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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在劳动仲裁部门受理的劳动纠纷案件中,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占了相当大的比例,有人认为劳动者在用工过程中始终是弱者,担看了上期的“现在开庭”——《飞行员闹跳槽引发巨额索赔》后,就有人发表了不同看法。一些读者也有疑问:解除劳动合同的主动权到底掌握在谁手里?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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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是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它以劳动者辞职的意思表示为要素,而不问用人单位是否同意。一旦劳动者作出了辞职的意思表示,劳动合同解除的程序就相应启动。我国《劳动合同法》明确赋予劳动者辞职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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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不诚信的用人单位为攫取不义之财,常在劳动合同上设下种种陷阱。当双方发生利益之争时,用人单位以劳动者签字为由,拒绝其合理要求。签下“陷阱合同”就得自认倒霉吗?陷阱一:空白合同被填空,得以合同为准?[案例]刘女士在一家机械包装公司工作7年。因公司厂址搬迁远郊,刘女士以上班不方便为由提出辞职。公司同意后在办理解除劳动关系手续时,双方就7个月工资补偿数额上发生分歧。劳动仲裁审理中,公司突然拿出一份有刘女士签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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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保:
我应聘来到某企业,与企业签订了五年的劳动合同,约定了合同终止期限、工作岗位、条件、工资数额及支付办法。上岗前企业出钱对我进行了为期半年的培训,同时又与我签订了三年的服务合同。可培训结束后,用人单位不但未按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而且不按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工资,上岗一年多,工资一分没发,我想辞职走开,可用人单位以服务合同相要挟?请问,用人单位违约在先,我因其违约辞职,不履行服务合同也要承担责任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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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将给劳动者带来更多的权益,也会给用人单位带来更多的束缚,因而许多用人单位往往会使用各种手段加以规避,实属违法。辞职再聘,人为制造中断【案例】至2012年1月1日,葛琳在一家公司的工作年限已经连续达到10年,也就在此前3天,公司突然要求葛琳辞职,并表示一个月后可再与葛琳签订劳动合同。期间,葛琳可以在家休息,公司愿意给其1500元失业补偿。如果葛琳不同意,公司将单方强行解除与其的劳动合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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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因调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或被开除、辞退等原因而离开用人单位的行为,产生了员工的流动。与之相对应,用人单位针对员工的流动也采取了种种管理措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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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玲读者: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同时,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条规定:劳动者依据《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解除劳动合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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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姚某于2003年8月6日被某市一公司聘用。经3个月试用合格,转为正式工。2004年10月,姚某结婚。同年5月,姚某怀孕。10月10日,公司以孕妇不能正常从事工作为由,解除与姚某的劳动合同。11月1日,姚某向法院起诉,法院裁定不予受理。姚某等生完孩子后,于2005年5月8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再次要求确认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行为无效。仲裁委员会查明事实后,裁决驳回仲裁请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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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一些求职者为了迎合用人单位的需求而在个人简历上乱做文章,殊不知这样将会导致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进而使自己的权利得不到有效保障。近年来,由于劳动者的简历作假而导致的劳动争议数量也日益增加。劳动者如果伪造假文凭而求职成功,用人单位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因此而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