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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562 毫秒
1.
庭前会议作为庭前程序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刑诉法修改确立的一项新制度。纵观国内外立法,庭前会议的主要功能在于信息共享、明确争点、整理证据、解决程序性争议、案件分流等。刑诉法修改关于庭前会议的规定较为原则,其适用范围和提起方式,参与人员,听取事项的范围及处理方式等f*q题均有待明确。  相似文献   

2.
关于庭前会议能否排除非法证据在我国一直存在较大争议。囿于刑事诉讼法将庭前会议的功能定位为正式庭审的准备和辅助程序,导致庭前会议排除非法证据效力虚化。随着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推进,为贯彻集中审理原则、提高审判效率和质量,我国庭前会议阶段的非法证据排除程序规则经历了一个嬗变过程,有限排除方式成为可能,并且具备证据准入与证据评估相分离、程序性裁判优先且相对独立、刑事诉讼公正与效率有机统一等正当性基础。因此,就证据合法性审查而言,我国应探索建立一种相对独立、具有法律效力的庭前司法审查机制,赋予法庭在庭前会议阶段有限排除非法证据的权力,尽量在庭审前解决控辩双方关于证据收集合法性的争议。  相似文献   

3.
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增加了庭前会议程序。庭前会议是介于起诉和审判之间的一种程序,目的在于控辩双方通过明确争议焦点和确定合法证据来开展实质性的庭审准备工作。文章认为,庭前会议虽然加大了公诉机关的工作难度,但却是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必手段。  相似文献   

4.
在我国刑事审判制度改革过程中,刑事庭前程序改革存在五个亟待解决的问题:单纯的程序性审查,不利于案件的集中审理和诉讼效率的提高;庭审准备不足,致使庭审法官无法集中精力进行庭审;庭前审查程序无法从根本上排除预断;我国现行庭前审查程序使得辩护方的先悉权得不到保障;缺乏对公诉权的制约,审判权与公诉权未能合理配置。可借鉴德国现行的庭前实质审查模式重构我国的刑事庭前审查程序,将立案庭职能扩大,改设为形式审查庭,使我国的庭前程序具备司法审查、过滤、分流和庭前准备四大功能,体现公正与效率两大价值。  相似文献   

5.
我国现行的程序性庭前审查程序是从旧刑诉法下“职权式庭前审查程序”变革而来 ,其立法意图是防止法官的主观臆断。经过近十年司法实践的检验 ,程序性庭前审查程序暴露出许多缺陷。导致缺陷的原因 ,除了当时立法意图单一、对庭前审查程序所具有多项功能的认识不足外 ,还有一个重要的因素 ,就是对构建庭前审查程序的理论研究不足。因此 ,笔者从实践中产生的问题着手 ,通过理论的研究 ,认为庭前审查程序既要实现其功能性目标 ,又要符合现代刑事诉讼公正与效率的要求 ,应当遵循一些必要的原则。  相似文献   

6.
旧刑事诉讼法忽略了庭前准备程序,导致庭审拖延或中断频繁发生。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为了避免此类状况,增设了庭前会议。庭前会议具有证据开示、非法证据排除、程序分流、争点整理等功能,主要解决与庭审有关的事项,为集中审理创造了条件,既有利于实现刑事诉讼的公正,也有利于提高刑事诉讼的效率。庭前程序构建应当坚持被告人的程序参与、保持控辩裁三方构造、合意兼采决定的原则立场,以保障程序的公正,实现诉讼效率的最大化。  相似文献   

7.
庭前会议是本次刑事诉讼法修订后新设立的审前程序。庭前会议制度应力求达到提高诉讼效率与保障被告人诉权之间的制度平衡,在庭前会议的制度设计中,应严格区分实体问题与程序问题的处理界限,避免以庭前会议代替庭审程序。  相似文献   

8.
大陆法系的案卷移送主义并没有排除法官预断,英美法系的起诉状一本主义也没有完全禁止法官庭前接触案件信息,但由于两大法系存在保障庭审实质化的各种原则与制度机制,因此这并没有导致两大法系的庭审程序流于形式。不管是在比较法的视域中,还是在我国当下的制度环境之下,很难绝对地认为我国现行庭前公诉案卷移送制度存在缺陷,从庭审实质化的角度来看,当下更为紧要的是加强庭审程序的建设,而不在于改革庭前公诉案卷移送制度,追求绝对地排除法官预断或禁止法官庭前接触案件信息。  相似文献   

9.
新《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规定了庭前会议制度,但因规定简单概括,庭前会议的功能发挥和实践应用引起了广泛争议。作为一项重要的庭前准备程序,庭前会议的适用应由法官根据案情的需要进行自由裁量,并可在作出决定前询问控辩双方意见,尤其是证据意见。但需要注意的是,在庭前会议中形成的会议记录仅记载的是双方意见,并非具有直接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若当事人在庭审中提出与庭前会议不一致的请求或意见亦无不可,且应以当庭表达为准。  相似文献   

10.
大陆法系的案卷移送主义并没有排除法官预断,英美法系的起诉状一本主义也没有完全禁止法官庭前接触案件信息,但由于两大法系存在保障庭审实质化的各种原则与制度机制,因此这并没有导致两大法系的庭审程序流于形式。不管是在比较法的视域中,还是在我国当下的制度环境之下,很难绝对地认为我国现行庭前公诉案卷移送制度存在缺陷,从庭审实质化的角度来看,当下更为紧要的是加强庭审程序的建设,而不在于改革庭前公诉案卷移送制度,追求绝对地排除法官预断或禁止法官庭前接触案件信息。  相似文献   

11.
司法改革的关键在于庭审方式改革,而庭审方式改革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确立听证程序与庭审阶段的职能分工问题。在司法实践中,听证程序具有指导当事人诉讼、组织当事人交换证据和主持调解的功能。在把听证程序纳入司法程序之后,听证程序自然成为庭审阶段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共同发挥着作用。  相似文献   

12.
庭前会议是庭审实质化实现过程中不可缺少的配套措施。在庭前会议中,争点整理发挥着重要功能。实证研究发现,归纳式争点整理模式运用最广,但是运用该模式易导致归纳出的争点不具备足够的争议性。运用三方促进模式可以有效提炼争议,但是易出现法官把握不好庭前会议与庭审界限的问题。针对争点整理工作中存在的种种问题建议如下:一是合理定位庭前会议争点整理功能,不再将其看做探知辩方策略的工具;二是总结实践经验,制定细化且明确的常见犯罪类型的争点整理指导细则;三是将庭前会议报告宣读时间提前至开庭时。以此促进庭前会议中争点整理工作提质增效,助力庭审实质化的实现。  相似文献   

13.
庭前会议制度作为庭前准备程序的核心环节,具有保障庭审实质化、刑事诉讼公正和效率的协调统一、被告人诉讼权利的保障等价值。通过比较法角度考察明确了庭前会议的基本构成。通过对我国庭前会议制度的现有规定进行文本分析及司法实践中的存在的适用争议进行归纳,提出在我国应完善非法证据排除程序、证人出庭作证保障制度的预备性程序等内容和公诉变更问题和刑事和解问题等实体性内容。在运行程序设计方面,应赋予控辩双方启动权,明确主持法官的身份,完善庭前会议的召开形式,赋予庭前会议法律效力。  相似文献   

14.
2012年3月新修订、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新《刑诉法》)首次规定了庭前会议制度。根据新《刑诉法》第182条第2款,在开庭以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随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以下简称最高法《解释》)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以下简称最高检《规则》)对庭前会议的适用作了进一步规定。但上述规定仍较原则,各地相继开始的一些司法运行也做法不一,学界对于庭前会议制度中的个别问题仍存在较大争议。亟需在对近来各地做法调研、分析并结合庭前会议制度功能定位的基础上探索庭前会议制度运行的长效机制,从而真正发挥其在促进程序公正、强化人权保障、提高审判效率上的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15.
庭前会议作为庭前程序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本次刑事诉讼法修改后确立的一项新制度。庭前会议的主要功能在于信息共享、明确争点、整理证据、解决程序性争议、案件分流等。刑事诉讼法关于庭前会议的规定较为原则,其适用范围和提起方式,参与人员,听取事项的范围及处理方式等问题均有待明确。  相似文献   

16.
论我国民事庭前准备程序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本文从庭前准备阶段这一特殊视角 ,关注我国正在进行的民事审判制度改革 ,通过对程序公正、程序效率、庭审实质化、解决纠纷的法理分析 ,揭示庭前准备程序设计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相似文献   

17.
2012年修订的《刑事诉讼法》新增了庭前会议制度,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又针对庭前会议制度出台司法解释予以阐释。作为一项旨在保障公平正义、提高庭审效率的庭前准备程序,该项制度在理论界和审判实务界引起了极大的关注。从程序立法的科学性来看,这项新增加的审判程序具有开拓意义的同时兼有智慧性和前瞻性。但从审判实务的角度而言,条款的设计略显粗疏、过于简略则是不争的事实。为了客观的分析庭前会议制度在司法实践中的运行状况,笔者针对庭前会议展开了全面、细致的实证调研。从审判的角度对其中原因进行分析和探讨,结合自己多年的审判实践经验,对庭前会议制度的充实和完善提出一些建议。  相似文献   

18.
浅谈公诉人主导庭审辩论周青新刑诉法规定刑事案件由庭前实体审向程序审转化,同时扩大被告人和辨护人的诉讼权利,势必使整个庭审辩论对抗性加大。对此,公诉人如何主导庭审辩论问题值得探讨。一、准确预测,把握法庭辩论焦点,是实现庭审辩论主导的前提。司法实践表明,...  相似文献   

19.
目前,对于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学术界主要是从实体层面进行了大量研究,而忽略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程序问题。考察国外关于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操作程序,有美国的审前动议、英国的审判之中的审判式、日本的声明异议式、俄罗斯的庭前听证等四种模式。这四种模式通过程序性裁判活动值得借鉴,有助于我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真正实现。  相似文献   

20.
在民事审判方式改革过程中,现过分地强调一切在庭审中进行,忽视庭前准备过程,因此影响了庭审功能的充分发挥.在庭审前准备阶段应重新设置诉讼主体的权利和义务.首先应把被告提交答辩状设置为一项义务;其次,证据应当在庭前准备阶段进行交换;再次,在民事审判中应赋予当事人程序的选择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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