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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14,(3):355-355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了公司法修改后刑法第一百五十八条、第一百五十九条对实行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认缴登记制的公司的适用范围问题,解释如下:
刑法第一百五十八条、第一百五十九条的规定,只适用于依法实行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的公司。
现予公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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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雪静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14,(8):87-89
《公司法修正案》对公司资本制度作出了很大的修改,将法定资本制改为认缴资本制,取消了对最低注册资本和验资的硬性规定,提高了资本利用效率,有利于经济发展。虚报注册资本罪建立在严格的法定资本制基础上,在注册资本认缴制下,虚报注册资本罪缺乏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其罪状描述已完全失去立法意义,应予废止。实行注册资本认缴制后,对于股东(发起人)未如实缴纳所认缴的出资的行为应定性为虚假出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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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目标包含营商自由、营商安全、营商公平和营商诚信四个维度.现行公司法的注册资本制度充分回应了优化营商环境的自由目标,可以称之为"自由型认缴登记制",其在实践中出现了不合常理、不合逻辑、不合需要以及不合诚信等滥用情形.这些滥用对营商环境的不利影响主要表现在注册资本制度功能失调损及营商透明度,资本维持原则名存实亡损及营商安全性,内外部相关者利益失衡损及营商公平性,市场投资风险不当转嫁损及营商诚信性.认缴登记制滥用的制度因素在于单一价值目标导致制度功能偏失,极简条文表达导致制度供给不足以及股东至上理念无法兼顾多元利益.现有关于认缴登记制弊端的破解思路存在明显适用困境,注册资本制度应当彰显优化营商环境的四个维度,下一步的公司法修改应当通过系统的机制构建来实现认缴登记制从自由型向平衡型转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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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14,(3)
正(2014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了公司法修改后刑法第一百五十八条、第一百五十九条对实行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认缴登记制的公司的适用范围问题,解释如下:刑法第一百五十八条、第一百五十九条的规定,只适用于依法实行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的公司。现予公告。 相似文献
6.
论最低注册资本限额的改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与其他国家关于公司注册资本的规定相比较,我国《公司法》对最低注册资本的要求明显偏高,这不仅造成人们对注册资本功能的误解,也对新兴企业的进入构成障碍,不利于经济的发展,建议降低最低注册资本限额,取消一次性交清的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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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浙江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国务院出台的相关改革新政都陆续在浙江落地。这些改革与千千万万的市场主体密切相关,意义重大,影响深远。民间资本活跃的浙江,自2014年3月1日实施工商注册登记制度改革以来,各项改革措施逐步推进,从注册资本由实缴改为认缴、取消最低注册资本限额,到全面实施前置审批改后置审批的"先照后证"改革,为市场主体以最少成本、最快速度投入运营,赢得了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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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最低注册资本限额的废除,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举措。对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创新政府监管方式具有重要意义。同时,降低了公司设立的门槛,一定程度上激发了投资者投资创业的热情。在新形势下,政府职能部门应当多管齐下,加强信用监管等,应当完善信息公示,最大程度地保障债权人的知情权,降低交易的风险。 相似文献
13.
现行《公司法》中关于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的规定是整部法律中最受诟病的内容之一。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公司法》相比,我国规定的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明显偏高,而且还被作为不同行业准入条件的区分标准。这样的问题不仅有悖于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制度应有的价值,而且实际上阻碍了公司制度在我国的健康发展。《公司法修订草案》对于这一问题给予了相当的关注,并且做出了实质性的修改,这对于我国《公司法》的发展和完善无疑具有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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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最低注册资本制度的存与废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在我国,对最低注册资本额规定的取舍,应当建立在对资本的担保功能的认识基础上。对资本的债权担保功能也要客观辩证地看,既不能夸大、也不能忽视其对债权的所可能具有的担保功能。 相似文献
15.
刘广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15,(3):85-88
我国于2013年12月28日修改、2014年3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公司法》取消了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并将资本实缴登记制度改为认缴登记制,放宽了对公司设立的监管。这一做法降低了公司设立的公法限制,提高了民众的投资热情,也符合国际上的流行趋势。但发达国家放宽资本限制是建立在诸多配套的制度体系基础上的。我国《公司法》在引进国外的资本制度时,并没有引进国外与之相配套的先进的信用体系。如何在鼓励投资、维护股东利益的同时兼顾债权人的利益,在资本制度改革后,需要做的工作很多。在这些措施中,企业信用体系的建设尤为关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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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公报》2014,(1)
正辽宁省人民政府文件辽政发[2013]42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优化辽宁营商环境,鼓励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发展,根据国务院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精神,结合辽宁实际,现就推进全省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提出如下意见:一、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取消公司最低注册资本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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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15,(8):91-96
公司资本制度的重大改革并未阻断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适用,反而能够修正其中的某些偏差。最低资本额的取消使公司的设立变为"零门槛",看似会妨碍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运行,危及公司债权人的利益,但实际上只是改变了股东出资的数额,并不会免除股东出资的义务。公司资本实行全面认缴制,只改变了股东履行出资义务的期限。股东以其认缴而非实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负责,资本的"认而不缴"并不免除股东的出资义务或责任。同时,最低资本额不是法人人格否认的唯一判断标准,前者的取消不会妨碍后者的适用。但是,取消最低资本制度仍然会产生一定的风险,需要完善法人人格否认制度以及相关配套制度。 相似文献
18.
蒋梦霞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13,(8):55-57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经历了初始阶段的小心探索、发展阶段的大胆实践和稳定阶段的积极扩张,为我国的经济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但近年来也暴露出了部分问题。对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利润分配的立法进行反思,发现存在注册资本认缴过少、实缴不足、按照注册资本比例分配利润有损中方利益以及外商在合资企业中谋求控股权或者控制权以赚取不当利益等问题,必须在立法上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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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公报》2014,(8)
<正>我市推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8月8日上午,全市工商登记制度改革试点经验推广工作动员大会召开。副市长张建庭出席会议并讲话。去年12月31日,杭州市政府联合省工商局率先在高新区(滨江)开展工商登记制度改革试点,推出了九个方面改革内容,并于今年3月1日起,在试点取得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在全市推行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积极释放改革红利,促进全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