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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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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住房市场化改革的继续深入,商品房预售形式已成为房地产市场主要的买卖方式之一。但是商品房预售比现房交易具有更大的风险,因此需要建立相应的风险防范机制对之进行防控。针对于此,本文指出了商品房预售预告登记制度的必要性。同时,本文分析了预告登记的性质和效力,并将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登记制度和预告登记制度进行了比较,指出了预售合同备案登记制度对预购人利益保护的不足,从而提出应当构建完善的商品房预售预告登记制度的建议。  相似文献   

2.
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法律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商品房预售已经成为一种重要的房屋买卖形式,然而,由于预售合同在订立之时,合同标的物——房屋尚不存在,因此,与现房销售相比,预购方面临的风险更大。为了应对这种风险,我国法律规定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但由于规定的不合理,使得预售方可能进行"重复预售"行为,本文主要分析了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的法律规定的缺陷以及相应的完善策略。  相似文献   

3.
鲁晓明 《政法学刊》2005,22(1):96-98
预告登记,是指在本登记前,通过限制登记名义人的处分权,以保全关于物权变动的请求权或其顺位的一种暂时登记在预售房屋领域,我国一直实行预售合同备案登记制度。在市场经济快速发展,商品房买卖不断增长的新形势下,预售商品房备案登记制度已成为制约我国房地产市场进一步成熟的制度障碍,以预告登记制度取代预售合同备案制度是大势所趋我国预售房产预告登记制度的完善,必须解决多重问题。  相似文献   

4.
李炎媛 《法制与社会》2012,(22):243-244
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登记与预告登记都是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之后物权取得之前的登记.在实务中,常有买受方混淆这二者.事实上,尽管二者存在一定的衔接,但在性质、效力等方面存在很大的区别.在实务操作中,应该区分出这两种登记制度的功能,根据预售合同登记备案制度的制定初衷,明确其立法价值,充分发挥其作用.  相似文献   

5.
本文通过对不动产预告登记进行论述,并对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登记与商品房预售预告登记进行对比,阐释了同一商品房上是否能多次进行商品房预售买卖合同备案登记。  相似文献   

6.
朱明 《法治研究》2006,(11):60-61
为了保护广大购房者的权益,国家对商品房的预售有着较为严格的法律限制,特别是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预售商品房时,硬性条件非常鲜明。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之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三)按提供的预售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四)已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国家还对规范商品房预售后有关合同的登记备案制度及产权登记等事项进行了详细的事后调整,如《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第三款“商品房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等规定对商品房的预售条件、市场准入等予以事前调整及规范。另外,《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相似文献   

7.
商品房预售合同是伴随着近几年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发展而出现的新鲜事物。由于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制滞后,现实生活中人们对商品房预售合同存在很多模糊认识,商品房预售纠纷大量出现。本文对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的特点、原因加以叙述并做出了对策分析。  相似文献   

8.
本文通过介绍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行政机关登记备案行为性质、内容及引发的后果,阐明在房地产经济成熟的今天,行政机关登记备案行为越发表现的局限性以及对该行为之修缮意见。  相似文献   

9.
薛成有 《行政与法》2004,(1):124-127
本文对商品房预售行为中涉及的法律关系分三个方面予以审视和分析,即商品房预售合同法律关系、商品房预售贷款法律关系和商品房预售行政法律关系,进而对涉及商品房预售的一些问题提出了的看法。  相似文献   

10.
论商品房买卖中的预售登记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我国商品房买卖中的预售登记备案制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不动产预告登记,预售登记既非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成立要件,也不是法定的生效要件。不动产的预告登记具有使债权具有物权性的功用,保障买房人将来取得产权的期待权实现。我国商品房预售登记在实施中存有许多问题,其性质、效力、内容等还亟待立法明确。  相似文献   

11.
夏楠 《法制与社会》2013,(19):58-59
商品房预售作为房屋销售的一种普遍方式,在房地产领域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商品房预售采用"先售后建"的方式,从而决定了商品房预售法律关系复杂、标的物不可预见、履行期过长等一系列特征。关于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性质,存在不同的学说,宜认定为不动产买卖合同。  相似文献   

12.
浅谈我国商品房预售制度的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温杰 《法制与社会》2011,(1):106-106
随着我国房地产行业的兴起和快速发展,商品房预售作为一种新型房屋销售制度应运而生。本文通过对我国房地产市场商品房预售制度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的分析,提出一些相应的对策和建议,以期完善我国的商品房预售制度。  相似文献   

13.
商品房预售制度的几个法律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法律允许商品房预售制度的存在,但在理论和实践中对预售制度的存废和商品房预售卖的一系列程序都存在着争论,本文试图解析实践中遇到的一些理论和实践问题。  相似文献   

14.
潘星容 《行政与法》2005,4(10):79-80
商品房预售是房地产转让的一种最主要的售房方式。由于商品房预售涉及诸多法律问题,而我国法律对此尚无明确规定,因此,笔者就其中的价格纠纷、质量问题、虚假宣传地理位置、面积差异、再转让等问题进行分析,并作初步探讨,以期完善我国房地产开发过程中商品房预售的立法。  相似文献   

15.
施燕 《法制与社会》2012,(29):101-102
市场经济背景下,商品房预售渐渐成为商品房市场销售模式的主导,然而由于预售行为中诸多的不确定因素,交易双方的地位与实力又明显不对称,预购人的合法权益往往遭到侵害,正视商品房预售制度中存在的问题,探析如何有效保护预购人合法权益不仅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对于我国有关法律的完善也具有其理论价值.  相似文献   

16.
何小勇  姜俊 《行政与法》2012,(1):104-109
预购商品房抵押是伴随着商品房预售制度的产生和银行为防范住房金融业务信贷风险而出现的一种担保方式。我国的法律、部门规章、司法解释在不同时期从不同角度对预购商品房抵押进行立法规制,但对其应具备何种法律效力未予明确,无法衡平商品房预售中各方参与主体的利益。本文通过对法律规制的变迁及相关司法判例的探讨,分析了预购商品房抵押的性质、效力及纳入预告登记制度的可能性,使其与现行的物权法律体系相协调,以维护住房金融市场的稳定有序。  相似文献   

17.
刘会民 《法制与经济》2010,(16):102-103,107
作为现代房地产业开发、销售方面的重要制度,预售商品房再转让被许多国家广泛应用,但在目前实践中也存在诸多问题值得探讨。在我国,由于法律在此方面规定很模糊,各地对预售商品房再转让行为的具体规定也不一致,学界对此也有不同的看法。本文从法律依据和法理两个方面分析了预售商品房再转让的合理性。同时,为了保护交易当事人的利益,维护房地产市场以及资本市场的健康运行,笔者认为应对其作出一定限制,并提出了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18.
商品房预售制度中由于立法不完善和购房者本身弱势,在实践中出现了种种弊端,而全程监督机制则是有效解决的对策。我国现今存在事先监督有效性问题和事后监督缺失的问题。由此,我国商品房预售制度的重构应包括两部分,即以备案登记制为主的事先监督机制,以分期付款和预售款联合监管机制为主的事后监督机制。  相似文献   

19.
近年来,随着内地房地产市场的繁荣和发展,商品房预售已经成为房地产开发商进行开发融资以及买卖的主要手段,成为内地房地产销售交易的主要方式。预售房制度在市场资源配置起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也显现出来许多问题,由于对商品房预售制度的监管不利,对市场以及消费者都是有利益上的威胁。本文通过对商品房预售制度的监管的研究,讨论商品房预售制度监管方面的缺陷,并提出法律上的对策。  相似文献   

20.
我国<物权法>建立了商品房预告登记制度,对弱势房屋预购人的权益加以保护.与一般的不动产登记不同,商品房预售登记是对将来发生不动产物权的登记,即取得将来发生物权变动的权利,是为了保障将来实现物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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