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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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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刘瑛 《北方法学》2013,7(1):89-93
美国近日修改《1930年关税法》授权美国商务部对以中国为代表的所谓"非市场经济国家"征收反补贴税,是对来自中国的进口产品新一轮贸易保护主义的表现。WTO规则并未禁止对"非市场经济国家"反补贴,因此美国此次修法并不违反其在WTO项下的义务,但美国如果对来自中国的产品按照"非市场经济国家"使用替代国方法进行"双反"救济,依据WTO争端解决上诉机构"对来自中国的产品的反补贴和反倾销措施"报告,将很可能违反WTO协定的"适当金额"要求,构成双重救济。中国当前最重要的是积极应对现实的"双反"调查,而长远的目标则是争取美国对中国完全市场经济地位的承认。  相似文献   

2.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修改1933年关税法第337条。△美通商法第301条(对不公正贸易制裁权限)适用于知识产权。△美国仲裁协会(AAA)裁定美国IBM公司和日本富士通公司的计算机软件版权纠纷案。△美国为加强保护方法专利修改有关法规。△在《关税贸易一般协定》(GATT)范围内加强各国间的协作。  相似文献   

3.
彭岳 《新法规月刊》2014,(3):106-115
贸易救济强度的设定直接影响到市场主体的利益。当一国主管机关确定进口产品符合反补贴的构成性规则后,依据相应的法效果规则,应对该产品征收多少的税额?就这一问题.WTO协定中的GATT1994第6条以及补贴与反补贴协定(SCM协定)仅作出了框架性的规定,但并来要求反补贴税税额应等于补贴金额。中国和美国的立法并未遵从WTO协定关于反补贴税税额确定的规定,而是采取了偏离或背离的策略。美国的背离主义立法模式直接违反了“适当金额”的硬法规定,并阻碍了反补贴制度向理想状况演进的可能性。中国应采取措施,限制美国将反补贴税税额一律等同于补贴金额这一做法,以切实减轻中国出口企业的税负。  相似文献   

4.
为依法公正地审理反补贴行政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及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对下列反补贴行政行为提起的行政诉讼: (一)有关补贴及补贴金额、损害及损害程度的终裁决定; (二)有关是否征收反补贴税以及追溯征收的决定; (三)有关保留、修改或者取消反补贴税以及承诺的复审  相似文献   

5.
周天翔 《法制与社会》2013,(29):230-231
2012年3月13日,美国《1930年关税法》修正案经美国国会通过并经总统签字后正式生效,该法案赋予了美国商务部对非市场经济国家进行反补贴调查的权利,并对"双重救济"问题作出明确的的规定,使美国对华"双反"调查中的双重救济问题更加难以解决。本文将探析此法案中"双重救济"问题的法律缘由,并探讨我国可采取的对策。  相似文献   

6.
对美国关税法第337条款的剖析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337条款原指美国《1930年关税法》第337条,它最初主要管制对美倾销产品和垄断商业等不公平贸易行为,以后经过多次修改补充,形成系统的主要管制外国厂商对美输入侵犯美国知识产权的法律规则。目前适用的337条款是指经1994年修订的1988年《综合贸易与竞争法》第1337节,该条款规定:以不公平竞争方式和不公平行为将货物进口美国,由其所有人、进口人、收货人及其代理人在美国销售,造成现存的工业企业实质损害或损害威胁,或阻碍该工业企业的建立,或限制和垄断商业贸易,这种不公平竞争方式和不公平行为属于非法。但近年来,美国337条款违反的调查、立案增多,引起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本文就337条款的法律适用、实施程序、制定法及判例法的最新发展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7.
黄东黎 《法治研究》2012,(7):84-102
欧盟是仅次于美国的反补贴措施使用大户。欧盟反补贴的法源为《欧盟条约》第131条和第133条有关制定欧盟共同商业政策的约定.而1997年10月6日颁布的欧盟理事会章程第2026/97号条例则构成反补贴税调查的法律框架。欧盟反补贴的执行机构有三个:欧盟委员会、欧盟理事会及欧盟咨询委员会。欧盟反补贴法程序制度主要包括调查申请的提出、立案、磋商、调查、反补贴初步裁定、临时反补贴措施实施、接受承诺、最终反补贴税的征收以及复审等程序。2010年以前。欧盟从未对我国发起过反补贴调查。2010年4月,欧盟首次打破对非市场经济国家不适用反补贴的惯例.对中国铜版纸同时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开创了对中国产品进行“双反”的先例。时隔数月.欧盟再次对中国产数据卡产品同时展开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贸易救济“三反”调查.这在世界贸易组织成员的贸易救济实践中极为罕见。  相似文献   

8.
美国商务部新近颁布实施的《补贴税调查程序中有关利益和专向性的修订规则》与世界贸易组织《SCM协定》的规则和实践不符;该修订规则缺乏《SCM协定》中有关提供补贴的适格主体的内容,把汇率低估视为补贴的做法与《SCM协定》行为要件“财政资助”和结果要件“授予利益”的规则和实践也不相符;而把有跨国购买或销售行为的企业视为专向性考察中的一组企业的规定也与《SCM协定》的规则和实践相左;另外,修订规则将汇率低估视为补贴也缺乏国内法的依据。修订规则为美国肆意征收反补贴税大开方便之门,成为贸易保护主义的新武器。我国应该在美国国内司法体系和世界贸易组织多边架构下挑战这一修订规则,纠正美方的贸易保护主义做法。  相似文献   

9.
王笑晗 《政府法制》2006,(17):52-53
我国1994年颁布的《对外贸易法》第30条的规定、1997年颁布实施的《反倾销和反补贴条例》、2002年颁布的《反倾销条例》等法规,均遵从《关于执行〈1994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第6条的协议》(以下简称《1994年反倾销守则》),并大量参照了国际惯例。但是由于我国反倾销的实践少,立法中的许多内容难免简单、抽象、模糊,缺乏操作性和透明度。另一方面,1995年至2003年3月,世界各国针对我国反倾销立案数量占了全球总数的14%以上,高居榜首。而目前我国在世界出口总额中所占比重仅为4%。自我国入世以来所发生的温州打火机在欧盟遇阻事件、DVD专利纠…  相似文献   

10.
1986年,美国进行了税制改革,颁布了《1986年美国税收改革法》(以下简称改革法),该法与以前的税法典相比,对外国投资者产生了诸多新的影响。本文将就改革法涉及到外国投资者的新规定予以介绍,以供我国从事对外经济贸易工作的同志参考。一、关于所得来源地的有关规定。美国税收原则是,凡是来源于美国的所得,美国都加以征税,凡是来源于外国的所得,美国都不予征税,所以所得来源地在美国税法中具有很重要的意义。1986年以前,凡美国公司在三年内来源于世界各地的总收入的80%以上,  相似文献   

11.
《反补贴条例》介评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李帅 《律师世界》2002,(6):17-20
世贸组织新闻官约瑟夫,面对一批批纷至沓来的各国记者,曾谓称:“从新闻角度上,中国已经入世五次。”而面对多达千余件的外经贸法律文件清理、修改和制定,笔者要说:“从法律意义上,中国才刚刚入世。”这其中,《反倾销条例》、《反补贴条例》、《保障措施条例》这三部贸易保护措施法的出台尤为引人注目。在此,本文将尝试对《反补贴条例》加以介评,权作抛砖之作。一、《反补贴条例》的立法背景及其意义根据《马拉喀什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定》(下文简称为《WTO协定》)及《中国加入议定书》(下文简称为《加入议定书》)的相关规定…  相似文献   

12.
我国面对反补贴的情况越来越严重。我国反补贴方面立法层次较低,规定过于原则性、缺乏实际操作性,内容不够完善。我国应调整补贴政策,完善补贴立法;提高反补贴的立法层次,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法》,修改具体补贴专向性规定;结合国情、积极借鉴国外经验。  相似文献   

13.
倾销(dumping),根据《关于履行1994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第6条的协议》(以下简称《反倾销守则》)第2条之规定,在法律上的准确定义应为:“如果一项产品从一国出口到另一国,该产品的出口价格在正常的贸易过程中,低于出口国旨在用于本国消费的同类产品的...  相似文献   

14.
倾销和反倾销是近代以来国际贸易中的常见现象。早在1947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成立时就作出了反倾销规定,在乌拉圭回合谈判中,反倾销问题是主要议题之一,最后达成的《关于执行1994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第六条的协议》,对反倾销的内容作了进一步规定,成为各成员国反倾销行为的基本准则。至今人们虽然对于倾销和反倾销还有不同看法,但这并不影响随着国际贸易的迅速发展反倾销已成为各国防止或制止倾销行为、保护国内产业的重要的非关税贸易措施。我国即将加入WTO,届时,皮倾销将是我们面临的重要问题。本文就我国加入WTO面临…  相似文献   

15.
不对"非市场经济国家"适用反补贴法是美国商务部在"乔治敦钢铁案"中所持的立场并为美国联邦巡回法院所确立。美国商务部对原产于中国的产品发起一系列反补贴调查充分表明其已经推翻自己在判例法中所持的不对"非市场经济国家"适用反补贴法的立场。美国对"非市场经济国家"适用反补贴法的理论与实践表明,美国对"非市场经济国家"适用反补贴法在法律依据方面面临三种选择。就中国个案而言,美国可能从以下三个方面提出对中国适用反补贴法的法律依据:美国商务部承认中国某个产业为"市场导向产业";由美国国会立法确立美国在《中国加入WTO协定书》第15条下的贸易权利;美国商务部有处理针对中国产品的反补贴申诉的自由裁量权。  相似文献   

16.
白巴根 《法学家》2005,(4):141-148
对"后私有化企业"生产的产品征收反补贴税的问题与国有企业的财产处分和所有权的转移密切相关,是补贴与反补贴税研究领域里的新课题,也是深入研究补贴和反补贴税问题的重要切入点.本文专门对"美国对英国钢铁产品征收反补贴税案"(以下简称英国钢铁案)中美国的观点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并进一步探讨在明确解释<补贴与反补贴税措施协定>(以下简称<反补贴协议>)的相关问题时,本案中出现的论点所发挥的作用.  相似文献   

17.
陈利强 《法律科学》2008,26(2):156-162
美国一方面对中国适用反补贴税法,另一方面通过WTO争端解决机制控告中国的禁止性补贴措施之做法,说明美国正在积极行使WTO协定下的贸易权利。应当从美国联邦宪法与国际法之双重视角把握贸易权利之性质并将其分成实体性市场准入权利与程序性贸易救济权利两大类,唯此才能理解美国对中国实施“双轨制反补贴措施”之实质。对美国正在推行的以贸易权利为导向的对华贸易政策,中国必须用自己的贸易救济权利加以对抗。  相似文献   

18.
中美两国之间关于同时征收反补贴税和反倾销税,进而可能导致双重救济的争议,将反补贴税金额的确定问题推向了风口浪尖.在这场争议中,两国主管机关以补贴金额确定反补贴税金额的传统做法受到质疑.关于反补贴税金额的确定问题存在两种相互竞争的学说:资源有效配置说以补贴金额为标准,竞争权利保障说则以损害为标准来确定反补贴税的金额.尽管存在差异,但这两种学说均遵从契合性原则.但WTO《补贴与反补贴协定》的法律框架和核心概念并不支持契合性,而是要求主管机关征收“适当”金额的反补贴税.因此,主管机关应当从反补贴措施所体现的矫正正义着手,依补贴类型的不同确定补贴的可谴责性,并结合损害情况最终确定“适当”金额的反补贴税.  相似文献   

19.
美国自2006年11月开始多次对中国产品同时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并在多起调查中最终同时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2009年和2010年中国和美国部分企业针对《新型充气非公路用胎案》中两反税重复计算等问题在美法院提起诉讼,并两次获胜,即美国国际贸易法庭两次裁定美商务部在该案中未能明确避免两税重复计算构成违法。中国政府同时于2009年在WTO争议解决程序中指控美国同时适用两反的行为违反WTO规定。该项指控也包括对《新型充气非公路用胎案》中美政府措施的指控。中国政府的指控使用了重复救济一词,而没有使用美国法的重复计算概念。2010年10月WTO专家组报告公布,拒绝支持中国的多项主张,也否定了对重复救济违法的指控。本论文以美国国内法中对重复计算违法的认定和专家组报告对重复救济违法指控的否定为基础分析该案所折射的WTO和美国法的相关理论和实践问题,认为重复救济违法性的认定应当以《关贸总协定》第6条第5款为基础。  相似文献   

20.
<正> 1988年贸易与竞争混合法(下称1988年贸易法)对反倾销和反补贴税法作了广泛的修正,但就大部分而言,这些修正并不重要.然而,其中有一个修正案的适用却值得认真研究.在众多的反倾销和反补贴修正案中,反规避条款可能给反倾销反补贴法律机制——美国进口救济的中流砥柱——注入了润滑剂,甚至强化了这些法律的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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