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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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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交通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降低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意见的通知》(交公路发〔2004〕622号)精神,省政府决定调整全省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2005年4月10日起,全省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按新的收费标准执行,具体  相似文献   

2.
辽宁省人民政府文件辽政发〔2009〕9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为加快全省高速公路建设步伐,进一步规范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征收管理工作,省政府决定从2009年4月10日起调整全省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3.
<正>吉政发[2014]38号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为加快全省高速公路建设步伐,进一步规范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征收管理工作,省政府决定从2014年10月10日起调整全省高速公路货车计重收费标准。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适用范围本次调整适用于通行吉林省高速公路的货运和客货两用车辆,对货运和客货两用车辆按  相似文献   

4.
为更好的发挥津蓟高速公路作用,促进我市北部经济和旅游业的发展,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对行驶津蓟高速公路的车辆实行优惠收取车辆通行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车辆通行费优惠收费标准  相似文献   

5.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为保障高速公路交通安全,保护公路桥梁设施,建立货车公平、合理、科学的车辆通行费计费方式,  相似文献   

6.
<正>辽宁省人民政府文件辽政发[2010]18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加强水资源管理,强化水资源优化配置、节约利用和有效保护,实现水资源的充分利用,促进全省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省政府决定调整现行水资源费征收标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7.
正黔府函[2018]137号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你们《关于铜仁至大龙高速公路增设茶店收费站收取车辆通行费等有关事宜的请示》(黔交呈[2018]10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铜仁至大龙高速公路按国家有关规定增设茶店匝道收费站,经验收合格后投入营运收取车辆通行费。二、茶店收费站收费期限自2018年10月1日起,截止日期按《省人民政府关于铜仁至大龙高速公路设站收取车辆通行费有关事宜的批复》(黔府函[2012]230号)执行。  相似文献   

8.
豫政办〔2 0 0 1〕 90号 (二○○一年九月三日 )  《河南省收费经营公路车辆通行费调价收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 ,现印发给你们 ,请认真遵照执行。河南省收费经营公路车辆通行费调价收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全省公路建设的意见》 (豫政〔2 0 0 1〕 16号 )精神和《河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河南省交通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一般干线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通知》(豫计价费〔2 0 0 1〕 2 91号 )的规定 ,为加强通行费调价收入资金的管理 ,加快我省公路建设事业发展 ,特制定本办法 :一、从 2 0 …  相似文献   

9.
正黔府函[2017]189号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你们《关于道真至新寨高速公路流河渡至陆家寨段设置龙家收费站收取车辆通行费有关事宜的请示》(黔交呈[2017]6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道真至新寨高速公路流河渡至陆家寨段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龙家匝道收费站,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营运收取车辆通行费。二、龙家匝道收费站收费期限自2017年9月15日起,截止日期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道真至新寨高速公路流河渡至陆家寨段已建成路段设站收取车辆通行费有关事宜的批复》(黔府函[2015]  相似文献   

10.
《河南政报》2013,(6):3-5
豫政[2012]86号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为进一步优化路网布局,不断提升我省高速公路的建设管理水平,适应经济社会快速发展需求,省政府决定对全省高速公路规划进行补充和完善。现将《河南省高速公路网规划调整方案》(以下简称《调整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相似文献   

11.
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核定丹拉公路天津南段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车型分类和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 (一) 一类车:7座以下客车,2吨以下(含2吨)货车,行驶全程收费47元,每车每公里0.71元。 (二) 二类车:8座至19座客车,2吨至5吨(含5吨)货车,行驶全程收费63元,每车每公里为0.95元。  相似文献   

12.
《湖北政报》2010,(20):41-42
<正>鄂政办发〔2010〕97号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鄂政发[2010]33号),切实加强全省高速公路交通应急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和妥善处置高速公路突发事件,更好地发挥高速公路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3.
《陕西政报》2021,(6):14-23
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你们《关于确定我省收费公路通行费收费标准的请示》(陕交字[2020]14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执行国家统一的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标准全省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按照《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JT/T489—2019)执行。核定载人数8人和9人的客车,车型分类调整为1类客车。  相似文献   

14.
《河南省统贷统还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 ,现印发给你们 ,请认真遵照执行。河南省统贷统还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为加快我省公路建设步伐 ,加大贷款筹资力度 ,确保省“十五”计划确定的公路发展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省长办公会议纪要》(〔2 0 0 1〕 2 0号 )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全省公路建设的意见》 (豫政〔2 0 0 1〕 1 6号 )的要求 ,现制定河南省统贷统还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一、全省统贷统还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资金 ,为政府预算外收入 ,按照…  相似文献   

15.
《贵州政报》2015,(1):21
<正>黔府函[2014]248号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你们《关于遵义北环(檬梓桥至乐理段)高速公路设站收取车辆通行费有关事宜的请示》(黔交呈[2014]14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遵义北环(檬梓桥至乐理段)高速公路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海龙、乐理2个匝道收费站收取车辆通行费。二、收费期限暂定为20年,自2014年12月27日起,至2034年12月26日止。收费期限届满停止收费并撤除收费站。三、收费标准由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标准和高速高等级公路货车试行计重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黔府办发[2007]37  相似文献   

16.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为了保护和合理利用水资源,加快水源工程建设,切实加强和改进城市供水、节水和水污染防治工作,促进全省经济可持续发展,省政府决定从2002年3月1日起,适当调整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和省直属水库供水价格。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调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对自备水源取水户征收水资源费按城市供水分类办法,分为工业用水(含林、牧、渔业用水,下同)、居民用水、机关事业单位用水、经营服务业用水和特种行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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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件辽人社发[2010]11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根据《最低工资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21号令)和《辽宁省最低工资规定》(辽宁省人民政府第177号令),并综合考虑全省城镇居民生活费用支出、职工平均工资、失业率、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经省政府同意,对全省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现公布如下:  相似文献   

18.
《贵州政报》2015,(1):24
<正>黔府函[2014]252号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你们《关于凯里至羊甲高速公路设站收取车辆通行费有关事宜的请示》(黔交呈[2014]14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凯里至羊甲高速公路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凯里南、大寨、兴仁、丹寨4个匝道收费站收取车辆通行费。二、收费期限暂定为30年,自2014年12月20日起,至2044年12月19日止。收费期限届满停止收费并撤除收费站。三、收费标准由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交通运输厅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标准和高速高等级公路货车试行计重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黔府办发[2007]37号)规定核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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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黔府函[2014]237号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你们《关于松桃至铜仁高速公路设置收费站收取车辆通行费等有关事宜的请示》(黔交呈[2014]128号)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事宜批复如下:一、同意松桃至铜仁高速公路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两河口主线收费站,黄板、松桃北、松桃南、苗王城西4个匝道收费站收取车辆通行费。二、收费期限暂定为30年,自2014年12月26日至2044年12月25日止,收费期限届满停止收费并撤除收费站。三、收费标准由你们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标准和高速高等级公路货车试行计重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黔府办发[2007]37号)规定核准向社会公示后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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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黔府函[2017]188号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你们《关于道真至新寨高速公路福寿场至和溪段设置大磏主线收费站收取车辆通行费有关事宜的请示》(黔交呈[2017]5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道真至新寨高速公路福寿场至和溪段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大磏主线收费站,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营运收取车辆通行费。二、大磏主线收费站收费期限自2017年9月15日起,截止日期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道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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