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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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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国预算法自1994年颁布以来,对于规范预算管理和预算监督,加强我国财政预算的分配和监督职能,促进社会经济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伴随着财政收入的连年增长,现行预算制度的不足日渐凸现,改革现行预算制度,修改预算法的呼声日渐高涨。预算法的修改虽然涉及诸多方面,但最根本、最重要的是修订立法宗旨,立法宗旨具有指导性和统领性作用,如果宗旨出现偏差,可能会使预算法失去价值和意义。  相似文献   

2.
修正《预算法》的“地方软肋”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马海涛 《法人》2004,(5):36-38
新的预算法,既要加强对地方财政的约束和管理,又要从制度和法律上保证地方预算的独立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以下简称预算法)自1995年1月1日起实施至今已将近十个年头,它改变了政府预算无法可依的状况,对我国强化预算的分配和监督职能,健全国家对预算的管理,加强国家的宏观调控,保障经济和社会的健康发展,促进依法理财都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然而,随着公共财政预算管理体制改革的推出及深入,现行预算法逐渐暴露出一些与改革不相适应的地方,修订预算法势在必行. 我国实行一级政府一级预算,除中央预算外,其他四级预算均为地方预算,可见,地方预算管理在政府预算管理中  相似文献   

3.
完善现行预算法,不仅是加强预算监管的需要,而且也是完善我国公共财政法律体系的现实需要。笔者认为,预算法的完善,首先应当研究其基本原则,因为基本原则是一个法的灵魂和核心。但令人遗憾的是,预算法封此未加规定,法学界在这方面的研究也十分薄弱。有鉴于此,加强封预算法基本原则的研究就显得尤为必要。本文就此提出了预算民主、预算法定和预算公开这三个原则,并就如何完善我国预算法提出了一些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4.
科学发展与我国《预算法》修订应予特别关注的五大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目前,我国预算法正面临修订。预算法的修订千头万绪、错综复杂,但从科学发展、从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与和谐社会发展需要的公共财政制度的要求来看,我国预算法修订的首要问题是应对立法宗旨加以修改,以确保人民群众公共需要最大化实现的目标能够在各具体预算制度中加以体现;同时,预算法的修订还应确立全口径预算管理原则,合理划分各级政府的事权、财权与财力,科学配置同级人大和政府的预算权,依法确立和推进国家预算的公开透明。  相似文献   

5.
一、理念升级的现代性背景:国家治理与良法善治(一)"问题":管理模式与现代社会的不适配性本次修改之前的《预算法》颁行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1994年,所以不可避免地呈现出比较鲜明的"管理法"色彩。彼时的《预算法》宗旨可概括为"双重管理":一是将预算作为管理经济的工具,二是将《预算法》作为管理预算活动的工具;而《预算法》之所以要制定,根本上又是为了更好地发挥预算管理经济  相似文献   

6.
预算法的再定位与中国《预算法》的修改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国《预算法》的修改首先应准确定位预算和预算法的属性,并从法律体系整体协调的角度,设计自己的制度内容和体系。预算法是实现预算法律性之法,其价值功能是实现预算的法律性,从而实现预算的理性治理、民主统制。由此,预算法应是预算程序法、预算技术法、预算管理基本法,预算法应具有可实施性。  相似文献   

7.
正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决定。新预算法充分体现了预算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为深化财税改革引领了方向。在新常态下,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加强对财政预算的监督,必须促使各级政府和财政部门完善现代预算制度。  相似文献   

8.
王婷婷 《政法学刊》2013,30(1):68-73
当前,参与式预算已经作为一种公民直接参与预算决策过程以提高预算民主的一种重要方式而广泛运用于各国的预算管理实践中,然而,参与预算的实践和试点并未实质性地推动我国立法的改变,在我国的《预算法》及其《修正案》中未对公民在预算过程中的权利进行规定,政府占据了过宽的预算平台而忽视了公民参与预算的重要意义。因此,在借鉴国际参与式预算经验,总结我国实践的基础上,以我国《预算法》的修改为契机构建完善的参与式预算机制极为必要。  相似文献   

9.
朱大旗  李蕊 《当代法学》2013,(4):99-106
预算审批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的一项重要职权。受立法技术和条件的限制,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尤其是《预算法》对于预算审批制度的规定过于笼统,缺乏可操作性,导致人大预算监督权难以有效行使。笔者建议以预算法修改为契机,汲取发达国家预算审批制度精髓,从审批主体、审批对象、审批权能、审批程序等多方面对我国预算审批制度进行系统梳理和立法完善,以期推动我国的财政法治进程。  相似文献   

10.
从国家预算的特质论我国《预算法》的修订目的和原则   总被引:11,自引:0,他引:11  
预算法的修订已列入国家“十五”立法规划。如何修订该法俾其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首先就要求我们对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的国家预算及其特质应有清醒的认识,在此基础上才能正确确定我国修订预算法的目的和基本原则,并以此指导修法实践。本文认为,国家预算作为公共预算,具有预算主体多元性、预算决策受托性等四大特征及技术性、政策性两大性质;其从法律上言是一种法定的混合信托,人民(纳税人)公共需要的最大化实现是国家预算的最高利益,保障公共需要的充分实现应为修订预算法的根本目的和价值追求。从现实国情看,我国预算法的修订应遵循“中改”、整体刚性与适度弹性结合、高度重视预算过程的制度设计等五大原则。  相似文献   

11.
一、「法治型」预算槽的权力解读 新《预算法》第一条开宗明义,确立了规范和监管政府收支行为的「法治型」预算法。《预算法》以法定权力「预算权」为核心,规范监督预算权运行,进而实现预算职能。  相似文献   

12.
法理念视野下的预算法修改理路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预算法理念是预算法的内在规定性和思想灵魂,决定并指导着《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修改的整体思路。《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曲折的修改历程折射出预算法理念在立法实践中渗透的有限性。理念的模糊和观念的陈旧是社会转型期《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修改的掣肘,从而对预算民主的推进形成一种现实的梗阻。预算法理念可从多个向度予以描述和诠释,民主宪政、社会本位、正当程序和可诉性构成了现代预算法理念的基本维度。立法机关应当在信守上述法理念的基础上探求预算法的修改理路。  相似文献   

13.
公众参与预算制度研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公众参与预算制度是公共预算与民主政治互动的立法回应。我国现行《预算法》没有规定此项制度。本文从理论与制度层面分析了协商民主的现实意义、公众参与预算的政治功能以及国外相关制度的推行。针对我国预算体制存在的参与障碍,作者分析了公众参与的有利环境与条件,特别是地方政府制度创新与典型案例的思路突破,并建议《预算法》修改时确立民主预算理念,增加预算征询、听证、绩效评价、教育等公众参与制度。  相似文献   

14.
我国应急预算法制化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当国家遭遇各级各类突发事件之时,需要坚实的公共财政保障,而这又有赖于完备的应急预算,因此,应急预算法制是政府应对危机的基本法制要件。比较美国和日本,我国当前应急预算法制粗疏模糊,在《预算法》即将修改的背景下,急需针对应急预备费的提留管理、应对突发事件之特别预算的创设构造、中央与地方应急预算的分配编制等关键性问题尽早进行立法安排,从而为我国政府今后应对突发事件提供可行可靠的应急预算法制化供给。  相似文献   

15.
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以下简称新《预算法》)。此次预算法的修订亮点良多,在强化预算约束、推进预算公开、完善预算问责等方面取得了显著进步。其中,为了提高预算的科学性与前瞻性、适应经济形势发展变化和财政政策逆周期调节的需要,新《预算法》第12条第2款明确规定"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为今后的  相似文献   

16.
《法商研究》2015,(1):3
[编者按]1994年我国开启分税制改革,旨在纾解中央财政困难,《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颁布与之相契,共同构建财税体制。20年来,预算法在规范政府预算管理、推进依法理财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旧预算法已不能适应建立公共财政体制的要求,政府财政自由度过大,地方政府财政保障能力不足,人大监督职能难以发挥,预算制度亟待改革。在党中央部署全面深化改革的背景下,《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修订工作大大提速,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相似文献   

17.
我国当前正在进行财政制度方面的一系列改革,《预算法》的修订也已经提上议程。作为《预算法》的一项基本原则,"预算收支平衡"该如何理解?平衡的期间、范围和状态如何?修改后的《预算法》是否仍应坚持这一原则?对于这些问题,理论界有很多争论,本文对上述问题进行探讨,以求对预算收支平衡原则有一个全面辩证的把握。  相似文献   

18.
本文通过对法理念的分析和阐述,结合我国预算法实践,提出了预算控权的理念,明确了其确立的原因及分权制衡的重要性。对照这一理念,指出了我国预算法存在的缺陷,并提出相关的完善意见。  相似文献   

19.
预算法的可诉性理念及其司法机制构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蒋悟真  胡明 《当代法学》2012,(5):102-108
可诉性理念作为法的基本属性之一,体现维权的品质,是增强法的实施效力的必备要素。可诉性理念与预算法融合,是司法的公正性、能动性的体现,是维护预算权威的最后一道屏障。可诉性理念要求预算法主体行使预算权一旦越位、错位或缺位,不但能在预算法中找到相应的约束性规则,而且能依此做出合乎正义的司法处理。因此,可诉性理念下的预算法修订,必须不断完善预算法的可问责性和保障司法预算的独立性,并构建合理的司法审查制度和公益诉讼制度,从而有效规制预算权的行使。  相似文献   

20.
认真对待权力:公共预算的法律要义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与公共财政相适应,预算在凸显其公共性的同时,更多地表现出权力性。践行民主财政,实现人民对政府的控制,是现代预算制度的必然要求。公共预算必须认真对待权力,正因为如此,预算作用的发挥与一国权力架构息息相关。不过,预算法侧重于相对微观的程序控制,其技术性超过政治性,难以承担制约权力的全部重任。虽然中国预算改革进展多年,成绩显著,但是,其所赖以发挥作用的权力体制并未理顺,因此,只能谨慎评估中国预算改革的进步空间。而对于预算法的修改,更应该认识到其有所能,有所不能,不宜对其寄予太高的期望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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