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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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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监察体制改革背景下留置措施与刑事诉讼制度的衔接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制定国家监察法,依法赋予监察委员会职责权限和调查手段,用留置取代"两规"措施。留置措施是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中新出现的权力执行方式,又是涉及公民人身自由的一项强制性措施。如何在立法中设立留置措施,使其既能充分发挥调查公职人员违法犯罪的作用,又能有效保障被调查人的合法权利?首先必须明确留置措施的创制来源与权力属性,以明晰出台该措施的目的;其次要科学界定留置措施的行使主体、对象、期限、场所,保证其不偏离法治的轨道;最后,有必要从留置措施的决定程序、律师介入可能性、折抵刑期、救济措施等方面明晰该制度与刑事诉讼制度的合理衔接,切实保障被调查人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2.
《学理论》2017,(11)
国家监察委员会制度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一项重要改革举措,在全社会法制观念明显增强的背景下,开展试点工作为全国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探索积累经验,然而国家监察制度改革作为打击腐败犯罪的强大动力,仍存在着一些基础性的理论问题亟待讨论。文章主要采用文献研究法针对国家监察委员会设定过程中采用的留置措施展开研究,并论证留置措施的合法性,以期为国家监察委员会制度留置措施的设定提出相关合理化建议。  相似文献   

3.
留置措施法治化是监察体制改革的应有内容。监察法规定的留置,其本质为"双规""双指"内容之整合,并以法律规定的明确形式进行固定,使这种剥夺人身自由的监察办案措施步入法治轨道,其具有重要的制度价值、政治价值以及人权价值。与刑事强制性措施相比,留置措施兼具"办案保全"与"办案手段"的双重属性。基于留置剥夺公民自由之性质,相关制度必须对其实施予以严格规制。然而,由于现行法过于强调留置办案手段的属性,使得相关规定的规制力度不足。在未来制度的发展中,留置措施应遵循相应法治精神,着力在适用条件、决定程序以及执行与配套制度方面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4.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在刑事诉讼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成为理论界和实务界探索的热点。随着《监察法》的出台和《刑事诉讼法》的再次修订,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制度在日益深化的司法改革进程中面临着适用主体和运行机制上的重大变革。应重新审视监视居住在刑事强制措施体系中的功能,明确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与监察留置措施的关系,探究其在立法和司法实践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完善的路径,进而在司法体制改革中实现其程序功能的最大优化,以健全我国刑事强制措施体系。  相似文献   

5.
死刑复核程序作为对死刑案件中的被告人设置的一种特殊救济程序,需要依赖程序的良性运行来实现其保障人权之价值,其中辩护律师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2012年通过的新刑事诉讼法对死刑复核程序进行了诉讼化的改造,为辩护律师介入死刑复核程序提供了一定的制度平台。但在实际操作中,辩护律师有效介入死刑复核程序仍存在着一些缺憾与不足,如律师介入的渠道不畅通、律师介入的权利配置未落实等,因此,需要通过进一步细化可操作程序,完善律师权利的配置及相关配套制度建设,以确保律师介入的有效性。  相似文献   

6.
现行监察体制不适应现实需要亟待改革。十八大以来党领导的政治法治实践及获得的民意民众基础为其改革提供了成熟的现实条件。指导试点改革的两个纲领性文件亟待完善,确定机构名称、监察职责、监察职权、监察对象、监察程序等是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核心任务。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应区分为试点改革、全面铺开和宪法确认等三个阶段并分别提供法律保障。从本质上看,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我党领导的全新政治实践,最终提出了践行分权原则的中国样本。  相似文献   

7.
从监察委员会有效运行逻辑来说,在宏观层面,执政党领导为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和监察委员会有效运行提供了政治保证,国家监察是执政党治理国家和治理政党的结构化机制。监察权的政治性及其产生均源于党的领导权,运用监察权旨在实现党的领导和执政的具体化。在中观层面的具体实践中,监察委员会运行与纪律检查委员会运行是一体化的,合署办公是党领导国家监察工作的组织形式,民主集中制原则是对监察权行使的一种结构性制约。在微观的程序层面,监察运行具有法治依据和程序保证,基于监察运行的纪法衔接,监察证据可以应用于纪律审查,提高纪律审查的法治性;基于监察运行的司法衔接,监察委员会应与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实现法律协同和程序衔接。  相似文献   

8.
正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将着力解决行政监察范围过窄、反腐力量分散等问题,实现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带来"一加一减一制衡"的综合效应。"加"主要是依法依规对反腐败资源"全要素集成",加大惩治力度,形成持续震慑。"减"主要是对法定权力"全过程管控",严格按照刑事诉讼证据标准调查取证,特别是以留置取代"两规"并做出细化规定,减少自由裁量  相似文献   

9.
正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将着力解决行政监察范围过窄、反腐力量分散等问题,实现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带来"一加一减一制衡"的综合效应。"加"主要是依法依规对反腐败资源"全要素集成",加大惩治力度,形成持续震慑。"减"主要是对法定权力"全过程管控",严格按照刑事诉讼证据标准调查取证,特别是以留置取代"两规"并做出细化规定,减少自由裁量  相似文献   

10.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选择。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升级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推进反腐败机构职能合并、人员转隶,实现反腐败资源和力量有效整合;用"留置"取代"双指""双规",实现监察手段的规范合理;高度重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一手抓改革,一手抓制度建设,实现凡属重大改革都于法有据。  相似文献   

11.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事关全局的重大决策,是新时代深化政治体制改革的重大创新。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体现着四重逻辑:对权力监督体系的优化与完善是其理论逻辑;对当前现实问题和时代需要的回应是其现实逻辑;对监督体制改革的历史经验和教训的总结是其历史逻辑;完善监察体系,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是其价值逻辑。中国特色国家监察体制的形成是国家监察制度的创新与完善,实现了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反腐败的转变,构建了权威高效、监察全覆盖的国家监督体系,走出了一条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中国特色监察道路。  相似文献   

12.
<正>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宪法问题,涉及监察制度重构的宪法基础以及国家权力结构重构下监察机关与监察权的宪法定位等问题。以下四项内容构成了我国监察制度重构的宪法基础:公职人员权力监督全覆盖是人民民主宪法原则的体现,构建党统一领导的反腐机构合乎宪法原则,党的领导的宪法原则为新一轮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提供了宪法保障,通过法治反腐是落实依法治国宪法原则的具体体现。重构后的监察机关行使的宪法  相似文献   

13.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与监察委员会的设立,乃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改革,是国家监察制度的顶层设计.如此重大的政治改革,不能缺少宪法的参与.改革的内容关涉国家的宪制结构,改革的进行也应做到于法有据,改革的成果同样需要借由法律予以固化.传统的宪法解释理论不能回应我国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因此,必须要用修宪保障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  相似文献   

14.
刑事诉讼中,律师介入刑事侦查是现行<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刑诉法>)所确立的一项诉讼制度.尽管新修订的<律师法>对侦查阶段律师介入制度的改革完善力度很大,但同世界各国比较而言,我国<刑诉法>以及相关法律有关侦查阶段的律师介入制度仍然是不成熟、欠完善的.律师介入侦查阶段的权利扩展、身份定位、享有的权能等问题均有进一步探讨和完善之必要.  相似文献   

15.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作为重大政治改革,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方式,是实现监督全覆盖的重要举措,也是实现资源整合强力反腐的要求。开展监察体制改革,需要明晰其背后的理论及现实依据,分权学说是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理论依据,党和国家领导人对于权力监督重要性的认识是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认识和实践基础,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开展试点是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制度依据。在开展这项改革试点中,尤其需要厘清对于监督者的监督、与现有法治有效契合以及如何实现自身有效融合等亟需解决的问题。  相似文献   

16.
结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在试点阶段和全国范围内初步推进过程中的创新实践,在继续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过程中,还面临着诸如监察机关运行机制的理论困境、监督和制约监察权的力度薄弱、监察权的独立行使缺乏保障、合署办公模式及执纪执法的衔接存在困难等一系列挑战。针对上述挑战,需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相关路径,以期达到优化监察机关的运行模式、建立监察权行使的内外监督机制、加强监察权独立行使的制度和组织保障、促进合署办公及执纪执法的有效衔接等目标,从而使得监察体制在继续推进改革的过程中得以完善和优化。  相似文献   

17.
正在推行的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使检察机关的职务犯罪侦查权的内容发生了变化调整,原有的构架平衡需要再行调整和完善。因此,应对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背景下检察权的变化要有一个全面、正确的认识,在分析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对检察权的影响的基础上,探索对检察权实行优化配置的路径,以更好地完善我国检察权的配置。  相似文献   

18.
李菲 《学理论》2012,(32):114-115
近年来,律师作为调解员的调解形式在全国各地逐步发展起来。律师调解有其特有的优势性,目前我国的律师调解制度存在着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予以完善。律师以其专业优势主持调解工作,既维护了私权,也体现了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因此,在大调解背景下,律师调解制度是我国调解制度的必然趋势。  相似文献   

19.
孙岩  毛丹 《学理论》2012,(1):87-88
长期以来,我国刑事诉讼审前程序是以公安机关和检察院为主体而构建起来的,法院的司法审查权并未介入审前程序之中,这就造成了犯罪嫌疑人在审前程序中一系列的权利得不到有效的保障、审前羁押率居高不下等问题。针对审前程序中暴露出来的这些问题,从我国审前程序的诉讼构造问题出发,结合犯罪嫌疑人羁押场所机构、职能的独立性要求以及逮捕与羁押二者间的相互关系等问题的简单分析,对我国刑事诉讼中审前羁押问题的成因、羁押场所面临的问题、犯罪嫌疑人被羁押后的救济措施等相关问题进行了一定的思考。  相似文献   

20.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设立国家、省、市、县监察委员会。但现有的监察体制能否保证监察举措的顺利推行还很难说,尤其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当下,如何保证在法治轨道下推进改革,也并非易事。我国现行监察体制存在监察资源分散、监察权力缺乏独立性和权威性等诸多不足,已严重不适应时代的发展,从我国现行监察体制不适应时代发展的表现,实行监察体制改革的必要性以及对于推进监察体制改革的几点建议等三部分展开论述,以实现整合监察资源,树立监察权威,监察全民参与目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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