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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593 毫秒
1.
近年来,中小企业在我国经济发展中起到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中小企业的发展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但是由于我国现行正规金融制度安排不合理造成中小企业融资难,这一问题严重掣肘了我国中小企业的发展。相对于正规金融而言的民间金融在中小企业融资中表现出明显优势,但同时我国民间金融仍然存在法律空白。为促进中小企业融资难这一问题的解决,必须完善法律法规,引导民间金融有序发展。  相似文献   

2.
王辉  潘舒  赵光 《法制与社会》2010,(32):178-179
中小企业在吸收就业等许多方面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从长远来看,中小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对一国经济也有着重大影响。在各种影响中小企业发展的原因中,融资困难如同人类缺乏血液般突出。本文主要分析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原因、分析民间金融与中小企业的契合性,最后提出一些完善民间金融的措施使得民间金融可以有效的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相似文献   

3.
融资难是我国中小企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一个普遍性问题,在金融危机影响进一步深化,经济形势不甚明朗的现在,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也就更为重要。本文认为破解中小企业的融资困境的对策是:第一,企业要提升自身素质,建立良好的企业信誉;第二,要积极鼓励金融机构为中小企业信贷提供方便,大力发展中小金融机构;第三,要进一步完善资本市场体系,发展风险投资,合理利用民间资本。  相似文献   

4.
汪丽丽 《法学论坛》2012,(3):111-118
各地民间借贷风波与非法集资类案件的频发日益困扰着我国民间金融制度的正常发展,继而影响到中国金融体制改革的进程。对于这种内生性的融资行为缘何转化为犯罪行为,厘清其界限,并进行制度分析显得尤为重要。金融抑制政策、法律规定的不健全、法律责任体系的不完善等一系列制度诱因,导致中小企业融资难、民间资本投资渠道的不畅通,继而从外部诱发不正当民间融资行为的产生。故而,需要明确民间融资的法律地位、厘清监管边界、健全法律责任体系,从制度上变打击为预防。  相似文献   

5.
论完善保障非公有制企业融资的金融法治环境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徐孟洲 《法学家》2005,(3):19-23
为落实2005年2月24日国务院发布的<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的各项方针政策,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必须消除影响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各种障碍.目前,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企业融资难,就是一层障碍.造成非公有制企业融资难的原因是复杂的,但非公有制企业在融资中处于弱势地位、遭受不平等待遇无疑是其中重要的原因.要消除这层障碍,必须将<意见>中关于"加大对非公有制经济的财税金融支持"的政策转化为法律规范,发挥金融法对非公有制经济的调整功能与保护功能;必须尽快建立相关的金融法律制度,完善支持和保障非公有制企业融资的金融法治环境.  相似文献   

6.
我国小额贷款公司的存在现状及发展建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李宪 《法制与社会》2012,(33):85-86
小额信贷是金融服务向贫困人口的扩展,小额贷款公司是解决"三农"和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一种金融服务的创新。它的设立改进和完善了农村金融服务,缓解了中小企业资金短缺的矛盾,也有助于引导民间金融走向规范化、阳光化,但是在小额贷款公司数量爆炸式增长的背后,其面临的一些问题也突出的表现出来,本文从现实角度出发介绍小额贷款公司产生的背景、意义、特点,分析制约其发展的有关因素,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希望对小额贷款公司发展有所帮助。  相似文献   

7.
中小型企业是一个庞大而且还在不断发展的企业群体,然而融资难却一直是困惑着中小企业生存发展的严重问题,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得不到解决,制约我国经济的发展,中小企业融资问题亟待解决.本文通过分析我国中小企业的融资现状和民间借贷的立法现状,分析我国存在的主要问题,结合当前国家关于中小企业融资的政策及法律,讨论这些政策的科学性与有效性,并根据最近我国将温州作为金融改革试验点的实践,借鉴国外的经验,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探寻在民商法上的政策与法律规制.  相似文献   

8.
民间金融法制化的界限与路径选择   总被引:11,自引:0,他引:11  
民间金融具有存在的理由,"合法化"命题是一种价值层面对事实的误读,所以应以中性的"民间金融法制化"作为路径选择。这要求国家选择适当的金融价值观确立民间金融的法制化界限。我国应对民间金融采取消极自由的制度取向,对达到规制标准的法律边界内的民间金融予以规制,并确认边界之外民间金融的自由地位。具体而言,只对具有全国性组织形式和规模的民间金融专门立法规制,而对其它民间金融提供其他途径的制度救济。但是,由于我国达到规制标准的民间金融主体尚未确立,当下在确立法制化界限的同时,更应注重对民间金融市场主体的培育。  相似文献   

9.
民间金融既是现实问题更是理论问题,中国的金融是由官办金融与民间金融共同构成的二元结构,对于民间金融我们必须正视它,并进行规范。规范民间金融需要解决一些基本问题,主要是界定民间金融的概念与划分民间金融的类型,基本问题的解决,是规范民间金融的前提,对于民间金融的发展与作用发挥至关重要。  相似文献   

10.
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困境的长期之道在于完善银行信贷决策的法治环境,促进信贷资源的有效供给。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的关键路径是信贷市场法治化,通过降低融资抵押成本、资金错配成本、贷款期限成本和信贷产品匹配成本,实现信贷规模经济效应、资源配置效应和创新效应,最终降低企业信贷融资成本。推进供给侧改革,就是要推进金融生态环境、金融信用体系和金融治理体系的法治化进程;构筑信贷供给侧的法治框架,实现信贷融资"降成本"。  相似文献   

11.
浙江省东阳市的吴英涉嫌非法集资一事案发后,引来社会各界的诸多关注,政府相关部门更是表示要加大打击地下金融的力度,并通过媒体提醒人们警惕各类声称回报率高的"融资""集资"活动。本文将从浙江省民间金融①的现状,当前法律规定的缺陷以及应然状态,民间金融的法律经济分析这三个方面来考量如何架构一个比较合理的民间金融制度。  相似文献   

12.
系统性风险的防范是各国金融维稳的重点内容,对于系统性风险的防范不仅要关注正规金融机构的活动,同时也应关注民间金融。民间金融创新及其产生的风险因素为系统性风险的发生创造了条件,辨识这些风险因素并分析其如何导致系统性风险,进而提出相应的法律对策防范系统性风险的发生,对促进民间金融良好发展和维护金融体系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3.
农村民间金融规范化探析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农村民间金融是农村地区自发形成的民间信用。我国农村民间金融的生存和发展有其深层次原因。农村民间金融能以其信息优势、担保优势以及特定环境下的成本优势根植于农村。农村民间金融有效地改善了农村地区金融资源的可获得性,对农民来说,非正规金融市场的重要性远超过正规金融市场。政府应积极引导民间金融组织的发展,为农村民间金融发展创造宽松的生存空间,并且从完善法律、制度、政策入手,将其纳入到农村金融组织体系中加以监管。  相似文献   

14.
李洁 《法制与经济》2009,(16):88-89
农村民间金融是农村地区自发形成的民间信用。我国农村民间金融的生存和发展有其深层次原因。农村民间金融能以其信息优势、担保优势以及特定环境下的成本优势根植于农村。农村民间金融有效地改善了农村地区金融资源的可获得性,对农民来说,非正规金融市场的重要性远超过正规金融市场。政府应积极引导民间金融组织的发展。为农村民间金融发展创造宽松的生存空间,并且从完善法律、制度、政策入手,将其纳入到农村金融组织体系中加以监管。  相似文献   

15.
金融的发展需要良好的法制环境,在国家法律既定的情况下,地方金融活力、发展和创新取决于地方金融法制状况。浙江经济发达,要实现地方金融和民间金融的规范有序发展,则需要大力开展金融法制环境建设。即加强地方立法,创新性开展民间融资、互联网金融等领域的制度建设,构建良好的金融司法环境,合理安排刑民交叉的金融司法制度,科学适用破产重整等制度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强化信用、法治文化建设等。  相似文献   

16.
一向被誉为"财富之都"、"资本之都"的温州在经历了民间借贷风波的最困难时期,金融改革横空出世——2012年3月28日,国务院宣布设立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以下简称"金改")试验区,并提出12条改革意见,要求制定民间融资管理办法,发展新型金融组织,开展个人境外直接投资试点。  相似文献   

17.
中小企业融资难日益成为困扰其发展的瓶颈.这其中既有企业自身的不足所致,又有金融机构运营机制和政府职能缺失的原因.要从根本上解决融资难的问题,就必须转变融资理念,创新融资方式;加强立法和执法,为中小企业融资创造良好的金融环境;搞活金融市场,拓展中小企业贷款空间;加快中小企业融资综合服务体系建设,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保障;建立融资补偿机制,完善各种优惠政策;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弥补自身融资缺陷.  相似文献   

18.
民间金融的法律评判及规制路径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谈萧  胡新建 《法治研究》2010,42(6):57-62
民间金融的存在和发展具有其应然合法性和实然合法性。倘若脱离民间金融所生存和发展的具体语境,单纯从国家法一元化视角出发去讨论民间金融的合法或者非法,都是有失偏颇的。从国家法与民间法二元结构体系看,那些在国家法层面被认定为非法的民间金融活动,在民间法层面并不当然丧失其合法性。因此,对民间金融必须立足于国家法与民间法二元结构的分析视角来加以考察,并通过适当的制度选择实现对其发展的规制和引导,而不是不加区别地一律予以打压和限制。  相似文献   

19.
我国民间借贷利率管制法治进路的检讨与选择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现行以《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6条为中心的民间借贷利率管制进路源于相关机构及法律50年来对民间金融的负面道德评价和金融抑制。该进路在上世纪90年代初曾制止了"金融三乱",但在当前民营经济与民间金融发展的背景下,其扭曲资金市场配置、导致逆向选择、妨碍竞争的缺陷日渐凸出,已成为民间金融发展的制度障碍。当前民间金融市场需求与管制进路之间产生了明显的声音隔离效应,而管制本身却仍在强化。我国未来的民间借贷利率管制法治进路应当主动摆脱对利息的道德偏见,构建以《放贷人条例》为核心的监管制度,推行分类引导、动态调整的民间利率管制体系,实现行政事前监管与事后司法监督的良性互动,以推动正规金融利率的市场化。  相似文献   

20.
虽然农村民间金融在我国农村有其存在的客观必然性,但目前在我国农村民间金融发展中还存在着许多问题,比如民间借贷的利率失控、农村民间金融潜伏着较大的金融风险、容易产生经济纠纷、国家宏观调控难等。因此,规范和发展农村民间金融,应采取相应的对策,使其能够良性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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