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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稽素凌 《内蒙古检察》2005,(3):40-41,27
2003年9月,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布了《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侦查案件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的规定》,这是检察机关自觉接受监督、真正将人民对检察机关的监督落到实处的有益尝试。人民监督员制度的主要内容是对检察机关拟作不起诉、撤销案件处理及犯罪嫌疑人不服逮捕决定的直接立案侦查案件由人民监督员进行监督的制度。据此,引入人民监督员制度是公诉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  相似文献   

2.
建立和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是检察机关为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强化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外部监督机制,解决人民群众反映最突出的问题而推出的一项重大改革举措。根据规定,人民监督员有权对检察机关直接受理侦查案件的犯罪嫌疑人不服逮捕决定、拟撤销案件、拟不起  相似文献   

3.
人民监督员制度,是检察机关在自侦案件办理过程中,对不服逮捕决定、拟撤案和拟不起诉案件实行的一项外部监督机制。在这一制度中,人民监督员是代表广大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办理自侦案件实施监督的主体。实践中,对于检察机关自侦案件的监督始终缺少有效的监督制约。长期以来,公安机关刑事案件侦查的合法性由检察机关监督,那么检察机关刑事案件侦查的合法性由谁来监督,对检察机关直接受理侦查的案件中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不服逮捕决定、拟撤案和拟不起诉的案件办理工作又由谁来监督,成为检察机关外部监督的空白。人民监督员制度的建立和实施,首…  相似文献   

4.
2003年10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了《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侦查案件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的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试行)》),将人民监督员制度引入检察机关办理自侦案件过程中,这是检察工作的一个重大创举。从2004年10月份开始,人民监督员制度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几年来,对于人民监督员的人员组成各地做法不一,有的是从从事过司法工作的人员中产生,  相似文献   

5.
第一条为了加强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检察院办理直接受理侦查案件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制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关于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的规定(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人民检察院办理直接受理侦查案件工作的实际,制定本规定。  相似文献   

6.
建立和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是最近几年检察改革的重头戏。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规定,人民监督员有两大职责:一是对检察机关直接受理侦查案件的犯罪嫌疑人不服逮捕决定、拟撤销案件、拟不起诉的"三类案件"进行监督。二是对"五种情形"提出纠正意见,即有权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或者不应当立案而立案;超期羁押;违法搜查、扣押、冻结;应当给予刑事赔偿而不依法予以确认或者不执行刑事赔偿决定;检察人员在办案中有徇私舞弊、贪赃枉法、刑讯逼供、暴力取证等违法违纪情况等"五种情形",提出纠正意见。如何办理"五种情形"监督案件,笔者谈点粗浅看法。  相似文献   

7.
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的《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侦查案件实行人民监督制度的规定(试行)》是一项监督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重要制度,对于促进依法正确行使检察权,发挥了积极和重要作用。但由于人民监督员试点工作是一项全新的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也是较多。笔者结合我院开展此项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提出粗浅的意见和建议,与大家共同商榷。  相似文献   

8.
人民监督员制度是检察机关对直接受理侦查案件探索外部监督途径的一项重要尝试,是中国当代检察制度的一次实践创新,人民监督员制度代表了检察改革的发展方向,对促进检察机关全面正确履行人民赋予的法律监督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人民监督员制度作为一种新制度存在不足之处,需要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9.
2003年10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了Ⅸ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侦查案件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的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觇定(试行)》),将人民监督员制度引入检察机关办理自侦案件过程中,这是检察工作的一个重大创举。经过近六年的实践,这一制度对于加强外部监督、保障公正执法、提高案件质量等方面显示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尚待研讨的问题。本文着重对人民监督员制度的监督范围及效力进行探讨,寻求能在制度设计和实践中不断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使这一制度不断突破自身的藩篱,逐渐走向成熟和完善。  相似文献   

10.
章蓉  戴朝阳  林春弟 《法制与社会》2010,(28):52-52,122
人民监督员制度,是由社会各界民主推荐具有一定公信力和代表性的公民担任人民监督员,依照一定的程序规范,对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侦查案件“三类案件”、“五种情形”实施监督,保障依法、公正、理性、平和、廉洁履行检察职责的一种新型社会监督制度,是检察机关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的宪法和有关法律原则的具体化,属于人民群众的监督。对人民监督员制度的正当性基础探究,是为了更好地完善该制度。  相似文献   

11.
<正>人民监督员制度系检察机关按照党的十六大关于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部署安排,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对全国检察机关办理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监督的一项重要制度设计。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人民监督员制度的改革和发展,多措并举,促使人民监督员制度在新时代下找准了自身制度定位,为人民监督员制度的科学发展指明了方向。在新的时代背景下,  相似文献   

12.
[文(令)号]高检发办字[2005]23号[公布日期]2005.11.10[类别]程序法·刑事诉讼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军事检察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侦查案件立案、逮捕实行备案审查的规定(试行)》已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第十届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试行。试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报告高检院。第一条为了加强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检察院办理直接受理侦查案件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制约,进一步提高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侦查案件作出立案、逮捕决定的质量,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结合人民检察院办理…  相似文献   

13.
直接受理侦查案件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是检察机关根据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的推荐,从社会各界中选择若干名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较高的政策法律水平的人士担任人民监督员,依照一定的程序,对查办职务犯罪工作进行外部监督的一项制度,是在现行法律规定的框架内,在办理直接侦查案件过程中设置的一种程序性的外部监督机制。人民监督员制度的指导思想、运作程序、实施保障固然重要,但是,笔者认为人民监督员制度至关重要的是法律依据、法理基础和立法的可行性。而立法的可行性要以法理基础、法律依据以及成功的司法实践作基础,最重要是立法的确立…  相似文献   

14.
我省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的初步经验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是高检院认真贯彻落实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推进检察改革,建立有效的检察机关直接受理侦查案件外部监督机制的一项重要探索。四川作为全国十个试点省份之一,在高检院和省委的领导下,全省检察机关统一思想,大胆探索,周密部署,迅速试点,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初见成效。截止2003年底,四川省共监督评议案件84件96人。其中,同意检察业务部门意见的71件,占84.5%;不同意的13件,占15.5%。在这13件案件中,有10件检察机关采纳了人民监督员意见,占76.9%;有3件未采纳人民监督员意见,但向人民监督员作出说明后,人…  相似文献   

15.
人民监督员制度是一项有生机和活力的制度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2003年10月1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根据《宪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等有关法律,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制定并颁发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侦查案件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的规定(试行)》,并决定在天津、河北、内蒙古、辽宁、黑龙江、浙江、福建、山东、湖北、四川等十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试点工作。这一颇具创新性的试点工作,是检察机关在办理职务犯罪案件中,积极拓展外部监督路径的重要尝试,体现了鲜明的人民性。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担负着维护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保障社会主义建设顺利进行的神圣使命。为了保…  相似文献   

16.
刘志成 《中国检察官》2004,(4):16-17,20
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发的《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侦查案件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的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是检察机关在现行法律框架内推进诉讼民主的探索,开启了一条落实宪法规定,实行民主监督的新途径,将有助于解决谁来监督监督者的问题,促进检察机关提高查办职务犯罪案件质量,实现司法公正。《规定》除了对人民监督员选任条件与方法提出要求外,还对人民监督员监督的内容,监督程序启动、操作步骤及方法等进行了规定。《规定》方向正确,具有开拓性,也具有较强的操作性。但是,任何规范性文件都不可能一蹴而就,作为一项没有参考借鉴的探…  相似文献   

17.
检察工作是司法的一个重要环节,承载着公诉权并贯穿整个刑事讼诉的始终民众参与司法是司法民主的外在体现和内在要求,在检察领域民众参与检察一方面体现司法的民主性,另一方面也体现了权力对权力的制约。各国在民众参与检察的道路上进行着不断地摸索和制度创新。目前比较典型的三种是美国的大陪审团模式、日本的检察审查会制度和我国的人民监督员制度。实施人民监督员制度的目的是在检察机关直接受理侦查的案件方面,由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机关的逮捕决定和参与检察机关做出不起诉和撤案决定的过程,改变监督者在直接受理侦查案件上没有外部监督的格局。检察院主动接受外部监督推出人民监督员制度的精神是值得赞许的,毕竟在现行司法制度和诉讼制度没有根本性改变之前,这确实是一种比较好的选择,通过民众参与检察的方式可以促进检察工作公正有效的进行。笔者在此从人民监督员代表性、人民监督员的实效件等方面讲行探讨.  相似文献   

18.
人民监督员制度的三个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人民监督员制度是检察机关接受外部监督、自我加压的大胆尝试,按照最高检察院的《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侦查案件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的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所进行的试点情况来看,宣传是足够到位的,但是如何完善这一制度仍是亟待解决的问题。一、适用范围需完善(1)人民监督员制度被明文限制在自侦领域,如果自身执法的改善必需借助社会监督的话,完全可以推广到其它地方和其它领域。“人民监督员”称谓过于宽泛,未能准确反映其实施主体(检察机关),同时也未能如实反映其监督内容的有限性。(2)从适用主体来讲,由于只限于自侦案件,而…  相似文献   

19.
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充分研讨论证各种职务犯罪案件逮捕程序改革方案的基础上,出台了《关于省级以下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的案件由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逮捕的规定(试行)》,自2009年9月1日起,全国大部分地区的检察机关开始实施省级以下(不含省级)检察院直接受理侦查案件由上一级检察院审查逮捕的改革。  相似文献   

20.
论人民监督员制度设置之合理性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人民监督员制度是检察机关积极拓展直接受理侦查案件外部监督路径的一项重要尝试,符合权力禀赋、权力制衡理论。该制度兼顾了个案监督手段之刚性与社会监督范围之广泛性,消除了检察机关与涉案人之间以及检察机关与社会各界在案件处理时认识上所存在的矛盾与偏差,树立了民众对司法的信仰和权威,在一定程度上回答了“监督者如何接受监督”的司法难题,是中国检察制度的实践创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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