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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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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曾国东 《法学》2006,(4):104-107
刑罚是一柄双刃剑,它是维护法治、实现公平正义的利器,同时如果适用不当,不分轻重,动辄得咎,并不一定能收到好的社会效果。随着国内人民内部矛盾高发期的出现,相邻、亲属之间因琐事偶发的轻微刑事案件也逐渐增多,用犯罪化、刑罚化的手段处理这些因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犯罪,不仅不利于刑事目的的实现,也不利于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和谐社会的构建。正是如此,刑事和解的理论应运而生。刑事和解制度自20世纪70年代在美、英等国司法实践中适用以来,已有二、三十年的发展历史,目前被许多国家和地区所接受。在我国,刑事和解制度也引起了法学界的热烈探讨和司法界的积极探索。本期选登的文章结合理论与实践,对现代刑事司法和解的精神基础进行了阐述,同时立足于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从轻微刑事案件中的故意轻伤害案件入手,探索在现行的法律框架下刑事和解制度的构建。  相似文献   

2.
刑事自诉案件视野下的和解制度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包健 《法学》2006,(4):108-111
刑罚是一柄双刃剑,它是维护法治、实现公平正义的利器,同时如果适用不当,不分轻重,动辄得咎,并不一定能收到好的社会效果。随着国内人民内部矛盾高发期的出现,相邻、亲属之间因琐事偶发的轻微刑事案件也逐渐增多,用犯罪化、刑罚化的手段处理这些因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犯罪,不仅不利于刑事目的的实现,也不利于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和谐社会的构建。正是如此,刑事和解的理论应运而生。刑事和解制度自20世纪70年代在美、英等国司法实践中适用以来,已有二、三十年的发展历史,目前被许多国家和地区所接受。在我国,刑事和解制度也引起了法学界的热烈探讨和司法界的积极探索。本期选登的文章结合理论与实践,对现代刑事司法和解的精神基础进行了阐述,同时立足于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从轻微刑事案件中的故意轻伤害案件入手,探索在现行的法律框架下刑事和解制度的构建。  相似文献   

3.
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关于在检察工作中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若干意见》中明确规定:“对于轻微刑事案件中犯罪嫌疑人认罪悔过、赔礼道歉、积极赔偿损失并得到被害人谅解或者双方达成和解并切实履行,社会危害性不大的,可以依法不予逮捕或者不起诉。”这就是法学界通常所说的“刑事和解”。当前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环境下,刑事和解制度作为借鉴西方恢复性司法理念的一种轻微刑事案件的解决机制,符合国际通行做法,有着传统的法律文化渊源,切合构建和谐社会的时代主题,同时更有利于刑罚目的的实现,  相似文献   

4.
刑事和解在我国的适用及构建   总被引:4,自引:1,他引:3  
刑事和解制度是对轻微刑事案件进行非刑事化方式处理的一种制度。我国构建刑事和解制度,应将刑事和解程序的适用限制在审查起诉阶段,范围限于未成年人犯罪和轻微刑事案件,检察机关在刑事和解程序中充当调解人,赋予和解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对当事人权利进行救济。同时要建立相应的配套措施:广泛适用非监禁化措施;取消检察机关不起诉的人为限制;建立暂缓起诉缺席建立被害人国家救助制度;对未成年人和在校学生犯罪建立刑事污点限制公开制度。  相似文献   

5.
和谐检察视野下的刑事和解制度再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刑事和解制度是对轻微刑事案件采用非刑事化方式处理的一种制度。我国构建刑事和解制度,建议法律应明确规定:将刑事和解程序的适用限制在审查起诉阶段;范围限于未成年人犯罪和轻微刑事案件;检察机关在刑事和解程序中担当调解人;赋予和解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参照民事诉讼建立赔偿标准;对当事人权利进行救济。  相似文献   

6.
浅议检察机关在刑事和解中的监督调控作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所谓刑事和解,是一种在刑事诉讼程序之外以调解形式结案的方式,体现了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轻微犯罪的宽缓处理。最近高检院出台的《关于在检察工作中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若干意见》第12条,列举了可以进行刑事和解的三种轻微刑事案件,即:因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轻微刑事案件;因亲友、邻里及同学同事之间纠纷引发的轻微刑事案件;属于被害人可以提起自诉的轻微刑事案件,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提请批捕、移送起诉的轻微刑事案件。  相似文献   

7.
刑事和解是恢复性司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内学者对于刑事和解的定义存在争议,厘清它的定义有利于该制度在中国的构建。刑事和解适用于自诉案件、轻微刑事案件,目前尚不宜适用于严重的暴力性案件。作为刑事和解成果的和解协议可作为减刑和免除刑罚的依据。中国刑事和解制度的构建可从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上着手,分近期、中期和远期三个阶段来完成。  相似文献   

8.
刑事和解与和谐社会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在当今中国进行刑事和解的探索不是偶然的,它既是世界轻刑化的大势所趋,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在当前构建和谐社会的语境下,刑事和解具有尤为鲜明的时代特征和重大的现实意义。概言之,一方面,刑事和解体现了和谐社会的价值诉求;另一方面,和谐社会也要求刑事法律制度进行相应的变革,以适应建设和谐社会和法治社会的需要。首先,在刑法法理上,刑事和解将宽容理念植入刑事司法领域,体现了和谐社会对轻刑主义的吁求。随着传统的刑罚报应论日益遭到否弃,刑罚预防论愈加受到重视。非犯罪化和轻刑化的刑事政策逐渐成为主流话语,轻刑化日益成为一种世界性的趋势和潮流。随着刑事司法理论的嬗变,宽容理念逐渐被引入刑事司法领域。一方面,人们不再仅仅把宽容看作是一种美德,更把它作为教化的手段应用于刑事  相似文献   

9.
我国刑事和解的正当性解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宋英辉  向燕 《河北法学》2008,26(5):52-56
刑事和解为近年来我国实践部门探索的解决刑事案件的新途径。刑事和解在我国的适用,具有正当性基础,具体表现在:构建和谐社会理论和宽严相济为刑事和解正当性提供了理论依据和政策基础,刑事和解有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有利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刑事和解是我国司法现实的需要,是实现利益兼得、有效化解矛盾、解决司法资源紧缺问题的重要途径,也是联合国所提倡的,各国通行的解决刑事纠纷的方式之一;刑事和解与传统刑事司法理论并不相悖,体现了解决刑事案件方式的多元化和价值追求的多元化。  相似文献   

10.
詹孪茵 《法制与社会》2010,(24):138-139
交通肇事犯罪中适用刑事和解制度,是国家刑事司法改革的创新,符合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有利于提高司法效率,保障被害人权益。但是,该制度仍存在不完善之处,若是处理不当,在实施过程中会出现以下一些弊端:不利于刑罚目的的实现、不利于社会公平正义、刑事和解权力滥用、规避法律制裁等。  相似文献   

11.
周丽娜  曲磊 《河北法学》2012,30(4):193-197
对于未成年人轻微刑事案件而言,刑事和解的达成与否已经成为逮捕必要性审查的重要考量因素.刑事和解制度有利于兼顾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的利益,体现了刑法的谦抑性以及诉讼的经济性原则.但是,其适用在降低惩罚成本的同时,也降低了犯罪成本,因此构建未成年人轻微刑事案件捕前和解机制,合理界定刑事和解的适用条件、范围以及检调对接程序等,对于准确适用逮捕措施、切实维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2.
近年来,刑事和解作为一种处理轻微刑事案件时用于化解案件双方当事人之间矛盾的案件处理方式,在当前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背景下,正被越来越多的检察机关所应用,也成为司法理论界和实务界共同关注的焦点问题。本文试图结合广东省增城市检察院的实践,就公诉环节适用刑事和解进行初步研究,并提出自己的制度设想。  相似文献   

13.
轻缓刑事政策是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对轻微犯罪适用轻缓刑事政策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司法手段。在刑事诉讼程序中,刑事和解、相对不起诉、社区矫正是轻缓刑事政策的重要内容。检察机关在刑事和解、相对不起诉、社区矫正制度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存在不少问题应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14.
本文从刑诉的价值目标的实现以及当前刑事司法改革的趋势等方面剖析了对轻微刑事案件进行刑事和解的必要性并结合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以及相关的刑事政策、司法实践的试行效果等方面分析了对轻微刑事案件进行刑事和解的可行性,提出应将该制度以立法的形式全面加以规范,使其更有效的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和发挥刑诉法作为惩罚犯罪和保障人权的重要程序法之作用。  相似文献   

15.
刑事和解制度构建的实证研究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在我国当前构建和谐社会的需求下,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指导下,立足本土资源,构建符合我国国情的刑事和解制度是必要的、可行的。对于我国司法中大量的轻微刑事案件,尤其是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在当事人的一致要求或同意下转由和解机构主持和解,不仅可以充分保护被害人的利益,而且可以提高刑事诉讼效率,节约司法资源,取得当事人与国家的“双赢”。  相似文献   

16.
更正     
为深入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依法正确办理轻微刑事案件,规范刑事和解条件、范围、程序.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浙江省淳安县司法局与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出台了《关于轻微刑事案件刑事和解的暂行规定》,建立了轻微刑事案件刑事诉讼与人民调解互动机制,以解决轻微刑事案件,妥善处理社会矛盾纠纷。  相似文献   

17.
我国引入刑事和解制度之可行性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刑事司法活动一方面要严格依法办案,充分发挥司法机关惩罚犯罪、维护社会秩序的职能作用,保证刑事司法公正;另一方面要通过刑事和解程序,调动社会各阶层、各社会组织和社区的积极性,让其参与化解因犯罪引起的各类矛盾和问题,使加害人与被害人从对抗逐步走向和解,最大程度地恢复被犯罪破坏的社会和谐。本文结合理论与实践,对构建和谐社会语境下刑事和解制度的价值取向进行了阐述,并立足于传统文化和法治的本土化,对在我国构建刑事和解制度的基础与可行性从五个方面作了详尽分析,最终提出了在我国构建刑事和解制度的初步设想。  相似文献   

18.
20世纪中期以来,体现刑法谦抑理念和刑法效益原则内在要求的"非犯罪化、非刑罚化和非监禁化"运动在全球范围内蓬勃发展。这与我们在和谐社会理念下倡导和践行的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殊途同归。刑事和解不起诉制度正是我们检察机关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践行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社会的一种有效的具体方式。  相似文献   

19.
刑罚目的的转变和恢复性司法理念的确立是刑事制度适应社会政治经济发展的必然选择,而刑罚效果是影响和评价刑事制度的主要标尺。在对报应和功利主义刑罚观扬弃的基础上,刑罚人道主义和轻刑化观念日益深入人心。在我国,恢复性司法包括刑事和解观念逐渐融入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并在检察机关的监督下谨慎推行。刑事和解首先应在轻罪公诉案件范围内试行,和解的事实基础在于罪刑轻微且加害人悔罪赔偿并取得谅解;和解的法律依据是相对不起诉制度规范。  相似文献   

20.
刑事和解,也称为被害人与加害人的和解,是一种刑事案件的解决方式。本文将刑事和解制度与传统刑事司法的对比,得出我国刑法规定的交通肇事罪适用刑事和解制度的可能性与正当性,构建了普通交通肇事罪中适用刑事和解的模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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