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83 毫秒
1.
我国《行政诉讼法》明文规定了"行政诉讼不适用调解"原则,并且对行政机关与公民的和解也未作规定,然而实践中和解普遍存在。行政诉讼和解存在的有力依据为:现代公共行政已从权力中心走向服务中心和行政裁量权的广泛存在.本文首先考察了国外的行政诉讼和解制度。进而分析了建立我国行政诉讼和解制度的理论可行性和现实可行性,最后提出了我国行政诉讼和解成立的具体法律要件。  相似文献   

2.
行政诉讼不适用调解,但《行政诉讼法》并没有禁止行政诉讼和解。行政裁量是行政诉讼和解的规范基础。基于实践的需要,可以在不修改《行政诉讼法》前提下,通过法律解释的方法,借用《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以支持行政诉讼和解,并使之成为其合法性的法律依据。  相似文献   

3.
我国《行政诉讼法》明文规定"不适用调解"。但在实践中,法院以行政诉讼法第51条为突破口,积极探索行政诉讼和解制度。不可否认,法院的制度创新事实上也较好地发挥了作用。但是,在实现行政诉讼和解目标期待的同时,其功能障碍同样不能忽视。故较为稳妥的办法是对行政诉讼和解制度和行政诉讼撤诉制度的功能重新定位,以行政诉讼法修改为契机正本清源。  相似文献   

4.
行政诉讼实践中广泛存在的异化或隐形的调解使《行政诉讼法》第50条的禁止性规定几乎形同虚设。用法律解释的方法也不能解决这种现实与法律相脱节的问题。因此,有必要在修改《行政诉讼法》时确立行政诉讼调解的合法地位。行政诉讼调解是在合作国家背景下,对行政活动方式多元化和行政法变革做出的回应,与现代法治国家中法院角色、功能的转变以及司法改革息息相关;也符合行政诉讼保护相对人合法权利和利益的目的,可以弥补合法性审查功能的不足,增强司法对当事人利益的救济功能。但是,调解也会带来交易成本外部化(即公共利益或第三方利益被忽视或侵害)或规避民主法治原则的风险。为此,应对调解设定实体法和程序法上的限制,在界分和解与调解两种不同制度的基础上,从原则、调解的适用范围、调解人的地位、调解的模式与程序以及调解协议的效力等方面规范这一制度。  相似文献   

5.
和谐统一的行政诉讼协调和解机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下载免费PDF全文
最高人民法院倡导的行政诉讼协调和解机制与我国《行政诉讼法》不适用调解的规定不符。《行政诉讼法》关于撤诉规定的立法本意是为了限制撤诉,而不是鼓励撤诉。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各级法院积极探索行政诉讼的协调机制与法律保留原则不相一致。建立和谐统一的行政诉讼协调和解机制应当由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以法律形式进行规范。  相似文献   

6.
在我国行政诉讼领域,"公权力不可处分"是大家公认的,也由此产生了"行政诉讼不可调解的"特有原则之一。然而,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却大量存在法院调解现象,这与《行政诉讼法》禁止调解的规定形成冲突。但在理论上,行政诉讼不适用调解也存在着误区,这也表明我国有建立行政诉讼调解制度的必要。因此,我们应该积极探索研究,构建一套适用于行政诉讼的调解制度,以节约诉讼资源,提高司法效率,更好的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7.
行政诉讼和解的概念解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我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但是,司法实践经验的积累、法学理论的研究、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念的发展促使人们对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的这一原则进行反思。行政诉讼和解基于行政案件的特殊性,既不同于民事诉讼和解,又不同于行政调解,是由三方参与的解决行政案件的司法方法。中国传统文化、和谐社会理念、行政自由裁量权是行政诉讼和解的理论基础。  相似文献   

8.
反思与重塑:行政诉讼有限调解制度的构建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传统的行政法治观念认为行政权力与公民权利是对立的,行政诉讼制度就是行政权力和公民权利对峙的产物。〔1〕基于此种理念,我国现行《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除审理行政赔偿案件外,不适用调解。那么,在行政法理论和实践飞速发展的当代中国,行政诉讼中不适用调解这一原则是否  相似文献   

9.
论行政诉讼中的调解——兼与朱新力教授商榷   总被引:11,自引:0,他引:11  
当前,我国行政诉讼司法实践中广泛存在法院调解现象,这与《行政诉讼法》禁止调解的规定形成冲突。实践表明,在行政诉讼中适用调解具有一定的合理性。《行政诉讼法》应当适时加以修改,确立有条件适用调解的原则,同时明确规定调解适用的原则和范围。  相似文献   

10.
调解是我国民事诉讼中广泛运用的一项传统制度,享有"东方经验"的美誉。然而,我国《行政诉讼法》明确规定行政诉讼不适用调解。随着法制的进步及完善,笔者认为,行政诉讼确立调解原则已不存在理论和实践方面的障碍,因此,我国行政诉讼应当确立符合我国现实情况的调解原则。  相似文献   

11.
转轨经济法学:西方范式与中国现实之抉择   总被引:14,自引:1,他引:13  
陈云良 《现代法学》2006,28(3):174-181
当下中国经济法学的逻辑假设建立在西方经济法范式的基础之上,无法与中国现实达成和谐。提出“转轨经济法学”的概念可以使中国的经济法学研究回归到转轨中国的社会现实中来,解决改革现实中的真问题,自觉区别于西方范式,消解中国经济法学严重的正当性危机。转轨经济法的历史使命不是要通过政府来弥补市场缺陷而是要培育市场;转轨经济法的核心任务是反行政干预而不是反垄断;转轨经济法的基本功能是控权而不是授权;转轨经济法应以公平为第一价值取向。  相似文献   

12.
我国物权立法应否定准占有制度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杨佳红 《现代法学》2006,28(3):145-151
准占有制度自罗马法肇始,在近现代法上蹒跚前行。其基本功能在于借助占有的规定来扩大和强化对权利事实行使者的保护。然而在现代法上,这种需要借助占有的力量来保护权利事实行使者的要求已经不复存在。现代法律对权利的保护手段已经较为完善,准占有制度不仅意义衰微,还会带来混乱。而且,准占有只是承认非权利人事实行使权利的情形,占有规定事实上并不能适用于准占有,因此其在理论逻辑上也有明显缺陷,我国物权立法理应予以否定。  相似文献   

13.
《民法通则》规定的民事责任——从物权法到民法典的规定   总被引:14,自引:0,他引:14  
魏振瀛 《现代法学》2006,28(3):45-63
权利、义务、责任是法律的基石,法律的内容是在权利、义务、责任的基础上展开的,民法也不例外。我国《民法通则》关于民事责任的规定值得重视,物权法和未来的民法典应当继受《民法通则》创立的民事责任制度。未来我国民法典应当借鉴《德国民法典》和旧中国民国时期的民法典,设立物权编和债权编,但是不必规定物权请求权,可将物权请求权转变为侵权责任,规定在民法典的侵权责任编中。将物权请求权转变为侵权责任,不仅不会破坏物权与债权的科学体系,而且会使物权与债权的区分更加明晰,使债与责任的区分更加明晰。  相似文献   

14.
土地所有权权利结构重构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刘俊 《现代法学》2006,28(3):64-73
在土地公有制基础之上建立土地市场法律制度,必然导致土地使用权与土地所有权的分离。我国经过20多年的土地有偿使用法律制度的实践,已经在事实上将土地使用权置于一个独立物权法律地位。以土地使用权为核心构建的中国土地法律制度,应当突破传统的土地所有权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四项权能,并代之以土地的设定权、收入权、使用权、发展权和回归权。传统的土地所有权的四项权能,则相应地纳入新型权利结构的土地使用权之中。  相似文献   

15.
传统的行政诉讼法学理论认为,行政指导是一种事实行为不应该受到司法审查。我国的司法解释也规定行政指导不属于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在 20 世纪 80 年代以后,我国学者开始对行政指导可诉性进行探讨。但是,我国加入 W TO 以后,以 W TO 为视角研究行政指导可诉性的成果十分少见。行政指导不可诉与 W TO 规则的要求相冲突,W TO 成员国对行政指导诉讼的认识也经历了一个由不接受到逐步接受的过程。只要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义务受到了行政指导的不利影响,都应当在司法审查的范围之内。  相似文献   

16.
梁宏辉 《行政与法》2014,(8):117-121
行政调解在纠纷解决方面具有独特的功能和优势,其与知识产权纠纷的特点具有相当的契合性,在我国知识产权纠纷的解决中具有不可或缺的重要地位。但目前我国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制度还存在不少问题,为此我们应当从完善立法、规范程序以及加强与诉讼的衔接等方面完善该制度,以健全我国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机制。  相似文献   

17.
人民调解制度的创新与发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刘敏 《法学杂志》2012,33(3):59-65
进入21世纪以后,我国人民调解无论在立法上,还是在实务中,都出现了比较大的创新,人民调解组织不再局限于村委会和居委会的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员不再局限于村民委员会成员、居民委员会成员及群众选举产生的公民;人民调解协议具有合同效力;人民调解与诉讼(司法)实现了有效衔接与对接。在调解全球化的趋势下,要保持我国人民调解的活力,并发挥更大的作用,有必要进一步明确人民调解在我国纠纷解决体系中的地位,更好地处理好人民调解与诉讼的关系,深刻把握人民调解的正当性基础,严格规范人民调解员的行为。  相似文献   

18.
The use of mediation in the public prosecution of criminal matters has had a nation-wide impact since being introduced by China’s Judiciary. After almost 10 years, mediation in criminal prosecution cases has, in 2012, now been adopted by the newly revised Criminal Procedure Law 2012 (NPC 2012). This paper examines the characteristics of Chinese criminal mediation, and its introduction and development, by analyzing the empirical data collected from the practice. The ineffectiveness of collateral civil proceedings to criminal procedure to compensate victims, the resulting complaints and petitions argued by them, and the need to resolve the disputes in a way that promotes social harmony, were seen as important reasons to bring criminal mediation practices to China. Varying from ‘western’ restorative justice practices, China’s criminal mediation is closely associated with China’s powerful state criminal justice apparatus, which itself is restricted by the rigidity of the law.  相似文献   

19.
行政诉讼中的成熟性原则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成熟性原则是现代行政诉讼制度中的重要原则,对于协调行政权和司法权的关系、促进司法职能的正常发挥具有重要意义,最终将有利于维护和救济公民权利。中国行政诉讼制度中尽管有着对“成熟性”原则的考虑,但并未明确将之作为一个受理的原则确立下来,随着行政法治的发展,有必要在行政诉讼法中确立这一原则。  相似文献   

20.
论我国个人破产法律制度的构建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孙颖 《现代法学》2006,28(3):91-97
我国目前正在着手修改的《合伙企业法》,拟增加关于“有限合伙”的内容。在有限合伙相应的破产环节上各国一般均通过个人破产制度予以调整和化解。加之我国家庭整体负债率高,居民个人消费和社会的整体经济形式存在失衡,个人破产立法势在必行。目前我国消费信用体系正在建设之中且已初具规模,中国实施个人破产已初步具备条件。但是个人破产是一把双刃剑,应当设置较高的申请破产的门槛和合理的财产扣押范围,建立符合中国实际的债务清偿计划制度和破产免责制度,并实行人格破产和限制消费制度,同时应避免金融机构为获取贷款利润滥发信用卡,鼓动消费者过分超前消费。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