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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59 毫秒
1.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的颁行,监狱法律关系也运用而生.本文试就监狱法律关系的几个基本问题谈以下浅见.一、监狱法律关系的构成与特点法律关系是指法律规范在调整人们行为过程中所形成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监狱法律关系就是由监狱法所调整的,在国家刑罚执行机关与罪犯之间,在执行刑罚和改造罪犯过程中所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监狱法律关系的内容包括:其一,监狱法律关系发生在执行刑罚和改造罪犯的工作过程之中,始于罪犯被收监,终于罪犯的刑罚执行完毕.其二,监狱法律关系实质上是监狱机关与其他监狱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其中主要的是监狱与罪犯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其三,监狱法律关系由监狱法规所确认和调整.监狱机关与罪犯之间的关系不能都成为监狱法律关系,只有  相似文献   

2.
《中国司法》2005,(10):107-108
56罪犯可以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吗?问:我的一个朋友在服刑前就参加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但尚未毕业。在监狱服刑期间,他是否可以继续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湖北李和庆)答:在我国,罪犯受教育是其享有的一项重要的发展方面的权利,同时又是其一项义务。罪犯享有的受教育权是多方面的,其中就包括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这项权利受到法律保护。《监狱法》第六十五条规定:“监狱鼓励罪犯自学,经考试合格的,由有关部门发给相应的证书。”司法部颁布的《监狱教育改造工作规定》第二十六条中进一步明确规定:“鼓励罪犯自学,参加电大、函大、高等教育…  相似文献   

3.
《监狱法》与现代化文明监狱对人权的保障──关于罪犯申诉权保障的法律思考李银波,李志民《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7条,对罪犯在服刑期间应履行的义务和享有的权利作了概括性规定,认真贯彻执行《监狱法》及其他法律关于罪犯权利与义务的规定,对于切实保障监狱正确...  相似文献   

4.
问:罪犯在劳动改造中难免不发生工伤事故。请问,监狱处理罪犯工伤事故有何规定?(山西王兴中)答:我国《监狱法》第七十三条规定:“罪犯在劳动中致伤、致残或者死亡的,由监狱参照国家劳动保险的有关规定处理。”这条规定就是罪犯工伤事故处理的法律依据。根据这一规定,监狱是参照而不是直接依照国家劳动保险的有关规定处理罪犯工伤事故。其主要原因是:罪犯在服刑期间与监狱之间形成的法律关系是监狱法律关系,这种法律关系包括监狱组织罪犯劳动双方之间形成的具有为监狱法律规范所确认和保护的权利义务内容的法律关系。监狱法律关系具有刑事司…  相似文献   

5.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医患关系是否是平等关系是医疗合同能否成立的条件之一。我个人认为医患关系是平等关系(这里的平等关系是指法律地位的平等),理由是:法律地位是由法律关系的内容——权利、义务所决定的。“法律权利与义务,体现了人们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及其相互关系,……”。医患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从性质来看是相对的,如,患方有知  相似文献   

6.
理想与现实之间——关于罪犯权利的深层思考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权利是一种社会事物,它不是孤立存在的,要受其他社会现象和社会发展规律的制约。对权利及其存在状态影响最显著的,是社会形态、阶级关系、社会规范、社会意识等几个方面。监狱管理者在调配权利资源时,既要遵守法律,更要遵守社会规范。监狱工作的发展和罪犯权利的保障都要着眼于监狱的本土资源。权利合作规律表明,经过启发教育,多数罪犯是愿意和他人合作的,这从一个方面为罪犯的可改造提供了理论依据。  相似文献   

7.
行政合同“违约责任”性质刍议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对一项法律制度的研究是离不开对其相关的责 任制度加以研究的,这不但是因为“责任制度”体现 着法律的强制性,最终保障该项法律制度的贯彻实 施,还在于在“责任制度”中法律关系当事人的权利 义务体现的最为明显,能很好的体现相关法律关系 的性质与特征,有利于我们对该项制度之认识。对 于行政合同制度的研究,亦离不开对其相关“责任制 度”的考查。在这里我们借用民法上“违约责任”这 一概念,来剖析一下行政合同中各方当事人在违反 “合同义务”后所应承担的责任,及其所体现出来的 特殊的法律性质,希望为我国行政合同制度的建立…  相似文献   

8.
自 1994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国现代化文明监狱的建设进入了依法治监的法治规范化轨道。2004 年宪法规定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这既体现了弘扬主体精神的时代信念,也反映了“以人为本”的法律精神。人权保护落实到监狱治理和罪犯改造的领域中,就具体化为“以罪犯权利为本”、“依法治监”。 以人为本、依法治监,是辩证统一的。一方面,只有坚持“以人为本”,才能保证依法治监的“尊重和保障人权”方向。罪犯作为特定身份的人,不仅应当享有未被法律剥夺或限制的公民权利,还享有法律专门赋予罪犯的特殊权利;他的权利…  相似文献   

9.
在法治的背景下,对罪犯人权的尊重和保障已贯穿在监狱依法行使职能的过程中,严格依法行刑,保障法律明确授予罪犯的权利是监狱的法定职责,但是在罪犯权利的保障方面,并不适用“法未禁止即自由”的原则,赋予罪犯法未明确规定的权利时,不能破坏民众的法律情感。依法行使监狱职能时,要注意解决好安全、警察建设、警囚关系的和谐这样三个问题。  相似文献   

10.
罪犯人权保障的实际状况及改进人权的几点建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罪犯人权问题是国际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也是西方敌对势力借此对我国推行西化战略的一个重要武器,我们不能回避罪犯的人权问题,应该向国际社会发出一个我国重视监狱人权保障的强烈信号。我国监狱通过各种方式和机制保障罪犯人权实现,然而罪犯的人权保障,法律还应对执法者的公权和罪犯私权有明显的界定;法律既要保障罪犯的权利又要规定罪犯的义务;在执法中既要讲理性又要讲人道;在执法机制中要平衡刑罚执行权和检察监督权;在监狱工作整体上处理好改造创新与法律制度的关系。  相似文献   

11.
杨正鸣 《检察风云》2006,(14):10-11
罪犯的权利保障,是现代监狱和监狱制度的精神内涵之一。而所谓的罪犯权利,就是罪犯所享有的权利,这种权利包括了未因犯罪行为而被剥夺或被限制的权益、提出未被法律剥夺或被限制的主张等。  相似文献   

12.
确立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需要重新解读“惩罚与改造相结合,以改造人为宗旨”的监狱刑罚执行政策,实现基本刑事政策与监狱行刑政策的契合。监狱行刑领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必须在具体监狱制度的实践中加以体现,主要表现在罪犯权利保障、罪犯纪律惩戒、罪犯分级外遇、刑罚执行变更等四个监狱重点行刑制度上。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监狱的实现,要以监狱体制改革,监狱布局调整、监狱物质保障,监狱工作理念更新、监狱制度建设、法治建设为其提供保障。  相似文献   

13.
由于罪犯特定的法律身份和人身状态,与普通公民权利相比,罪犯权利具有有限性、不完整性、特定性和不稳定性的特点,因此,作为弱势群体,罪犯权利亟须国家的公力救济。而单纯国家本位的监狱行刑中,遵循的是阶级斗争范式,不但对罪犯权利不够明确,而且在观念上习惯于“赐予”罪犯权利,根本无法全面保障罪犯及其利害关系人的权利。随着权利本位理论的确立,基于权利本位引领下的规范体系研究势如破竹,基于罪犯权利的不同来架构科学合理、切实可行、有助于监狱行刑和罪犯改造以及社会和谐的罪犯权利公力救济机制势在必行。  相似文献   

14.
党提出的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对我国的发展是一次执政思路和方式的重大转变,其核心内容是权力与权利的关系。政治文明建设在监狱工作中主要体现为监狱人民警察和罪犯两者关系的变化,即监狱人民警察在行使其权力时是否关注罪犯的权利,而且这种权力是否受到各方面的监督。监狱作为刑罚执行机构,是司法权力乃至政治权力运行中的一部分,因此,政治文明建设的真正进步还有赖于政治体制改革。  相似文献   

15.
我国民法体系与德国民法体系有重大差异,根本原因是立法理念和思路不同。德国民法体系是以权利为核心构建的,所反映的法律关系理论属于“权利关系”阶段的理论。我国民法是以法律关系为核心构建的,所反映的法律关系理论属于“权利义务责任关系”阶段的理论。从立法技术上看,我国民法体系与德国民法体系有重大差异的根源在于,民法上责任的概念和内涵及责任与义务的关系有重大差异。由于《德国民法典》是以权利为核心构建的,请求权在民法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我国民法体系是以法律关系为核心构建的,体现为以权利———义务———责任为主线,我国民法上请求权的功能与德国民法上请求权的功能不同。  相似文献   

16.
监狱自由裁量权是监狱为实现对罪犯的教育改造,根据法律、法规所确定的原则、精神、范围和幅度,结合罪犯的个体情况,对罪犯的处遇、奖励、处罚、教育、组织劳动等作出灵活处理的权力。其具有法定性、自主选择性、相对性和特定性等特征。"能动法治主义"思想、执法过程的性质、成文法之局限性、监狱行刑的个别公正以及监狱管理之高效、我国的特殊国情和监狱管理自身特点是监狱自由裁量权存在的法理基础和社会基础。基于"人性恶"、权力制约和权利保护的考虑,应当构建一个由立法规制、司法审查和行政执法控制的法律监控体系对监狱自由裁量权予以控制。  相似文献   

17.
科学认识罪犯的内涵   总被引:2,自引:2,他引:0  
科学认识罪犯,必须科学地认识罪犯的公民权利,依法维护和保障罪犯的权利同时,又不能单方面强调罪犯的权利,罪犯不仅享有权利,更要履行义务,权利、义务必须统一、从改造罪犯的需要出发,不仅要承认罪犯是改造的主体之一,也要承认罪犯在监狱工怍的相关活动中,同样是有责任意识和有能动作用的主体。监狱没有时间和精力对罪犯群体开展普遍的素质教育,但可以找准每个罪犯素质教育的着力点.填补罪犯的素质缺陷。监狱在改造罪犯的作用上是有限的,只能也只应当努力改造那些具有改造可能性的罪犯。  相似文献   

18.
关于罪犯受教育权实现不充分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罪犯受教育权的实现具有明显的不充分的特点,其主要原因除罪犯权利的特质决定之外,还有观念方面、立法方面、执法方面等原因。保护罪犯充分实现受教育权利,是保证罪犯改造质量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依法治监的实现,关系到监狱行刑现代化和监狱法制文明的发展,需找到切实可行的办法。当前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强化权利意识、加强和完善罪犯权利立法、建立严格的执法制度、罪犯教育创新。  相似文献   

19.
劳改犯和普通公民在权利与义务上的差别蒋四清劳改犯是指在监狱、劳改队或其他劳动改造场所执行刑罚、实行劳动改造的罪犯。劳改犯虽然犯了罪,但他们仍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仍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自然也就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并且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  相似文献   

20.
监狱是罪犯与监狱民警矛盾的统一体,作为罪犯,既要接受国家法律的德罚,又要接受监狱民警的教育与转化;作为警察。既要承担代表国家执法的神圣职责,又要充当特殊园丁对罪犯实施矫正与改造。正是由于这样一组矛盾统一体的存在.形成了监狱错综复杂的人文环境。作为矛盾一方的监狱民警应该深知自己所肩负的重任,因而在对罪犯的管理中,绝不能是简单、粗犷式的管理,而应该在“精”“细”方面动脑筋、做文章。系统地学习法律法规,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以自己公正的执法手段和高超的“人格魅力”去影响、感化罪犯。有效地化解罪犯与监狱、罪犯与民警、罪犯与罪犯之间的矛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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