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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61 毫秒
1.
乡村协商治理理现代化是一个价值导向调整优先于治理技术革新的过程。它是社会主义民主的时代呼唤,乡村多元社会的关切回应,农民利益诉求的现实表达,村民自治创新的制度供给;社会主义乡村协商治理是民主与协商的内在统一,本质是人民民主,特色是农民的平等协商,重点是村民之间的理性包容,途径是共同参与乡村治理;社会主义乡村协商治理有利于促进乡村社会和谐稳定,实现农民权力常态在握,巩固党组织核心地位,防止农村干部腐败变质,培育现代农民公民资格。  相似文献   

2.
“三农”问题的实质是农民权益问题,作为村民自治组织的村民委员会应成为维护乡村社会权益的组织依托;当前在我国乡村治理的实践中,乡村自治性组织的维权性功能存在着缺位、错位和异化的现象,这是由诸多原因造成的;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应着力构建以保障农民权益为根本的乡村治理新机制,推进乡村自治组织的社会性复归;通过政治环境的发展、制度机制的重构、文化观念的培育,挖掘和塑造村民自治性组织作为村民群众维权性组织的组织资源和实践能力。  相似文献   

3.
唐惠敏 《理论导刊》2020,(7):95-101
当代中国乡村治理结构嬗变是内生秩序和外在力量共同作用的结果。国家政权微观介入和市场机制深度嵌入在不断解构中国乡村传统治理机制的同时,也在艰难地重构着支撑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社会共识和规则体系。以自治、法治、德治为内容的"三治融合"是中国乡村治理规则的现代性实践,其目的是协调村民自治规则、国家法理规则与传统礼治规则之间的不统一甚或冲突状态。乡村治理规则的现代性构建,必须尊重农民的主体性地位,拓展乡村规则实践的公共领域。在此基础上,有赖于以制度化和法治化的方式,促成国家政权介入与乡村内生治理秩序间的均衡状态,进而促进乡村治理能力现代化。  相似文献   

4.
乡村治理是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乡村治理现代化目标的实现归因于人的现代化。公民精神源自人们对公民身份的心理认同和价值塑造,是公民公共价值理念和行为自觉的凝练与升华,也是衡量当代公民素养的重要标识。在农民群体中积极培塑公民精神,对于改善乡村治理现状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在乡村治理现代化进程中,公民精神成长需要在尊重和提升农民主体性作用的基础上,不断培植和强化公民精神的内在价值理念。  相似文献   

5.
在现代乡村治理中,农民(村民)是其主体力量。如何增强农民(村民)的主体意识,激发其主观能动性,更好地参与乡村治理,是新时代乡村治理的重要课题。增强农民(村民)参与乡村治理主体意识的困境在于:城乡分割体制消解了农民(村民)的主观能动性,人际关系疏离弱化了农民(村民)淳朴的乡土情,较低的文化素养羁绊了农民(村民)的认知水平,松散的乡村社会结构淡化了农民(村民)的组织观念,多元化价值观动摇了农民(村民)的信任与合作意识。因此,增强农民(村民)参与乡村治理主体意识的对策,即在主观(思想)层面,最大限度地重视农民(村民)主体参与的理性选择;在政策层面,最大限度地增进农民(村民)的公共利益;在社会层面,最大限度地消解城乡阶层分化带给农民(村民)的现实困扰;在市场层面,最大限度地增加农民(村民)参与乡村治理的物质需要(积累);在伦理层面,最大限度地引导农民(村民)培育"大公无私"的公共精神。  相似文献   

6.
改革开放以来,村落场域中能人治理的形成与发展有其客观的经济基础与社会背景。能人治理对乡村政治信任的构建有着深刻的影响:从村庄公共权力结构的视角看,能人治理型村庄中的阶层博弈易导致治理能人、非治理能人、普通村民之间的政治隔阂和冲突;从村民自治实际运作的视角看,能人在村民自治各环节的主导地位易导致普通民众在村庄治理中被边缘化。能人治理下乡村政治信任构建中出现的问题,与村民自治制度设计的滞后、乡村基层干部的角色冲突、不同村民阶层的实力差异等因素有关。当前,应通过完善和创新村民自治制度、改革和探索干部考核办法、教育和引导村庄治理能人等途径,加快构建能人治理型村庄和谐政治关系的信任基础。  相似文献   

7.
村民自治制度作为一项中国乡村的民主政治制度 ,兼具价值合理性和工具合理性。村民自治的工具合理性在于它推动了乡村的政治发展、社会稳定和经济进步。一、村民自治极大地推动了乡村政治发展民主是政治发展的一个重要指标 ,村民自治作为一项乡村直接民主制度 ,有力地推动了乡村政治发展。1 村民自治培养了一批乡村的政治精英 ,有利于加强村级干部队伍建设。第一 ,在民主选举中 ,广大农民将素质好、能力强、作风正、乐于为群众服务的优秀人才推举为他们的领头人 ,有效地改善和加强了村级干部队伍。民主选举不仅使村级干部结构和素质得到优化…  相似文献   

8.
国家权力与村民自治的"共栖"是精准扶贫背景下国家权力以项目资源和官员下派等方式整合进入乡村带来的乡村社会治理变化。本文从"国家中心""社会中心""社会中的国家"三个视角梳理国家权力与村民自治的关系,以此作为解释"共栖"的理论起点。本文发现国家权力重新回归乡村社会对乡村基层治理产生了结构性影响,即国家权力下沉与村民自治并不是此消彼长的互斥关系,而是协调共生的"共栖"关系。乡村社会变迁并非单向过程,而是国家权力和乡村社会回应之间持续互动的结果。精准扶贫过程中贫困户识别和退出、产业引入和发展以及帮扶资源的分配和监督某种程度上影响了乡村内部发展,带来我国村民自治的新实践。"共栖"概念反映了我国乡村社会协调治理模式的探索,对村民自治实践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9.
<正>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是我们党面临的一项重大历史任务。改革开放四十年来,城乡逐渐形成两种不同的发展模式。由于人才流失严重、村民自治能力匮乏,乡村治理仅靠行政力量的纵向嵌入与村民横向自治,治理成效不容乐观,乡村普遍出现了"空心村"、公共产品供给缺失、生态环境恶化、传统文化淡化、村民自治无力的困境。  相似文献   

10.
自从20世纪80年代以来,在政府的强力推动下,村民自治已经遍地开花,新农村建设提出后,村民自治更是获得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在新农村建设背景下,村民自治中政府功能主要体现在农村民主制度的供给者和创新者、农民利益的整合者和农村公民社会的推动者等角色.在政府正确发挥其功能的同时,政府不但要克服急躁心态,稳步推进村民自治;而且要克服改造心态,高度重视农民首创;还要克服垄断心态,树立多元治理观念.  相似文献   

11.
乡村自治是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农村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我国实现基层民主的手段和途径。随着城乡发展改革日益深化,面对繁杂的乡村事务,乡村自治日益面临"弱治理"的困境。村民自治活动在维护乡村秩序、管理乡村事务以及乡村公共服务过程中的成效并不明显,"三农"问题的长期困扰更是使乡村自治遭受质疑。突破乡村自治的发展困境,才能为建设新农村发挥积极效能,开创良好局面。一是重点加强村民政治教育、培育自治主体;二是保障乡村自治良性运行的环境条件;三是继续完善乡村自治制度建设,使乡村自治实践不断制度化并形成理论经验,从而为发展基层民主打牢根基,为乡村社会治理转型铺平道路。  相似文献   

12.
目前,学界有学者用"第三波"理论对广东等地探索村民自治新形式的实践进行了富有启发性的理论解释,但这种解释与实践探索之间还存在一定的距离,不够全面和深入。本文在重新检讨民主与治理割裂论、国家与社会脱节论、体制与制度紧张论等已有理论解释的基础上,重构解释村民自治陷入困境的新框架——"五权"结构平衡论,以此作为分析广东等地探索村民自治新形式的理论起点。基于广东探索村民自治新形式所形成的"一核主导、双重服务""政经分离""三元制衡""四权同步"等实践经验,对广东等地村民自治的新形式给予的理论定位是:从形式上看这种探索是寻求"五权"结构的动态平衡,就其实质而言是把村民自治有机整合到以党政体制为基础的国家治理体系中,以实现"三元统一",即将政党执政的权威性、国家治理的有效性、村民自治的参与性有机统一于中国共产党在乡村执政的合法性。寻求"三元统一"对村民自治的现实成长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3.
王丽 《行政论坛》2012,19(4):17-21
公共治理视域下强调治理主体的多元化和多样化。公共精神的培育对于乡村治理的转型和乡村社会的和谐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当前,乡村居民公共精神的缺失已经成为一个普遍问题,主要表现为农民政治认同和政治归属感下降;农民责任意识比较淡漠,缺乏参与公共事务的热情;农民更多地关注个人利益,缺少维护公共利益的精神。要改变当前农村公民精神缺失和公共责任淡漠的境况,需采取以下对策:弘扬主流文化理念,重建农村社会核心价值观;完善制度安排,增强农民的政治认同与政治责任感;改善价值理念的生成环境,培育农民的公民意识  相似文献   

14.
农村公共事务治理:寻求政府主导与农民主体的平衡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汪锦军 《行政论坛》2009,16(1):22-24
中国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推行以后,完全由政府主导的乡村社会,开始向政府放松管制的农村自治体转变.农村公共事务的治理需要农民的参与.目前农村建设的制度设计没能给农民参与提供足够的保证.问题集中体现在:在公共物品的提供中未能让农民有效参与,政府的过多干预阻碍了村民自治能力的形成.农村公共事务有必要在政府主导与农民主体中找到平衡的制度设计,即推动公共设施建设的村民参与,基于促进农村治理能力的政策创新,走向更为公平的资金配置.  相似文献   

15.
正目前,在村民自治的过程之中,存在着村两委被乡镇基层政府"准行政化"、村干部与村民日益"悬浮"等诸多方面的问题,乡村社会的自主性建设从某种程度上受到了抑制,社会自治能力没能充分彰显出来。这一方面导致农民对乡村两级组织的合法性认同不够;另一方面也带来治理成本的居高不下,诸多钉子户、边缘人群体的崛起反制国家权力,从而带来政府权威的流失。面对当前乡村社会治理中的诸多问题,十八届三中全会重点提出了加强社会建设的战略部署,一方  相似文献   

16.
李滔 《学理论》2012,(30):151-153
村民自治制度是我国民主政治和法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实践着软硬兼施混合法结构治理模式的公域之治。以村规民约为主要形式的软法在村民自治中的法律功能和所承担的制度职能要远超硬法,其实际效果影响着村民自治制度功能的发挥。重新梳理村民自治中软法和硬法的关系,其目的在于保障广大农民群众广泛和直接参与软法的制定和实施过程;保证国家和社会对软法创制和实施过程进行全面和有效的法治监督,进而实现农村地区的公共治理法治化。  相似文献   

17.
当前,偏远乡村因治理场域远离当地行政中心,具有基层治理难以有效辐射,上级监管难以有效延伸,村庄治理机制难以形成,加之权力内部之间的冲突和各种村民权利之间的张力影响着社会治理机制的有序运行,使偏远乡村社会治理过程中出现的主体行为失范、社会生态恶化、环境治理乱象及土地使用无序的隐忧开始显现。为此,要有效应对偏远乡村社会治理中出现的上述隐忧,应该着力改善偏远乡村社会治理机制,从明确偏远乡村社会治理主体,建立健全偏远乡村民间组织建设,创新村民自治机制入手,为偏远乡村社会治理机制的有序运行提供制度性保障。  相似文献   

18.
改革开放以来,作为村民自发探索、顶层设计规划并借鉴他国经验的民主选举村干部的制度,成为村民自治的核心内容与实践,对中国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及乡村治理产生了重要影响.转型期的村干部选举,矛盾冲突始终夹杂其间.而执行乏力的选举制度、农民复杂的心理与利益诉求、村干部面临的现实诱惑,以及尚缺乏公共理性的文化土壤等诸层面因素,是造成困境的逻辑起点.再延伸些思考,就百年乡村建设的长时段来考察,这又是一个在新时代历史背景下,如何与时俱进地走出真正本土化发展的乡村振兴之路的课题.  相似文献   

19.
村民自治结构是指各治理主体在各自权力、职责范围基础上的行为模式以及相互之间的关系,主要有内部结构和外部结构两种表现形态。内部结构是指由现有制度体系规定的村庄内部各治理主体的法律地位、相互之间关系以及各自的行为模式。但在基层国家权力的作用影响下,村民自治表现出了比制度规定的理想状态更为复杂多变的关系,各治理主体之间产生了许多冲突和矛盾(如两委关系失调和乡村关系紧张),形成了村民自治的外部结构。在村民自治的实际过程中,外部结构与内部结构交叉重合,形成了村民自治的现实结构:一方面,乡镇党委通过对村党支部的领导关系以及村党支部对村委会的领导地位取得了对村委会的领导权;另一方面,乡镇党委又通遍对乡镇政府的领导关系以及乡镇政府与村委会之间的指导关系实现了对村委会的实际管理。这表明,村民自治并未使得国家权力从乡村社会退出,而是继续保持对乡村社会的有效治理,承认这一现实是提高村民自治绩效的基本前提。本文旨在从政治学的角度对村民自治结构作一梳理分析,这对于我们清楚认识村民自治的现实,明确并理顺村民自治各个治理主体之间的关系,建立党组织领导下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新机制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20.
我国在农村发展基层民主的重要性、艰巨性和复杂性,使它相对于其他民主内容更加需要党的坚强领导与科学指导。随着村民自治向纵深推进,农民民主意识的增强和自治能力的提高,乡村治理主体的多元和治理机制的完善,都在客观上对传统意义上的党的领导产生了一定影响。新形势要求我们既要清醒地坚持党的领导,更要明智地改善党的领导,通过加强党的自身建设重新赢得在村民自治中的主导权,通过转变党的领导方式积极融入到村民自治的制度框架中,实现党的领导与自治民主的共生共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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