵害其名誉权欲诉诸法律时,感到没有一部专门的法律可适用,对侵权人是否构成侵权有着模糊认识。新闻侵害名誉权行为构成民事侵权时,首先也要满足一般民事侵权行为的全部构成要件,即由四个要件组成:1)民事违法行为的存在;2)损害事实;3)违法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相似文献   

5.
张瑞 《中国审判》2010,(8):82-83
在文学创作中,小说侵害他人名誉权时有发生。但司法实践中对具体文学作品是否构成侵害他人名誉权,无论从侵权事实的构成、侵权责任的认定还是法律适用等方面,均存在一定的难度,争议很大。  相似文献   

6.
新闻报道中侵害名誉权现象在司法实践中较为普遍。新闻名誉侵权是报纸、电视、广播等新闻机构或者个人在新闻报道、新闻批评以及新闻评论中侵害公民或法人等民事主体名誉权的行为。对新闻名誉侵权的责任主体、内部刊物新闻名誉侵权、报道内容严重失实、新闻名誉侵权行为的不作为形式、新闻名誉侵权的抗辩事由等方面进行认定和分析。  相似文献   

7.
如何认定侵害名誉权,是审判实践面临的重要问题。侵害名誉权作为侵权行为的一种,其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通常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即行为必须具有违法性;必须具有损害事实的存在;违法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必须具有因果关系;行为人必须有过错。但侵害名誉权的责任构成在这四方面上又具有其自身特点。因此其认定标准与一般侵权行为的认定标准也就不可能完全相同,有必要予以专门研究。一、侵害名誉权行为的违法性判断侵权行为违法性的标准只能是违反法律规范。侵害名誉权的行为,只有违反了民法通则第101条的规定,即对公民或法人进行了侮辱…  相似文献   

8.
《民法通则》第106条第2款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这是民法通则对侵权责任的一般规定。根据民法理论,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有四:行为具有不法性;有损害事实;不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行为人具有过错。其中不法行为是构成侵权责任的首要条件。我国现有  相似文献   

9.
关于侵权责任中违法性要件的存废一直存在争议。尽管《民法典》第1165条第1款和先前的《侵权责任法》第6条第1款中均没有出现“不法”的字样,但是权益侵害要件就是违法性的另外一种表达。侵权责任的本质是一种不法行为,这种不法行为既包括主观不法,也包括客观不法,两者合在一起构成一个整体的不法行为。作为客观不法的违法性具有作为主观不法的过错无法替代的功能。与刑法中偏重行为不法不同,侵权责任中构成要件中的违法性只能从结果不法进行判断,否则过错和违法性无法区分。只有清晰地理解违法性、权益侵害和损害之间的关系,我们才能准确理解一般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相似文献   

10.
侵害名誉权的损害后果及其民事救济方式探讨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侵害名誉权的损害后果及其民事救济方式探讨张新宝《民法通则》颁布以来,不少学者撰文讨论侵害名誉权的理论和实践方面的问题,包括侵害名誉权与言论自由的界限问题、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与赔偿数额问题等,也有学者对侵害名誉权的构成要件包括侵害名誉权的损害后果进行了...  相似文献   

11.
新闻侵害名誉权的损害事实魏永征新闻侵害名誉权行为必然要给受害人造成一定的损害事实。有客观存在的损害事实正是侵权行为的四个构成要件之一.那么,对于新闻侵害名誉权的损害事实应当如何认定呢?理论界有不同看法。比较普遍的意见是,名誉权是一种精神权利,因此侵害...  相似文献   

12.
祝彬 《法制与社会》2012,(30):20-21
侵害患者知情同意权侵权责任的四个构成要件各有其自身特点。违法行为的判断应采"合理医生说"标准;损害事实既包括现实利益的损害也包括期待利益的损害;因果关系要件应采纳相当因果关系说;过错既包括过失,特定情形下也包括故意。为了准确适用相关法律规定,更好的保护患者知情同意权,有必要对侵害患者知情同意权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予以分析和解读。  相似文献   

13.
关于侵权责任构成及其归责原则在学术界颇存争议,一般认为,侵权责任构成要件包括损害事实、因果关系、过错等要素;过错责任原则作为民法的一个基本原则,也是侵权法中最基本的归责原则,对于损害赔偿责任,须以过错为责任的构成要件。我国民法通则第106条第2款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的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同时又规定:“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做、更换;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除了修…  相似文献   

14.
一、“悖论”的出现新闻侵害名誉权与新闻侵害隐私权是新闻侵权行为的两种最为主要的方式,其中新闻侵害名誉权行为又可分为新闻诽谤与新闻侮辱。从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决定》将“因新闻报道严重失实,致他人名誉遭到损害”作为新闻诽谤的定义来看,我国现行民事侵权法与我国《刑法》一样,都将“散布虚假事实”作为诽谤行为的构成要件。这样,依据民事诉讼法上的“谁主张,谁举证”原则,新闻中的被报道方如果要主张新闻诽谤的存在,就应当证明“新闻失实”。1988年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规定,对于起诉报刊侵害…  相似文献   

15.
徐军 《中国律师》2008,(3):69-71
目前,我国法律对新闻媒体侵犯名誉权行为缺乏直接规定。根据1993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以下简称《解答》)、1998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及侵权法基本原理的规定,通常认定新闻侵害名誉权须满足以下四个构成要件:损害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新闻损害名誉权行为、当事人名誉受损害的事实、新闻损害名誉权行为与当事人名誉受到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相似文献   

16.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提高,公民的名誉权意识已越来越强,名誉权纠纷案件的数量也大量增加。仅1996年1至10月,湖北省各级法院受理名誉权纠纷案件有158件。如何判定是否构成名誉侵权,如何认定责任及适用法律,在司法实践中遇到的难题比较多。笔者拟对其中的几个问题作些探讨。一、新闻报道侵犯名誉权的责任认定近几年来,因新闻报道引起的名誉权纠纷案件增加幅度较大,并且涉及到一些权威性的电台、电视台和报社。由于我国目前还没有(新闻法》,有关的规定比较分散,新闻单位也往往强调新闻报道快、新的特点,掩饰报道中的失误;加上报道反…  相似文献   

17.
唐刚 《法制与社会》2010,(10):85-85
虚假代言行为符合一般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按照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虚假代言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相似文献   

18.
论德国侵权法中的不法性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德国法上,不法性作为过错侵权责任构成三层次要件中的第二层要件,所担负的功能是限缩侵权责任范围,通过双重控制即行为区别和利益区别来达到限缩的目的。然而,设计不法性要件的立法指导思想并不适应社会发展的现实,导致司法判例一再突破不法性的限制功能,创设新的过错侵权类型。就其实质而言,当代德国侵权法的过错侵权责任构成已经由传统的侵害事实、不法性和过错三要件发展为由法益侵害、(故意或过失的)义务违反及因果关系组成的新三要件。  相似文献   

19.
网络载体名誉权侵害与纸介载体名誉权侵害在侵权方法方式及后果上有诸多不同,以网络版权侵害的服务商责任标准套用于网络名誉权侵害,是对被侵害人的不公正。在网络名誉侵权活动日趋隐秘,手段日显恶劣的今天,我国网络名誉权侵害不论是理论研究还是司法实践,均存在一些未曾廓清的问题,法制的缺漏也需尽早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20.
不同侵权责任承担方式的构成要件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传统民法的侵权责任的一般构成要件是仅针对侵权损害赔偿责任来构建的,而我国现行民法的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并不限于损害赔偿,侵权责任保护客体并不仅限于绝对权,因此,针对不同的侵权责任承担方式其归责原则与损害是否发生等构成要件应不相同;基于同一种侵权责任承担方式如果侵权责任保护对象不同,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也不相同.重新认识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无疑对民法规则的设计和适用将产生实际的意义和价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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