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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547 毫秒
1.
庞冬梅 《北方法学》2010,4(3):125-137
罪过理论是刑法学最重要的组成部分。罪过问题一直都是世界各国刑法学界研究的热点,中国现行刑法中的罪过理论移植于前苏联,因此与苏俄的罪过理论有着历久弥新的传承关系。从罪过理论的历史沿革、罪过概念、罪过与犯罪构成、罪过与刑事责任根据的关系等宏观视角对俄罗斯刑法中的罪过问题进行全方位的探讨与分析,概括俄罗斯刑法中罪过思想的基本轮廓,可以为中国刑法学界罪过问题的研究提供借鉴。  相似文献   

2.
罪过是行为人负刑事责任的主观基础,故其在犯罪构成中占有重要地位。由于我国刑法未对防卫过当的罪过形式作出明确规定,刑法学界对此也是纵说纷纭,莫衷一是。我们应着力于对防卫过当行为人的认识因素和意志因素的考察,才能正确把握防卫过当的罪过形式。  相似文献   

3.
刑法中的严格责任,是指对于一些缺乏主观罪过或主观罪过不明确的特殊侵害行为追究刑事责任的刑法制度。这些侵害行为属于刑法中的一些特定的犯罪或犯罪类型。法律允许在犯罪构成的其他主客观要件具备时,不论主体是否具备主观上的罪过,均确认其犯罪性质,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相似文献   

4.
根据我国刑法犯罪构成的原理,犯罪的主观罪过是成立犯罪的必不可缺少的要件。行为人不具有刑法意义上的犯罪故意或过失,即无罪过,则只能属于意外事件,不能认定为犯罪。同样在西方国家的刑法理论中也有相同的观点,英美法系国家对此有这样一个刑法格言,“无犯意则无犯罪”,原文用拉丁文表述为“actus non facit reum nisi mens sitrea”,而大陆法系国家则表述为,“没有责任就没有刑罚”。  相似文献   

5.
修订后的刑法规定了单位经济犯罪 ,刑法学界对单位经济犯罪的主观罪过特征分歧颇大 ,本文对单位经济犯罪的主观特征进行了分析 ,认为单位经济犯罪的主观方面特征既包括故意 ,也包括过失 ,同时对单位经济过失犯罪应负刑事责任的惩罚根据进行了剖析。  相似文献   

6.
陆雯婷 《研究生法学》2009,24(4):116-120
三鹿集团案件催生了中国食品安全的立法热潮,意义重大。对食品安全中主观罪过认定的争论由来已久,并引发了笔者在刑法学和犯罪心理学研究对象上的差异和应用缺陷上的反思。笔者试图扩大犯罪心理学和刑法学在主观罪过上的交集,结合犯罪心理学的理论弥补刑法学在分析三鹿案件高管主观认定上的不足,解析主观罪过是疏忽大意过失还是故意的诉争症结,并进而通过对现行刑法前沿主观罪过理论的归述,肯定现行刑法理论的有益探索,展望刑法理论发展的美好前景。  相似文献   

7.
主观罪过是犯罪构成的必要要件,它是行为人承担刑事责任的主观基础和内在根据,而探讨研究犯罪的主观罪过中的“明知”问题,则对于我们确定犯罪行为的性质,衡量犯罪人的主观恶性,从而对于解决犯罪人的犯罪性质、责任具有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8.
论不能犯与不能犯未遂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大陆法系国家刑法理论中关于不能犯的学说异常复杂,存在主观说和客观说的基本对立。进而基于对危险的判断基准的理解不同,又有"纯粹主观说"、"抽象危险说"、"具体危险说"、"客观危险说"等的论争。承认能犯未遂与不能犯未遂的分类具有合理性,区分二者对于刑事司法实践中正确量刑具有一定的意义。对于不能犯未遂的种类及其称谓,宜采纳"工具不能犯"与"对象不能犯"的观点。不能犯未遂的成立范围应当按照具体危险说的标准来确定。不能犯未遂负刑事责任的根据,在于其具备了主观罪过和客观犯罪行为这两个犯罪构成中最基本的要素,并且进而决定了其具有相当严重程度的社会危害性。迷信犯与不能犯之不同,在于其缺乏犯罪行为。  相似文献   

9.
二十世纪的中国刑法学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下载免费PDF全文
刑法学是一门研究刑法及其所规定的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科学。中华法系素有重刑轻民、刑法泛化和重刑主义的法律文化传统。发达的刑律制度和律学研究孵化了丰富的刑法思想。但刑法学作为一门法律科学在中国出现却是二十世纪初期以后的事情。回首二十世纪中国刑法学的发展脉络,我们大体上将其界定为清末的开端时期、民国的初创时期、50年代的转型时期和80年代以后的发展时期。本世纪初期,在列强的压迫下,清政府开始了全面的改制和修律运动。在这场运动中,以翻译日本刑法为开端,引进、移植了西方刑法制度和刑法思想,传统的刑律学研究开始向近现代刑法学转变,现代刑法学的进程由此开端;民国时期,进一步介绍、引进大陆法系国家的刑法制度和刑法学说,以大陆法系刑法学说为蓝本的中国现代刑法学获得  相似文献   

10.
冯亚东  李侠 《法学研究》2010,(4):123-132
在中国现行刑法的明文规定和犯罪构成四要件的解说体系下,对因果关系及刑事责任的确定应遵循从客观归因到主观归责的分析进路。所谓客观归因,即对因果关系的判断只是确定行为人承担刑事责任的客观基础,故采用“条件说”即能以最简捷方法予以解决,不需要引入见仁见智的各式规范判断学说;至于由此而导致的责任范围过于宽泛的问题,则可以通过对主观罪过的精确界定予以解决,在主客观相统一的更高层面最终解决对行为人是否归责的问题。  相似文献   

11.
本文主要论述了生理醉酒应负刑事责任的根据以及我国刑法应在这方面的立法完善;在醉酒人应负责任的根据方面本文依次否定了个人主观罪过说、严格责任说和原因自由说,赞成犯罪构成要件说。  相似文献   

12.
<正> 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刑法犯罪构成的理论和实践,在为资本服务这一相同阶级性的前提下,也存在若干差异。这些差异主要体现在英美法系刑法犯罪构成要件的双层次性,以及犯罪主体上的法人犯罪和主观罪过方面的绝对责任。一、英美刑法犯罪构成的双层次性  相似文献   

13.
论犯罪过失中注意义务的实质标准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李希慧  刘期湘 《现代法学》2007,29(1):107-113
注意义务的实质判断标准在刑法理论上分歧较大。英美法系存在着客观说与主客观统一说之分,大陆法系存在着主观说、客观说和折衷说之分,而中国刑法学则存在着主观说与主客观统一说之分。上述学说均存在不妥之处,应采取客观注意的主观化标准学说。  相似文献   

14.
关于滥用职权罪的主观罪过,刑法学界主要有七种观点:过失说、间接故意与过失说、间接故意说、直接故意说、故意与过失并存说、故意说等。本文在对刑法学界有关滥用职权罪的主观罪过的各种观点进行简略评述的基础上,通过从刑法总则的层面、立法意图、法定刑以及与类似罪状的比较四方面的分析,得出滥用职权罪的主观罪过应为过失而不是故意。  相似文献   

15.
我国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学者的主流观点认为刑法是规定犯罪和刑罚的法律规范,殊不知刑事责任是与犯罪和刑罚紧密联系的问题,刑事立法、刑事司法以及刑法理论所要解决的根本问题就是刑事责任问题。具体而言,从国家的角度讲,是国家为什么能够追究犯罪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从犯罪行为人角度讲,是其为什么要承担刑事责任。笔者认为主观恶性与人身危险性应成为刑事责任的根源。  相似文献   

16.
丁胜明 《法学研究》2020,(3):143-159
我国刑法学界存在以罪名作为问题讨论平台的现象,但是,由最高司法机关确定的罪名与刑法规定的犯罪构成之间大多并非一一对应的关系,“多罪一名”是我国罪名体系的显著特征,以罪名作为问题讨论平台会带来诸多理论上难以妥善处理的问题。在刑法学研究中,应当严格区分罪名和犯罪这两个概念。刑法学的研究对象是犯罪,讨论刑法问题的基本平台只能是犯罪构成而不是罪名,分析刑法问题的基本单元是“一个犯罪构成”而不是“一个罪名”。罪数中的“罪”是指犯罪构成而不是罪名,具体的事实认识错误是指“同一犯罪构成”内的事实认识错误而非“同一罪名”内的事实认识错误,罪过是犯罪构成的罪过而非罪名的罪过。  相似文献   

17.
关于"刑事责任"的另一种理解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刑法中的刑事责任,除了具有"犯罪的法律后果"之外,还应当具有"主观谴责"的内容."主观谴责"意义上的刑事责任,作为认定行为人的危害行为构成犯罪并要承担相应责任的前提,具有重要意义;在现有的犯罪构成体系之内,能够为其找到一席之地.  相似文献   

18.
刑事责任能力若干问题的探讨张明楷一、刑事责任能力的概念刑事责任能力的概念来源于大陆法系国家的刑法理论。大陆法系刑法学中的占统治地位的犯罪论体系是构成要件符合性、违法性与有责性,有责性也称为责任或刑事责任,是指就犯罪行为对犯罪人的非难。即行为要成立犯罪...  相似文献   

19.
沈丽莎 《法制与社会》2013,(16):13-14,18
刑法学的基本范畴作为联结刑法学各种具体内容的网上之结,在刑法学理论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本文欲以范畴之概念和意义为起点,介绍并评价刑法学基本范畴之理论学说,进而勾勒出主要由刑法论、犯罪论和刑事责任论三大体系构成,基本范畴具体包括刑法、犯罪、犯罪概念、犯罪构成、刑事责任、刑事处罚、定罪和量刑八个具体的基本范畴。  相似文献   

20.
主客观相统一原则:价值论与方法论的双重清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陈兴良 《法学研究》2007,(5):104-120
主客观相统一原则是苏俄犯罪构成理论的特色之一,亦为我国刑法学所承继。该原则具有价值论与方法论的双重属性。从价值论上说,主客观相统一原则是在所谓犯罪构成的客观结构与主观结构的基础上形成的,主张犯罪的客观要素与主观要素的统一。从方法论上说,主客观相统一原则超越了刑法客观主义与主观主义,具有两者折中的意蕴。但目前大陆法系犯罪论体系的发展早已超越了存在论,进入到规范论与价值论的知识领域,主客观相统一原则仍然局囿于存在论的知识范围内,并且其本身具有抽象性与含糊性,应以法益原则和责任原则予以取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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