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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21 毫秒
1.
司法审查、扩大民主与人权、保障公益诉讼、扩张性解释、以法律价值和目的拓展司法裁判渊源等,是司法能动主义全球发展的主要类型。司法能动主义的具体形态丰富而多样,既有司法审查的传统形态,也有以人权保护为重心的现代形态,或者是多元结合的形态,司法能动主义在法律方法意义上,是被广为实践的。从实践来看,公民权利意识的高涨、合理的政治制度、公众的态度、掌权者对待判决自觉接受的姿态,都可能成为司法能动主义存续的条件。司法能动主义与司法克制主义哲学并非"非此即彼"的关系,而是可以共存于一个司法体系中的,一个国家司法哲学的发展必须符合本国法治的发展规律,顺应社会总体进步的潮流。  相似文献   

2.
司法过程中的法律论证是根据法律所进行的论证,因而任何一个想释清法律论证的人,都不能回避法律论证的合法性。法律论证的合法性在我国是指合制定法性。具体而言,是指在认定案件事实、寻找法律规范、作出判决时都必须以制定法为依据,在论证法律规范与案件事实有无涵摄关系时,要以整个法律体系为基准。将法律论证的合法性解释为合制定法,似乎有点机械、僵化、呆板,但这可以通过法律论证的合理性、融贯性、可接受性予以解决。  相似文献   

3.
司法能动主义首先是从美国兴起的一场司法运动。在历史上司法能动主义并没有一个统一的含义。在美国历史上就司法克制还是司法能动的争论非常激烈,而司法姿态也是在这两种审判哲学之间呈现出"来回摆动"的情形。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发展,这种争论也渗透到我国的司法界和理论界。目前我国提出能动司法的审判哲学,这与西方的司法能动主义存在交集,同时也有区别。对此,我们应该予以辩证地看待。  相似文献   

4.
司法权的本质是一种解释法律的权力,司法过程中的法律解释是一种服从法律的解释,这一服从主要体现在法律解释过程中必须充分尊重法律文本含义的确定性和客观性,法律解释中的法律意义必须以法律文本的含义为前提,法治要求法律解释必须有一定的限度,反对过度解释.法治反对过度解释,表现在法律解释的姿态上就是要捍卫司法克制主义的立场.  相似文献   

5.
在司法活动中,法律事实还原的程度关系到法官的正确裁断。人们往往会从不同的立场出发,运用修辞的方式来论证这一事实还原过程。法律事实还原必然需要通过修辞来进行,使命题具有可接受性,并提供可供论证的知识,从而使得命题具有说服可能;但是修辞论证也必须围绕自然事实,即修辞存在客观不能和优化可能。修辞论证帮助我们在法律事实还原中限制价值判断的恣意,成为通向法治的通途之一。  相似文献   

6.
《外交评论》2019,(1):135-156
国际海洋划界是国际司法机构实践"司法能动主义"的典型领域。在联合国大陆架界限委员会(CLCS)完成200海里外大陆架提案的审议工作之前,越来越多的海洋划界争端当事国开始请求国际司法机构在裁决200海里以内海洋边界的同时,一并划分200海里以外的大陆架。鉴于CLCS避免卷入海洋划界争端的一贯立场,国际司法机构如若坚持以"定界"为"划界"的前提,便有可能产生海洋划界争端中的"管辖权黑洞"。为化解这一僵局,国际司法机构近年来坚持严格区分"定界"和"划界",同时为管辖200海里外大陆架的划界争端创设了门槛标准,彰显了"司法能动主义",然而,国际司法机构裁决200海里外大陆架界线时产生的新问题,亦反映出"司法能动主义"的局限性。综合国际司法裁判的结构性因素和情境性因素,未来国际司法机构应适度回归"司法克制主义",谨慎对待"管辖权黑洞"问题。  相似文献   

7.
民事诉讼分为审理内容和法律适用两个方面.传统观点采"汝说事实,我给法律"的法谚,主张裁判基础事实的构筑采当事人提出主义,事实和证据的法评价专属法院职权.无法认定事实与证据时采当事人自我责任原则.协同主义诉讼模式下反对在事实问题与法律问题上设定泾渭分明的界限,主张法官通过对事实问题和法律问题的释明,积极参与案件事实的解明,在法律适用上强调法院与当事人之间对话和讨论的义务.当前在协同主义诉讼模式下构建和谐司法机制,以实现司法活动公正高效权威的运作,合理地分担法官与当事人的作用显得尤为重要.在事实问题上法官的积极参与作用受当事人处分权主义的支配.在法律问题上当事入的参与性也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法律无明文规定时法院应尊重当事人的参与权,有义务与当事人一起完成法律适用的任务.  相似文献   

8.
法律存在除了具有物质层面上的法律体系和法律制度外 ,还具有与之相契合的观念层面上的法律文化作为内在支撑。法律文化是柔性的法律存在形式 ,它为相应的法律存在提供合法性论证。马克思认为人类社会的发展存在着如下两种法律文化 :充满奴性、被动服从的客体主义法律文化以及自主自立又与社会结合的主体主义法律文化。必须要以锐利的主体主义法律文化摧毁传统的客体主义法律文化 ,这应是当代中国构建先进法律文化的努力方向。  相似文献   

9.
鉴于"深圳鹦鹉案"等热点刑事案件的裁判结果与大众情感、观念的尖锐对立,有必要对决定裁判结果的逻辑法条主义进行检讨与反思.逻辑法条主义在我国刑事司法领域的表现是全方位的,包括定罪层次的定性化机制、量刑层次的定量化机制以及刑事程序的科层式决策机制等.逻辑法条主义的产生有其深厚的历史根源和现实成因.新中国成立以来,逻辑法条主义从无到有、逐渐形成,当前的司法体制则为逻辑法条主义的盛行提供了理念、制度、技术上的支撑.然而,逻辑法条主义在司法实践中引起诸多冲突,包括实质正义观念和形式正义观念的冲突、专业审判组织决策与民众意见的冲突、抽象立法与具体现实的冲突等.为达成逻辑法条主义下的情法协调,需要在立法和司法层面上予以改革完善,包括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建立中国特色的"法官造法"制度(最高人民法院及其巡回法庭的法律审制度)、提高立法技术等.  相似文献   

10.
作为法学理论中两种不断尖锐斗争的司法哲学,司法克制与司法能动的分歧在于法官行使自由裁量权的限度;两者的对抗与抉择,反映了一国法制发展的规模、程度及其在不同历史时期的特定要求.我国当下尚无明确的司法哲学,法院和法官拥有几乎不受限制的法律解释权,司法能动处于无序状态,不利于法律的安全与稳定以及法律权威的确立.因此,我国应该在两种司法哲学中作出契合国情的理性选择.  相似文献   

11.
我国近几年来出现的所谓“专家法律论证”之奇特现象大致可以划分为三种类型。专家法律论证所追求的司法权威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司法权威。在专家法律论证中,人们过多地关注法官裁判时的实体独立性,而忽略了法官裁判时所应有的程序独立性。专家法律论证规避了现行法。尽快提高司法队伍自身素质方能抑制乃至从根本上消除专家法律论证。  相似文献   

12.
美国最高法院中的能动主义司法哲学意味着最高法院采取更加灵活的态度解释《宪法》条款和运用司法审查权,更加积极地看待最高法院在社会进程中的政治角色,特别是与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的关系。司法能动主义哲学是美国《宪法》得以历久弥新、保持与时俱进生命力的原动力所在,并且在当代美国平等权利观念的发展、联邦制特点的变化、最高法院自身宪政地位的提高以及宪政体制的发展等方面都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同时在文化多元时代司法能动主义哲学也面临着新的挑战。  相似文献   

13.
法律论证的性质和规则——司法的能动性及其限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法律论证过程中,逻辑、修辞和论辩方法都是必要的,我们需要明确强调的是以下两点:法律论证需要理性讨论;逻辑演绎的有效性是法律理性形成的基础。法律论证的性质:法律论证是解决法律“问题”的方法;法律论证是创造性适用法律的方法;法律论证是寻求一般性前提理由的方法;法律论证是批判性的、全面的、辩证的思维方法。法律论证的性质说明司法有其能动性。把法律论证置于动态背景——论辩之中讨论,从认识论、逻辑学和法律的角度看,法律论证需要考虑一些具体的规则,这些规则表明了司法有其限度。  相似文献   

14.
根据麦考密克法律论证理论,辩护人在法庭上陈述和建构案件事实能够为法官提供备选的演绎规则,从而推进司法裁判程序.该辩护行为及其事实性权威证成了辩护权,并形式化为法律条文,开示辩护权背后的社会压力.以此讨论辩护权的中国样态,关注法律条文之间的内在张力,描述辩护权救济渠道不畅、审辩冲突加剧等情形,揭示辩护权在事实与规范之间的冲突.借助外部性反思视角,评析我国刑事诉讼格局对辩护权运行的影响,最终明确辩护权的有效落实仰赖以审判为中心、控辩地位平等、充分尊重权利的法律论辩.  相似文献   

15.
法律形式主义容易导致孤立、机械地理解法律,漠视条文背后的规范价值与意义。超越法律形式主义的进路就是要在司法实践中能动地理解法律。司法能动主义更贴近正义,不拘泥于条文和立法意图,更少强调先例,更具司法独立精神。但这并不代表法律扩张主义,在司法判断中突出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也不是重刑主义,“能动”并不是对罪刑法定原则的违反,而是要求在该原则的基础上能动地理解构成要件与罪刑法定的关系,并根据规范目的与事物本质,对法律条文做出实质性而非形式性解释适用。  相似文献   

16.
法律论证及其意义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在西方法治经历了二百多年的实践以后 ,在当今的法学理论界出现了所谓的法治危机 ,即传统的依法办事的理念受到了来自不同方面的批评。法治命题能否成立 ?法律解释的客观性是否存在 ?法律有没有确定的答案 ?有没有惟一正确答案等都成了法学 (尤其是其中的批判法学 )评论的对象。如何摆脱西方法学者所讲的法治危机 ,已严肃地摆到了法学理论工作者面前。在这种形势下出现了多种理论 ,许多作者都试图摆脱传统法治的困境。其中 ,法律论证理论就是重要的一支。法律论证理论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对传统的法治理论有所修正 ,但从总的方面看 ,它是对法治精神的维护 ,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捍卫法治的理论。为了进一步论证法治的命题 ,本刊编辑部组织了山东大学的部分师生对此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 ,以期引起共鸣与反思。现刊载部分以便推动此项问题的深入研究。  相似文献   

17.
话语制度主义,顺应西方政治科学的"观念转向",把历史制度主义、社会学制度主义和理性选择制度主义所探讨的能动力(行动)和结构(规则)问题进行"话语转换",重新界定"观念"、"话语"、"制度"、"能动力"等核心概念及其相互关系,力图把它确立为第四种新制度主义.话语制度主义的论题和框架被一些论者从本体论和认识论上加以解读,并分别从话语理论、建构主义和后结构主义来进行分析和澄清.虽然话语制度主义没有被贴上"治理哲学"的标签,它的基本概念、分析方法和理论逻辑,实质上演绎了一种治理哲学.  相似文献   

18.
司法三段论基本思维模式表现为法律适用、事实认定和裁判结论。大前提是法律规范而不仅仅是逻辑命题,力图通过法律规范和法律事实建立通道,法律规范、法律事实、推理主体需要对众多法律理由进行权衡与抉择。需要对逻辑三段论进行重构,常处于一个由内部推理与外部推理织就的复杂网络中,由内部正当性证成与外部正当性前提构成,在法律规范与事实之间建立具体、有效的推导关系。  相似文献   

19.
波斯纳在其著作<法官如何思考>中,对于美国司法实践中法治观念进行了理论描述,其对开放性总的解题路径吸收了自然主义认识论进而对于"法条主义"、"确定性"等若干核心范畴的理论内涵进行了适当的厘定.波斯纳在法律方法上的自然主义倾向指出了法律自然主义对于我国司法实践和法律现代转型的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20.
民间法司法运用的价值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将民间法引入司法审判,首先面临的一个前提性的问题是对民间法司法运用的价值进行论证。司法的场域运行表明民间法在司法中强有力的存在,与此同时,由于和谐社会命题的提出以及对司法解决纠纷功能的重视,民间法司法运用的价值不是被夸大了,而是还没有得到充分的挖掘。在司法实践中,民间法的价值具体体现在:有利于规范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有利于实现案结事了,推进和谐司法;有利于顺应主体社会生活的权利要求,维护法律权威;有利于实现有效的社会治理,达致善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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