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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7 毫秒
1.
法律信箱     
《新疆人大》2011,(9):42-42
未签订劳动合同可否支付工资昌吉市的李世琼咨询:我通过应聘方式进入某开发公司工作,当时与公司约定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工资为2000元。如今我在公司工作已经两个月了,但是公司一直不与我签订劳动合同。我想辞职,但不知道能否要回我的工资?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法规处答复:依劳动合同法第  相似文献   

2.
法律信箱     
未签订劳动合同可否支付工资昌吉市的李世琼咨询:我通过应聘方式进入某开发公司工作,当时与公司约定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工资为2000元。如今我在公司工作已经两个月了,但是公司一直不与我签订劳动合同。我想辞职,但不知道能否要回我的工资?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法规处答复:依劳动合同法第  相似文献   

3.
小保信箱     
《就业与保障》2013,(8):4-7
因"个人原因"辞职就没有经济补偿吗小保:我是某机械公司职工,2010年3月与公司签订了3年期劳动合同。工作期间,该公司从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2013年2月初,我主动提出辞职,在办理离职申请表时,公司提出,凡主动辞职都要在离职理由栏写明"个人原因",我也未多加考虑,就同意添写了上"个人原因"字样。辞职半月后,我得知,用人单位未为劳动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情形下,即使劳动者主动提出辞职,也应得到相当于工龄每年一个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我遂找到原机械公司要求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公司认为,我是主动提出辞职,离职理由为  相似文献   

4.
小保信箱     
正公司提议解除劳动合同,员工逾期答复能否索要经济补偿?小保:一个半月前,我所在的公司为摆脱困局,决定裁减员工、调整经营方向,经与工会组织协商,通过并公布了一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方案:所有员工在方案公布后30日内同意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司依法支付经济补偿;反之,视为愿意继续留在公司。而我则一边寻找新单位,一边拖延答复时间。当我找到一家新单位要辞职时,公司却以我超过30天期限为由,拒绝向我支付经济补偿。请问:公司的做法对吗?  相似文献   

5.
《干部人事月报》2009,(20):72-73
案情简介 韩某在北京某公司工程部当水暖工,劳动合同期限为2007年4月3日至2008年4月2日。劳动合同到期后,韩某仍在该公司工作,双方未办理劳动合同续签手续。2008年12月22日,韩某提出辞职,双方的劳动关系解除。此后,韩某向北京市东城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该公司向其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2300元,未签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及2008年9月份的工资。  相似文献   

6.
小保信箱     
产检产假哺乳假,一个都不能少小保:谭女士是某餐饮公司的领班,因为生育,自2011年底开始享受产假。但休假期间,公司没有向其支付工资。2012年3月初,谭女士以公司未能按时支付劳动报酬为由提出辞职。后谭女士向劳动仲裁委申诉,要求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并补发其产假期间的工资。仲裁委支持了谭女士的请求后,该公司不服裁决起诉到法院,主张谭女士系自行辞职,公司无需支付补偿金。请问:公司的说法正确吗?  相似文献   

7.
《就业与保障》2014,(10):7-7
小保:半年前,我与一家公司的书面劳动合同就已经到期,但双方既没有提出终止履行原书面劳动合同,也没有重新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我不仅仍然在原岗位上班,公司也继续按原劳动合同对我支付劳动报酬,给予相关待遇等。直到近日,因为生产处于淡季,公司才让我离职。我虽同意离职,但要求公司支付没有重新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  相似文献   

8.
《劳动保障世界》2008,(6):34-37
1、我在一家外贸公司打扫卫生,每天工作3个小时,每周结算一次工资,但与公司只是口头达成协议,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我听说《劳动合同法》实施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应当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请问:钟点工,是否应签劳动合同?  相似文献   

9.
案例:L公司自2007年底以来订单逐渐减少,压力之下,公司决定与34名员工终止劳动合同。在工会对此不知情的情况下,公司HR部门会同生产部门经理召开动员会,宣布以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的方式,鼓励员工主动提出辞职,结果有29名员工愿意接受安排离开企业,另5名员工提出要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公司拒绝他们的要求,双方此后一直处于僵持状态,、数月之后,L公司进行了第二次调整,对另一批员工实行轮岗轮休制度。双方签订轮岗协议,约定在今后一个自然年度里,工人累积实际工作的时间若长于法定工作时间标准的,视为加班;如不够,按比例扣除相应工资。轮休期间,工人不得从事任何其他工作,否则视为违反单位规章制度,企业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对此约定,L公司没有上报有关劳动行政部门。  相似文献   

10.
正问:向某系某公司保安,工作实行轮班制,即每上一天班,休息一天。双方解除劳动合同时,向某要求公司支付每天8小时工作时间外的加班工资及周六、周日加班的工资,其要求是否合理?答: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当前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实务问题座谈纪要》第十五条:"不定时工作制是一种直接确定劳动者劳动量的工作制度,  相似文献   

11.
潘家永 《楚天主人》2012,(10):25-25
编辑同志:我大学毕业后被一家公司录用从事文秘工作,已经工作了6个月,但一直没签订劳动合同,近日,公司通知我要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我表示同意,同时要求公司依照未按期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须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的规定,给我补发6个月工资。而公司认为,此前已按照口头约定按月足额向我支付了工资,且现已决定双方签订书面合同,因而拒绝了我的要求,还说要么补签劳动合同,要么离开该公司。请问,补签了劳动合同后我就不得再主张双薪吗?读者洪妍  相似文献   

12.
小保: 我应聘来到某企业,与企业签订了五年的劳动合同,约定了合同终止期限、工作岗位、条件、工资数额及支付办法。上岗前企业出钱对我进行了为期半年的培训,同时又与我签订了三年的服务合同。可培训结束后,用人单位不但未按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而且不按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工资,上岗一年多,工资一分没发,我想辞职走开,可用人单位以服务合同相要挟?请问,用人单位违约在先,我因其违约辞职,不履行服务合同也要承担责任吗?  相似文献   

13.
编辑同志:张某到某机械公司工作,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约定张某工作岗位是机器维修,后某机械公司以张某不胜任工作为由,提出与张某解除劳动合同。张某认为,某机械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其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某机械公司则  相似文献   

14.
《干部人事月报》2014,(8):57-57
Q我公司有一名外籍员工,于2011年5月入职。供职期间公司未为其办理《外国人就业证》,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也未缴纳过社保。2012年10月,公司货物被盗损失惨重,公司认为该员工存在严重过失,提出与其解除劳动关系。该员工不服,遂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以及未签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等。请问该外籍员工的诉求是否合法?  相似文献   

15.
《时事资料手册》2008,(1):118-119
2008年1月1日起实施的《河南省进城务工就业人员权益保护条例》,新增了对用人单位拖欠务工人员工资行为的处罚规定。用人单位有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或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务工人员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务工人员工资、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未按规定向务工人员支付经济补偿等情形之一的,  相似文献   

16.
编辑同志:我从2009年9月起在一家公司工作至今,但公司以种种借口一直没有与我签订劳动合同,我担心失去工作,就不敢太在意。近日,公司要我在半个月内离岗。我要求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资及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金,不料公司  相似文献   

17.
小保信箱     
《就业与保障》2012,(8):4-7
为规避法律扣押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索要小保:2011年12月31日,我前往一家公司应聘时,公司人事部给了我两份劳动合同。但我签完名后,两份合同均被人事部拿走。我当时以为过段时间自然会给自己一份保留,可事后却一直没有给我,甚至在我索要时,人事部竟然一再推诿。原来,公司压根就不想给我:公司之所以与我签订合同,是担心因未签劳动合同而支付双倍工资;之所以扣押已签订的劳动合同,是担心我会依据合同条款行使对应权利而难于左右。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我可以拿回我的那份劳动合同吗?李萍  相似文献   

18.
论劳动合同的终止与解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颁行以来备受关注。实践中,劳动合同的终止和解除以及如何支付经济补偿金与违约金等,又是其中的焦点。本文根据法律规定,结合具体实际情况,阐述了劳动合同双方有权终止和解除的法定情形以及在各种解除终止情形下经济补偿金和违约金的支付问题,为劳动者在新的法律环境下切实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提供法律指导。  相似文献   

19.
小保信箱     
《就业与保障》2011,(12):4-7
劳动者未提前通知辞职,企业也应转移档案小保:李某于2005年到某公司工作,2009年9月与公司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2011年3月,李某向该公司递交了辞职报告,并于当日下午离开公司。2011年8月,李某到公司办理档案转移手续,公司以"李某未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合同期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手续不合法"为由拒绝为李某办理档  相似文献   

20.
小保:我与一家公司签订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后,由于来自双方的原因,直到过去6个半月,我才真正到公司上班,即我实际在公司上班的时间为5个半月。如今,劳动合同已经因为到期而终止。就我的离职经济补偿问题,公司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表示我从上班之日起,实际工作时间不足半年,故只能按半个月的工资计算。而我认为自己与公司的签约时间为一年,公司应当给予一个月的工资。请问:我的经济补偿金究竟应当从何时开始计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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