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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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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律师庭审言论豁免权,是指律师在办理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案件庭审中,对所发表的与案件有关的举证、质证意见及辩护、代理言论享有不受刑事及民事法律追究的权利。这既是律师的一项权利,同时也是律师执业保障的一项基本原则。但在我国相关法律中,这一基本原则却没有得到具体体现,由此导致律师由于办理刑事及民事诉讼案件而遭遇刑事追究及民事侵权诉讼的事件时有发生,有鉴于此,我们认为有必要在律师法中确定律师庭审言论豁免原则。一、理论依据1、律师职责自然延伸律师庭审言论的豁免是由律师肩负的职责所决定的,是维护律师职业道德的自然延…  相似文献   

2.
建立刑事辩护专业资格的法律思考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刑事辩护是律师最基础的业务,刑事辩护制度是律师制度的起源。古希腊、古罗马时期的辩护制度,欧洲中世纪的辩护制度,都是其律师制度的起源。我国法制史现有史料表明,周朝的刑事诉讼中,司法官吏审判案件,已有查听“辩护人”意见后再定罪量刑的记载。通观中外律师制度史,不难看出,律师制度中对刑事辩护制度的规定更规范,诉讼当事人中对辩护人的要求更严格。例如英国律师就分为诉状律师和出庭律师,诉状律师只能拟制诉状或有关法律文书、对当事人进行法律指导,出庭律师负责出庭辩护,特别是在高等法院进行刑事诉讼,必须有此资格的律…  相似文献   

3.
刑事辩护制度是刑事诉讼制度不可或缺的一部分。1996年刑诉法的修改无论是在对刑事诉讼程序还是律师权利方面都做出了一定的突破.巩固了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和作用.但与国际刑事辩护制度标准仍有一定差距,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我国刑事辩护制度的发展。新《律师法》赋予律师更多的执业权利特别是律师的辩护权利,为《刑事诉讼法》的再修改奠定了基础。但由于《律师法》不是基本法,不能囊括诉讼制度的全部,我国辩护制度存在的立法方面的缺失,仍期待《刑事诉讼法》再次修改时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4.
正律师会见权是指在刑事诉讼的过程中,律师根据法律的规定所享有的与被指控人会见并交流案件及法律信息、沟通辩护意见,并为其提供法律帮助和进行辩护的一种诉讼权利。律师的会见权在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和审判阶段有着不同的内容,而侦查阶段作为整个刑事诉讼的重要阶段,对于追究犯罪、保障无辜、实现刑事诉讼目的具有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因而本文主要探讨侦查阶段律师会见权问题。一、当前我国刑事诉讼侦查阶段律师会见权存在  相似文献   

5.
审判中心主义是一个刑事诉讼程序内的话语,在该话语体系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权有效行使是庭审实质化不可缺失的构成要素。我国《刑事诉讼法》第37条的规定是有效辩护的评价标准。评价主体是当事人和法律职业者。辩护律师有效辩护的评价标准,是律师诉讼程序的过程标准,而不是以案件的司法裁判结果为标准。可视性的辩护律师有效辩护的实现方式,是改革现行法庭审判程序的简单化运作模式,改革刑事判决书、裁定书对辩护律师辩护观点的评述,扩大庭审网络同步直播的案件范围,许可被告人以律师辩护无效为由提起上诉,许可辩护律师将未决案件争议点诉诸于公共领域,接受当事人和社会民众的检视。  相似文献   

6.
律师刑事辩护的出路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佴澎 《中国律师》2003,(7):45-47
我国的律师刑事辩护制度存在许多问题,这已是不争的事实。我们认为,在律师刑事辩护改革的问题上,墨守陈规、固步自封只会窒息律师辩护的价值,最终破坏整个辩护制度乃至刑事诉讼制度;而全盘西化,照搬照抄,又难免南桔北枳的困惑。我国律师刑事辩护制度的改革,应分三个阶段进行:一、磨合改革律师辩护,现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实现1996年《刑诉法》和《律师法》规定的权利。1996年《刑诉法》和《律师法》公布以来,全国各地都在积极、努力地执行,其中有关辩护律师权利的实现,在实践中遇到了强大的阻力。律师辩护的改革,要经过一个比较长的磨合期。在这…  相似文献   

7.
《现代法学》2015,(4):56-63
近现代刑事辩护制度产生于英国,其过程艰难而曲折。在英国早期的刑事审判中,被告人面对控方的指控必须亲自回应,不可委托律师辩护。17世纪末,律师始被允许进入法庭为被告人作有限辩护,进而开始了衡平被告人弱势诉讼地位的进程。至19世纪上半叶,辩护律师的权能从询问、交叉询问证人、评论法律问题发展到可以为被告人就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全面的辩护。在与控方的诉讼抗衡中,辩护律师影响了法院的诉讼程序,促进了被告人权利的保护,奠定了证据规则的基础。  相似文献   

8.
随着刑事速裁程序试点的初步成功,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试点工作得到进一步展开。在未来的制度构建中,那种推行书面审理方式、降低证明标准和确立一审终审制的建议不仅是不可行的,而且是一种危险的制度选择。要保障被告人有效地行使辩护权,避免可能的刑事误判,还需要将现行的"值班律师"制度改造成真正的指定辩护制度,确保每个被告人获得律师辩护的机会,有效行使会见、阅卷和调查的权利,并与公诉方进行平等的协商和对话。与此同时,有必要确立全流程简化诉讼程序的改革思路,对被告人认罪认罚的案件,采用跳跃中间诉讼程序和简化内部审批环节的办法,以加快刑事诉讼的流程。  相似文献   

9.
论刑事诉讼侦查阶段律师权利的保障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律师作为刑事辩护制度的重要角色和辩护职能的主要承担者,其诉讼权利应该得到保障。但现实中律师在履行辩护职责,其权利保障遇到种种制度性障碍,致使实践中受聘律师在侦查阶段权利的实现很不理想,这其中固然有立法上的原因,但更与我国传统的刑事司法模式和司法理念相关。本文从侦查阶段律师的权利现状出发,结合刑事程序正义和司法实践,分析导致权利缺失的原因,并提出改革建议,以便有利于实现律师在侦查阶段的权利。  相似文献   

10.
律师制度重新恢复以来,我国的职业律师队伍蓬勃发展、日益壮大。然与传统民商事诉讼领域以及新兴非诉讼领域律师业务的日益繁盛形成对照的,却是刑事辩护业务量的日益萎缩和普通大众对刑事辩护律师评价的日趋负面。天人合一的传统思想、效率优先的公法文化、相对落后的经济发展状况以及为国家意识形态和司法官僚结构所决定的诉讼模式,直接导致了在西方有着悠久历史和传统的律师辩护制度在中国发生异化和嬗变。以西方模式为终极目标的刑事司法改革陷入困境。定位为社会法律工作者的、完全代表私人利益的职业律师群体在与公权力的诉讼对抗中显得力不从心。因此,国家有必要在刑事诉讼中设立专职机构以保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在这个机构中工作的则是真正意义上的公职刑事辩护律师,身份为国家公务员。被告人及其近亲属可以通过公职律师的办案情况公示制度,选择他们所信任的公职律师。  相似文献   

11.
《新刑事诉讼法》将于明年1月1日正式实施,这次《刑事诉讼法》的修改较大,亮点也很多,其中争议较大的是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的权利的修改。在本次修改中,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的权利大大增大了,对律师的保护力度也有所增强,在各个方面提升了律师的诉讼地位。律师诉讼地位的提升,不仅仅是对律师的肯定,也让当事人的权利更有保障,也更加对律师推动中国辩护制度发展寄托了新的希望。  相似文献   

12.
律师在刑事辩护中的作用已逐渐被人们所认识,但是,我国的辩护制度和律师制度尚不够健全和完善。在律师参与刑事辩护工作方面,主要有以下几个问题: 1.在刑事案件的审理中,没有辩护律师的参与,是形成上诉、申诉案件增多,甚至造成一些案件错判的重要因素之一。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7条规定:“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为他指定辩护人。被告人是聋、哑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为他们指定辩护人。”立法上作此规定,是为了保证被告人充分行使他们依法享有的辩护权利。但是,目前人民法院审理公诉刑事案件,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也没有为其指定辩护人的案件,占很大的比重。这些  相似文献   

13.
陈卫东  孟婕 《法学论坛》2020,(3):120-129
经过《刑事诉讼法》三次修改,中国的刑事辩护制度在立法上取得重大进展,基本上已与国际规则和标准接轨,律师的各项权利不断丰富发展,日益完善。但时至今日,唯独律师在场权没有落实。西方法治国家均建立了讯问时律师在场权,并呈现出积极和消极两种模式。随着"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入法,律师在场权的问题再一次被提出,其在我国已具备现实可行的条件和契机。鉴于制度本土化的诉求,应当考虑借鉴消极面向的基本范式,即以监督和事后反馈的方式保障犯罪嫌疑人的诉讼权利不受侵犯。同时,制度改革需要详细构建侦讯期间律师在场权的适用范围、供给来源、权利类型和流程设计等规则。  相似文献   

14.
正刑事辩护权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针对控诉进行辩解与反驳,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一种诉讼权利。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充实和完善了刑事辩护制度,尤其是律师刑事辩护制度使律师参与刑事诉讼更为便捷,辩护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但从司法实践看,刑事辩护权行使受到阻碍的情况仍时有发生。因此,认真分析刑事辩护权保障的现状及其存在不足,就保障  相似文献   

15.
王云飞 《法制与社会》2013,(17):260-261
从古至今,刑事案件在各类案件总量中的比重是较大的,一直是人们高度关注的一类案件,但是在当今中国,刑事案件比例不断上升的时候,律师却对刑事辩护敬而远之,这是由于我国法律对辩护人责任的规定存在诸多问题,导致实践中刑事辩护成功率低、律师办理刑事案件积极性不高等问题。其主要问题有诉讼构造不合理,控辩不平等;缺少程序性辩护权;律师刑事辩护的风险大;以及无罪推定原则的"虚假"适用等原因。本文详细分析上述问题,并结合外国立法经验对我国辩护人在刑事审判中实际责任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  相似文献   

16.
刑事辩护工作是律师的一项重要业务,律师是通过刑事辩护来拓展自己的生存空间,建立自己的社会声誉的。常言道:律师的威望是辩出来的。因此,律师通过参与刑事辩护,通过控、辩、审三方的较量和对案件事实的审查,通过对被告人作出罪刑相适应的判处,从而保证了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这是律师参与刑事诉讼的重要任务。可是,随着公、检、法各部门人员综合素质的提高,执法水平不断提升,公、检、法三部门所制作的法律文书质量也显著提高。因此,在大量刑事案件审判和处理过程中,冤、假、错案较前几年明显减少,律师在刑事辩护中的工…  相似文献   

17.
律师“刑辩难”的出路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孙赓 《中国律师》2003,(1):63-64
律师“刑辩难”的问题由来已久。只是现行《刑事诉讼法》实施以来,这个问题越来越突出,越来越受关注。律师界一些仁人志士不惜牺牲自己的人身自由和执业权利而与“刑辩难”苦苦抗争;一些同仁则采取了“现实主义”的态度,要么远离刑事辩护,要么得过且过,甚至采取麻木不仁的消极态度。可以预见,律师在刑事辩护中会见难、阅卷难、调查取证难等各种各样的问题,现在困扰着而且还将在今后一定时期继续困扰律师开展刑事辩护业务。“律师刑事辩护的路啊,为什么越走越窄?”疑问的提出,迫使我们进一步思考“刑辩难”的出路何在?一、解决律…  相似文献   

18.
论认罪认罚从宽程序中律师的实质性参与   总被引:2,自引:1,他引:1  
《政法学刊》2019,(2):84-91
认罪认罚从宽程序是在借鉴域外相关制度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司法现状并经过试点运行、最后正式在立法上确立的旨在繁简分流案件、提高诉讼效率的一项新诉讼程序。但诉讼程序的简化和诉讼效率的提高不应以牺牲被追诉人的诉讼权利为代价。律师实质性参与是认罪认罚从宽案件之正当性基础,是保障被追诉人的诉讼权利、使案件获得公正审判的前提。尽管在认罪认罚从宽程序中律师实质性参与还存在一些困境和障碍,但仍需探究律师实质性参与认罪认罚从宽程序的合理路径,以保障认罪认罚从宽程序的顺利运行,并维护被追诉人的正当诉讼权益。  相似文献   

19.
为辩护权辩护--刑事法治视野中的辩护权   总被引:14,自引:0,他引:14  
陈兴良 《法学》2004,(1):3-19
本文从制度层面分析律师辩护与刑事法治的关系 ,认为律师辩护制度在一个社会的存在与发展取决于该社会的民主制度、诉讼构造和诉讼价值 ;认为刑事辩护的正当性根据可以从三个方面上得以说明 :其价值论根据是人权保障 ,制度性根据是无罪推定 ,而其方法论根据是相对制度 ;文章最后认为律师伪证罪是刑事律师的辩护权所受到的立法上的歧视性规定 ,并且具体探讨了刑事辩护律师的职业豁免问题  相似文献   

20.
正确认识律师与被追诉者的关系 保障律师的诉讼权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律师是受被追诉者的委托为他们提供法律服务或者进行辩护的诉讼参与人。保障律师享有必要的诉讼权利,也就能有效地维护被追诉者的合法权益。本文从被追诉者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和享有的权利,律师的政治和业务等条件,律师与被追诉者的关系,律师的诉讼权利,律师会见被追诉者遇到的困难和对策等方面全面地进行了探讨和阐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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