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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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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试析警察临战武力使用的裁量过程和因素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由于法律文本的局限和警察执法活动的复杂性,自由裁量广泛存在于警察执法活动中。警察武力使用中的裁量决定了警察是否使用武力,以及使用何种武力、怎样使用武力。与一般警察自由裁量相比,这一裁量更为特殊和困难。分析警察临战武力使用的裁量过程和影响裁量的关键因素,以更好地指导、规制警察临战武力使用行为,对警察武力使用训练与执法实践有着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2.
警察武力使用失范现象普遍存在于现场执法实践中,如何对警察武力使用行为进行有效规制是当前亟待解决的命题。依照"情境"解释研究范式,警察武力使用行为是具体执法情境下的产物,因此,研究警察武力使用问题不能局限于规则体系内的思辨,而应更多地关注武力使用的行为事实。传统的武力使用层级模型的突出贡献在于,一方面划分了不同危险级别的现场执法情境,另一方面明确了特定情境中的武力手段的选择范围。然而,从武力使用的行为事实考量,该模型割裂了警察武力使用行为的裁量与执行过程。故应当从影响警察武力使用裁量的情境因素出发,提出警察武力使用的裁量过程,并在此基础上构建现场执法情境中的武力使用裁量模型,以实现对警察武力使用行为的有效规制和实战指导。  相似文献   

3.
警察使用武力是一项重大而特殊的国家公共权力,影响公民生命权等基本权利,理应受到宪法的规制,但警察使用武力的宪法规制问题却被普遍忽视,极少得到关注和研究。警察使用武力的宪法规制是警察使用武力法律制度的顶层设计,具有制约警察武力使用权和保障公民生命权的双重作用。警察使用武力的核心内容应当作为宪法保留事项,由宪法加以规制。世界上多个国家的宪法对于执法人员使用武力作出了直接、明确的规定,对我国具有借鉴意义。我国宪法规制警察使用武力的理想模式是:宪法在确认公民生命权并规定保障生命权的同时,将警察使用武力作为保障公民生命权的一项例外情形,并且明确设定使用武力的原则和情形。  相似文献   

4.
试论警察临战武力使用的若干问题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警察武力是警察临战处置的基本保障。我国警察临战处置实践中,武力使用还存在较多问题。比较研究我国与英美等国家警察武力使用的差异,借鉴吸收国外先进经验,可以更准确地把握警察武力发展的趋势,对警察临战武力使用政策的制定、武力手段的评估选择与发展完善、警察武力使用训练、临战处置行动的组织实施等方面都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5.
世界不同国家和地区虽法律与政治有所不同,但对警察使用武力的规定是相通的。香港警察武力使用技术规范统一、内容简单实用、训练切近实战、考核严格公正,受到世界警察的公认。本文比较了内地警察与香港警察在武力使用方面的实际情况,对武力使用级别、装备配置、训练科目、实训技巧及战术应用等方面进行了分析研究,从而甄别出一些科学、有效、实用、适宜的警察武力使用技术及训练方法,以切实提高内地警察武力使用技术,为有效应对暴力恐怖袭击,打击犯罪,确保一方平安服务。  相似文献   

6.
警察武力使用是国家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的重要手段,由于涉及对公民基本权利的限制或剥夺问题,因此需要法律规范来统制警察武力的使用过程。以法律保留原则和比例原则的视角,通过对大陆和台湾地区警察武力使用在法律规范体系、概括授权条款、比例原则和警用器械的立法规制等方面的比较研究,可以为大陆警察武力使用法律规范的完善提供一种借鉴和动力。  相似文献   

7.
临战武力是警察依法使用武力手段控制犯罪嫌疑人的行为过程。国家法律赋予警察使用武力控制手段的权利,用于控制、制止犯罪行为。只有不断加强警察临战武力控制能力培训,提高警察临战武力控制的能力,才能保卫国家、社会和人民的安全。  相似文献   

8.
警察在查缉实战中无论使用何种武力对违法犯罪嫌疑人实施控制,都是一个完整的过程,通常情况下都要经历三个阶段,即初控期、未完全控制期和完全控制期。初控期,是指警察由准备使用武力到开始使用武力的过渡阶段;未完全控制期,是指警察已经开始使用武力对查缉目标实施控制,但还未能完全对其全面牢固控制的一个阶段;完全控制期,是指警察已经对查控目标的完全封控制服,其中的嫌疑人完  相似文献   

9.
<正>近年来,我国公安机关借鉴国际社会通行的警察武力使用层级模式,建立了公安民警的武力使用层级模型。本文通过对广东公安民警武力使用层级训练状况的调查分析,就公安民警武力使用层级精准化训练提出一些看法和建议,不妥之处,恳请同仁指正。一、我国公安民警武力使用层级的种类和体系(一)我国公安民警武力使用的层级类别警察武力使用权是必要而危  相似文献   

10.
警察执法武力实战运用刍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正>警察在依法运用国家强制力,对违法犯罪行为人采取强制措施时,必须通过一些具体的、强制性的武力手段来完成,在国外称武力使用权。即警察在行政执法过程中,面对暴力的抗拒和攻击,可以使用武力予以制止、甚至可以使用致命的手段予以打击。警察执法武力可以说就是警察在执法实战中,为完成警察的职责和义务,制止和打击违法犯罪行为,面对违法犯罪行为人的违法行为或暴力抗拒而依法采取的强制手段与方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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