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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8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525 毫秒
1.
通过对设立责任限制基金和享受海事赔偿责任限制之间的关系的阐述,结合学术界对该问题的思考,对中国司法实践中所面临的困境进行分析,指出问题的本质在于有关涉案债权性质的审查范围上。建议法院在审查设立责任限制基金时,对涉案债权性质,应只按《海商法》第208条对其"非限制性"进行审查。  相似文献   

2.
《司法业务文选》2013,(12):2+49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2013年1月31日发布)裁判要点1.对于申请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的,法院仅就申请人主体资格、事故所涉及的债权性质和申请设立基金的数额进行程序性审查。有关申请人实体上应否享有海事赔偿责任限制,以及事故所涉债权除限制性债权外是否同时存在其他非限制性债权等问题,不影响法院依法作出准予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的裁定。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二百一十条第二款规定的"从事中华人  相似文献   

3.
本文首先将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程序定位于海事赔偿责任附属审判程序之中。进而论述了启动该程序的主体及条件、管辖法院以及该程序其他方面的主要问题。责任限制申请人的申请和法院认可该申请的肯定性审查决定二者的结合,将有效地启动该程序。确定责任限制案件的管辖法院对此类案件的处理具有重要意义,在已设立责任限制基金的前提下,将同一事故的所有案件统一到基金设立法院管辖是应予贯彻的特别规定和制度安排。放弃限制性海事赔偿债权与放弃海事赔偿责任限制权是对立统一的.文章提出了正确处理两者关系的见解。在创建我国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程序时,可借鉴英美国家的禁令制度,由设立基金法院发布禁止令。禁止对基金设立人的同一事故的海事请求在其他法院提起诉讼。除船舶油污损害赔偿责任案件外。仅申请责任限制而未设立基金是允许的,但存有能否实现责任限制的相当风险,该风险应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相似文献   

4.
虽然责任人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的最直接法律后果是避免了债权人对责任人的任意财产行使权利和使责任人的船舶或者其他财产免遭扣押,但其最根本目的仍是限制赔偿责任,所以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和诉讼抗辩一样,是责任人行使海事赔偿责任限制权利的形式之一。根据海商法和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的规定,法院只对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的设立进行程序性审查,即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既非责任人限制责任的必经程序和前提,①也不等同于责任限制主张已经得到支持。只有在对相关债权进行确认的过程中,法院认为责任限制成立,已完成  相似文献   

5.
介绍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的国内立法和司法实践以及英、美、日等国家的海事赔偿责任限制法律制度,结合对中国法律的理解和实践经验,阐述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和享受海事赔偿责任限制两者关系,指出中国解决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程序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6.
内河航运赔偿责任限制具有悠久的历史渊源,虽然对其必要性和公平性的一直存有争议,但如今已被世界多数内河航运发达国家采纳,并初步呈现区际统一化趋势。以船舶所有权效力的扩张来确定责任主体,以损失和船舶作业直接相关划定限制性债权的范围,以不同种类的船舶分别计算不同的责任限额,是构建完善的内河航运赔偿责任限制制度的关键所在。  相似文献   

7.
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程序的有关问题   总被引:2,自引:1,他引:1  
本文在肯定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程序积极作用的同时,指出其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对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从3个基本概念入手进行了理论上的分析.  相似文献   

8.
庞纯 《法制与社会》2014,(8):37+39-37,39
在发生重大海损事故时,为保护责任人的权利,我国海商法及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设定了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制度。本文针对海事赔偿责任基金制度在审查过程中究竟是实体审还是程序审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和探讨,并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和合理的解决方案。  相似文献   

9.
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相关规定和海事诉讼司法实践,分析探讨了现有法律在保障海事赔偿责任限制权利实现方面的局限性,指出了债权登记程序的重要性,提出了相应的立法修改建议.  相似文献   

10.
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程序是<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中的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由于实践的不充分,一些程序和程序间的衔接需要不断地完善."雅河"船碰撞案在适用设立基金程序中出现的问题和困惑,会在理论研究和实践深入的基础上得到较好的解决.  相似文献   

11.
港口经营人责任限制问题再探讨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探讨民法责任限制制度的一般原理,并对学者所主张的给予港口经营人责任限制的各种理由予以分析,指出这些理由难以成立,港口经营人不应享有责任限制权利,应对之在立法中作出明确的否定性规定.  相似文献   

12.
探讨民法责任限制制度的一般原理,并对学界所主张的给予港口经营人责任限制的各种理由予以分析,指出这些理由难以成立,港口经营人不应享有责任限制权利,应对此在立法中作出明确的否定性规定。  相似文献   

13.
探讨民法责任限制制度的一般原理,并对学界所主张的给予港口经营人责任限制的各种理由予以分析,指出这些理由难以成立,港口经营人不应享有责任限制权利,应对此在立法中作出明确的否定性规定.  相似文献   

14.
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制度中的很多问题在理论上争议较大,在司法实践中也做法不一。为更好地理解和把握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制度的实质,选取了10个具有代表性的问题作为研究对象,以判例为基础,采用理论和实证相结合方式,提出解决相关问题的思路和见解,强调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制度立法和应用必须回归海商法和相关国际公约的立法精神,回归该项制度的本质。  相似文献   

15.
通过分析和比较《1976年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公约》及其《1996年议定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探讨择地行诉现象的成因及对中国的影响,同时通过借鉴英美法系国家或地区的判例、原则,对中国的立法和司法实践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16.
海事赔偿责任限制与连带赔偿责任是立法宗旨根本对立的两项法律制度,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没有明确何者优先适用,当两项制度同时适用于一个案件时,便会产生互相否定和互相排斥现象,给审判和执行工作带来困惑。在协调两者同时适用冲突、平衡双方当事人利益的前提下,提出两项制度同时适用的方法规则。  相似文献   

17.
海事赔偿责任限制抗辩权论   总被引:3,自引:1,他引:2  
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的权利属性是当前学界争论的焦点之一。从传统民法理论入手,结合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的特殊性对该问题进行研究,认为传统的抗辩权说不应被否定。  相似文献   

18.
关于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程序有待澄清的几个问题   总被引:3,自引:3,他引:0  
中国的《海诉法》和《民诉法》不适宜处理复杂的海事赔偿责任限制案件,主张应当建立一套专门的海事诉讼程序,并就反对建立责任限制程序的主要理由进行了评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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