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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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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论中国行政诉讼和解制度的建立   总被引:10,自引:0,他引:10  
白雅丽 《现代法学》2006,28(3):160-167
我国《行政诉讼法》明文规定了“行政诉讼不适用调解”原则,并且对行政机关与公民的和解也未作规定,然而实践中和解普遍存在。行政诉讼和解存在的有力依据为:现代公共行政已从权力中心走向服务中心和行政裁量权的广泛存在。和解是不同于判决和撤诉的一种独立的诉讼制度,与法治原则并不矛盾。它体现了当事人的主体性,并能够促使新的行政活动方式产生。在中国语境之下,未来《行政诉讼法》应建立和解而非调解制度才是最佳选择。  相似文献   

2.
行政诉讼引入调解制度已经成为共识,但目前存在调解、和解以及协调和解三种概念表述,需要加以梳理与辨识。学界主要认为三者实质内涵相同或者三者存在法院介入程度的区别。通过经验事实的考察,发现协调和解是在法院主持下,坚持合法性审查和当事人自愿原则,吸收各方力量协调处理案件,促使当事人和解,以原告撤诉为标志的案件处理方式。通过对规范依据的分析,发现行政诉讼协调和解以司法文件作为依据;行政诉讼和解的依据则是最高法院关于行政诉讼撤诉问题的规定;而行政诉讼调解如果存在的话,则与民事诉讼有关调解工作的规范依据相一致。由于行政诉讼协调和解已经突破了诉讼规则的制约,因此行政诉讼协调和解在性质上只能归属于法院的工作机制,而非诉讼制度;而诉讼法上意义的行政诉讼和解与其现实样态相互背离,导致规范与事实彼此错位,不宜作为表述行政诉讼调解内涵的法律术语;调解作为一种诉讼制度,具有成熟的经验和完善的规范体系,能够涵括当前行政诉讼协调和解的基本特征,可以正式引入行政诉讼之中。  相似文献   

3.
在我国,"行政诉讼不适用调解"是行政诉讼的特有原则之一。然而,能否在行政诉讼中引入有限调解制度却一直存在争议。本文将对行政诉讼中引入调解制度进行可行性分析,探讨行政调解制度的必要性,提出在现行制度下构建一套适用于行政诉讼的调解制度的设想,从而节约诉讼资源、提高司法效率,实现行政诉讼的立法目的。  相似文献   

4.
长期以来行政诉讼不适用调解在理论界已成定律,但在行政审判中适用又是公开的秘密.行政诉讼调解制度有关规定的缺失,使行政诉讼异化为行政机关、相对人和法院之间的“零和博弈”甚至是“负和博弈”,严重弱化了行政诉讼的权利保护、权力监督制约和社会和谐促进功能.基于现实的需要与发展,行政诉讼调解制度的构建与完善已经被提上议事日程,具体包括调解与审判的关系,行政调解协议的效力、瑕疵及其救济等具体问题.  相似文献   

5.
在我国行政诉讼领域,"公权力不可处分"是大家公认的,也由此产生了"行政诉讼不可调解的"特有原则之一。然而,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却大量存在法院调解现象,这与《行政诉讼法》禁止调解的规定形成冲突。但在理论上,行政诉讼不适用调解也存在着误区,这也表明我国有建立行政诉讼调解制度的必要。因此,我们应该积极探索研究,构建一套适用于行政诉讼的调解制度,以节约诉讼资源,提高司法效率,更好的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6.
行政诉讼调解制度是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诉讼理论和实践中一项重要的制度。我国的行政诉讼调解制度在理论研究和制度建设上均与发达国家或地区存在较大的差距,难以适应我国行政法治建设发展的需要。本文尝试对行政诉讼调解制度的原则、立法模式、范围、程序、限制、效力进行规划,从而找到解决我国行政诉讼调解制度的黄金分割线,这对于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保证行政机关灵活高效地行使行政权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7.
陈朝霞  唐玉 《法制与社会》2010,(21):137-137
我国法律规定,行政诉讼不适用调解制度。然而,一条法条的规定并不能满足现实的需要,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以及诉讼制度本身的局限性,使行政纠纷解决中出现的许多"调解"成为了滋生腐败和人民受累的"变相调解"。行政诉讼拒绝调解的原则正面临严峻的挑战和考验,经过理性的思考,我们不妨将调解制度纳入行政诉讼。  相似文献   

8.
论我国行政诉讼调解的正当性构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传统行政法理论中,"公权力不可处分"等观点否定行政诉讼适用调解。受此影响,我国法律规定行政诉讼不适用调解。但行政审判实践中,以"协调"、"和解"等形式变通适用调解的做法一直存在。这一矛盾根源在于将"公权力不可处分"、"当事人法律地位不平等"等学说的绝对化。行政裁量权的广泛存在和契约行政的渐成趋势,使行政诉讼中调解制度的建立具有了充分的正当性。但同时,行政裁量权的有限性和契约行政的局限性,又决定了行政诉讼中的调解应当是一种有限的调解。  相似文献   

9.
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除行政赔偿诉讼外,不适用调解。然而,在行政诉讼实践中,由法官主持当事人就行政纠纷进行协商的情况普遍存在,大量的案件被法官、原告、被告三方‘协调处理",这种做法实质上就是"调解"。最近最高院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撤诉若干问题的规定》为行政诉讼调解提供了法律依据,使行政诉讼调解实现了质的突破。  相似文献   

10.
行政诉讼调解制度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理论研究的深入和法治实践的发展,《行政诉讼法》的修改被提上议事日程,而行政诉讼调解制度在诉讼目的的实现,诉讼效率的提高,诉讼心理的认同等方面具有独特的价值,再次成为当前理论研究的热点,本文在界定和厘清行政诉讼调解概念的基础上,对行政诉讼调解制度的域外经验和当前理论研究现状进行了分析,并以此为视角对建立行政诉讼调解制度必要性进行了论证。  相似文献   

11.
我国行政诉讼法禁止行政诉讼适用调解,但是审判实践中大量的行政诉讼案件是以案外和解的方式结案的,只不过最后是以撤诉的方式来掩盖和解的实质而已,由于没有法律上的统一规范,显得有些过于随意,不利于对行政相对人权益的保护,也容易使和解成为行政机关规避法律的工具。所以,为了维护法律的统一性和严肃性,更好的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有必要在我国的行政诉讼法中引入行政诉讼和解制度,形成统一的法律规范,以期解决司法实践中现实与法律之间的矛盾。  相似文献   

12.
尽管"行政诉讼不适用调解"已成为行政诉讼的特殊原则之一,在现实的行政审判中却存在着大量通过法院协调、调解结案的案件。本文从现代行政的需要、行政法的平衡精神及维护法治统一的角度出发论证了行政诉讼中引进调解制度的必要性,并阐述了关于在我国建立行政诉讼调解制度的构想。  相似文献   

13.
是否将调解引入行政诉讼是行政法理论界与实务界争议较大的一个问题。传统行政法理论认为行政权是公共权力,不存在实体上的自由处分权,而调解是建立在双方互相自愿,双方互相放弃某些权利的基础上,故行政诉讼领域不能适用调解。本文从行政诉讼中调解制度存在的现状、可行性以及需注意的问题等方面进行了阐述,讨论了将调解引入行政诉讼制度中的相关问题。  相似文献   

14.
在行政诉讼中能否适用调解是行政法理论界与实务界争议较大的一个问题。传统行政法理论认为行政权是国家权力,不存在实体上的自由处分权。行政机关的职权与职责是统一的,放弃职权,不依法行使职权,是不履行义务,就是失职,应该追究法律责任。而调解是建立在双方自愿、双方互相放弃某些权利的基础上,故行政诉讼领域不能适用调解。本文从对行政权的辨析及行政程序中使用调解是否会使公共利益受到损害,是否会违背行政法治原则的角度出发,对行政诉讼中运用调解的可能性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15.
行政诉讼不适用调解,但《行政诉讼法》并没有禁止行政诉讼和解。行政裁量是行政诉讼和解的规范基础。基于实践的需要,可以在不修改《行政诉讼法》前提下,通过法律解释的方法,借用《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以支持行政诉讼和解,并使之成为其合法性的法律依据。  相似文献   

16.
我国法律明文规定行政诉讼不适用调解,原因主要在于行政职权的不可处分性。而事实上,行政职权是可以有限处分的.美国、德国等国家和地区的立法和司法实践也认可了调解在行政诉讼中的适用,在行政诉讼中适用调解有其优势所在也符合构建和谐社会的政治背景.笔者在进行了一系列可行性论证的基础上提出了构建我国行政诉讼调解制度的具体构想.  相似文献   

17.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50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在司法实践中,为了规避行政诉讼不适用调解的规定,法院出面由行政机关与原告"协商互让",或由被告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原告申请撤诉获人民法院准许结案,从而导致了我国行政诉讼中的撤诉率一直居高不下.这表明,行政诉讼调解有实践需要且事实上存在.应当完整地构建我国行政诉讼调解制度,将调解结案作为法定的结案方式作出规定,赋予调解书与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  相似文献   

18.
我国《行政诉讼法》明文规定了"行政诉讼不适用调解"原则,并且对行政机关与公民的和解也未作规定,然而实践中和解普遍存在。行政诉讼和解存在的有力依据为:现代公共行政已从权力中心走向服务中心和行政裁量权的广泛存在.本文首先考察了国外的行政诉讼和解制度。进而分析了建立我国行政诉讼和解制度的理论可行性和现实可行性,最后提出了我国行政诉讼和解成立的具体法律要件。  相似文献   

19.
和为贵——论行政协调的法制改革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狭义上的行政协调包括行政程序之协调和行政诉讼协调。行政程序之协调指行政机关与人民在相关人民权利义务方面所进行的协商与沟通。行政诉讼的协调目的也是终结行政争议,以协议的方式终止诉讼。对于行政程序之协调,现行的若干制度均不能消除争议。而在行政诉讼协调中,行政诉讼不得调解原则并不存在于台湾和日本。必须在行政协调中建立行政程序及行政诉讼程序的连贯性机制。刑事诉讼中的辩诉交易,以及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都是对行政诉讼不得调解原则的挑战。  相似文献   

20.
我国现行的行政诉讼法明确规定行政诉讼不适用调解。对于行政诉讼中是否适用调解的问题,大多数学者持否定态度,目前在审理行政诉讼案件时,很多法院都采取调解的手段促成原告撤诉或被告改变具体行政行为,有效降低了行政案件的信访投诉率,维护了社会稳定、和谐。我们应如何看待审判实践对理论提出的挑战?本文认为,必须对现有行政诉讼调解的立法进行反思,并构建具有我国特色的行政诉讼调解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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