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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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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私人财产权作为一项基本人权,起源于自然法学派的人权思想.私人财产权的法律化伴随着资产阶级革命的进程而逐步发展、完善.随着法律对社会公共利益的强调,私人财产权的保护与限制的冲突日益突出.在保护财产权以保障个人生存与发展的基本条件的前提下,宪法可以对私人财产权进行一定的限制,主要措施有警察权限制、国家征用权、税收、国有化和没收.  相似文献   

2.
2004年宪法修正案中明确提出了"征用"、"征收"等概念,对我国公民财产权保障体系将起到极为重要的推动作用.但是由于对"征用"、"征收"概念缺乏统一的理解和界定,实践中对"征用"、"征收"概念的使用还处于较为混乱的状况,应致力于征用、征收制度的立法及完善.  相似文献   

3.
"财产权的社会义务"理论和"治安权"理论为国家限制公民财产权提供了正当性基础。这种正当性最终体现为一个国家的法律规范体系对公民财产权内容的具体规定。作为一项侵益行为,国家需要在宪法和法律授权的基础上,通过立法或者行政方式在合理的限度内限制公民财产权。北京市在APEC会议期间要求企业停工限产缺乏宪法和法律依据,对公民财产施加了过重的负担,构成了应付补偿的征收行为。为了实现国家管制和保护公民权利之间的平衡,我国需要完善宪法中的公民基本权利规范体系,制定规范政府决策行为的相关法律规范,逐渐将抽象行政行为纳入法院司法审查的范围之内,进一步探索我国宪法司法适用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相似文献   

4.
2004年修宪后,宪法明确宣告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这是我国宪政制度发展的里程碑。与此相适应,有关"行政补偿"的理论与实践问题,再次成为法学界探讨的热点。行政补偿的概念原则、范围、性质等值得我们进一步探讨。  相似文献   

5.
个人财产权的确立对市场经济的发展起重要作用,它可以解决盲目的政府行为或集体行为,有助于吸引外资,促进有效投资,有利于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秩序。确立个人财产权是保证个人行使民主权利的前提,是宪政的基石,是实现宪政权利的前提和基础。目前,我国对个人财产权保护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以下五方面:对公共财产和私人财产的保护力度存在差异;对有关私有财产的规范体系不完整、缺少征用补偿条款;缺乏有效的司法救济手段和国家赔偿制度;没有将私人财产权当作公民的基本权利来保护;私有财产范围界定不明确。对此,首先将公民私有财产权作为公民的基本宪法权利来保护,把财产权利平等保护和普遍保护观念体现在宪法条文中,消除实质上的不平等;其次,建立宪法保护公民财产权的规范体系;第三,建立保护公民财产权的宪法诉讼制度,增加征用补偿条款;第四,通过划定公权和私权的界限,确认主体普遍享有的财产资格。个人财产权的宪法保护是完善我国人权保障体系的需要,是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需要,是界定政府权利与公民权利的基础,是建立完备的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相似文献   

6.
财产权的限制往往被视为是一种社会义务,是私人财产为了公共福祉所应承受的正常负担,因而具有社会正义性.财产权按照权利归属可以分为私人财产权和公共财产权,法律在保护私人财产权的同时也应规制公共财产权.近现代以来,政府财政权有日益膨胀的趋势,应制定和实施严格的法律确保公共财产权取得及其分配的正当性.中国宪政历程有其本土化的经济社会语境,中国宪法文本体现了独特的历史规定性,但其语词表达也蕴含了特定政策背景下不同功能解释的可能性.构建中国语境下的分配正义和财产秩序,基于公共财产权规制的财税法治是关键突破口和主要着力点.  相似文献   

7.
“财产权的社会义务”理论和“治安权”理论为国家限制公民财产权提供了正当性基础。这种正当性最终体现为一个国家的法律规范体系对公民财产权内容的具体规定。作为一项侵益行为,国家需要在宪法和法律授权的基础上,通过立法或者行政方式在合理的限度内限制公民财产权。北京市在APEC会议期间要求企业停工限产缺乏宪法和法律依据,对公民财产施加了过重的负担,构成了应付补偿的征收行为。为了实现国家管制和保护公民权利之间的平衡,我国需要完善宪法中的公民基本权利规范体系,制定规范政府决策行为的相关法律规范,逐渐将抽象行政行为纳入法院司法审查的范围之内,进一步探索我国宪法司法适用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相似文献   

8.
我国自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来 ,人们对财产权作为一种人权的问题开始关注 ,近几年来 ,工商联、法学界一再呼吁私有财产权应当成为一项基本人权而写入宪法 ,“不久的将来”这一建言终将变为现实。 2 0 0 3年 1 2月 ,《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明确了对私有财产权的保障。本刊编辑陈立风就此问题与郑州大学法学院的几位师生进行了讨论。他们就“财产权”的涵义、宪法保障私有财产权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我国私有财产权宪法保障的不足等问题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评析了中共中央修宪建议的进步与局限 ,认为如果私有财产权的宪法规范既在总纲中规定 ,也在“公民的基本权利”体系中规定则更加完美 ;“并给予补偿”可能在理解和适用上会发生歧义 ,故应明确其内涵 ;对私有财产权的征收或征用还需要有相应的法律与之配套 ,并应对征收或者征用的补偿、程序等予以明确  相似文献   

9.
行政事业性收费,在我国实际类似征收的性质,是税收之外公共收入的最大来源。行政事业单位独占强大的公权利资源,垄断公共产品或服务资源。因此,收费及定价为单方决定,交费相对人永处在被动地位。税收必依法征收,如行政事业性收费不依法规制,则与掠夺或敲诈无法区别,必会普遍、长期、大量的侵犯宪法保护的财产权。所以,行政事业收费法不仅具有行政法、民商法的意义,更有从源头防腐、行政改革及构建和谐社会的政治意义。  相似文献   

10.
财产私有制是美国社会结构的基础,但政府仍可以通过公共权力如国家征用权的行使对私有财产权进行桌些实质性限制,如何对联邦宪法修正案中的“公共使用”进行合理解释,美国法院总是力求依据不同时期的社会经济政策发展需要,在政府与私有财产者之间找到最佳平衡点。通过近年来关于“公共使用”判例的梳理与介绍,可以得出“公共使用”应以“公益性目的”标准来衡量,“公共使用”并不意味着政府征收的财产只能用以公用或给一般公众使用,而是指政府行使权力的目的是出于公众利益的考虑,以造福于公众的健康、安全、伦理及福利.  相似文献   

11.
私人财产征收是当前宪法学界研究的热点问题,以宪法基础原则理论为视角考察征收要件却鲜有系统研究.以比例原则为视角考察征收"公共利益"目的正当性,以法律保留原则为基础考量征收正当"法律程序",以公平市场价格为前提形成"公平补偿",借以形成私人财产征收要件理论基础.地方政府未依照合法征收要件对矿业权进行征收和限制,使私人财产权遭受国家公权力侵害,主要原则还在于我国既存的财产权保障秩序(公用征收制度)并未能有效保障私人财产.  相似文献   

12.
集体所有土地征收、征用的价值基础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宪法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国家对集体土地的征收、征用,是国家的强制行为,与国家权力密切相关,属于行政行为,但是征收、征用过程还涉及民事行为和经济监督行为,征收、征用法律性质的这种复杂性决定了征收、征用现象成为中国目前建立和谐社会的热点问题。解决这一问题,要把"以人为本"作为土地征收、征用制度和规范设置的价值基础,以达到正当、公平、正义。  相似文献   

13.
政府公共理性回归与“大部制”改革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公共性是现代政府的第一属性,增强政府公共性是行政改革的中心问题。我国近三十年的行政改革是政府公共理性不断回归的过程,具体体现在行政改革目标、行政领域、行政管理体制、行政价值体系等十个方面公共理性的回归。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为行政改革指明了方向。从价值层面看,大部制改革是我国政府公共理性回归的新探索,它的目的是为社会提供优质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有利于推进服务型政府的构建。  相似文献   

14.
美国司法规制公众抗议的经验主要是在"公共论坛"原理的框架下充分发挥法律和司法的作用:一方面基于宪法和法律为公民的公众抗议表达提供充分的公共论坛;另一方面通过司法判例确立公众抗议表达和政府规制的边界与规则。文章详细阐述了"公共论坛"原理的发展脉络、主要内容和实际应用,美国经验对规范我国民众群体表达行为的启示在于:须开放制度空间为公民正当的诉求表达提供"公共论坛";以法律为依据实现应对公众抗议的分类治理;应充分发挥司法在规范公众抗议中的规则形塑功能。  相似文献   

15.
新公共管理是公共行政在新形势下的发展,它的一些理论和方法是值得我们借鉴的.但是,对于"经济人"假设是否适用于公共领域,官僚制是否该摒弃,"企业家"政府是否能取得实效,把公民当成顾客是否适当,是值得我们反思的.  相似文献   

16.
近来有关宪法司法化的争论颇多,但多集中于法院在民事、刑事诉讼中能否适用宪法的问题,而忽视了行政诉讼中的宪法适用问题。江苏建湖案中暴露出的许多问题,事实上与我们不能将宪法规定作为行政法规则对待有关。为使宪法"活"起来,使宪法在日常生活中能切实控制普通立法的效力、解释和适用,促使政府"依宪行政",就必须实行宪法"行政法化",修改《行政诉讼法》,允许法官在一定范围内适用宪法作为审理行政案件的依据。  相似文献   

17.
文章通过追溯革命根据地民主政权所颁布的一系列宪法文件,揭示了私有财产在中国革命宪法中更多地被规定为没收对象和经济要素,只是在特定时期,出于政治考虑而承认其为权利客体.这种立宪思路在建国后的制宪活动中得到了延续,其突出表现就是"私有财产"条款是被置于"总纲"而不是"公民基本权利与义务"一章中.因此,要全面确立私有财产权的宪法保障体系,就必须进行"正名",选择科学而可行的规范方式.  相似文献   

18.
20世纪70年代末以来的当代西方行政改革实践,推动了西方主要发达国家从公共行政向公共管理的转型和从政府管理向政府治理的转型。当代西方行政改革的基本发展趋势是公共管理对公共行政的三大扬弃和超越,即从行政权力的有效配置走向公共物品(公共服务)的有效供给;从单中心管理控制,走向网络化的协同共治;从科学行政、依法行政的统一走向科学行政、依法行政、效能行政的统一。中国的行政改革行进在从公共行政迈向公共管理的过程中,可以比较借鉴西方行政改革的经验教训,并寻求与自身实际结合的中国路径。  相似文献   

19.
宪法对行政区划体制的规定不可能十分详细,进一步的规定只能留给国家立法机关,国家立法机关在制定行政区划等相关法律时,应遵守一定的宪法原则,国家行政机关在进行行政区划改革时应有国家法律的授权.这就是法律保留的立宪技术及其在司法实践中发展出的宪政内涵.中国宪法有关行政区划的规定过于"硬性",在立宪技术上没有采取"法律保留",导致相关的宪法争议.  相似文献   

20.
中国改革怎样面对新公共管理   总被引:10,自引:0,他引:10  
对应于小农经济、工业经济和新经济,政府行政大致表现为统治行政、官僚行政和新公共管理三种行政形态.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我国的行政实践表现出转型社会所特有的典型特征他拖着统治行政的尾巴,发育着官僚行政的躯干,谋求着新公共管理的丽裳.这个现实就是我国行政改革的依据.面对这样一个世界性行政改革浪潮,中国公共行政改革的定位应当是摆脱统治行政的影响,批判性地补足相对于现代官僚行政欠缺的成分,有针对性地参照新公共管理完善我们的改革思路,确立中国的行政改革哲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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