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73 毫秒
1.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35号《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已于2007年2月8日经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7年第一次局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局长周生贤二○○七年四月十一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推进和规范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环保部门)以及企业公开环境信息,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环境信息的权益,推动公众参与环境保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环境信息,包…  相似文献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31号《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已于2014年12月15日由环境保护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部长周生贤2014年12月19日第一条为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享有获取环境信息的权利,促进企业事业单位如实向社会公开环境信息,推动公众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环境保护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工作。  相似文献   

3.
第一条为确保国家节能减排政策的贯彻落实,满足有关各方对节能发电调度信息的需要,依据《电力监管条例》和《节能发电调度办法(试行)》(国办发[2007]53号),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4.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经省政府同意,现将《辽宁省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试行)》和《辽宁省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相似文献   

5.
甘肃省人民政府令第44号《甘肃省政府信息公开试行办法》已经2008年4月11日省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5月1日施行。省长徐守盛二○○八年四月十八日  相似文献   

6.
<正>鲁民[2014]9号各市、县(市、区)民政局:现将《山东省基金会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指导和监督有关基金会和公益性社会团体认真贯彻执行。2014年1月14日山东省基金会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本省基金会信息公开活动,保护捐赠人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公益事业发展,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基金会信息公布办法》、《关于规范基金会行为的若干规定(试行)》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7.
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的管理,规范基地评估工作,根据《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管理办法》(国科发外[2011]316号),科技部制定了《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评估办法(试行)》。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环境保护公共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试行)》已经环境保护部2010年第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自2010年10月1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9.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有关中央管理企业: 为加强企业产品成本核算,保证产品成本信息真实、完整,促进企业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国家有关规定,我部制定了《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现予印发,自2014年1月1日起在除金融保险业以外的大中型企业范围内施行.  相似文献   

10.
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35号《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已于2007年2月8日经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7年第1次局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局长周生贤二○○七年四月十一日  相似文献   

1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局所属有关单位,局所属重点实验室及工程中心,测绘地理信息产业园区、企业: 为规范和加强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重点实验室的建设与运行管理,推动测绘地理信息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提升测绘地理信息科技自主创新能力,我局参照国家重点实验室相关管理办法,结合测绘地理信息工作发展实际,对《国家测绘局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国测国字[2007]12号)进行了修订,并经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修订后的《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1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 为落实污染减排“三大体系”能办建设工作任务,完善相关配套标准和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立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的规定,我部制定了《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1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医疗卫生服务单位信息,提高医疗卫生服务工作的透明度,促进医疗卫生服务单位依法执业,诚信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1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文化厅):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文物保护项目咨询评估工作的管理,提高文物保护项目审批效率和质量,推动文物保护项目管理制度的改革和创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我局制订了《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项目咨询评估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现予印发试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函告我局。  相似文献   

15.
部机关各司局,部直属各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实施条例》(国务院第53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号令)、《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93号令)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93号令)的有关规定,结合水利行业实际,我部研究制定了《水利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16.
<正>鄂卫生计生规[2017]2号各市、州、县卫生计生委(局),省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局:现将《湖北省卫生计生行政处罚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2017年5月26日湖北省卫生计生行政处罚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规范卫生计生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行为,促进依法行政、公正文明执法,充分发挥政府信息的曝光惩戒作用,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  相似文献   

17.
<正>杭政办函[2014]32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杭州市食品安全信用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2014年2月26日杭州市食品安全信用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为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增强食品生产经营者诚信意识,促进食品安全信息公开,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以及《浙江省实施食品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  相似文献   

18.
正鄂环发[2017]5号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环保局:《湖北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和《湖北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技术指南》已经厅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转发到辖区内重点排污单位,并遵照执行。2017年2月16日湖北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运行维护的监督管理,保障我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规范稳定运行和污染源自动监控数  相似文献   

19.
《山西政报》2015,(5):39-43
晋政办发[2015]10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各大中型企业:《山西省省属国有企业财务等重大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试行)》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请认真组织实施。2015年2月17日(此件公开发布)山西省省属国有企业财务等重大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试行)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省属国有企业财务等重大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晋政发[2014]38号)(以下简称《办法》)精神和要求,规范省属国有  相似文献   

2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文化厅):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文物保护工程资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我局对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三个资质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予印发试行,原办法同时废止。请遵照执行,并按规定做好相关文物保护工程资质管理工作。 特此通知。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