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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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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专利领域,欧盟把平行进口分为两类:一是共同体内成员国间的平行进口;二是自共同体外向共同体内的平行进口.为了确保商品在共同体内的自由流动和市场的正常竞争,对成员国间专利产品的平行进口,欧盟所坚持的态度是允许和促进平行进口.但是,对共同体外的专利产品的平行进口,由于共同体尚未存在类似<商标指令>那样协调成员国问专利立法的条约,因此,共同体外专利产品的平行进口规则通常取决于成员国的法律或判例,共同体本身并没有有关这一问题的统一规则.  相似文献   

2.
意大利和西班牙已向欧洲法院提起诉讼,声称由其他25个成员国共同签署的欧盟专利计划对意大利、西班牙两国的国家语言构成歧视。欧洲专利局目前规定了3种工作语言(英语、法语和德语)。业内人士认为,欧盟专利方案在费用上已比美国专利专案昂贵了很多,  相似文献   

3.
据OUT—LAW News9月24日报道,欧洲专利局的约250名工作人员举行了罢工和游行活动.与欧盟官员会面,要求更好地监管EPO,以帮助建立更好的专利质量。  相似文献   

4.
国外简讯     
殴盟软件专利指令遭到否决7月6日,欧洲议会以压倒多数的优势否决了具有争议的软件专利指令议案(SPD, Software Patent Directive),该指令意图在欧盟成员国内建立一套关于软件发明授予专利普遍适用的规定。这一长达三年的努力以失败告终。目前欧盟成员国共有25种不同的专利体制在运作。缺乏一致性的欧洲软件专利体制将会伤害到业界公司的竞争意识。总部设在法国斯特拉斯堡的欧洲委员会(European Commission)三年前提出的这一指令提案旨在协调目前在欧盟成员国之  相似文献   

5.
应中国专利局的邀请,以局长布兰德利博士为团长的欧洲专利局代表团一行五人于1993年7月23日至28日来华访问。欧洲专利局是根据1973年10月5日缔结的欧洲专利公约建立起来的一个政府间组织。现有17个成员国,总部设在德国慕尼黑,荷兰海牙设有分部,在欧洲其它2个国家设有分局,共有职员3779人。欧洲专利局是世界上实力雄厚的专利局之一,有着世界上最完整的专利文献,先进的专利信息检索系统和丰富的专利审查、申诉及法律研  相似文献   

6.
陈磊 《科技与法律》2012,(3):23-27,46
商业方法成为《欧洲专利公约》意义下"发明"的决定性要素是具备"技术性"。对"技术性"含义的不同理解导致欧盟内部在商业方法专利审查标准上出现分歧。欧洲专利局主张降低客体审查的要求,并主要通过创造性审查来保证商业方法专利的"技术性";英国与德国坚持在客体审查阶段完成对商业方法"技术性"的考察,但具体方法不同。欧盟整体上仍坚持对商业方法专利的授权设立较高门槛。我国专利行政部门应坚持对商业方法申请进行客体审查,并在创造性审查中借鉴欧洲专利局的成熟经验。  相似文献   

7.
2011年11月1日起,中日专利局之间互相制定了PPH项目用来加快专利审查的速度,使专利可以快速授权.对于专利快速授权的制度,目前日本专利局还实行了优先审查制度( Preferential Examination)和早期审查制度(Accelerated Examination)等加快审查程序,在条件允许时,我国的专利申请可以对此加以利用.  相似文献   

8.
正2014年1月1日,对于欧盟25个成员国而言本是一个重要的日子,原本从这一天起,欧盟将开始实施单一专利制度。欧洲单一专利将在单一专利相关法规和统一专利法院协议正式生效后开放申请。然而由于作为欧盟统一专利体制建立基础的三份重要的法律文件之一——《统一专利法院协议》未能得到包括法国、德国和英国在内的13个成员国批准后正式生效,因此这一进程未能按人们的预期顺利地开始欧洲单一专利申  相似文献   

9.
人民法院受理专利侵权案件后,当事人(一般是诉讼中的被告)往往依据专利法有关对专利的行政撤销和无效宣告的规定,向专利局或专利局复审委员会提出行政撤销或无效宣告请求。我国专利法规定,任何人都可在专利授权6个月内向专利局提出行政撤销请求,在专利授权6个月之...  相似文献   

10.
为了解《建立欧洲宪法的条约》中对于成员国与欧盟机构之间的权力分配,本文从:欧盟权限的范围、欧盟如何在其授权范围内进行立法决策、欧盟法的效力等三个角度对该条约进行了分析。可以看出,宪法在对欧盟进行广泛授权的同时,仍然从根本上维护了成员国的主权,宪法条约并没有从根本上推进原有的条约体系已经达到的一体化的程度。但兼顾了一体化和各民族特征的欧盟本身正是二十世纪政治文明最重要的创新性成果,是其他国家和地区学习的典范。  相似文献   

11.
朱雪忠 《知识产权》2001,11(4):45-47
2000年7月,欧洲委员会向欧盟理事会提出了《共同体专利条例》的建议稿。①该条例提出设立一种效力遍及整个欧盟范围的专利,即共同体专利。实际上,设立“共同体专利”的想法由来已久。早在欧洲经济共同体成立初期,就有人意识到专利将成为共同体内部商品贸易的障碍,于是在1959年成立了一个工作小组,研究设立欧洲经济共同体专利的问题,②1963年还曾在斯特拉斯堡签订了一个统一实体专利法要点的公约,但该公约直到1980年才生效,致使设立共同体专利的目标迟迟未能实现。后几经周折,欧共体成员国又于1975年12月在卢森堡签订了《共同体专利公约》,并于1989年12月对该公约进行了修改。然  相似文献   

12.
2005年10月31日-11月4目,“中国专利代理机构高级经理培训班”在北京新大都饭店举行。该培训班是在国家知识产权局、欧洲专利局的大力支持下,由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主办的。是中国一欧盟小项目便捷基金项目的内容之一。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贺化、欧盟小项目管理办公室欧方主任克劳斯&#183;安赫、欧洲专利局代表佩德罗&#183;敖桑那、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会长高卢麟、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秘书长袁德等出席开幕式。  相似文献   

13.
一、专利 1977年10月7日,《欧洲专利公约》生效。其成员国当时有比利时、联邦德国、法国、卢森堡、荷兰、瑞士、英国。随后,瑞典、意大利、奥地利和列支敦士登又成为其成员国。1986年10月1日,希腊和西班牙又参加了该公约。这样,该公约的成员国包括9个欧共体成员国和4个非欧共体成员国。没有理由怀疑丹麦、爱尔兰和葡萄牙也将不久加入该公约。截止1989年为止,欧洲专利局每年接受专利申请  相似文献   

14.
欧盟商标法律制度的协调机制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总被引:5,自引:1,他引:4  
在欧盟,既有各成员国国内的商标法律制度,又有欧盟的跨国商标法律制度即共同体商标条例,并设有将这两种商标法律制度协调运行的机制。该机制的核心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优先注册权制度,即在一成员国有效的商标,或者同时又是共同体商标,权利人可以享有将同一商标在相同商品或服务上优先注册共同体商标的权利,或者优先注册其他成员国国内商标的权利;二是转换申请制度,即共同体商标的申请人或所有人在其申请失败或其商标失效时请求将该申请或商标转换成国内商标申请的情况;三是共同体商标特有的诉讼管辖和法律适用制度。欧盟所建立的这种复式商标法律制度及其协调机制,对于“一国两制”下的中国大陆、香港、澳门和台湾四法域商标法律制度的协调具有重要的借鉴作用。  相似文献   

15.
汤森路透集团和英国知识产权传媒集团旗下的《知识财产管理》杂志日前携手进行了一项民意调查。调查显示,71%的企业内部专利代理和56%的个体专利律师认为,欧洲专利局的授权专利质量“非常好”;其次是日本专利局(55%和40%)和美国专利商标局(52%和38%)。  相似文献   

16.
本文通过欧盟基本原则、欧洲各大共同体及成员国之间关系的基本原则、欧盟法中的一般法律原则、欧盟法的原则、欧盟宪法的原则的定义和法律基础角度考察以厘清这五个概念之间的区别和联系。  相似文献   

17.
欧盟外观设计专利制度介绍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序言】 《共同体外观设计法》(欧盟理事会规则(EC)第6/2002号)建立了一种统一的共同体外观设计注册法律制度,该法可在欧盟的所有成员国内实施,并且各成员国的注册要求不存在例外。 该法同时对非注册的外观设计提供短期保护。 欧盟的成员国包含几乎所有的西欧国家,并随着欧盟的扩容,将包括中欧以及东欧的一些国家。【共同体商标局——外观设计的注册管理机构】 共同体外观设计的注册管理机构是位于西班牙阿里坎特(Alicante)的内部市场(商标与外观设计)协调局,亦称为OHIM或欧盟商标局(Community Trade Mark  相似文献   

18.
国外简讯     
泛欧洲专利制度受到实质性的支持在全欧洲建立统一的专利系统的计划在欧洲议会已受到实质性的支持。内部市场委员Charlie Mc-Creevy在投票的前十天提出一个妥协文本,议会10月12日投票通过,授权进一步讨论。去年,欧洲议会特别投票否决了一项会使软件专利在欧洲合法化的法案——《计算机实施的发明》指令草案。现在,仅过了12个月,这个问题似乎又回到了议会:订于10月12日表决欧洲专利政策的两项动议,其中之一是《欧洲专利诉讼公约》(Euro-pean Patent Litigation Agreement,E-PLA),旨在协调各成员国的专利法,建立凌驾于各成员国法院之上的…  相似文献   

19.
继2009年8月大卫.卡波斯担任美国专利商标局局长之后,五大专利局中又有两位局长于2010年履新。 2010年3月1日,法国工业产权局局长巴努瓦·巴迪斯戴利(Benot·Battistelli)在选举中获得超过3/4的选票,以压倒性优势当选为欧洲专利局(EPO)新任局长,任期为5年。  相似文献   

20.
各国和地区有关基因的专利保护情况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一)奥地利 奥地利专利法中直接援引了欧洲专利条约的许多条款,而且奥地利专利局执行的标准也是欧洲专利局的标准。但是奥地利和欧洲专利公约的其他成员国不同,对人体器官以及从人体分离得到的其他产品,如细胞系、基因、DNA序列等,是禁止申请专利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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