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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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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秋天 《中国律师》2014,(6):25-25
正"我想和大家分享的是,在坚持与放弃的抉择中,只有坚持才能斩去事业道路上的荆棘;只有坚持,才能在黑暗中看到黎明的曙光!这就是我的抉择,一个普普通通的青年律师在追梦道路上的抉择!"一篇篇的演讲,抒发着青春的梦想;一篇篇的演讲,讲述着成长的历程;一篇篇的演讲,描绘着璀璨的未来……2014年5月4日,福建省律师协会在福州举办了"中国梦·我的律师梦"青年律师演讲比赛。  相似文献   

2.
沈宗灵 《中外法学》1999,(1):115-121
这是发表在《美国比较法刊物》1997年第1期上的一篇论文,英文题目是“Three Patternsof Law:Taxonomy and Change in the world’s Lagal Systems”。作者是美国法学家马太(UgoMattei),现任美国旧金山加利福尼亚大学赫斯廷斯法学院国际法与比较法的讲座教授。 该文主要内容是对当代世界法律制度的分类提出新的方案。文章中涉及三个关键词:(1)legal system,这里译为法律制度,指每个国家法律的整体;(2)lagal family,译为法系,指拥有某种共性的法律的总称;(3)pattern of law,译为法律模式。  相似文献   

3.
卡多佐是英语世界有史以来最著名、最伟大的法官之一,也是美国现实主义法学最杰出的代表人物之一,由于卡多佐的长期普通司法实践,在其任职期间,美国"静悄悄地"完成了普通法的革命。《司法过程的性质》是卡多佐于1921年在耶鲁大学一系列演讲的集录。他在演讲中详细阐述了法官如何对一个案件进行判决的全过程。这本书是实用主义司法哲学的简明读本。本文以该书为分析对象,试图做以下尝试:首先分析卡多佐的理论产生的时代背景与哲学基础;其次阐述本书的核心司法过程及对法官的职能定位;最后提出几点疑问。  相似文献   

4.
<正> 在1973年的一次演讲中,已故比较法学家奥-凯恩-弗伦德表达过这样的意见,那就是,新的口号并不必然意味着新的运动。新的口号出现之前,它所表达的事物或许早已存在,一旦口号变得时髦和流行,它便难免被曲解或被滥用。这个见解是饶有趣味的。我们不妨把法律文化研究作为这方面的一个例证。在西方,法律文化这个术语的出现不早于1960年代。到了70年代出现了一些较为系统的研究成果,这个术语渐趋流行。然而,对于这一概  相似文献   

5.
在台湾地区,近年来法律经济学领域的研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总体而言,台湾法学界对法律经济学研究方法的接受程度还十分有限。从知识产品生产的供需关系进行分析,影响法律经济学这一特定法学知识生产的“供给”因素包括了法学研究人员的知识结构和法学研究历史发展的路径依赖;而“需求”一端则主要表现为当下的法学学术体制以及学术界之外的种种社会因素。随着学术研究的全球化和多元化发展趋势,法律经济学方法有望在未来对台湾的法学学术研究产生更大的影响。  相似文献   

6.
比较法学的历史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波洛克(Sir Frederick Pollock,1845-1937)是19世纪著名的英国法学家。他曾就学于剑桥,亦曾在林肯律师会馆学习,获得律师资格。因之波洛克的学术视野,始终不曾局限于英国本土。他毕生的学术追求,亦体现出纵横两方面的贯通感。波洛克之学术贡献,首推其与梅特兰合著之《爱德华一世之前的英国法律史》(The History of English Law before the Time of Edward)。与一般的英国法制史多从1066年写起的谋篇方法不同,此书对罗马法有深入而广泛的论述。其内容还涉及蛮族与罗马法的关系、东罗马帝国时代的立法和教会法的产生,乃至中世纪罗马法的复兴。亦即对于英国法中的罗马法因素,二子皆高度重视之。此种体认,若无长时段大视野的贯通,颇难达致。波洛克的另外一篇论文《自然法史》,从亚里士多德和斯多亚学派写起,对自然法观念的发展及其对法律制度的影响作了系统的总结和阐述。对于研究自然法这一在西方法学史和法制史上影响深远的法学流派而言,是非常重要的参考资料。波洛克以史家之视野治法学,1883年入牛津接亨利·梅因的法理学教授席位。波洛克同时精通拉丁语、希腊语、法语和德语,他是对当时法学发展产生巨大影响的少数几位法学家之一。波洛克学术活动的黄金时期,正是比较法学在英国逐渐获得发展的时期。1895年,英国成立了比较立法学会。1900年,英国派遣波洛克参加了在巴黎召开的第一届世界比较法大会,他是这次会议上惟一的一名英美法系的代表。1903年,波洛克从牛津退职。这篇《比较法学的历史》是波洛克的退职演讲。但是我们不妨把它看做是波洛克治比较法学的心得所在。因此它既是一篇比较法学的简略总论,也是鼓励后来者在英国的比较法学界勇猛精进,大有所为的号令宣言。而不可避免地,它也是对英国法律史学家梅因的致敬之词。波洛克首先揭示了在法学研究中比较研究和历史研究之间的关系。在波洛克看来,这两者之间是相互为用、密切联系的。恰如德国著名比较法学家K.茨威格特和H.科茨所强调的那样:"一切法律史的研究都表明是运用比较法方法的一种作业,……我们记得,现代比较法的奠基者们主要是重要的法律史家。如果缺乏历史感,甚至现代比较法学者都不能够理解外国的解决办法。"〔1〕波洛克所以在此篇演讲中特重梅因,而对著名英国法学家布莱克斯通采取近乎严苛的"责备贤者"的态度,与波洛克对比较研究和历史研究之间关系的深刻体悟,有直接关系。隐然贯穿全篇的,是波洛克对比较法学发展的历史动力和理论基础的体察。波洛克意识到,法律的多样性是比较法存在的前提条件,并且无论怎样,为改进立法之故而研习国外之法律,始终是推动比较法发展的力量。但是,在波洛克看来,比较法学有其超乎功利主义目的之上的理论价值。比较法的思想基础,起初是自然法学,即探寻普世法的原则。波洛克以为,此种研究,意义不甚明显,乃至在其演讲中,一笔带过。波洛克真正命意所在,是他意识到实证主义和经验主义,才是比较法学最佳的培养基。而反观欧洲大陆流行的理性主义法哲学,由于其倚重先验方法,势不能对比较法学的发展起到促进作用。先验的理性主义不退潮,比较法学必不能大张其道。在这一点上,大木雅夫的观察不可谓不深刻:"相对于比较法发展的这种不利情况,人们自然而然地会把英国看做比较法思想的先驱之地。与欧洲大陆不同,英国既有着独立的法律传统,又是经验主义的故乡。"〔2〕由此我们不难解释为什么比较法于18世纪后方能兴起,为什么比较法在英国获得了相当的繁荣。从这个意义上讲,不是英国选择了比较法,而是比较法选择了英国。在这一主线指导之下,波洛克把历史上那些对比较法发展起到重要作用的思想巨擘的名字一一列出,略述其学术要旨。也把那些对比较法发展起到推动作用的历史事件,一并提及。此篇之所以名之曰《比较法学的历史》,概出于此。如果希望从中找到比较法发展的编年史,读者必将失望。但是如果注意到作者所察觉到的这一思想史的基本脉络,就不难理解,作者对历史资料,何以作如此大幅度的重新剪裁,甚至为突出主旨不惜令其支离破碎。尽管比较法学有所谓宏观比较和微观比较之说,但是毋庸置疑的是,若无一种整体的器识,治比较法学之境界,必非常有限。就比较法学而言,波洛克的可贵可重之处,即在于此。这篇演讲的风格,与其说是学术的,不如说是诗性的。波洛克运用了大量的典故和隐喻,高推比较法学在人类知识领域的位置,并号召后来者能由此出发,发扬光大之。学者与其从事的研究之间,必有一种近乎宗教使命似的感应交通,方可期其为大家。于此一广为流布之观点,余初持保留态度。译毕此文,于今信夫!  相似文献   

7.
《法律史解释》一书评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庞德是社会学法学理论的创始人,在其理论发展的过程中,《法律史解释》属于其早期的作品。在这篇作品中,庞德通过对法理学发展历史的解读,阐述了社会学法学的产生、发展的过程,展示了其建构社会学法学理论的独特路径,这也正是对现今法学理论研究者具有重要启迪意义的地方。  相似文献   

8.
在台湾地区,近年来法律经济学领域的研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总体而言,台湾法学界对法律经济学研究方法的接受程度还十分有限。从知识产品生产的供需关系进行分析,影响法律经济学这一特定法学知识生产的"供给"因素包括了法学研究人员的知识结构和法学研究历史发展的路径依赖;而"需求"一端则主要表现为当下的法学学术体制以及学术界之外的种种社会因素。随着学术研究的全球化和多元化发展趋势,法律经济学方法有望在未来对台湾的法学学术研究产生更大的影响。  相似文献   

9.
<正> 中国法律史学会西方法律思想史专业委员会首届年会1992年3月23日至26日在北京大学隆重召开。来自18个教学和科研单位的西方法律思想史专家学者参加了这次年会,并提交了十多篇论文。与会者就"改革开放与西方法律思想的振兴"主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现将年会涉及的若干问题综述如下: 一、西方法律思想史的创立是1979年以后的事情。1979年以前这门学科称之为"外国政治思想史"或"外国政治学说史"。1983年"高等学校法学试用教材"编定时,这门学科被定名为"西方法律思想史"。此后,各高等校院法律系开设西方法律思想史课程,西方法律思想史的教学和科研得到长足的发展。首先,迄今为止,全国有27所高等院校开设西方法律思想史课程,45—50人专门从事这门学科的教学,有了一支老中青结合的师资队伍。其次,撰写了一批有一定深度的教材。其中包括:1983年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的《西方法律思想史》,1983年和1987年辽宁人民示版社出版的《西方政治法律思想史》(增订本,上下册),1988年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的《西方政治法律学说》,1989年东北三省法学教材《西方法律思想史》,1990年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的《西方法律思想史》自学教材。这些教材的普遍特点是打破了政治学学说的史的繁杂体系和框架,收到了较好的效果,受到了国内国外同行的赞誉。第三,出版和发表了一系列有一  相似文献   

10.
法律方法与几个相关概念的比较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在我国法学研究中,法律方法、法学研究方法、法学方法论、法律方法论等概念经常被混淆。文章通过比较法律方法与法学研究方法、法律方法与美国的法律方法课程、法律方法与法学方法论(法律方法论)等概念及其所对应的研究领域,阐明我国的法律方法研究,与世界各国法学界与法律界所关注的法律方法,都是围绕法律人实施法律的工作技艺与思想方法而展开的,重点是研究和探讨法律实施中的各种有效且有益的具体制度与思想方式,这一特点决定了它不同于更为宏观的法学研究方法与法学方法论(法律方法论);同时,由于我国开展法律方法研究迫切需要解决的是与我国法律实施相关的问题,因此,我国的特殊性,决定了我国有关法律方法的研究,主要是针对我国法治建设所面临的具体问题,故而,又不同于美国的法律方法课程。正是在与相关概念的区别中,展现出法律方法研究独特的价值。  相似文献   

11.
经过20多年的发展,作为边缘法学的法律语言学的学科地位在事实上得以确立,法言法语渐被纳入学科研究对象。此外,作为现代语言学的分支,语体学已相对成熟,但法学语体问题却少有人问津。这也许与修辞学泰斗王德春教授主张语体种类之一的科学语体"不再细分"有关,也与自古以来"文术多门,各适所好"、"明者弗授,学者弗师"有关。然而,法学语体具有科学语体与政论语体甚至公文语体交叉的特点,可以视为语言分化的结果。法学语体研究滞后对我国法学研究与报刊编辑出版中的语言质量已造成消极影响。法学语体逐渐形成一些典型的语言手段及表达方式,如:词汇上庄重、严谨、文雅;句式完整,但具扩展性;语篇上具连贯性、充分性。我们应当恰当使用带语体色彩的词汇体现法学气派,并且合理使用长句、复合句反映法学风格。灵活运用的多种修辞表达方式充分体现了学术语境的科学理性与思维美感。法学语篇不妨在行文上流光溢彩,活泼多姿。与此同时,要防止不当话语修辞对交际和传播带来的负面影响。  相似文献   

12.
诊所法律教育中的学生律师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诊所法律教育是一种将法学理论知识与司法实践活动结合起来教学的一种教育方式。它的创意来自于医疗诊所。为什么医学院可以开设免费的医疗诊所供学生们实践,法学院就不能呢?两者皆是实践性很强的学科,何不仿效一下医学院的做法,将诊所开设到法学院里,为学生们提供一个司法实践的场所,弥补理论与实践结合环节的空缺呢?美国法学院的诊所法律教育就此诞生。首创于20世纪20年代美国的这一新颖教育方式在60年代得到了广泛的传播。至今,美国绝大多数的法学院都开设了自己的诊所,拥有自己的专职教师,从事这类教学。根据各个诊所的功能不同,大致可…  相似文献   

13.
韩冬 《中国卫生法制》2014,(2):39-42,51
发源于美国的诊所法律教育借鉴了医学院学生在医疗诊所临床实习的做法,倡导在实践和经验中学习法律和律师的执业技能。法律诊所教育不仅在美国,在全球其他国家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法律诊所教育发展到今天,它的价值不仅体现于课程本身,更体现为一种教学方法的变革。诊所法律在我国移植和推广的过程中,如何根据我国教学的实际情况,结合具体课程展开富有实效的应用研究,改革课程的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效果具有现实价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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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孙国东:邓先生,您好!非常高兴能有机会和您一起探讨"全球化与中国法学"这一问题。我们知道,继《中国法学向何处去》(商务印书馆2006年版)和《中国法律哲学当下基本使命的前提性分析》(载于《法学研究》2006年第5期)之后,您最近又完成了一篇题为《全球化与中国法学:一种开放性"全球化观"的建构》的十多万字论文。为了使我们的讨论更为集中,我想主要和您一起探讨您的这项研究及其相关问题。  相似文献   

15.
美国法律现实主义运动是上世纪初叶最引人瞩目的法律改革运动,其领军人物卢埃林和当时的法学鸿儒庞德之间的争论拉开了这一运动的序幕,作为庞德批判的主要对象弗兰克也加入了论战。论战的实际是关于如何适应社会发展进行法学研究的学者交流。通过论战,现实主义运动真正走到法学研究的前台,更清楚地展示了法律现实主义的真实面目,驱除法学界的曲解和误解。论战也展示了学者之间如何通过真诚的交流推动学术发展。  相似文献   

16.
国际经济法有两层含义:一是法律部门上的意义,另一个就是法学学科上的意义。当知道了这两层含义的时候,讨论国际经济法才有了确定的意义。本文认为从法律部门上来讲,不存在真正意义上的国际经济法,它不能构成独立的部门法,只能算是经济法的分支;从法学学科的意义上讲,它可以成为独立的学科,是与国际公法和国际私法并列一起的。  相似文献   

17.
研究是获取新的可靠知识的系统方法,这意味着研究必须采用学界公认的研究方法与研究路径来进行。法学研究也不例外,它是为获取有关法律的新颖性、可靠性知识,采取系统的、有规则的方法进行的一种智力创造活动。法学是人学,法学必须以人为逻辑起点,通过对“人的模式”的建构,提炼出“法律人”这一核心假定,从而就人的行为所引发的法律问题予以研究。在研究目标上,一是要强调法律知识的新颖性,即通过法学研究所产生的新知识能够占领制高点、填补空白点、深化聚焦点;二是要强调法律知识的可靠性,即相关的新知识能够言之成理、言之有据。对于法学研究结论的检验,可采取以理论检验理论、以事实检验理论、以规范检验理论、以逻辑检验理论等检验手段来予以完成。  相似文献   

18.
<正> 艰难拔涉 走出误区 呈现在读者面前的这两厚册专著,是一部著作的上下卷。它由三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为北京大学法学院沈宗灵教授自选论文74篇,还有1篇沈先生的自序。沈宗灵教授自选的论文绝大部分发表于1978~1998年间国内主要学术刊物和《北京大学学报》、《中外法学》,以及《人民日报》、《光明日报》;还有一少部分是参加国内外学术研讨会的交流论文。第二部分是从学界参加庆祝沈宗灵教授执教五十周年——“沈宗灵学术思想暨中国法理学的改革与发展研讨会”上交流的论文中遴选出的20篇论文和1篇纪念文章。第三部分为沈宗灵教授指导的博士研究生提供的6篇毕业时通过的博士学位论文。全书约126万字。抚今追昔,中国法理学走过四  相似文献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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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法学》1989,(1):1
<正> 《中外法学》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的最后一春降临时诞生了。在这喜庆的日子里,本刊同仁向海内外作者、读者和所有支持者鞠躬致礼,恭贺新喜! 八十年代,对于中国来说,是开始从人治走向法治的重要年代。民主和法制伴随改革和现代化的进程而获得了举世瞩目的发展。法律体系初具规模,法制设施逐步健  相似文献   

20.
<正> 一九八○年至一九八二年我在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学习,同时利用假期在两个律师事务所实习,并到其它地方的法学院校和公司银行参观访问。除了自己所见所闻的以外,还从美国律师协会得到一些这方面的资料。现在我把这些资料结合个人体验整理出来,做为个人观感供有兴趣的同志们参考。有不全面和错误的地方望同志们补充、纠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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